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竞价销售交易J26028791预告
发布时间:
2026-07-12
发布于
山西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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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竞价销售交易预告

(编号:J26028791)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保障交易商合法权益和商业机密,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概况: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注册地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商品类别 供货煤矿 交货地 运输方式 价格类型 委托数量(吨) 基价(元/吨) 出价上限 (元/吨)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A标段 副产品 山西灵石华苑煤业有限公司 华苑煤业 公路运输 含税坑口价 1500 50 不限 1 不限

备注:每次报价的竞价加价幅度为1元/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煤种

品种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水分

(Mt)

(%)

硫分

(St, d)

(%)

挥发分

(Vdaf)

(%)

灰分

(Ad)

(%)

粘结指数

(GR·I)

Y值

(mm)

回收率

(%)

A标段 焦煤 晋控中煤8# 1870.00 10.00 4.56 44.51 64.69 0.00 0.00 0.00

备注: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以实发为准,如煤质发生较大变化,委托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报名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必须提前到煤矿对煤炭品种进行充分了解,凡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并认可该煤种产品质量。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及要求:

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www.ctctc.cn)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报名参与特殊副产品交易的用户需主动向委托方提供环评资质以及排污许可证等经营资质,否则不能报名。如因无相关资质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由违规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交易中心无关。

最少参与报名交易商户数:3户,如开场前报名户数不满足条件,则本场交易关闭

2.报名时间: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00 前

提醒:每日17时至18时平台进行清算结算,期间无法办理保证金交纳,请交易商提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交纳保证金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交易商在报名参加交易时,需交纳保证金5万元

2.保证金交纳:参与方通过本企业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的银行结算账户中预设的保证金账户,以入金或转账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点击预告中的链接报名时自动冻结保证金。

3.保证金解冻:交易结束后,未成交参与方的保证金由交易系统自动解冻;成交方的保证金在履行交易合同并足额交纳相关费用,且经成交双方填报《交收履约单》确认无异议后,由交易系统自动解冻。解冻后的保证金,交易商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出金或预留交易系统继续使用。

4.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时间:

A标段:*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3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⑶本场交易不允许参与方以基价出价。

3.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参与交易商可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通知”。

五、合同签订

成交方须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六、交收履约

1、交收地点:华苑煤业。 2、运输方式:公路运输,物流配送,由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分公司统一配送,并收取管理服务费。(备注:在竞拍之前需提前了解服务费收费标准。联系人:王佳宇*开通会员可解锁*)。 3、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运输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余量不足50吨,即可视为全部履约。 4、在提货期限内,如受到当地环保限产及政策限制,影响矿方生产,未能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双方互不追究,视为履行合同完毕。

成交双方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委托方须登陆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填写《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电子印章,成交方须登陆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确认完成《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电子印章后,交易中心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双方保证金。《交收履约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货款结算

1、价格:出厂含税现汇价(公路)。 2、结算方式:交易商需在竞价成功后按合同约定全额现汇预付货款至晋能控股指定收款账户,逾期未付款,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3、付款约定:交易商需在竞价成交当日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线上结算给晋能控股指定账户。 备注:竞价成交用户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结算货款时,要备注清楚所结算煤款的相关信息,包括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货款、煤矿、成交编号、标段。

八、煤质验收

1、数量:以出厂过磅计量结果为准(公路)。 2、质量:以出卖方化验结果为准。

如果存在数量、质量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双方确认的第三方化验机构化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销售煤炭统一上线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控综办字〔2022〕121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交易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交易额的3‰向晋能控股集团所属二级单位收取交收服务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交易保证金需在足额交纳相关费用后,才可解冻或用于赔付。

十、违约处理

如交易交收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交易商可发起违约赔付,按照《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规定流程执行。如双方责任未明确或存在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交易中心仅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交易服务,不承担因交易双方违约产生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

十一、其它事项

1、买受人不得向各级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销售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如有发生,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如遇政策变化、拉运环境变化、井下生产条件变化等原因,影响到煤炭购销合同履行,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因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停电、电子故障、电信部门及网络运营公司技术故障等非交易中心过错引发的技术故障,导致交易中断或无法正常进行的,则该场次的交易程序无效,且交易中心有权对该场次交易全权处理,任何交易商均无权干涉。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如公告内容与合同内容不一致,以合同条款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张智刚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中心:朱淇煜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魏羿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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