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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n一、项目名称:“广西钢铁冷轧厂酸轧机组主电机完善项目”工程之变频异步电动机等设备
\n二、项目编号:KLFCG251004
\n三、招标单位: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n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n联系人:韦海波
\n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编:545001
\n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5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13-22室
\n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n六、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正:
\n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n“5.投标文件的递交
\n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北京时间)
\n投标截止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销售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
\n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广西钢铁冷轧厂酸轧机组主电机完善项目”工程之变频异步电动机等设备-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n\n现变更为:
\n“5.投标文件的递交
\n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
\n投标截止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金融综合楼4楼开标室1
\n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广西钢铁冷轧厂酸轧机组主电机完善项目”工程之变频异步电动机等设备-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n\n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n“
\n\n\n\n\n\n\n\n\n\n
| \n 3.4.1 \n |
\n ★投标保证金 \n |
\n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n(2)投标人应于截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从投标人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至本项目对应的专用账号,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汇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形式的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号信息如下: \n账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n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相思湖支行 \n银行账号:8000 5435 9168 889 \n(3)财务部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n(4)投标保证金交纳后无需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但必须在截标时间之前到达专用账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 \n(5)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n(6)投标保证金退还:为保证保证金与项目一一对应,保证金退还时将采用原路返回的方式。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未中标人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按上述要求交纳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n(7)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时该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n |
”
\n现变更为:
\n“
\n\n\n\n\n\n\n\n\n\n
| \n 3.4.1 \n |
\n ★投标保证金 \n |
\n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n(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电汇、转账、保函等形式 \n(3)使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截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从投标人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至本项目对应的专用账号,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汇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形式的保证金。 \n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号信息如下: \n账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n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相思湖支行 \n银行账号:8000 5435 9168 889 \n(4)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时,投标人开具纸质保函的,需将保函原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的,需将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投标无效。 \n(5)财务部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n(6)投标保证金交纳后无需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但必须在截标时间之前到达专用账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 \n(7)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n(8)投标保证金退还:为保证保证金与项目一一对应,保证金退还时将采用原路返回的方式。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未中标人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按上述要求交纳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n(9)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时该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n(10)若采用纸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n |
”
\n\n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n\n“三、投标保证金
\n\n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保函,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或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
\n\n现变更为:
\n“三、投标保证金
\n\n(一)若采用银行转账,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或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
\n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如下。
\n(招标人名称):
\n\n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n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
\n\n\n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n地 址 :
\n邮政编码:
\n电 话:
\n传 真 :
\n年 月 日
\n\n\n电子保函
\n\n(招标人名称):
\n根据你方招标发包的 (项目名 称) ,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我方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见电子保函投保证明),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如我方有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没收投标保证金条款的事实,保函受益人可直接向电子保函出具机构索赔。
\n\n\n\n\n\n\n\n
| \n 投标人电子保函投保证明扫描件粘贴处: \n\n |
”
\n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n特此公告。
\n\n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n*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告地址:https://www.jdsbzb.com/view/15081/I8RBd5oBg7S5K-63jrpp.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