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汇盛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米环保新型透气窗生产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建兰路6号 |
浙江汇盛木业有限公司 |
金华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6000万元,整体搬迁至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建兰路6号的闲置厂房内进行生产。搬迁后淘汰老旧设备,采用先进的技术或工艺,新购置挤出生产线、喷漆生产线等国产设备。建设年产100万平方米环保新型透气窗生产项目。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兰溪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兰江。 项目挤出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打磨除尘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喷漆水帘台及喷淋塔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作为危险废物(有机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废气:①木工粉尘废气经配套的双筒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②打磨粉尘废气收集经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③半自动喷漆线油性漆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收集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④半自动喷漆线水性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收集经“干式过滤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⑤自动喷漆线废气收集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⑥投料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⑦挤出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⑧破碎粉尘、粘贴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固废:一般工业废物: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贮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垫等基础减振措施,加强隔声降噪,定期维护设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兰溪市政务服务中心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