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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28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 项目名称 |
进度 |
| 漕泾电厂2027-2029 年度日常维护辅助配合服务(三年) |
服务期限为三年,拟定服务期限为:2027 年1 月1 日至2029 年12 月31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 漕泾热电漕泾二期供热工程监理服务 |
服务期限4 个月,计划工期:2026 年09 月15 日2027 年至01 月14 日,实施工期按照业主实际检修情况调整。 |
| 吴泾电厂2026 年8 号机组锅炉内检、开缸高温部件检验检测、支吊架安全隐患整治服务 |
合同签署日起至2026 年12 月31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 闵行电厂2027-2029 年度全厂脚手保温和零星防腐工程(三年) |
服务期限为三年,拟定服务期为:2027 年1 月1日-2029 年12 月31 日(三年),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 闵行电厂2026 年度危险化学品采购 |
服务期限为1 年。计划2026.9.1-2027.8.31,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
| 田集一厂循环水高效利用改造工程总承包 |
拟定为2026 年09 月01 日起至2027 年02 月28日止,具体时间按招标人确定时间进行调整。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生效日6 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
| 田集电厂2026-2029 年度输煤系统设备维护(三年) |
本项目计划于2026 年10 月01 日起至2029 年09月30 日止,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 田集二厂3 号锅炉本体及脱硝辅助服务 |
计划时间:2026 年9 月15 日-2026 年10 月11 日, 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 田集电厂1-4 号机组放灰、放渣等现场服务(3 年)(流标重招) |
计划自2026 年10 月1 日起至2029 年9 月30 日止,实际服务开始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如有变化, 则按上述期限调整。 |
| 田集电厂1-4 号炉石子煤处置(3 年)(流标重招) |
计划自2026 年10 月1 日起至2029 年9 月30 日止,实际服务开始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如有变化, 则按上述期限调整。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 标段名称 |
数 量 |
招标范围 |
技 术 规 格 |
工期要求 |
建设地点 |
信息 服务 费 (元) |
| 漕泾电厂2027-2029年度日常维护辅助配合服务 (三年) |
1 批 |
漕泾电厂1#、2#机组汽轮发电机及其辅机、锅炉及其辅机、电气、热工、化学水系统、尿素系统、深度调峰系统的抢修、临停消缺和日常维护的技术服务配合工作。 |
详 见 技 术 规 范 书 |
服务期限为三年,拟定服务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029年12 月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 号 |
1000 |
| 漕泾热电漕泾二期供热工程监理服务 |
1 批 |
漕泾热电漕泾二期供热工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土建施工、安装施工、安全监护、设备调试、启动试运、工程移交、工程监理总结、工程资料归档管理、监理资料归档与移交、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
详 见 技 术 规 范 书 |
服务期限4 个月,计划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2027 年至01月14 日,实施工期按照业主实际检修情况调整。 |
上海化学工业区联合路69 号 |
500 |
| 吴泾电厂2026年8 号机组锅炉内检、开缸高温部件检验检测、支吊架安全隐患整治服务 |
1 批 |
吴泾电厂2026 年8号机组锅炉内检、开缸高温部件检验检测、支吊架安全隐患整治服务:含锅筒系统、水冷壁系统、省煤器系统、过热器系统、再热器系统、减温器系统、锅炉范围内主要连接管、四大管道、膨胀系统、承重系统、炉墙保温、燃烧设备、吹灰器等附属设备检检验检测;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热段)、再热蒸汽(冷段)、高压给水管道及其附属管道支吊架状态检验、管道应力校核计算、管道应力分析与评估、支吊架冷态、热态检查及数据测量、维修调整方案的制订与现场调整施工及热态复核与检验;中、低压静叶持环螺栓,中压平衡活塞螺栓,导汽管螺栓,中压缸、低压缸叶片,小机螺栓,小机末级叶片,小机轴瓦,小机(汽缸、转子、汽门)高压调门阀座及阀芯,高压主汽门阀体,高压主汽门阀座及阀芯,高压调门阀杆,高压主汽门门阀杆,中压调门阀杆,中压主汽门门阀杆,中压调门阀座及阀 芯,中压主汽门阀座及阀芯,中压调门、主汽门阀盖螺栓,高压门杆漏气管道及其附件疏水管,小口径(压力表管、测温管等)角焊缝、油系统内隔螺栓等检测。 |
详 见 技 术 规 范 书 |
合同签署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5060 号 |
1000 |
| 闵行电厂2027-2029 年度全厂脚手保温和零星防腐工程(三年) |
1 批 |
闵行电厂日常维护检修中存在大量高处作业、防烫作业和防腐作业,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临时作业平台搭设、保温更换和修补、设备防腐和油漆工作。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详 见 技术 规 范 书 |
服务期限为三年,拟定服务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三年),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 效日为准。 |
上海市闵行区文井路1 号 |
1000 |
| 闵行电厂2026年度危险化学品采购 |
1 批 |
闵行电厂2026 年度危险化学品采购(包括氨水、硫酸、亚硫酸氢钠等17 项,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详 见 技 术 规 范 书 |
服务期限为1年。计划2026.9.1-2027 .8.31,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
上海市闵行区丽江路2 号。 |
1000 |
| 田集一厂循环水高效利用改造工程总承包 |
1 批 |
本项目的勘测设计、土建、建筑、节能和环保建设、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安装、竣工、试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 投标人应提供一整套完整的循环水高效利用系统,本项目包括工艺、热控、电气、土建的总交、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消防、暧通、空调、道路、地坪、沟道、绿化等初步设计、详细设计、供货、安装与施工、调试、试运行等。循环水高效利用系统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人负责,并满足本技术规范书 的要求。 |
详 见 技 术 规 范 书 |
拟定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1 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具体时间按招标人确定时间进行调整。 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生效日6 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发电厂 |
1000 |
| 田集电厂2026-2029 年度输煤系统设备维护(三年) |
1 批 |
田集电厂输煤系统检修维护等工作,包括输煤系统所有设备及照明设施、上下水管道(含排污 管)、地下沟道、盖板、栏杆、楼梯、电缆桥架、综合管架及其它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检修、事故性抢修等工作。 |
详 见 技术 规 范 书 |
本项目计划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
1000 |
| 田集二厂3 号锅炉本体及脱硝辅助服务 |
1 批 |
田集二厂3 号锅炉本体及脱硝辅助服务,内容包括了锅炉范围内的钢架、锅炉本体及汽水管路、燃烧系统、风烟系统、脱硝装置、低温省煤器等全部设备的检查、检修、调试、启动,以及特种设备维修告知手续办理等工作(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详 见 技 术 规 范 书 |
计划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 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
1000 |
| 田集电厂1-4 号机组放灰、放渣等现场服务(3 年)(流标重招) |
1 批 |
