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旧地台板销售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对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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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10
发布于
广东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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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旧地台板销售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对象公示

为推进公司旧地台板处置工作,降低仓储占用成本,根据《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废旧物资销售管理制度(试行)》相关规定,现就我司仓库内存放的旧地台板公开销售事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旧地台板销售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将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范围内堆放的约4000块旧地台板出售给收购方。旧地台板规格:约长1.1米,约宽0.7米,约高0.1米,由三根木方做底,若干块木板做面。

三、资质需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响应收购方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收购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销售活动;;

6、与销售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销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响应;

7、响应收购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销售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响应收购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不存在严重行政处罚信息;

9、响应收购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销售活动前3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截止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起计算)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10、向烟草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被列入烟草企业存在行贿行为响应收购方名单或者存在其他不良行为记录被禁止或者限制参与烟草企业销售活动且在禁入期内的响应收购方,不得参加本次销售(以销售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四、预算金额

1.172万元(含税)。

五、拟邀请谈判供应商名称

佛山市华煜红彩木业有限公司。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仅佛山市华煜红彩木业有限公司1家单位有收购意愿,为避免旧地台板长期闲置导致资产减值,确保处置工作按计划推进,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销售。

七、公示时限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八、询问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向销售方构提出询问,询问需以书面方式提出,销售方以同样方式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二)询问受理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时间:8:30-17:30)

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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