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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 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 响评价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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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三场沼气发电项目 |
周口市鹿邑县任集乡石井村 |
鹿邑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
周口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利用鹿邑三场现有粪污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进行发电。所发电力供应养殖场自身生产、生活用电,采用2台200kW发电机组,年发电量为78.6万kW·h。 |
1、废水:预处理系统产生的脱水废水收集后,通过管道返回鹿邑三场黑膜厌氧池进行处理。 2、废气:发电机组沼气燃烧废气,经各自的SCR脱硝装置处理后,通过各自的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限值要求。氨逃逸浓度能够满足《河南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24]132号)限值要求;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生产机械采用合理布置、柔性接口、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处置;废包装袋经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400m2),定期外售;废催化剂、废防冻液桶、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6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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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牧原沼气发电全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