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安和盛养殖)
发布时间:
2025-09-25
发布于
浙江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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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龙泉市龙南乡高山生态标准化规模育种(养殖)场项目

龙泉市龙南乡凤阳村岙头自然村北坡

龙泉市安和盛养殖有限公司

现为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龙泉市安和盛养殖有限公司向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备案赋码(项目代码2020-33*开通会员可解锁*-154054),养殖规模扩大至年存栏母猪500头,年出栏商品猪4800头、年出栏仔猪4900头。扩建项目投资6172万元,在原有场地(占地面积10866m2)内扩建猪舍,新增建筑面积1999.5m2,扩建后全厂总建筑面积6020m2。扩建后年出栏商品猪4800头、年出栏仔猪4900头。

已按要求开展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在原有基础上新增防治措施:

(1)对密封猪舍采用塑料湿帘作为猪舍恶臭废气减臭的过滤材料,通过钢架结构并在侧面配置喷淋系统,起到降尘除臭的作用。

(2)项目对调节池(收集池)进行加盖密闭,同时对猪粪堆场尽可能的进行密闭,收集臭气通过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

(3)项目对新增废水处理站进行加盖密闭,收集臭气通过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排放。

(4)污水处理系统、猪粪堆场定期喷洒除臭剂

(5)猪粪堆场及时清运固体粪污。

(6)沼气脱硫处理后用于食堂燃气灶和沼气热水器供热,燃烧少量尾气无组织形式排放。

废水:

(1)项目采取雨污分流体制,屋面雨水、绿地雨水和净道路面雨水经重力流管道收集后,汇入排水管网后最终排入场区周边溪流;污道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内绿化用水,不外排。本次环评要求建设有效容积不小于4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配套设置控制阀。

(2)生活污水、养殖废水、除臭系统喷淋废水收集进入收集池(依托现有收集池)暂存,经固废分离后,固体粪渣在猪粪堆场暂存后外售制作有机肥,液体进入沼气池厌氧发酵处理后,沼液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田作物标准限值要求后,用于灌溉周边农田及山林,实现废水零排放。

(3)要求建设单位设置容积不小于540m3灌溉储水池,以满足降雨期和冬季非灌溉期的储水需求,不会对项目排水和水处理系统产生冲击。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绿化等措施

固废:猪粪、沼渣、沸石粉及过磷酸钙等除臭废料、污泥外运至龙泉市惠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作有机肥;病死猪及分娩废物由龙泉市无害化处理厂专门运输车辆定时上门收集处置;医疗废物、废药剂包装物由龙泉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包装袋由废品公司回收;生活垃圾委托当地农村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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