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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东政法大学河西食堂灶台更新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及明细:设备清单详见附件;
3.采购预算:不超过6.5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及其供应的货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在上海有服务队伍或技术支持力量,能提供完善的送货及售后服务;
4.供应商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性;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国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6.所售产品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国家技术规范。且承诺所售产品必须为全新,有3c认证,参数等同或优于校方提供的参考参数。同时,不得提供翻新、贴牌产品,并提供三包。
三、质保及售后
1.质保期:所有产品2年及以上免费质保;
2.响应时间:质保期内,设备故障须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报价:所报价格为包工包料含税价格;以综合单价形式报出项目清单,各项需包含运输费、管理费及风险等全部费用;
2.结算:合同生效,安装验收通过后进行最终结算。
五、采购期限
合同生效后10天内到位。
六、报价流程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11月18日15:00前;
2.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密封、盖章;
3.报价文件提交方式:快递或送达;
4.报价文件投送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弘毅楼南203室,联系人:许老师57090116;
5.报价文件清单(所有材料需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及所售产品介绍;
4)报价清单;
5)售后服务及质量承诺。
注: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递交全部材料,逾期不再办理。所提交的资料和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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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厨房设备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