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北区35、38泊位高压岸电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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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08
发布于
天津滨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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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北区35、38泊位高压岸电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北区35、38泊位高压岸电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07.6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用高低高方案,高压上船方式,新建1套2*3MVA岸电电源。岸电电源设计应满足集装箱船靠泊作业期间的用电需求,系统采用低压共直流母线的形式,可以为35泊位、38泊位船舶提供6.6kV60Hz或6kV50Hz供电,两组3MVA岸电可以独立给两泊位供电,也可并机输出6MVA为35泊位供电,单套电源系统额定输出容量应不小于3MVA。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按照双方确认的项目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中标人对本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岸电系统涉及设备的购置及其配套项目施工等全部内容包括不限于本项涉及的基础制造及施工、设备的二次设计、制造、出厂检验及测试、运输、安装成套、调试、试车、交货验收、培训、质保服务等,应统筹考虑设备的兼容性和系统性,确保该系统建成后取得相关机构颁发的符合证明并能正常投入运转。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北区35、38泊位高压岸电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北区35、38泊位高压岸电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完整的财务报表。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资信证明。

5.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6.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8.近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委托代理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关联关系或同属一个集团(经营实体)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30分.

获取方式:报名前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至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5时30分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加盖法人章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联系方式。没有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联系人:李工 156-0069-4001

E-mail:zbcg4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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