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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兰溪市新旺铝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金属制品技改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经济开发区新华路2号 |
兰溪市新旺铝制品有限公司 |
杭州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兰溪市新旺铝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兰溪市经济开发区新华路2号,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矿山机械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现有生产为年产5000吨铝制品和2000吨不锈钢制品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兰溪市新旺铝制品有限公司电解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是企业于2024年委托编制完成,并于同年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审批(批文号:金环建兰[2024]17号)和(先行)环保竣工验收。 为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兰溪市新旺铝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7148万元,利用现有厂房,淘汰手工电解生产线、铝合金表面处理生产线、手工单台喷砂机等低效落后老旧设备,更新智能化电解生产线、机加工设备、镁合金表面处理生产线等先进设备,对7000吨金属制品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建成后企业将形成3000吨铝材制品、2000吨不锈钢制品和2000吨镁合金制品的生产能力。 |
无 |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投入正式运营。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施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收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
废气:2#厂房喷砂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厂房电解线酸雾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整体密闭),2#厂房电解线烘干废气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整体密闭),5#厂房1F喷砂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5#厂房2F喷砂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5#厂房1F电解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整体密闭),5#厂房2F电解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整体密闭),5#厂房1F电解线烘干废气废气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整体密闭),5#厂房2F电解线烘干废气废气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整体密闭),3#厂房1F熔化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3#厂房1F压铸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3#厂房1F抛光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3#厂房2F电泳涂装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及厂界内无组织废气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 废水:含重金属废水:废水管线架空设置,收集废水经电渗析+芬顿/化学沉淀处理+配套三级化学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50%废水经中水回用深度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电解线用水工序,剩余纳管排放,一般综合废水:废水管线架空设置,镁合金生产线废水(微弧氧化废水、电泳涂装废水、脱模废气喷淋废水、电泳废气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芬顿氧化处理、其他一般废水(阳极氧化线废水、酸碱废气喷淋废水、制纯水废水、、初期雨水等)经三级化学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部分废水再经中水回用深度处理设施处理达回用标准后回用于阳极氧化线喷淋补充用水或阳极氧化车间清洗用水,剩余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1、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2、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3、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4、车间生产加强噪声管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由专业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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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兰溪市政务服务中心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