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9-17
发布于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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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金华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Y2026-FW103-ZFCG103

甲方:金华市看守所

乙方:金华市汇佳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_金华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 同。

一、服务内容:

1、为金华市监管中心食堂提供蔬菜类、肉类、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冻品类等食材 采购配送服务。食材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二、配送品种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2、乙方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国家标准。乙方应当在合 同履行期间向甲方无条件开放食品质量安全可测源管理系统。以便接受甲方监督核查。乙方 应当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的要求完成重点品种数字化追溯管理。

3、超出分类明细范围的食材,应当根据以上食材的分类规律或常识划分品类,根据甲方 需求确定的配送产品的规格和质量标准,结算按乙方中标的折扣执行。

二、合同金额

1、合同最高支付金额:入民币480万元,其中民警食堂食材配送为180万元,在押人员 食堂食材配送为300万元。

序号 食材类别 折扣
ﺍﻟﻤﺴﺘﻘﻠﺔ ﺍﻟﻤﺘﺤﺪﺓ ﺍﻟﻤﺘﺤﺪﺓ ﺍﻟﻤﺘﺤﺪﺓ ﺍﻟﻤﺘﺤﺪﺓ ﺍﻟﻤﺘﺤﺪﺓ ﺍﻟﻤﺘﺤﺪﺓ ﺍﻟﻤﺘﺤﺪﺓ ﺍﻟﻤﺘﺤﺪﺓ ﺍﻟﻤﺘﺤﺪﺓ ﺍﻟﻤﺘﺤﺪﺓ ﺍﻟﻤﺘﺤﺪﺓ ﺍﻟﻤﺘﺤﺪﺓ ﺍﻟﻤﺘﺤﺪﺓ ﺍﻟﻤﺘﺤﺪﺓ ﺍﻟﻤﺘﺤﺪﺓ ﺍﻟﻤﺘﺤﺪﺓ ﺍﻟﻤﺘﺤﺪﺓ ﺍﻟﻤﺘﺤﺪﺓ ﺍﻟﻤﺘﺤﺪﺓ ﺍﻟﻤﺘﺤﺪﺓ ﺍﻟﻤﺘ 肉炎 75.00%
ମଧ୍ୟ 蔬菜类 56.00%
3 禽生类 78.00%
4. 水产类 70.00%
5 水果类 74.00%
6 粮油类 82.00%

中标折扣:

7 干货类 75.00%
8 冻品类 72.00%
್ರ 调料类、添加剂类 79.00%
10 牛奶、饮料及其他预包装 零食类 89. 03%
11 豆制品类、早餐辅料类 75.00%
12 腌制类、熟食类、卤制类 74.00%
13 水发类、成菜类 79.00%

57

128.

Ma Fri Vra

三、服务要求:

1、配送要求

1. 送货人员要求:乙方须指派专车、专人负责食材配送工作。其中食品接触人员须取得 食品健康正。

2. 运输工具要求:配送车辆须每日进行卫生防疫消毒,配送冷藏,冷冻、即食类食材必 须有保温设备冷链运送。

3. 送货时间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使用单位提供的《食材配送通知单》要求,在每日 6:00-06:30时之间将所需食材送至食堂座房。

4 - 4. 应急保障:乙方应当承诺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随时响应甲方采购需求。遇有紧急配 送任务时,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电话通知要求,在40分钟内送达;出现退换货的问题时,3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1.5小时内完成退换货。

2、食品安全要求

1. 乙方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国家标准。

2. 凡散装产品的品质要求与采价商品的要求相一致,配送的产品品质不得低于市场采价 商品的品质,乙方、甲方可以对采价商品进行拍照、取样,以提高配送和验收的准确度。

3. 凡包装类食材,配送产品要与采价商品品牌、规格、等级等信息一致。

4. 畜肉类要求为24小时内屠宰"热鲜肉"(超市采价一般为冷鲜肉,但仍然以该价格作 为畜肉的墓准价),禽肉类要求为48小时内屠宰新鲜肉;肉质鲜亮,无腐败气味,去毛干净, 且按国家要求提供每批次检验检疫证等合格证明,特殊时期还需提供抗生素、兴奋剂、瘦肉 精含量检测。乙方须对同批次鲜活食材进行48小时以上留样备查。猪肉类质量要求,鲜猪肉

