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花街镇倪宅村山油坑塘低坝山塘整治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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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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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花街镇倪宅村山油坑塘低坝山塘整治项目

(招标编号:

FY2026029)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

招标人:永康市花街镇倪宅村集体经济组织 (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2026 年 09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2第五章 招标控制价及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 图纸 ........................................................... 2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3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5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康市花街镇倪宅村山油坑塘低坝山塘整治项目 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永康市花街镇倪宅村集体经济组织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永康市花街镇倪宅村山油坑塘低坝山塘整治项目,具体详施工图。

本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

953351 元。

2.2 建设地点:前仓镇南湾村

2.3 招标范围:完成《永康市花街镇倪宅村山油坑塘低坝山塘整治项目》设计图纸

中的所有内容,包括为完成该内容需承包人做的一切前期准备和完成该内容后交付前的

成品保护,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2.5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

对应资质 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3□自

以来承接过

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

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类证书。

2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

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4.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以网上

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 自行下载。

5.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月 日 时 分,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康市花街镇倪宅村集体经济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

地址:永康市花街镇倪宅村

地址:永康市天和景园西塔路

910 号

联系人:倪建光

联系人:朱炳旭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 年月日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永康市花街镇倪宅村集体经济组织地址:永康市花街镇倪宅村联系人:倪建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

名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康市江南街道天和景园西塔路

910 号

联系人:朱炳旭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工程名称

永康市花街镇倪宅村山油坑塘低坝山塘整治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永康市花街镇倪宅村

1.2.1

资金来源及

比例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

已落实

100%

1.3.1

招标范围

完成《 永康市花街镇倪宅村山油坑塘低坝山塘整治项目》设计图纸中的所有内容,包括为完成该内容需承包人做的一切前期准备和完成该内容后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

条件、能力和

信誉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

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

采用资格后审

1.9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1.11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其他/ 。

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截止时间:

2026 年月日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 交 方 式

: 通 过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ggzyjy.jinhua.gov.cn/提出。

招标文件澄

发出的形式

招 标 人 对 投 标 人 疑 问 统 一 在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进行解答,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内容的,应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补充文件。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澄清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自 行 关 注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补充文件发出的形式及时间

以 招 标 补 充 文 件 的 形 式 , 在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发布。如果补充文件发布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日,且补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1

投标文件的

组成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

4)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5)资格审查资料;

6)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3.2.2

招标控制价及让利区间

招标控制价

953351

让利区间

:7.00%(含)~ 13.00%(不含)。

综合单价为基数招标控制价为基数

3.2.3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市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改装的通告》(金市建综【

2012】231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报价

时自行考虑该项因素。□本工程执行《金华市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绿色施工整治方案》,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该项因素。□有重大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微大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他: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4.1

投标保证金

1.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项目招标控制价的 2%计取。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代替。

3.4.3

3)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

其他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其他: /

注:如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按《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约定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

A、一般性施工项目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等材料的复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B 类证书复印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3.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C 类证书复印件;

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提供投标人

2026 年 月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

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3.7.3

1)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要求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

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4.1.1

投标截止时

/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截

止时间

2026 年 月 日 时 分

4.1.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1.5

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情形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3.其他: /

5.1

开标时间和

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永康市五湖路 1 号四楼会议室。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4.其他: / 。

5.2

开标程序

1.由招标人在系统中发起解密。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开标,并对每个环节的结果进行发布。3.宣布开标结束。4.其他:

/

5.4

特殊情况处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

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

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

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3.其他: / 。

6.2

评标办法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6.3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

方法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6.4

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1 家。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

2 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

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4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2%)。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出具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需满足以下条件:在项目所在地的银行和保险公司)注:四舍五入至元,保函或保单形式:保函或保单有效期须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若期间保函或保单失效,由中标单位在保函或保单失效前重新办理,有效期须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若履约保证金不够扣除时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

7.4.1

履约担保提

交期限

履约担保提交期限:在中标通知书送达之日算起的

15 个工作日

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函、保单,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8.1

重新招标其

情形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

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

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10.1

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

1. 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通知发出后

10 分钟,逾期或未按

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招标人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

10.2

否决投标的

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招标人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

“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盖章的;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提交投标资料的;5.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脑(指硬盘号或

MAC 地址相同)编制的;

