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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拟对吉林省大宏生物环保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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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东辽县白泉镇安泉路18号
邮 编:1366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 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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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大宏生物环保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
东辽县白泉镇集贤村一组 |
吉林省大宏生物环保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可降解包装袋生产线,年产包装袋140吨。安装主要生产设备18台。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 |
吉林省洪实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项目挤压、吹膜、调墨、印刷工序均设置在一间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采用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再统一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的表1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VOCs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场界无组织VOCs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排放限值要求。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 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抽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墙体隔音、安装减震垫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边角废料及次品和废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建设10m2危废暂存点,擦拭设备产生的废抹布和废手套、废油漆渣、废原料桶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要存放在危废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加强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防治 厂区地面采取分级防渗措施,危废暂存点为重点防渗,生产车间为一般防渗,其他为简单防渗区。 (六)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 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