由定点屠宰场、点直接配送或定点采购,并且每方肉上必须盖有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章。必须 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家禽类和其他肉食(鲜活家禽、牛羊肉等)质量要求:本市地 产家禽类和其他肉食,必须提供由养殖场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和分销凭证,本 市域外调入的家禽类和其他肉食,必须提供畜牧部门出具的报验单的复印件和分销凭证。必 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

5. 蔬菜类要求为新鲜、安全、成熟度适中,无烂枯叶、黄叶,按要求去皮、去壳、去叶、 去泥等。农残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送货时提交农残自检报告、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复印件。

具体感观要求:

白菜等叶菜颜色鲜亮、肉质鲜嫩,无枯黄、烂叶现象。

西红柿、黄瓜等果瓜类,土豆、茭白等根茎类蔬菜品相好、成熟度适中,无干瘪、无软 塌、无破损、无熟烂现象,坏果率不高于本批次产品数量或质量的3%。

蘑菇、香菇、杏鲍菇等菌菇类蔬菜,品相好,表皮无损伤、腐烂,肉质鲜嫩、大小匀称, 坏损率不高于本批次该产品数量或质量的3%。

6. 鲜活水产类要以自然淡水、海水养护,外观正常,无病害。鲜活率不得低于本批次质 量98%。

7. 豆制品要求为非转基因原料制作,并出具证明文件;当天(24小时内)制作,气味纯 正、无腐酸、无粘稠析出物质,并提供食品检测合格证明。

8. 禽蛋类要求新鲜,蛋壳颜色均匀光亮,无明显色差,坏臭蛋、破损蛋不得超过该批次 个数的3%:

9. 冻品类要求包装完好,色泽纯正,无腐坏气味。冷冻食材的冰水含量以采价的具体品 脾规格包装为准。散称冰鲜食材、冷藏食材等按冻品类计算,除冰后称重验收。

10. 腌制类要求为本年度新品,具有每种脆肉的特有芳香气味,腌制生熟度适中,无腐 坏、变质、生霉等现象。

11. 熟食类、卤制类要求为当日烧制和卤制。

12. 冻品类、熟食类、卤制类等品类需全程冷链存放和运输、妥善安全包装。

13. 散装干货类要求为年度新品,干燥,无杂质,无虫蛀,无碎末(非粉末类干货)。 14. 威莱类要求具有每种.或菜的特有芳香气味,泡制生熟度适中,无腐坏、酸败、变质、

生霉等现象。非包装类咸菜称重时不含浸泡水汁,除水后称重验收。包装类咸菜,汁水含量 以采价的具体品牌规格为准。

15. 水果类要求新鲜爽口、色泽鲜亮,品相好、成熟度适中,无干瘪、无软塌,无破损、 无熟烂现象,坏果率不高于本批次该产品水果数量或质量的3%。

16. 粮油类中大米须为国标一级粳米、粒米。食用油须为国标一级葵花籽油、玉米油、 菜籽油、稻米油,须为非转基因、压榨。

17. 所有预包装食品要求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所有预包装食品要求通过SC编 号证书认证,包装信息完整、完好,不得配送"三无产品",内容物与标称信息一致,真空 包装或充气包装的产品不得出现包装泄气、漏气问题,不缺斤少两。

18. 本项目不得配送进口、污染区(水、海)域、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材。

19. 除上述对食材质量的具体要求外,所有食材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生产厂商标注保质 期限的三分之二时间。

20. Zi方须对配送的同批次食材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3、验货要求

1. 食材的验收实行甲方、配送人、伙食加工人三方验收制度。甲方每天安排工作人员持 配送单位送货单对配送食材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进行清点核查验收;伙食加 工方持采购申请单,参加清点验收核查,确保所送食材与采购申请数质量一致;甲方、伙食 加工方、配送人三方对配送验收结论予以签字确认。甲方将组织有关科室不定期对各类食材 进行抽查。甲方工作人员对需要退货、补货、换货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2.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所配送食材与合同约定、采购申请不一致问题或存在质量问题,可 无条件退货、换货;因配送数量不足影响伙食加工的,立即补足缺额部分。若在抽查过程中 发现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则立即按照甲方明确的时限要求,补送与本批次数量相同,符合合 同约定和采购申请品质要求的食材。

3. 存在问题的食材可由甲方没收、留存。问题食材和补送达的食材货款一律不予支付。

210

4. Z.方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时甲方须对被投诉食材质量进行检测的,不论检测 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乙方承担。