6.未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投标承诺书或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未按要求填写;9.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要求的;10.投标报价不在招标文件确定的让利区间范围的;1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有)、业绩条件(若有)的;投标内容不符合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范围;12.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13.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14.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1.4.4 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的;

1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性内容。16.其他:

/

注:凡招标人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对。

10.3

信用查询网

1.信用浙江: https://credit.zj.gov.cn/2. 行 业 信 用 : 建 设 : http://jsj.jinhua.gov.cn/ ; 交 通 :http://xyfw.jtyst.zj.gov.cn/;水利: https://rcpu.cwun.org/ 。

10.4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价款结算方式详见合同。3.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3.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以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5份)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或者盖章并与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格式与水印码相一致)。4.其他:/

9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

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11

规规定。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控制价及说明;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

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

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2.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

复,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

12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

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让利区间范围。

3.2.3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

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

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

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

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补缴: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

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

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的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投标人应按电子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如有)内容,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

统编制投标文件并生成电子标书。编制完成后上传至交易系统(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招

标人在开标时间后进行一键解密。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司。不按本项

规定制作的,视为无效情形。

②投标人应将最后一次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如果要重

新编制电子标书,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上传,新上

传的文件会覆盖之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③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导入金华市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造成招标人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视为无效情形。如经查实属故意情

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3.7.4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3.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

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7.5 其他: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标书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无法对电子标书进行评审的

,视为无效情形。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1.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1.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上传是

14

否成功的提示信息。

4.1.5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加盖电子

印章。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 评标办法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办法

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6.4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15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招标人确定经公示无异议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在金华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合同条款及格

”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予以追缴,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

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予以追缴;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

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

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7.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招标人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16

3)出现本章 3.3.3 项特殊情况,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4)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不再招标的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4 异议和投诉

9.4.1 异议

1)投标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

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是投诉的前提,未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的投诉概不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不接受招标

人答复的,应当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或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应在规定期限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应当在开标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记

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及时告知招投标监管部门并暂停招标

17

投标活动。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9.4.2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

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

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附表一:

 开标记录表(区间让利法)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

(一)开标记录

序号 投标人

解密

情况

初步

审查

拟派项目

负责人

投标保证金

承诺函

计划

工期

质量

目标

投标让

利率

资格

审查

备注

招标控制价

让利区间

评标基准让利率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19

附表二: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

(招标人名称)建设的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为

。现确定你单位为

中标人,项目负责人为

,中标让利率为

(中标价为

大写

),

中标工期为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7.4 款规定向招标方提交履约担保。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盖章)

年 月 日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区间让利法

适用于限额以下工程建设施工类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一、评标程序

(一)初步审查;

(二)商务标评审;

(三)资格审查;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

(五)出具评标报告。

二、初步审查

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脑(指硬盘号或

MAC 地址相同)编制

的,招标人否决其投标。

未被

“信用浙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商务标评审(

100分)

(一)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

评标基准让利率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约定的区间范围,随机确定评标基准让利率

A%,A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整数位、十分位及百分位由招标人通过系统随机抽取。

(二)报价分的确定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让利率的得

100 分。偏离评标基准让利率的,每低于评

标基准让利率

1 个百分点的扣 20 分,即报价得分=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让利率|×100×2

0;每高于评标基准让利率 1 个百分点的扣 10 分,即报价得分=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让

利率|

×100×10;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

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得分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

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四、资格审查

招标人对投标人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推选(如报价得分相同的,报价让利率高的优

先;如报价得分、报价让利率都相同的,由系统随机方式进行排序),并按照推选依次进行

21

资格审查,直至产生

1 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10.2 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推荐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所报的让利率为项目中标让利率。

六、出具评标报告

招标人出具评标报告。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使用《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1.1.2.3 承包人:

(签约后填入)。

1.1.2.6 监理人:

(签约后填入)。

1.1.3 工程和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批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的工程项目划分表中确定的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

工条件的永久建筑物。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水利部分为 1 年,其他部分 24 个月。

1.1.6 其他

1.1.6.2 完工验收:指《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中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

验收

”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招投标澄清问题、澄清问题的复函、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8)图纸;

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施工图纸

1)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 7 天提供给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

