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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按照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孟村回族自治县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公开、规范、择优遴选有资质的第三方验收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6年中央财政下达孟村回族自治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资金316万元,根据方案安排,按照实施区域相对集中,成方连片,交通便利,土地平坦,土壤肥沃,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原则,选择在我县全域设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主要为小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完成绩效任务面积不少于3.5万亩。
收:玉米机械收获
耕:小麦播前旋耕(2遍)
种:小麦播种
(1) 第三方验收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农田耕作质量检测服务相关事项。
(2) 验收人员应持有与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验收工作相适应的相关证书。
(3) 验收所需的检测工具需获得校准证书。
(4) 能够出具农业社会化服务验收报告。
(一)报名:(1)第三方验收公司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检测工具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件加盖公司公章。(2)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3)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4)报名需提交纸质材料,提交或者邮寄我单位。
(二)遴选:根据第三方申报情况,孟村回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通过党组研究按照第三方的规模、能力、信誉、报价等因素进行审核,择优选择第三方作为项目验收主体。
(三)公示:通过孟村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对遴选的第三方名单及举报电话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签订验收合同:公示无异议的第三方,及时与孟村回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签订项目验收委托协议。
联系人:回东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孟村回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