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算盘人力资源系统及财务系统维保服务单一来源公示及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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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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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金算盘人力资源系统及财务系统维保服务单一来源公示及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金算盘人力资源系统及财务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限价

备注

1

金算盘人力资源系统维保服务

1

3.2万/年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2

金算盘财务系统维保服务

1

3.5万/年

(二)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对金算盘人力资源系统及财务系统进行常规维护、升级(除国家重大政策性变化需升级外),并对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软件系统本身出现的 BUG 进行及时修复;并提供标准化维护服务包含以下:

(1)热线支持:成交供应商需设置24小时运维电话,可通过电话方式向用户进行技术问题解答。工作时间内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非工作时间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

(2)远程维护:成交供应商可通过在线远程方式,对用户提供运维指导服务。

(3)现场维护:成交供应商需配备相应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解决问题(备注:本条款只针对远程无法解决的情况下)。

2.对医院在金算盘人力资源系统及财务系统使用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需求进行优化和完善,包含但不限于系统功能完善、优化以及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及国家政策等需求对金算盘人力资源系统及财务系统现有软件模块功能的修订和完善等(若需要新增软件模块才能满足要求或解决问题的由医院另行采购)。

3.承担前述软件产品清单中的软件系统间现有的各种接口,以及前述软件产品清单中的软件系统与第三方公司软件系统现有的各种接口的升级、改造、维护工作(不含第三方公司接口,以及因新增第三方公司软件系统需要由第三方公司提供的接口开发技术服务)。

4.对因政策性原因导致现有软件系统功能不能满足要求的软件系统进行相应系统功能的修改、完善。

5.因系统运行的基础硬件设备故障或维修维保更换配件时,需要对前述软件产品清单中的软件系统进行重新部署、修改配置或系统优化等技术服务。

6.完善、修订、新增符合医院管理需求的各种报表,完善系统统计功能等。

7.优化金算盘人力资源系统及财务系统,提高系统运行效率。

8.成交供应商需每个年度对金算盘人力资源系统及财务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巡检,并形成巡检报告。

(三)商务要求

1.履约地点: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具体以医院指定地点为准。

2.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后90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每年度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向医院提交年度巡检报告且服务经医院考核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90日内,医院支付成交供应商该年度服务费。(每年度根据实际服务时间和单项服务内容据实结算,服务时间满一年按年计算,不足一年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以金算盘人力资源系统维保服务成交价÷365天×实际使用天数)。

(2)成交供应商需出具与服务时间匹配的年度巡检报告、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经医院确认后进行支付结算。

4.考核方案

(1)考核时间:服务履约完毕后,向医院提出考核申请后30日内由医院组织考核。

(2)考核方式和标准:根据维保服务内容进行考核,对供应商维保服务情况(含系统稳定性、故障处理、数据安全、服务响应等)逐项考核打分,总分100分。考核得分≥90分为合格;得分<90分为不合格。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供应商在服务第一年考核合格前提下,双方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否则不再续签合同。

5.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医院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医院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医院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成果)或逾期提供的而违约的,除应及时提供服务外,应向医院偿付逾期提供部分服务总额的百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医院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医院已经付给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及其利息。

6.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服务经医院考核不合格的,医院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整改。成交供应商三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医院有权解除合同,并视为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成果)而违约,并按照上一条款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7.成交供应商应当遵守医院的服务及商务要求,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服务及商务要求,若成交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医院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医院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8.保密

(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成交供应商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与医院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

(2)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伍年之内持续有效。合作关系终止后,成交供应商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保密信息进入公共领域或不再具有保密价值。

(3)如成交供应商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向医院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医院造成的一切损失。医院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有权解除合作协议,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9.争议解决办法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所在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失信行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须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与被授权人双方签字);

3.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注]:比选申请人报名登记后,原则上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如因故无法参加,务必提前来函告知并说明缘由否则将以扰乱采购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五、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与被授权人双方签字);

4.《项目报价表》详见附件一;

5.《服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三;

6.《商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三;

7.《参选承诺函》详见附件四;

8.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含)至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日)类似项目履约业绩的相关资料(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比选申请文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并且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后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正本、副本各一份。

六、评分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报价均应包含税费、人工等所有费用。

、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

2025 11 14 日—2025 11 20

、联系方式及报名地点

1.报名地点: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北大街96号教学办公楼三楼采购办

2.联系人:张老师

3.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注:报名文件可加盖鲜章后以PDF文档形式(文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发至邮箱1441573964@qq.com,如未收到邮箱报名回执,请在报名截止最后一天进行电话确认,谢谢!

、比选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监督及投诉电话

监察室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一:项目报价表.xlsx

附件二:服务要求应答表.docx

附件三:商务要求应答表.docx

附件四:参选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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