1)图纸和文件的提交计划

承包人在签署协议书后

7 天内,监理人应在收到该提交计划后 14 天内批复承包人。

2)施工总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

7 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签收后 14 天内批复承包人。

3)施工总布置设计

承包人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

7 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在签收后 14 天内批复承包人。

4)临时设施设计

在临时设施开始施工前

7 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每项设计文件签收后 14 天内批复承包人。

5)施工方法和措施

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

7 天内。

6)施工图纸

1)在该工程项目开始施工前 7 天内。

2)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或制造安装前 7 天内。

1.6.3 图纸和文件的审批

1)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各项图纸和文件后 14 天内批复承包人。

1.6.4 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1)承包人应在 7~14 天内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 7~14 天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图纸和文件提供

给承包人。

2)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 7~14 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

1.7 联络

1.7.2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发包人办公地址或指定的

发包人代表。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4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但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

包人的批准。

1)按第 4.3 款规定,批准工程分包。

2)按本章第 11.3 款规定,确定由承包人提出的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延长完工期限。

3)按第 15.2 条规定,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减时作出变更决定。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

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

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按第

15 条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

包人和抄送发包人。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一般义务

4.1.10 其它义务

1)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本项目的施工证件和批件。

4.2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证件

1)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证件

履约保证金数额:

合同履约保证金数额:合同价的

2 %(整仟元),即

元;形式: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

10 天内退还(不计息)。甲方要求工程承包单位提供履

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其提供相同金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4.3 分包:不允许分包。

4.5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补充以下条款:

4.5.5 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得少于 22 天,缺勤的违约金数额 2000 元/日 。由发包人(或其

委托的监理机构)进行(刷脸或指纹识别)电子考勤(考勤结果每月计算一次,下同)。

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按各方考勤中最少的出勤天数计算。

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连续三个月及以上每月驻工地的天数少于

10 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25

项目部人员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得少于

22 天,缺勤的违约金数额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2000 元/日,其他人员 1000 元/日。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机构)进行(刷脸或指纹识别)电

子考勤。

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按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机构)考勤的实际

出勤天数计算。

4.7 撤换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

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更换。

项目负责人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重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

明材料)、死亡、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等情形,无法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

申请,由发包人审核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予以更换,更换到位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信用、业

绩等级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或非上述原因提出更换,每次

按壹拾万元

/次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违约金金额处罚外,发包人有权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水行政主

管部门;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在合同工程未通过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项目负责人

确需更换的,应征得发包人、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项目负责人更换还需报永康市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

处备案,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承包人的安全员、质量员、

施工员等人员擅自更换或非上述原因提出更换,每人次按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违约金的

50%处罚。违约金

在工程进度付款中扣除。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施工中遇到文物或古迹、重要、稀有矿产资源。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 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监理人收到订货清单后 28 天内批复承包人。

5.1.2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

承包人在协议书签订后

8 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收到施工设备清单后 8 天内批复承包人。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无。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无。

7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26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导致交通道路设施损坏的(无论场内和场

外设施),承包人必须对交通道路设施进行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 施工控制网的约定:发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 7 天内,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

点布置图、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在接到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后

7 天内完成施工控制网布

设,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 发包人提供通用条款中规定的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2 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基础加固、爆破施工、深基坑开挖及维护、高边坡施工等重要

工程或高危险性工程,其中爆破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

9.7 文明工地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

/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1 开工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年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或业主指令为准。

11.2 竣工(完工)

本合同全部工程计划完工日期:年

日。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 50 mm 的雨日超过 1 天;

2)风速大于 14 m/s 的 7 级以上台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 40 ℃的高温大于 3 天;

4)日气温低于 -5 ℃的严寒大于 3 天;

5)造成工程损失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逾期完工违约金:延误

20 日以内时,按 1000 元/日扣罚违约金,20 日以上时,按 2000 元/日扣罚违约

金(包括前

20 日)。当发包人认为实际进度很难满足合同进度要求时,发包人将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

27

若承包方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实际进度仍不能让发包人满意,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没收承包人的

全部履约保证金,且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11.6 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其他无。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其他无。

13 工程质量

13.1 工程质量要求

13.7 质量评定

13.7.4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合格。

13.7.7 工程合格标准为达到工程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13.8 质量事故处理

13.8.4 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的备案资料。

14 验收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按通用条款约定。

14.1.6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砼试块、砂浆试块,钢筋、水泥、砂石料、条

块石试件等。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的约定:非政府投资工程按通用条款。

政府性投资工程除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外,

变更程序还应符合《永康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永政办发

[2018]20 号)有关规定(按照永

康市级最新相关政策)。本项目工程变更按本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增加或减少合同范围内的任何项目的工程量仍按合同单价执行。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15.4.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单价的,可以参照投标报价中类