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其他要求

1. 乙方应当提供参与管理、接单、分拣、配送等业务的公司员工名册,并政审合格。

2. 多次出现错单、漏单,迟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采购数据发送不及时,甲方可要 求公司更换相关业务人员。

3. 乙方因送货出入看守所的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遵守安全规定,服从甲方工作人员指挥。

4. 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乙方都必须按照其在投标书中做出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 务。

5. 合同履行期间,原则上不得调换配送服务入员。如乙方因故需要调整人员的,须事先 征得使用单位同意并报甲方备案。调整后的服务人员符合卫生相关要求,资质、标准不得低 于原服务人员的标准,乙方应当为新调整的服务人员缴纳社保。

6. 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因价格因素面放弃履行合同的,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甲方可视情解除与该乙方的合同,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若无故拒绝履行 合同的,甲方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四、甲方可对乙方配送的食材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如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的,甲方 可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如考核不合格,甲方可单方面撤销其合同。

五、转包或分包

1、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也不 得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入完成。

六、会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配送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履行方式:指定人员,指定车辆,指定地点,按需下单,按实际验收结算。

3、履行地点:金华市看守所食堂。

七、结算方式、付款方式。

1、结算基准价的确定:

1. 采价原则: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将按照《招标需求》明确的食材品名、规格、单位等 要素进行市场采价。《把标需求》中未罗列的食材或未明确规格、等级标准的食材,则由甲 方在《食材配送通知单》中书面明确。

2. 采价地点: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和乙方共同到金华市范围内超市【福泰隆、T11 万客 缘、大润发、沃尔玛、世纪联华,物美超市、华洲超市、安禾里超市、西关生活超市等)(抽 签确定其中三家为采价点,以三家平均价作为基准价) 进行价格采集。无法确定基准价时, 可参考菜市场或金华市发改委市场监测价格。

3. 采价时间:原则上,每月底采集食材价格信息一次。如遇节假日或其他原因则根据甲 方安排提前或顺延。

4. 采价频次:肉类、蔬菜类、水产类、禽蛋类、粮油类、水果类每月底进行 1 次市场采 价,确定下一个月配送食材基准价。对超出本月采价目录的食材,在下个月按照市场采价的 方式确定基准价格,作为该月和下个月的基准价,并享有乙方承诺的品类折扣标准。

豆制品类、早餐辅助类、冻品类、腌制类、熟食类、卤制类、调料类、干货类、添加剂 类、咸菜类、水发类和牛奶饮料及其他预包装食品类,从开始配送当月开始,每 3个月的首 月进行 1 次市场采价,作为该 3 个月的基准价。对超出采价目录的食材,在下个月按照市场 采价的方式确定基准价格,作为该3个月的基准价,并享有乙方承诺的品类折扣标准。

5. 采价方式。采价工作由采购单位指派的采价小组负责,所形成的基准价以书面的形式 通知乙方。采价小组由甲方相关管理部门人员、甲方使用部门人员、乙方代表组成,采价结 果需三方签字确认方为有效。若以上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与某次采价活动,则视为无条件 接受采价结果。

一般情况下以询价获得的各类食材采价日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即作为当月当期食材价款 的结算基准价。

6. 如在采价日通过以上采价方式,均没有所采商品时,采价小组可结合其他店铺价格或 天猫、京东平台主流价格或前两个月份基准价进行综合议价。

7. 所有超市采价以在售商品的零售价的原价作为基准价,一般不采活动价、促销价。在 超市或菜场采价中产生的合理咨询费用,由乙方负责。

8. 计算公式及时效;

结算价=结算基准价×中标折扣

每月每期食材结算价格有效期为:肉类、蔬菜类、水产类、禽蛋类、粮油类、水果类, 当次采价当月(自然月)有效。

11

19

豆制品类、早餐辅助类、冻品类、腌制类、熟食类、卤制类、调料类、干货类、添加剂 类、咸菜类、水发类和牛奶饮料及其他预包装食品类,在这采价后 3个月内有效。

9. 价格差异的调整原则:

乙方需经常关注金华市区超市、菜市场、农贸市场方面各类食材的销售情况,对使用单 位的采购计划及《食材配送通知单》进行分析。如采购计划中出现超出上述采价点范围以外 的商品时,乙方应当及时提醒使用单位。

