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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规定,现将《丹东市临港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按程序进行公示。
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公示方式:丹东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示时间:30日(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方案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形式在公示期内向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联系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银河大街102-5号新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邮箱:taolongxi@163.com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丹东市临港精细化工园区位于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内,东至滨海公路、南侧毗邻现状港区、西至规划铁路货运站、北接本钢不锈钢冷轧丹东有限责任公司,中部去掉华能灰场,规划面积3.98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5年—2035年。其中,近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三、目标定位
举全市之力,创建专业化的精细化工产业园区。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构建产品门类齐全、规模体量突出、产业配套完善、智慧绿色低碳的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鼓励本地企业技术创新,引进高新技术项目,逐步实施转型升级,打造以前沿新材料及高端精细化学品产业为主导,以海洋化工产业为特色的东北地区绿色智慧精细化工产业示范园区。
以推进丹东市精细化工产业以有序发展、提质增效为目标,以建链、强链、补链、延链为基本路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打造服务东北亚、辐射全国的海洋特色化工基地、新材料产业高地与精细化学品创新中心。
四、规划结构
丹东市临港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总体形成“两轴四区”的空间结构。“两轴”为沿兴港大街、滨海公路形成的两条产业综合发展轴;四区为园区内布局的四个功能片区,分别为海洋化工产业区88.64公顷、前沿新材料产业区121.48公顷、高端精细化学品产业区159.41公顷、公用设施配套及中试基地28.81公顷。
五、用地布局
丹东市临港精细化工产业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398.34公顷,规划建设用地分为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四类用地。
1.工矿用地
园区规划工矿用地总面积为308.70公顷,占园区规划总面积的70.50%,规划全部为三类工业用地。
2.交通运输用地
园区规划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为52.52公顷,占园区规划总面积的13.18%,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51.00公顷,占园区规划总面积的12.80%;社会停车场用地1.52公顷,占园区规划总面积的0.38%,为园区东南部规划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
3.公用设施用地
园区规划公用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2.65公顷,占园区规划总面积的3.18%,包括一处污水处理厂、一处事故应急池、一处二次变电站和一处消防站。
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园区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总面积为24.47公顷,占园区规划总面积的6.14%,均为防护绿地。具体包括沿主要道路两侧规划的15-20米宽的绿化带、市政设施外围和道路、公共管廊、高压走廊两侧防护绿地。
表5-1丹东市临港精细化工产业园区规划用地平衡表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用地比例(%) | ||
| 一级类 | 二级类 | 三级类 | |||
| 10 | 工矿用地 | 308.70 | 77.50 | ||
| 1001 | 100102 | 三类工业用地 | 308.70 | 77.50 | |
| 12 | 交通运输用地 | 52.52 | 13.18 | ||
| 1207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51.00 | 12.80 | ||
| 1208 | 120803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52 | 0.38 | |
| 13 | 公用设施用地 | 12.65 | 3.18 | ||
| 1302 | 排水用地 | 10.71 | 2.69 | ||
| 1303 | 供电用地 | 0.58 | 0.15 | ||
| 1310 | 消防用地 | 1.36 | 0.34 | ||
1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24.47 | 6.14 | ||
| 1402 | 防护绿地 | 24.47 | 6.14 | ||
| 总计 | 398.34 | 100.00 | |||
附件:公示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