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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吨汽车配件及喷粉生产线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长沙县果园镇大河社区果园大道189号(长沙众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内) |
| 建设单位 |
长沙韫邺科技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精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长沙韫邺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为主的小型生产加工企业。长沙韫邺科技有限公司现拟投资100万元,租赁长沙县果园镇大河社区果园大道189号(长沙众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内)空置厂房,建筑面积为1052.94m2,建设年产3000吨汽车配件及喷粉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1)废水 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最终排入浏阳河;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仅有生活污水依托长沙众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长沙众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厂内绿化和厂内菜地浇灌后,多余的生活污水由第三方公司用槽罐车定期运至长沙县果园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 项目锯床切割/打磨粉尘自然沉降;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喷粉粉尘经一级滤芯+二级滤芯回收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燃烧废气/固化废气经集气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噪声污染源的管控。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设备底座应安装减振装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金属料、焊渣、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喷粉工序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弃的滤筒、废润滑油、废液、含油手套抹布等,经收集后分类存放于危废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