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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坐落 | 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龙华店乡/北皇亲庄二分村 | ||
|---|---|---|---|
| 现场勘测人姓名 | 现场勘测人电话 | ||
| 标的物四至情况说明 | 东至留一联墙面以外6米处、西至韩村路、南至留一联墙面以外6米处、北至一队地 | ||
| 挂牌开始时间设定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挂牌方式 | 单价挂牌 | 标的物数量 | 35.9 |
| 挂牌单价 | 元/年/亩 | 流转期限 | 5 年 |
| 挂牌总价 | 71800 元 | ||
| 土地流转用途 | 其他 | 土地性质 | 集体统一经营的"四荒" |
| 权属证明到期日 | 长期 | 权属证明 | 农村土地所有权证 |
| 权属证明编号 | 无 | 资产和资源性质 | 集体 |
| 保证金要求 | 5000 元 | ||
| 履约保证金 | 1000 元 | ||
|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1、付款方式:分期支付,中标方签合同当日付清前三年租金,2028年底付清后两年租金。2、土地可用于种植小麦、玉米等大田农作物,不可以种植树木、绿化苗圃等长期作为物。3、土地需保持原有地貌不准取土,建坟。4、土地不可以挖建坑塘进行水产品养殖。5、土地上丕可以建造临时性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硬化。6、承包期内保持土地完整,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7、承包期内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该土地,不得将土地用于抵押,担保,如需流转须经董事会书面同意。8、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土地或石油单位临时占地,土地补偿归合作社所有,地上附着物及承包人投入的生产设施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9、项目到期后地上存在作物、临时建筑、破坏地貌的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状(或受让方出资恢复原貌)。10、交易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不再另行通知)。11、如只有一人参与项目则直接签署协议;两人以上参与需由产权中心组织网络竞价,竞价人应在标的单价的基础上以每年每亩20元的倍数进行加价。竞价按照产权中心相关规定执行。9、保证金账号名称:河间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2872 6200 0000 0188 9897 开户行:河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大街分社 (注意:交纳入场保证金方式:手机网银交付、网上银行交付、银行柜面交付、微信支付。) | ||
| 身份资格 | 须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单位或个人 |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