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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备案文号 |
时间 |
链接 |
1 |
蓝天电缆中低压电缆生产线升级技改项目 |
金环备兰[2026]1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见附件 |
2 |
三江开源有限公司3#、4#车间年产120万支非重复钢瓶技改项目 |
金环备兰[2026]2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见附件 |
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金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稿)浙江蓝天电缆有限公司.pdf公示本+三江开源有限公司3#、4#车间年产120万支非重复钢瓶技改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