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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骏力传动(周口)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个五金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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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500万个五金配件建设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中段路东 |
骏力传动(周口)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年产500万个五金配件;生产工艺:外购(圆钢、钢管)-车床加工-电加热-淬火-回火-冷却-成品 |
河南中环瑞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淬火、回火工序颗粒物(油雾)、非甲烷总烃 淬火、回火工序颗粒物(油雾)、非甲烷总烃:生产车间密闭,淬火油槽、回火炉进出料口侧面设置侧吸式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1套“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油雾)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表1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10m3)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郸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收水标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郸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洺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废物(废边角料及金属屑)、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桶、废活性炭)。 项目设置1座3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设置,能够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 项目设置1座15m2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全部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无 |
骏力传动(周口)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个五金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最终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