田集电厂1-4 号机组放灰、放渣等现场服务(3 年)等服务。主要工作范围:1-4号机组灰库、渣仓卸料操作; 一、二期干灰分选系统设备启停操作、巡检监视、调节及记录抄表;灰库、渣仓区域及西门纬十路(经九路至西门外和谐大道段)卫 生清洁。 |
详 见 技 术 规 范 书 |
计划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实际服务开始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如有变化,则按上述期限调整。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发电厂 |
1000 |
| 田集电厂1-4 号炉石子煤处置(3 年)(流标重招) |
1 批 |
田集电厂1-4 号炉石子煤处置(3年),石子煤清理、堆放、以及转运出厂。 |
详 见 技 术 规 范 书 |
计划自2026年10 月1 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实际服务开始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如有变化,则按上述期限调整。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发电厂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漕泾电厂2027-2029 年度日常维护辅助配合服务(三年)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火电机组同时包含(汽机、电气、锅炉、热控)专业的服务或维护或检修项目业绩(投标人多年服务业绩,服务期每完成一年算一个有效业绩;包括服务期已满1 年的正在进行中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且合同服务内容须同时涵盖汽机、电气、锅炉、热控四大专业))、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漕泾热电漕泾二期供热工程监理服务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 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压力管道安装工程监理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监理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服务验收文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如验收单、发票、银行收款凭证、业主提供的项目履约证明文件等)); 3.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是电力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 个类似工程总监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监理服务(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吴泾电厂2026年8号机组锅炉内检、开缸高温部件检验检测、支吊架安全隐患整治服务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 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甲类综合检验机构(锅炉内部检验GD2)、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同时投标人应获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备案认可(提供上海市特种设备检验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后截图); 2.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业绩,其中至少包括1个3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内部检验业绩和1个300MW及以上机组汽轮机发电机部件检验检测项目服务业绩(包括服务期已满1年的正在进行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发票等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闵行电厂2027-2029 年度全厂脚手保温和零星防腐工程(三年)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2个300MW 及以上火电厂维护、检修、改造脚手架及保温施工业绩等业绩(包括服务期已满1 年的正在进行中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竣工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闵行电厂2026年度危险化学品采购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2.投标人应提供所供产品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或受投标人委托进行运输的第三方应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运输车辆危化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及危化品驾驶证、押运证等相关证件。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的,还应提供与第三方的委托运输协议等文件; 4.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供货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危化品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等)、履约证明(业主出具的使用良好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
| 田集一厂循环水高效利用改造工程总承包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 个300MW 及以上等级机组超滤+反渗透膜法水处理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竣工验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田集电厂2026-2029 年度输煤系统设备维护(三年)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火力发电机组机务检修或输煤维护项目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竣工验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田集二厂3 号锅炉本体及脱硝辅助服务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 级),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300MW 及以上等级机组C 级及以上锅炉本体检修等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两个300MW 及以上等级机组检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含有项目经理名字的合同扫描件或项目经理任命文件等)。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田集电厂1-4 号机组放灰、放渣等现场服务(3年) (流标重招)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服务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燃煤电厂灰渣处置项目等服务业绩,包括服务期已满1 年的正在进行中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田集电厂1-4 号炉石子煤处置(3年)(流标重招)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3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 个燃煤电厂石子煤处置等服务业绩,包括服务期已满1 年的正在进行中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请登录)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周末)
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请参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
4.3 信息服务费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信息服务费,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昊 手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微信同号) 电话:400-801-9677 邮箱:wanghao@dlzbxx.com Q Q:1263809098本项目仅供白银及以上的会员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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