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墨江县景星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可行性... 2026-05-29
发布时间:
2026-05-29
发布于
云南普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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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8〕1号)相关规定,根据咨询机构评审意见,现将墨江县景星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项目代码:2507-53*开通会员可解锁*-991089)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则同意建设墨江县景星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本项目针对景星镇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管网老化漏损等问题,通过落实节水改造、新建水源、延伸供水管网等举措化解供水缺水难题,同时健全工程运维与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水价及水源保护机制、推行多元经营模式,充分释放供水工程综合效益。项目建成后可保障当地枯水期稳定供水,实现水质达标率100%,共计惠及1205户7363名居民。

二、项目名称:墨江县景星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三、建设单位:墨江县水务局

四、建设地点:普洱市墨江县景星镇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取水、输水、净水、配水、调蓄水池、入户工程及各类附属建筑物、临时工程。;取水水源为老野冲水库,对水库输水涵管处实施取水工程改造;新建DN200×4.0mm热镀锌钢管15.46km、DN80×3.75mm热镀锌钢管1.05km,并配套建设管道加压泵1套;新建1座日处理规模1050m³的水厂,配套建设一体化净水设备、综合楼等构筑物;新建配水主管网29.53 公里、配水支管6.2公里,采用多种规格热镀锌钢管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新建调蓄水池13座,含30m³水池2座、20m³水池3座、10m³水池8座;同时新建村内不同规格热镀锌管网及DN15×2.75mm入户管12050m,配套安装一户一表一水龙头共计1205套,同步实施其他附属设施与临时工程。2.建设规模:设计日供水量1038.87m³,水厂设计规模为1050m³/日。供水规模属于5000>W≥1000m³/d,工程类型为Ⅲ型,主要构(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243.76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或银行贷款)995.01万元,地方政府自筹248.75万元

八、建设期限:16个月

九、法人代表:罗进思(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局长)

十、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要按照批复的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技术标准。

接文后,请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对招投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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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墨江县景星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78.73

建筑工程

691.34

安装工程

132.95

监理

18.14

设备

其他

277.05

建设管理费、征地移民补偿费、水土保持工程费等

审批意见及说明:

该项目所涉及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需公开招标,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其他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审批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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