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关于2026年4月27日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及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27
发布于
河南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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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单位拟对鹿邑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饲料厂节能型沼气锅炉改造项目做出受理情况及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受理及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窗口,公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二楼大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鹿邑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饲料厂节能型沼气锅炉改造项目

周口市鹿邑县辛集镇鹿邑牧原饲料厂内

鹿邑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河南乐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在鹿邑牧原饲料厂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一台6吨沼气蒸汽锅炉,通过沼气锅炉产生蒸汽,供饲料熟化、调制,并配备建设烟囱等附属设施。

(1)废气:现有天然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现有措施不变);沼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标准。

(2)废水:本次不新增排水。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为锅炉、风机等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涉及的RO反渗透膜与现有工程量不变,定期更换后厂家回收。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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