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市公司金华金东、义乌、金瓯三店活动宣传物料设计制作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9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珠海万达商管宁波城市公司金华金东、义乌、金瓯三店活动宣传物料设计制作项目

招标公告

现对招标项目予以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1、 招标主体:宁波城市公司

2、 招标范围:宁波城市公司金华金东、义乌、金瓯三店活动宣传物料设计制作。

3、 工期或合同期:暂定*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工期:1年(具体实施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评标办法及付款条件

1、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技术标权重占 0% ,商务标权重占 100% ;

2、付款方式:(本框架合同金额不作为合同的任务和付款依据,具体以单项订单中实际发生的内容验收付款):乙方按照订单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订单金额(如有扣款,订单金额应为扣款后的金额)的【100】%;

三、资审标准

1)注册、办公地:浙江省内;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年限2年(含)以上,公司的成立年份不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4)过去近两年的平均年营业额度:不少于100万元;

5)营业范围:包含广告、喷绘、写真设计、制作、安装等;

6)类似项目经验:近两年作为独立中标人完成≥2个合同,单个金额在20万以上的类似合同;

7)履约情况:在万达集团及其相关产业无诉讼,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或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8)人员要求:公司员工不少于8人(其中含社保缴纳员工2人);

9)设备要求:至少拥有1台1.52m以上宽幅四色市内喷墨写真机及1台3.2m宽幅四色户外喷绘机;

10)独立厂房:拥有自己公司的独立加工工厂,并提供厂房的产权购买证明或租赁合同;

11)24小时响应能力:具有招标范围内24小时响应能力。

四、报名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2:30

联系人:何丽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