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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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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香溪镇石塘山生态环境恢复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香溪镇龙潭村东南侧 |
兰溪市兰土生态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天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石塘山矿区为开采多年的老矿区,存在边坡滑坡、崩塌隐患发育、裂缝多且延伸长度大、地质环境修复工程损毁严重等问题,需对该地块进行生态恢复治理。本项目以矿山生态恢复为目标,同时积极响应《关于进一步规范渣土消纳管理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6〕7号)等文件进行,结合《兰溪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年)》及规划修编相关内容,利用马涧镇、香溪镇范围内的可用废土,对该区域进行土方回填及矿山开挖边坡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开通会员可解锁*,浙江省浙中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受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承担了该工程的勘查与设计,编制了《兰溪市香溪镇石塘山渣土堆放场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勘查报告》和《兰溪市香溪镇石塘山渣土堆放场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设计》;同年11月,企业编制了《兰溪市香溪镇石塘山渣土堆放场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年12月24日取得项目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412-33*开通会员可解锁*-416766)。 本项目拟建于香溪镇董宅村东南侧,占地面积约8.15万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土方回填区域及矿山开挖边坡,包括削坡减载+主动防护网+截排水+土方分层回填碾压+台阶式缓坡回填+坡面生态修复+外围拦渣坝+监测的综合治理措施,达到回填区及周边坡体整体稳定,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目的。 |
无 |
环保投资是实现各项环保措施的重要保证。为了使该项目的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企业应该在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上投入一定资金,以确保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措施到位,使环保“三同时”工作得到落实。 |
①施工期间每天洒水4~5次;②车辆运输时不宜装载过满,同时采取遮盖、封闭措施,车辆进出工地时应用水冲洗轮胎;③尽可能地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同时场地内土堆、料堆要加遮盖或喷洒覆盖剂,并禁止在大风天进行易产生扬尘的作业;④采用商砼,施工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⑤加强燃油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护,选用合格的燃油。 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出入工地车辆轮胎冲洗等,不外排;②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沙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③职工如厕依托施工场地附近村民的卫生间。 ①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高噪声设备应设隔振基础或铺垫减震垫,并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②降低人为噪声,机械设备、模板、支架等在装卸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碰撞;③在靠近居民一侧设置2.5m高双层夹芯彩钢瓦施工围挡。④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周围居民休息期间(12:00~14:00)作业;禁止夜间作业(22:00~次日6:00)。 ①洗车废水沉沙池内的沉渣定期清掏,堆填于项目场内;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③清表工程产生的乔灌林木外运综合利用。 ①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布置和施工,尽可能的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②施工期强化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时间,禁止在大风大雨天气进行土方工程施工;③固化施工活动区域的松散地表,减少裸露地面面积,减少施工现场水土流失。 ①在渣土卸车时,及时对渣土进行洒水湿润;②运输车辆不应超载,压平加盖篷布,同时降低车辆行驶车速;③场地及道路每天洒水2次;④车辆进出工地时应用水冲洗轮胎;⑤加强燃油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护,选用合格的燃油。 ①车辆冲洗废水经二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②职工如厕依托附近村民的卫生间。③地表径流通过场区内截排水系统汇入排水渠,统一排放至场地西南侧小溪。 ①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设隔振基础或铺垫减震垫,同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形成非正常噪声;②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喇叭,场区内限速行驶等,同时对于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限制车速,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①洗车废水沉沙池内的沉渣、地表径流二级沉淀池内的沉渣定期清掏堆填于项目场内;②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①采用从挡土墙前至场外的分层作业方案,有计划的进行边坡施工和作业;②严格按照作业方案要求将可用废土等运往指定场地,禁止在非作业区任何位置随意堆放;③加强管理,定期清洗运输车辆,定期洒水,固化作业活动区域的松散地表,减少裸露地面面积,减少施工现场水土流失;④正确地表径流和洗车废水;正确处理固体废物,禁止乱排乱放;⑤采用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作业设备和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来控制作业机械噪声,并对进场运输车辆进行限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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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广源镜片有限公司年产500万片头盔镜片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新华路6号5号厂房 |
