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水轮机组宽负荷高效率试验研究-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广东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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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水轮机组宽负荷高效率试验研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4号水轮机组宽负荷高效率试验研究,招标人为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4号水轮机组宽负荷高效率试验研究

2.2 招标编号:M4*开通会员可解锁*3808

2.3 招标范围:对4号机组采用超声波流速仪进行效率试验。安装超声波流量计实现持续测流,数据接入监控系统,提交设备相关图纸、产品说明书等资料,提交4号水轮机组宽负荷高效率试验研究曲线及报告。对超声波测流装置系统、电缆及附件的制造、工厂试验、供货、包装、运输和交货全面负责,负责现场进行的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等工作,直至设备正常;提供现场培训服务,并对上述工作的质量负责。提供超声波测流装置等设备的技术资料,明确详细参数和性能指标。

2.4 标段划分:

2.5 服务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

2.7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内容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章)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至少一个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通过超声波测流装置开展水电机组效率试验)。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签名盖章页,须能清晰反映①投标人单位名称②项目内容③签约时间。

3.5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或水能动力或机械或自动化方面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3.6

其他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承诺

供应商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本公司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 11 月 12 日至2025年 11 月 19 日16:00止

4.2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先注册后再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购买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支付平台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请登录系统下载。

4.2.1投标人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如遇各类问题,可按以下途径解决:

4.2.1.1广咨平台操作相关问题

请查阅《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手册,获取路径:平台网站右上角→平台服务→左侧栏“操作手册”。

4.2..1.2移动CA、电子签章及电子保函相关问题

(1)人工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移动CA电子保函”中的微信二维码咨询。

(2)电话客服:拨打400-658-7878联系。

4.2.1.3广咨平台账号问题、技术故障等

(1)微信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微信客服”,即可与平台客服实时对话,同时提供人工服务。人工客服在线时间: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时间可留言,人工客服人员会在上班后尽快处理。

(2)智能客服:“广咨小智”24小时在线,可直接发起在线对话咨询。

(3)服务热线:拨打400-9030-870,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2 04 09 00 分。

5.2 地点为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新丰江发电公司1号楼111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www.gdycy.com)、广东能源商务网(www.gdydb2b.com)和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gz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以上媒体发布内容出现不一致,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为准。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 万元

7.2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有效形式。以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3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底单或者转账凭证复印件。

7.4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招标编号:M4*开通会员可解锁*3808)。

7.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投标保证金。

7.6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①招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或者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②若中标人选择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支付服务费,则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中标人收到缴费通知后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并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五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余下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视情况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

商务联系人

曾琼华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技术联系人

黄梓颖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21室

项目负责人

罗志文

项目联系人

罗志文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104753299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2025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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