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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服务询价公告
为顺利推进我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服务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
4.服务内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全流程咨询服务,包括:企业现状评估、申报策略制定、知识产权规划布局、研发费用归集指导、研发辅助账建立、高新收入核算、全套申报材料编制、系统填报提交、申报进度跟踪、专家评审答辩辅导、整改跟进,直至成功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功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专利代理、企业管理咨询、科技项目申报咨询等相关内容。
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服务的专业能力,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具有不少于3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及客户高企认定证书等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技术能力和成功案例。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提供专业、规范、完整的申报材料。
2.负责企业资质诊断、材料编制、网上填报、部门对接、问题整改、评审答辩等全流程工作。
3.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因材料问题导致申报失败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及时对接进度,定期向采购方反馈工作节点,主动沟通需协调事项。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包含咨询服务费、知识产权费、材料费、交通费、差旅费、人工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2.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报价有效期。
五、报价文件组成
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1.报名报; 2.报价函(格式自拟,含报价金额);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5.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函;
6.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成功案例证明材料(合同及客户高企认定证书复印件);
7.项目服务方案、团队配置、时间计划表;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评审方法
本次询价采用综合评审法,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服务方案、成功案例、团队实力、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报价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长阳县龙舟坪镇津洋口村5组星城二路25号(长阳交警大楼7楼7048室)
递交方式:密封纸质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清江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阳县龙舟坪镇津洋口村5组星城二路25号。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本次询价不收取保证金。
2.供应商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3.采购人保留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的权利。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湖北清江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湖北清江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响应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