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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舞台设备租赁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MCC-ZC26-0483 )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舞台设备租赁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5.468万元,招标人为北京舞蹈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结合各剧场基础条件,根据《活动内容安排明细》进行设备租赁、搭建、调试、拆卸等工作,其他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舞台设备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舞台设备租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1) 接受联合体磋商的项目/包件,供应商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但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比例不低于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
(2) 允许分包的项目/包件,供应商可以分包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但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不低于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
注: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能力生产或提供采购设计、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3.5 应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
(1)只接受电汇或网银。请供应商汇款时务必注明“标号+用途”,以便财务查账及汇总。
(2)项目报名,线上获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联系人:张工 157-1287-9890
E-mail:zchyzb1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