似子目的单价计算确定,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审核、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a 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

28

b 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

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

15.4.3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重新组价。

1)原材料价格按投标文件价格计取;无投标材料价格时,由承包人按市场采购价(不得超过市场

信息价)报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同意后进入单价。

2)工程组价采用与招标控制价编制套用一致的浙江省现行水利工程定额和有关规定及其他有关规

定。

3)取费费率。按照承包人投标时不同工程类别选取费率。对于新增的合同中无相同或类似单价的

工程项目费率,水利部分按编制招标控制时套用的《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编制规定》执行,

园林景观部分按《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规定执行,取费费率取各项弹性区间费率的

中间值。

4)上述单价按投标人投标报价综合优惠幅度同口径优惠,即投标总价与招标控制价的优惠幅度。

5)按照上述原则仍无法组价的,双方协商确定。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 / 。

15.8 暂估价

15.8.1 (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 ;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 。

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系: / 。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不允许调整。

16.1.2 约定为:合同执行期间,仅对合同工程的

/ 进行价格调差。

1)在合同执行期间,人工预算单价调整执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人工预算单价调整的相关文件。

2)约定的主要材料的找差方式:若有效施工期间的平均信息价(无相关信息价材料按签证价)与

招标人编制控制价编制价涨跌幅度超过

±5%时,超过部分予以调整找差,找差部分只计取税金,不下浮。

信息价按永康、金华信息价依次套用。有效施工期按开、完工报告所确定工期的前

80%月份约定为有效

期,但沥青砼按实际使用月份为有效期。找差价款只计取税金,不计费也不作为取费基数。找差量按招标

人预算(控制价)的用量计算(发包人或承包人认为按该用量计算不合理时根据竣工图按招标人预算(控

制价)编制时的采用定额按定额用量计算)。

3)除上述约定的范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外,其他材料、机械价格由投标人承担物价波动风

险,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

29

4)因工期延误产生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

1)因发包方原因或者非承发包双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

担,价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收益,价差不计入(负值)工程

造价。

2)因承包方原因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价差(正值)

不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收益,价差计入(负值)工程造价。

17 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本合同不支付工资性工程预付款。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3 支付方式:

(1)工程完成工程量的 50%,经业主确认付至合同价的 30%;

(2)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

(3)经永康市审计机关结()算并财政拨付后累计支付至审定价的 98.5%1.5%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期

(水利部分为 1 年,其他部分 24 个月)满后一个月结清,不计息,(如有责任扣款,扣除相应责任款)

17.4 质量保证金

本款(

1)项中的“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1.5%”。

17.5 竣工(完工)结算

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 4 份。

本款增加:

17.5.3 工程价款必须经过审计机关的审计。

17.6 最终结清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 4 份。

17.7 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财务决算所需的一切资料。

18 竣工验收(验收)

本工程验收工作执行我省相关规定。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30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自工程接受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

(发包人提前验收并签发接受证书的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若未投入正常使用,其保修期亦按全部工程的

完工日开始起算),工程质量保修期:水利部分为

1 年,其他部分 24 个月。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设工程一切险投保人:按通用条款规定;

投保内容:按通用条款规定;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

20.1.2 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本款补充如下:

在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应为其雇用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20.2 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20.4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额由承包人列入投标文件的其他费用报价表中。

20.5 其它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

/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后

7 天内提交。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保险金不足的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本工程一切保险均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其费用均列入报价,发包人不

承担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

方式:向永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

用由违约方承担。

通用合同条款补充:

25 合同类型

31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承包,除合同约定的找差外,在合同执行期内,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

26 其他补充条款

26.1 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中标人投标质量承诺等级即为合同质量等级,竣工质量若为非一次性验收

合格工程,除修补合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外,另按工程决算造价

5%支付违约金。

26.2 承包人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做好安民告示,设置必要的施工警戒标志,线杆保护措

施,制定各项安全保证措施,做好施工照明、看守和警卫工作,有毒气体防护措施和电源电线安全保护措

施,并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现场代表对安全措施的监督。

26.3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管理和治安工作,若因相关管理不当发生与本工程相关的安全事故和

