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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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坐落 |
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龙华店乡/北皇亲庄二分村 |
| 现场勘测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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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测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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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物四至情况说明 |
东至:道,西至大沟上口沿,南至:闲置房北3米处,北至史丙岩粪棚 |
| 挂牌开始时间设定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挂牌方式 |
单价挂牌 |
标的物数量 |
6.31 |
| 挂牌单价 |
元/年/亩 |
流转期限 |
5 年 |
| 挂牌总价 |
11042.5 元 |
| 土地流转用途 |
其他 |
土地性质 |
其他方式承包"四荒" |
| 权属证明到期日 |
长期 |
权属证明 |
其他 |
| 权属证明编号 |
无 |
资产和资源性质 |
集体 |
| 保证金要求 |
600 元 |
| 履约保证金 |
1000 元 |
|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2、土地可用于种植小麦、玉米等大田农作物不可以种植树木、绿化苗圃等长期作物。土地需保持原有地貌不准取土。如遇沟渠清淤或扩宽只赔偿承包户青苗费,青苗费按1200元/亩/年。若无青苗则无需赔偿,退还剩余年度承包金。严禁在承包地以外任何空闲处栽植树木或长期作物,包括沟坡,沟底承包地紧临的道边地头。土地上不可以建造临时性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硬化。承包期内保持土地完整,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承包期内保持土地原有面积,不得外括。承包期内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该土地,不得将土地用于抵押,担保,如需流转须经董事会书面同意。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土地或石油单位临时占地,土地补偿归合作社所有,地上附着物及承包人投入的生产设施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项目到期后地上存在作物、临时建筑、破坏地貌的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状(或受让方出资恢复原貌)。 1交易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不再另行通知)。2、如只有一人参与项目则直接签署协议;两人以上参与需由产权中心组织网络竞价,竞价人应在标的单价的基础上以每年每亩20元的倍数进行加价。竞价按照产权中心相关规定执行。3、保证金账号名称:河间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2872 6200 0000 0188 9897 开户行:河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大街分社 (注意:交纳入场保证金方式:手机网银交付、网上银行交付、银行柜面交付、微信支付。) |
| 身份资格 |
不限定受让方身份资格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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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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