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友谊福利工贸有限公司盘山分公司年产10万吨油田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6-12
发布于
辽宁盘锦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关于盘锦友谊福利工贸有限公司盘山分公司年产10万吨油田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盘环审〔2026〕30号

盘锦友谊福利工贸有限公司盘山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盘锦友谊福利工贸有限公司盘山分公司年产10万吨油田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专家技术评估审核后,局务会研究通过,批复如下:

一、盘锦友谊福利工贸有限公司盘山分公司位于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公司拟投资200万元租赁盘锦富隆化工有限公司1座453.44平方米厂房建设年产10万油田助剂项目,主要产品为破胶剂、高温起泡剂、调剖剂、水基钻井液、降粘剂、随钻堵漏剂、页岩抑制剂。生产装置包括3个5立方米的反应釜,两个50立方米的搅拌槽,1个3立方米的锥形反应釜,1个卧式烘干搅拌机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盘锦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项目备案文件(辽新材料备〔2026〕3号),项目选址符合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破胶剂、高温起泡剂、调剖剂产品生产混合釜投料经自动上料机,废气经负压收集至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降粘剂生产锥型反应釜及干燥机进出料口设置集气罩,干燥机排气口密闭集气,废气经负压收集至布袋除尘设施处理。两套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气经1座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加强设备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水平,对生产装置的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定期检测及时修复。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反应釜清洗水收集作为同种产品配料用水,不外排。地面清洁水经收集加药混凝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由盘锦富隆化工有限公司污水排放口经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厂。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处置与管理。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活性炭等,贮存在1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危险废物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防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按“报告表”确定的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各项防渗措施,防渗性能应符合相关要求,做好与防渗相关设计、施工等图纸文本、影像等资料以备查。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依托盘锦富隆化工有限公司厂区现有1座350立方米事故池,采用三级防控措施应对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状态下的消防污水和物料的外泄,企业事故池与园区事故池实现联网。你公司须按照“企业自救、属地自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原则,针对该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件。

你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七)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技术文件档案,定期开展相关环境监测,完善监控、预警体系,如发现监测结果异常,应及时采取有效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八)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你公司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持证排污,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产运行。

四、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你公司应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表中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盘锦市盘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