兰溪市广源镜片有限公司 |
浙江天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兰溪市广源镜片有限公司拟投资1010万元,租用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新华路6号5号厂房 ,以PC塑料粒子等为原料,采用注塑、清洗、烘干等工艺,建成后形成年产500万片镜片的生产能力。 |
无 |
环保投资是实现各项环保措施的重要保证。为了使该项目的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企业应该在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上投入一定资金,以确保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措施到位,使环保“三同时”工作得到落实。 |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强化风干废气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浓水及反冲洗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3 |
年产儿童手工海绵纸8000立方米、毛毡布1500吨、笔记本2000万本生产建设项目 |
兰溪市梅江镇石埠村 |
金华市羿昌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金华市羿昌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是一家专业从事工艺美术制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企业。随着社会发展和教育环境的改善,全球儿童DIY手工市场正在迅速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为此,企业利用位于兰溪市梅江镇石埠村的工业用地,拟新建厂房、倒班宿舍楼、地下室等建筑,面积共计33656.3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3715.68平方米),购置单色印刷机、四色印刷机、切纸机、过胶机、撒粉机、喂料机、针刺机等国产设备,设计年产儿童手工海绵纸8000立方米、毛毡布1500吨、笔记本2000万本的生产能力。 |
无 |
保证落实好环评和环评批复文件要求。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达标排放。项目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治理资金,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环保设施待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
废气:过胶废气、印刷废气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4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纤维粉尘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6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废金葱粉、废EVA边角料、废纸边角料、集尘灰、废布袋、废次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柔性版、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设备的位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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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女埠(黄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变电站站址位于金华市兰溪市女埠镇西垄村西北侧,线路工程均位于兰溪市境内。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新建金华女埠(黄店)220千伏变电站 金华女埠(黄店)220千伏变电站,本期主变容量2×240MVA,本期按每台主变装设1组10Mvar+1组20Mvar并联电容器及1组10Mvar并联电抗器。 (2)芝堰~云山π入女埠变220千伏线路工程 新建芝堰侧双回架空线路长度2×2.1km(D线);新建云山侧双回架空线路长度2×1.8km(F线)、利用已建杆塔架设1回导线0.4km(新架设A34#-A1#段单侧导线),新建单回电缆长度0.1km。拆除3基塔(芝堰~兰溪东牵引站220kV线路工程中的28#、29#和30#),拆除双回路架空线路经长1.36km。 (3)芝堰~兰牵改接女埠变220千伏线路工程 新建女埠~兰牵单回架空线路长度3.65km(本期新建E1-E10座塔基,其中E1塔基为同塔双回塔,本期一回,预留远景一回)。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大气污染物:施工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粉尘污染和施工机械尾气污染。施工开挖、车辆运输等产生的粉尘短期内将使局部区域空气中的TSP增加,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运输砂石料、水泥、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篷布;临时堆放的土方、砂料等表面应定期洒水,防止干燥而产生大量扬尘,渣土尽早清运;在项目四周安装防尘网。 废水:施工期污水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施工泥浆废水,二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在施工生产生活区应设置化粪池,使污水在池中充分停留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人员租用线路沿线的民房,其生活污水利用已有设施处置;新建间隔扩建工程施工期污水主要来自二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其可利用原有变电站污水处理设施将生活污水处理。 固废: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变电站内设备检修时可能会产生蓄电池等废弃零部件(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蓄电池归类为“HW31含铅废物”,废物代码900-052-31)。仅在损坏并需要更换时产生,更换当日通知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不在站内贮存。主变压器下设有集油坑,主变及电抗器事故时事故油全部排入主变下油坑储存不外排,集油坑及事故油池内事故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 生态环境:对土地利用、野生动植物及生态系统造成影响,根据报告表提出的措施,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兰溪市政务服务中心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