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项目采购需求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0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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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拟开展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项目采购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开展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采购项目。

  二、采购具体要求

  1.本项目位于新港西路114号荣校大院内,拟对现有使用中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柜区域进行升级改造,打造一座安全、稳定、智能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站。

  2.充电站需满足至少24台电动自行车同时安全稳定充电的需求,同时完善防火、监控等配套设施,为家属区居民提供便捷、可靠的充电服务。

  3.必须提供阻燃以上级别的防火材料进行防晒膜布棚搭建和阻火隔离板。

  4.必须配置足够的水基型灭火器或吊式灭火器。

  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设置自动喷淋灭火。

  6.供电方面需自行解决。电表电线的申报、建成后运营、维护、管理及相关安全责任;

  7.设置24小时监控录像设备。

  8.建设及运维费用:全部由运营企业承担;

  9.施工期间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采取围挡及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10.项目完工后,对所有施工及建筑废料进行集中清理出院外进行合规处置,确保不污染环境符合环保要求。清理完成后,对施工区域进行全面清扫、冲洗,恢复场地整洁。

  备注:本项目需现场勘踏,现场勘踏时间为公告发布后的前2个工作日,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现场勘踏需提前一天联系。

  三、报名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调研,如联合体则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同时满足要求;

  4.参与项目调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5.供应商代表需提供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并在调研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查。

  (二)报名文件资料提供:

  1.供应商公司营业执照。

  2.参与项目调研供应商代表的个人授权函(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

  3.分别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无不良记录并加盖公章(截图查询日期必须在该公告日期内)。

  4.近3年合作业绩证明材料(若有)。

  5.相关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复印件(若有)。备注:以上资料提交时请按顺序编排目录及页码,并加盖公章。

  6.项目服务方案

  7.报价表:根据实际情况及双方合作时长提供提供相关报价(按年度)及合作时限,格式自拟。

  四、报名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3月17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假期结束,9:00至12:00,14:30至17:30)。

  五、资料递交方式

  1.材料递交:快递至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粤民大厦1913行政办,收件人:丁女士,联系电话:84181396-2622,同时将电子版原件扫描件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市场调研”为标题发送到邮箱yrybgs@126.com。(格式错误不予接收)

  2.现场勘查及相关事项咨询:李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说明

  1.本公告在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网站、公众号对外公告。

  2.纸质件与电子件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

  3.本报名仅作为市场调研参考,最终采购结果以医院实际采购结果为准。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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