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临港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 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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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规定,现将《丹东市临港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按程序进行公示。

  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公示方式:丹东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示时间:30日(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方案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形式在公示期内向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联系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银河大街102-5号新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邮箱:taolongxi@163.com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丹东市临港精细化工园区位于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内,东至滨海公路、南侧毗邻现状港区、西至规划铁路货运站、北接本钢不锈钢冷轧丹东有限责任公司,中部去掉华能灰场,规划面积3.98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5年—2035年。其中,近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三、目标定位

  举全市之力,创建专业化的精细化工产业园区。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构建产品门类齐全、规模体量突出、产业配套完善、智慧绿色低碳的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鼓励本地企业技术创新,引进高新技术项目,逐步实施转型升级,打造以前沿新材料及高端精细化学品产业为主导,以海洋化工产业为特色的东北地区绿色智慧精细化工产业示范园区。

  以推进丹东市精细化工产业以有序发展、提质增效为目标,以建链、强链、补链、延链为基本路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打造服务东北亚、辐射全国的海洋特色化工基地、新材料产业高地与精细化学品创新中心。

  四、规划结构

  丹东市临港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总体形成“两轴四区”的空间结构。“两轴”为沿兴港大街、滨海公路形成的两条产业综合发展轴;四区为园区内布局的四个功能片区,分别为海洋化工产业区88.64公顷、前沿新材料产业区121.48公顷、高端精细化学品产业区159.41公顷、公用设施配套及中试基地28.81公顷。

  五、用地布局

  丹东市临港精细化工产业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398.34公顷,规划建设用地分为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四类用地。

  1.工矿用地

  园区规划工矿用地总面积为308.70公顷,占园区规划总面积的70.50%,规划全部为三类工业用地。

  2.交通运输用地

  园区规划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为52.52公顷,占园区规划总面积的13.18%,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51.00公顷,占园区规划总面积的12.80%;社会停车场用地1.52公顷,占园区规划总面积的0.38%,为园区东南部规划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

  3.公用设施用地

  园区规划公用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2.65公顷,占园区规划总面积的3.18%,包括一处污水处理厂、一处事故应急池、一处二次变电站和一处消防站。

  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园区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总面积为24.47公顷,占园区规划总面积的6.14%,均为防护绿地。具体包括沿主要道路两侧规划的15-20米宽的绿化带、市政设施外围和道路、公共管廊、高压走廊两侧防护绿地。

  表5-1丹东市临港精细化工产业园区规划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用地比例(%)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10 工矿用地 308.70 77.50
1001 100102 三类工业用地 308.70 77.50
12 交通运输用地 52.52 13.18
1207 城镇村道路用地 51.00 12.80
1208 120803 社会停车场用地 1.52 0.38
13 公用设施用地 12.65 3.18
1302 排水用地 10.71 2.69
1303 供电用地 0.58 0.15
1310 消防用地 1.36 0.34

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24.47 6.14
1402 防护绿地 24.47 6.14
总计 398.34 100.00

  附件:公示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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