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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采购单位为内蒙古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采购单位批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二、工程概况和采购范围 1、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设施,并留有供热供汽条件。主要包括:#2机组主厂房、#2机组锅炉房建筑和安装工程、煤仓间内#2锅炉对应相关辅助设备及管道的安装工程;#2机组除尘器、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锅炉除渣系统及渣仓、锅炉气力除灰系统建筑安装工程;#2机厂房内主/辅机循环水系统设备及管道,主变压器、高厂变;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建筑安装工程。全厂输煤系统(同时含输煤综合楼、汽车衡、推煤机库)建筑和安装工程,汽车卸煤沟和条形煤场建筑及安装工程(不含网架安装及封闭EPC工程)。 2、采购范围:B标段#2机组主厂房、锅炉房及附属构筑物、输煤系统二次结构及装饰装修工程。 3、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三、响应人资格要求(1)经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资质审查合格的分包商;(2)响应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有效的资质证书,并提供资质证书影印件;(4)响应人需提供近五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00MW及以上火电主体建筑(新建、扩建项目)二次结构工程或装饰装修施工业绩一项,主体建筑指主厂房或锅炉房或输煤系统,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以上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主要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5)响应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6)项目经理: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沙柳南路917号 联系人:刘澍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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