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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明正清真绿色肉食品有限公司牛羊肉全产业链园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周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明正清真绿色肉食品有限公司牛羊肉全产业链园区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毛庄镇颖河路与少康大道交叉口88号 |
河南明正清真绿色肉食品有限公司 |
河南嘉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30000万元,占地面积55000m2,总建筑面积45311m2,建成后年屠宰肉牛30000头,肉羊300000只,年产肉制产品3万吨。 |
1、废气。①待宰圈封闭,废气负压收集引至1套碱喷淋+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②污水处理站主要产臭设施(集水池、格栅渠、调节池、污泥池、厌氧池、缺氧池、落泥间等)封闭,废气收集引至1套碱喷淋+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③屠宰车间封闭,废气负压收集引至1套碱喷淋+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④牛羊肉脯烘烤设备、灌肠类产品烘蒸设备、卤肉制品卤锅均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3套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⑤项目2台锅炉均设置低氮燃烧系统,尾气通过2根8m高排气筒排放;⑥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恶臭废气污染物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限值要求;生产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 )表2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锅炉废水和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太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太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废。生产固废应按规定处置。一般固废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调查人员均对本项目建设无意见。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