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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开通会员可解锁*项城分局对项城市蓝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0万只PP滤芯(熔喷滤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拟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项城市湖滨路与天安大道交叉口西100米路北市民之家一楼无差别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1、综合受理窗口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项城市蓝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0万只PP滤芯(熔喷滤芯)项目 |
项城市莲花办事处通济大道小张营南500米路西1号 |
项城市蓝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周口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38.5万元,占地面积约987m2,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320万只PP滤芯(熔喷滤芯)。 |
1.废气:项目运营期挤出、熔喷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CO)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塑料制品行业限值要求。 2.废水:挤出机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理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优化车间布局,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4.固废: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废催化剂经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一般固废暂存期间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1)要求;废活性炭经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期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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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项城市蓝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0万只PP滤芯(熔喷滤芯)项目环评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