治安纠纷事件,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仅协助调解。

26.4 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 15 日内,承包人应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单场地,

修复场内的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人员。如逾期仍未撤离完的,应赔偿发包人每日

1000 元的赔偿金。

同时,发包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清除现场,且无须征得承包人的许可,为此所发生的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

扣除。

26.5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

2)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和设备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

工程和设备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3)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

担: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并承担费用。

4)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中标方自行采购,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并经监理和建设单位同意方可使用。

5)工程安全事项及违约责任

①承包人应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对施工安全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无职工和居民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行

车交通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无火灾事故,无触电伤人事故,无重大居民投诉治安事件。

②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各项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专人专职负责安全。

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用电管理员,全面负责施工用电的管理。

④承包人应服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的管理规

定,承包人应该专职人员负责条款的执行,发包人有权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⑤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密切注意气象预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暴风雨、洪水、雷电、冰冻等造成工

程损害,对承包人未采取防范措施或防范措施不足造成的上述损害,不得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⑥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产品保护。因失窃或失火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凡由此而

32

损及业主利益时,业主将向中标施工单位索赔。

6)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前,免费向发包人提交伍套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

如因资料不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7)发包人根据国家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经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与承包人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

8)施工承包单位应严格按已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的接受发包人及发包

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9)招标人保留在正式签订合同时修改上述除与合同价款及其支付与结算以外的其他合同条款的权利。

10)绿化工程的合格率计算,质量要求及验收

①乔灌木规格与设计要求相符,选用株形优良的苗木,不能用病木、畸形木、严重损伤木;控制起苗时

间,常绿树种带好土球,保持苗木鲜活。大苗采用移栽苗,冠幅按设计要求。

②竣工验收达不到设计规格要求的苗木,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规定补植,逾期不补植的,按该苗木的投

标单价加倍扣除苗木款。

③成活率要求:苗木成活率达到

100%为合格工程,乔木、灌木(含草皮)合格率分开计算成活率。乔

木贰年后计算成活率。

④成活率达到

100%的,办理竣工及移交手续;成活率达不到 100%的,按合同单价的 2 倍扣除死苗的工

程款、由业主负责补植。

⑤养护要求:绿化苗木养护期完工验收后一年(乔木两年)。中标单位按养护标准对苗木及时浇水、施

肥、除草,适度修剪、整枝,搭建遮阳篷,做好防寒保暖措施,及时做好死苗补植。

26.6 项目组主要人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少于 22 天,不在场时间(包括每月驻工地以外的时间)需做好

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缺勤。项目组主要人员需提前向监理单位提出请假申请,经监理单位向发包人书面报备

后方可离开工地。否则将按缺勤处理,扣罚方式同合同缺勤约定。

33

第六章 图纸

(内容由招标人提供)

34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标准和要求:

1、本项目设计文件要求。

2、国家或浙江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文件要求。

3、永康市级政府、永康市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文件要求。

4、其它: / 。

35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1. 投标函;

2. 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 投标承诺书;

4.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5. 资格审查资料(对应前附表 3.5);

6.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36

投标文件

工程名称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

: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37

格式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职务:

,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

(注:此证明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38

格式 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

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月 日至

日(代理时限)为

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

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39

格式

3: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方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招标控制

价的基础上下浮

%为投标报价,作为我单位的中标让利率,项目负责人

(若有),

身份证号码

(若有),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

任何缺陷,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

“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招标人可补充其他说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40

格式

4: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

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

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

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

保证金予以补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脑(指

硬盘号或

MAC 地址相同)编制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

调查和处罚;

3、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

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4、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至投标截止

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房建市场严重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

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为准)。

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

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承诺未被暂停或取消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投标资格。6、其他: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条款)

7、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

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愿承担被执行失信惩戒并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41

格式

5: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致:(招标人)

本承诺函作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对

(项目名称)的

投标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承诺。投标保证金金额按项目招标控制价的

2%计取。

我方承诺:虽然投标保证金没有实际交付贵方,但我方承担投标保证金责任,即当我方

发生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我方将在接到贵方实际补缴投标保证金通

7 个工作日内,补缴投标保证金,并承诺 3 个月内不参与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

动。

如不补缴,我方知道将被取消与贵方所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并且还要对贵方承担赔偿责

任,赔偿金额为本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的相关条款,并承诺

6 个月内不参与限额

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