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三力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2.5kt/a高纯MAL及1kt/a草莓酸原料循环增值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08
发布于
辽宁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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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三力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盘锦三力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2.5kt/a高纯MAL及1kt/a草莓酸原料循环增值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专家技术评估审核后,局务会研究通过,批复如下:

一、盘锦三力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339.37万元建设2.5kt/a高纯MAL及1kt/a草莓酸原料循环增值利用项目,生产高纯甲基丙烯醛与2-甲基-2-戊烯醛产品。工程内容主要包括:MMA装置区新增脱轻精馏塔、脱重精馏塔,正丙醛装置区新增一级碱洗罐、二级碱洗罐、脱轻精馏塔、脱重精馏塔,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配套设施。

盘锦市双台子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项目备案文件(双区行审备〔2025〕72号),项目选址符合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装置工艺不凝气、产品储存和装车废气,废气经焚烧炉处理后由50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甲醛等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物料采用无泄漏泵、密闭管道输送,对生产装置的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循环水场排污水、草莓酸装置碱洗废水,废水依托厂区现有80吨/小时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中石油类、挥发酚、甲醛等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限值要求,pH、COD、氨氮、总氮、BOD5、磷酸盐等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限值要求。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处置与管理。项目管道检修产生废保温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企业现有24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由物资回收单位收运。

(五)严防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按“报告书”确定的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防渗性能应符合相关要求,做好与防渗相关设计、施工等图纸文本、影像等资料以备查。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依托厂区现有三级防控措施应对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状态下的消防污水和物料的外泄,企业事故池与园区事故池实现联网。你公司须按照“企业自救、属地自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原则,针对该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你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七)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技术文件档案,定期开展相关环境监测,完善监控、预警体系,如发现监测结果异常,应及时采取有效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八)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你公司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持证排污,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产运行。

四、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你公司应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盘锦市双台子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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