★9.1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某类食材无法通过市场采价的方式确定结算基准价的,采价小 组将按照有利于使用单位的调整原则确定其结算基准价,并要求乙方无条件予以接受。

由于使用单位原因,造成无法通过市场采价的方式直接确定其结算基准价的,可按照以 下调整原则确定:

9.2 预包装食品类应当采集相同品牌、等级、规格的商品零售价。

9.3 非预包装类食品或散装食品类原则上采集相同产地、等级、规格的商品零售价,

9.4 蔬菜或鲜活产品类采集相同产地、等级、规格的商品零售价。

9.5 因不可抗拒因素、国家/地方重大事件等因素导致无法按照原中标折扣执行的个别 或部分食材货款,由甲方及乙方协商确定该食材货款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书面记录调整原因 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主要领导人签(章)后作为本令同附件方为有效,否则视为违背采购合 同,责任由合同双方共同承担。

2、合同款按月结算。

(1) 合同货款结算:由乙方凭产品配送验收单、采购明细对账单、基准价、合同复印 件、中标通知书及正式的税务发票等结算凭证,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申请对账、结算。

(2)结算额度:每月月底前产生的货款在次月结清。每月结算的款项将于次月(遇有 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顺延)前结清。在年底或年初因财政预算尚未下达所产生的资金拨付不及 时,有可能影响货款的及时结算,应属正常情况。

(3)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价=实际供货品类数量×结算基准价×中标折扣。 结算价包括商品价款,包装、运输、搬运、贮存、调换费用,管理费,人工费《包括加工费、 分割费、去皮、去叶、去壳费等),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即乙方按甲方要求将食 材送达指定库房内的包干价。

(4)中标折扣按照乙方针对不同食材分别填报的折扣执行,食材的分类标准以招标文 件要求执行。

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和政采云平台乡村振兴馆832专区采购的脱贫地区农 副产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甲方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由乙方代为采购时,乙方应提供采购相 关票据及证明文件,甲方根据合规票据按审核确认的实际采购金额向乙方进行结算。

八、验收要求、标准

1、项目服务期满后,乙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后 30 日内组织验收。

2、验收标准:符合项目服务本身的要求、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以及中标人承诺的其它指标。

)?

3、由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 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4、本项目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 法》及与项目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力、其他要求

1. 乙方应当提供参与管理、接单、分拣、配送等业务的公司员工名册,并政审合格。

· 2. 多次出现错单. 漏单,迟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采购数据发送不及时,甲方可要 求公司更换相关业务人员。

3. 乙方因送货出入看守所的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遵守安全规定,服从甲方工作人员指挥。 4. 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乙方都必须按照其在投标书中做出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 务。

5. 合同履行拥同,原则上不得调换配送服务人员。如乙方因故需要调整人员的,须事先 征得使用单位同意并报甲方备案。调整后的服务人员符合卫生相关要求,资质、标准不得低 于原服务人员的标准,之方应当为新调整的服务人员缴纳社保。

6. 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因价格因素而放弃履行合同的,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甲方可视情解除与该乙方的合同,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若无被拒绝恩行 合同的,甲方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将其不诚信行为上报至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

室列入"黑名单"管理。

十、税

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服务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APRIL

5

(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解除合同。

3、在履约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 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 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 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 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将全面加强管理,抓好监管中心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工作。乙方必须接受包括甲 方、金华市行业主管部门、食堂伙食加工方以及食堂服务对象的监督检查。检查将涉及食品 安全、卫生检疫、人员健康、服务质量、收费价格、用户投诉等多个因素。

甲方将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举报核查的方式,对食材品质、食材重量、配送时间、 服务质量、价款结算等内容进行套验。若查验过程中发现乙方存在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违约 情形时,即可按照以下情形进行认定及处罚。

