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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西华县益民农机报废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200台废旧农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受理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长平路与中华路交叉口路东西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回收拆解200台废旧农机建设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逍遥镇北严庄村北G344国道严大圈路北 |
西华县益民农机报废回收有限公司 |
河南聚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规划占地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解车间、办公室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规模为年回收拆解200辆报废农机。工艺流程:收购-登记验收-拆解-分类-仓储-流通。主要设备:抓机、挖掘机、气体切割机、千斤顶、通用扳手、电动扳手、液压剪、手电钻、地磅、电脑及监控设备。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废油抽取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及危废暂存间废气,废油抽取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其他企业(非甲烷总烃8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的限值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通用涉VOCs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非甲烷总烃≤30mg/m3);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入一台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去除效率为90%),然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废除尘布袋、拆解产生的不可回收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燃油、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滤清器、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器、含石棉废部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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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县益民农机报废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200台废旧农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