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各供应商:
为满足业务需要,我司现采用询比方式,公开征集“租赁新能源公务用车”项目的服务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委托单位:中山翠亨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二)项目地点:中山市南朗街道南港路与如山路经济园工改指挥部
(三)项目名称:租赁新能源公务用车
(四)服务内容与要求:
租赁5座新能源(纯电)轿车1辆,续航里程要求不低于350km。
车辆标准:车龄不超过2年(以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车况良好,符合国家相关安全与环保标准。
服务期限:暂定壹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本项目月度租赁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500元(含税),超过此限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费用包含范围:报价应包含车辆月度租金季税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以及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的保养、维修、非事故性故障救援等基本服务。
三、中选原则
本项目将采用最低价中选法。在符合全部服务要求的前提下,经初审合格的报价单位中,提出最低有效报价者将被推荐为中选候选单位。采购人保留因报价均不符合需求而否决所有报价的权利。
四、报价相关要求
(一)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报价不符合采购人预期,则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报价。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合并成一份后上传至中山翠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具体上传截止时间详见中山翠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询比公告。
五、联系方式及其他要求
(一)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本次采购中所有关于报价人资格的文件和证明应由报价人承诺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行为,我司将取消其报价资格或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所有合同已支付的租赁费,一切法律责任由报价人承担。
附件:租赁新能源公务用车项目报价单
中山翠亨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中山翠亨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现我司 (公司全称)就贵司租赁新能源公务用车项目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租赁新能源公务用车。
二、租赁车型:五座新能源汽车,车龄不超过2年(以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车况良好,符合国家相关安全与环保标准,车辆实际续航不少于350公里,配备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0万保额)。
三、报价内容
本项目报价为 元/月(含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已包含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我司已自行考虑风险并同意本项目采用询比方式,承诺通过中山翠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报价,认可价格低最低者为本项目的中选单位。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