(一)违约情形的认定
序号 类别 信 新闻 - Hi 411
| 食品 | 食材溯源信息不完整、弄虚作假的
2 安全 配送的预包装食品为"三无产品"的
3 擅自配送进口食材、污染区域、转基因食材的
4 配送食材存在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抽芽等会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
5 因乙方原因,造成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
6 乙方在食品检测、检验、检疫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7 不按食品安全检测方案出具检测报告的
8 不按食品溯源方案出具溯源报告的
9 卫生防控措施不落实的
10 没有按照采购清单明确要求的品种、品牌、规格、等级进行配送的
11 食材 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手段配送食材的
12 质量 配送食材与样品存在较大差距的
13 ੜੇਵ 配送食材与采价食材存在较大差距的
14 配送预包装食材剩余保质期少于保质期(有效期)三分之二的(另有约定的除外)
15 配送食材数量超过采购清单数量土5%的
16 因配送数量不足,影响伙食加工的
17 因配送食材存在质量问题,被甲方要求退货、换货的
18 结算中存在虚报、瞒报食材重量、下浮比例、基准价格、结算金额的
19 肉类,冻品、冷藏品示全程冷链输送的
20 配关在频夫定期消毒杀菌的
21 服务 配送人员没有健康证的
22 质量 拣货车间、配送车辆卫生脏乱差的
23 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负面社会影响,或负面舆论的
24 因乙方原因被政府监管部门。甲方业务监管部门查处通报的
25 未按国家规定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
26 乙方擅自调整服务入员的、重新指派人员低于原服务人员标准的
27 接电不及时,沟通不回应,采价不及时的
28 | 采购明细对账单未按甲方要求定制,未履行对账、结算承诺,对账不及时的
29 西关 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服务的
30 效率 )无正当理由。 成急采购超出合同规定时间和约定时限的,未履行应急保障承诺的

ាំ

-

::

31 因延误配送时间影响使用单位正常使用的
32 无正当理由拒绝配送甲方指定食材的
33 服务 被甲方要求退货、换货、补货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承诺的
34 态度 | 与甲方或伙食加工方验货人员发生口角、产生冲突的
35 !通过给予甲方或伙食加工方管理人员回扣或变相给予回扣等方式谋取不当利益的
36 发生质量纠纷时,拒不履行检测义务的
37 属于履约保证金执行条款规定情形的
38 其他 不履行乙方投标文件中其他承诺事项的
39 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违约处罚

在监管中心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期间,有上述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的,可对乙方 作如下处理(酌情进行单项处罚或并处):

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退货、换货、补货;

对不符合验收标准,存在质量问题的食材,可视情予以没收;

对不符合验收标准,本项目所有食材若出现质量问题,严格执行"执一赔二",已送达 的同批次食材的货款一律不予支付:

对甲方、伙食加工方、食堂服务对象造成经济损失的。优先从货款中扣除赔偿;

视情节轻重,处500至2000元罚款,直接从货款中扣除;

视情节轻重,根据履约保证金约定条款,没收其部分至全部履约保证金;

视情节轻重,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其配送资格:

情节恶劣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甲方将其不诚信行为上报至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列入"黑名单"管理。

(三)乙方因违约、违规被终止合同的,甲方将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需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乙方需以支票、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咨询热 线95763)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榎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验收合格后退还。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

监(2020)3-号文件,企业若有购买保险/保函或者融资意向,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 (https://jinrong.zcygov.cn/),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服务方案。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甲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 将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

2. 乙方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书中未说明,且未经甲方同意,将中标项目分 包给他人的,甲方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 乙方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甲方 利益的,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4. 因乙方原因,引起公共性食品卫生安全危机的,甲方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5. 乙方因违约责任被取消合同后,甲方可确定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乙方。替补乙 方履约保证及责任同上。

6. 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违约责任,按以下条款执行:

① 配送:占40%,因严重违反上述"违约情形的认定"中"食品安全类、食品质量类" 所列情况的,发现第一次扣罚2000元,第二次扣罚5000元,第三次扣罚10000元。累计有三 次以上履约保证金扣罚记录的,甲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

特别规定:发现提供食材为转基因食品或以转基因原料加工的,食材溯源来自污染区(水、 海)城第一次发现扣罚10000元,第二次发现直接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 供货:占40%。因严重违反上述"违约情形的认定"中"服务质量类、配送效率类、 服务态度类",发生一次扣罚2000元,第二次扣罚5000元,第三次扣罚10000元。累计有三 次以上履约保证金担罚记录的,甲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

3 廉政:20%,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甲方或使用单位采购相关人员赠送各种礼品、 礼券或现金,一经查实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情节严重者将 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7. 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至服务期满,且服务已达到招标文件与合同约 定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予以退还。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

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仲裁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金华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补充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 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遵照《中华)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行资
甲方单位名 乙方单位名 米肉代理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狮街道东门
委托代理人: 化创意园A座4-201室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委托代理人: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2017
帐 号: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分行 w6年7月/日
帐 号: 79*开通会员可解锁*264
邮政编码:3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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