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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8〕1号)相关规定,根据咨询机构评审意见,现将墨江县景星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项目代码:2507-53*开通会员可解锁*-991089)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则同意建设墨江县景星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本项目针对景星镇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管网老化漏损等问题,通过落实节水改造、新建水源、延伸供水管网等举措化解供水缺水难题,同时健全工程运维与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水价及水源保护机制、推行多元经营模式,充分释放供水工程综合效益。项目建成后可保障当地枯水期稳定供水,实现水质达标率100%,共计惠及1205户7363名居民。
二、项目名称:墨江县景星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三、建设单位:墨江县水务局
四、建设地点:普洱市墨江县景星镇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取水、输水、净水、配水、调蓄水池、入户工程及各类附属建筑物、临时工程。;取水水源为老野冲水库,对水库输水涵管处实施取水工程改造;新建DN200×4.0mm热镀锌钢管15.46km、DN80×3.75mm热镀锌钢管1.05km,并配套建设管道加压泵1套;新建1座日处理规模1050m³的水厂,配套建设一体化净水设备、综合楼等构筑物;新建配水主管网29.53 公里、配水支管6.2公里,采用多种规格热镀锌钢管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新建调蓄水池13座,含30m³水池2座、20m³水池3座、10m³水池8座;同时新建村内不同规格热镀锌管网及DN15×2.75mm入户管12050m,配套安装一户一表一水龙头共计1205套,同步实施其他附属设施与临时工程。2.建设规模:设计日供水量1038.87m³,水厂设计规模为1050m³/日。供水规模属于5000>W≥1000m³/d,工程类型为Ⅲ型,主要构(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243.76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或银行贷款)995.01万元,地方政府自筹248.75万元八、建设期限:16个月
九、法人代表:罗进思(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局长)
十、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要按照批复的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技术标准。
接文后,请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对招投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墨江县景星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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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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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设计 |
√ |
√ |
√ |
7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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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 |
√ |
√ |
69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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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 |
√ |
√ |
13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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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 |
1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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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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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277.05 |
建设管理费、征地移民补偿费、水土保持工程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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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及说明: 该项目所涉及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需公开招标,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其他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审批部门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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