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项目编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3-KXPAGK2026-014
项目名称:磐安县中药产业科技创新研发总部项目-浙产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平台建 设及关键技术集成示范
甲方(采购人):磐安县中药创新发展研究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磐安县中药产业科技创新研发 总部项目-浙产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平台建设及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公开招标的结果,甲、 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文件:
1. 合同条款。
2. 中标通知书。
3. 更正补充文件。
4. 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
6. 其他。
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 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
二、合同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 合同内容
1. 共建合作平台。共同争取省部级重点项目,为建立磐安县中药材种业人才库,为 中药材种业振兴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2. 共建示范基地。支持磐安企业在甲方所在地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产学研 示范基地。
3. 共解技术难题。针对甲方中药材种业存在的关键性技术问题(种质资源保护、新 品种培育、良种推广等),共同组织开展中药产业科技攻关、技术指导等方面服务。
4. 共育发展人才。共同开展产业研究、知识讲座和技术指导,帮助甲方培育一批"懂 药材、爱产业、有情怀"的复合型现代产业带头人。
第1页共16页
1. 支持磐安企事业单位成功申报省部级重点科技研发项目≥1项。
2. 支持磐安企事业单位牵头开展≥3个道地药材品种选育研究,参与≥1个以上道 地药材品种选育研究。
3. 支持磐安企事业单位成功申报省部级科技奖项≥1项。
4. 支持磐安企事业单位育成≥2个道地药材新优品种。
5. 在磐安推广道地药材新优品种≥4个,支持企业建设道地药材新品种示范基地≥ 300 亩。
6. 服务磐安育种基地与平台,常态化入驻磐安企业或科研机构,团队每年度服务磐 安企业或基地≥120人·天次。
7. 联合申报道地药材种苗繁育、高效栽培等相关发明专利>3 件。
8. 依托在磐安落地项目,在国内外专业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7篇。
9. 依托在磐安落地项目,支持磐安编制修订道地药材种苗繁育相关的标准≥4项。
10. 支持磐安每年开展中医药专题讲座或培训 >1 次:
11. 依托在磐安落地项目,项目组成员在磐安县中药材相关企业担任科技副总≥2 人。
1)中期阶段: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旬)
1. 支持磐安企事业单位成功申报省部级重点科技研发项目≥1项:
2. 支持磐安企事业单位牵头开展≥3个道地药材品种选育研究,参与≥1个以上道 地药材品种选育研究:
3. 支持磐安企事业单位成果鉴定>1项:
4. 支持磐安企事业单位育成≥2个道地药材新优品种;
5. 在磐安推广道地药材新优品种≥1个,支持企业建设道地药材新品种示范基地≥ 150 前。
6. 服务磐安育种基地与平台,常态化入驻磐安企业或科研机构,团队每年度服务磐 安企业或基地≥120人·天次;
7. 联合申报道地药材种苗繁育、高效栽培等相关发明专利>1 件:
8. 依托在磐安落地项目,在国内外专业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4篇;
9. 依托在磐安落地项目,支持磐安编制修订道地药材种苗繁育相关的标准≥2项;
2)最终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 支持磐安企事业单位成功申报省部级重点科技研发项目>1 项;
2. 支持磐安企事业单位牵头开展≥3个道地药材品种选育研究,参与≥1个以上道 地药材品种选育研究;
3. 支持磐安企事业单位成功申报省部级科技奖项≥1项;
4. 支持磐安企事业单位育成≥2个道地药材新优品种;
5. 在磐安推广道地药材新优品种≥4个,支持企业建设道地药材新品种示范基地≥ 300 亩;
6. 服务磐安育种基地与平台,常态化入驻磐安企业或科研机构,团队每年度服务磐 安企业或基地≥120人·天次;
7. 联合申报道地药材种苗繁育、高效栽培等相关发明专利≥3 件;
8. 依托在磐安落地项目,在国内外专业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7篇;
9. 依托在磐安落地项目,支持磐安编制修订道地药材种苗繁育相关的标准≥4项;
10. 支持磐安每年开展中医药专题讲座或培训≥1次;
11. 依托在磐安落地项目,项目组成员在磐安县中药材相关企业担任科技副总≥2 人。
注:第一年未完成的指标可在第二年补做;第一年超额完成的指标可冲抵第二年的 相应指标。
(四) 质量要求
所有服务内容需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如《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技术方案科学、可行,贴合磐安县中药产业实际需求。
所有检测数据、试验数据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检测过程需符合相关规范, 检测报告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若委托第三方检测)。
交付的所有成果资料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符合甲方的归档要求,专利、论文、标 准等成果需标注本项目相关信息,归属于甲方与乙方共同所有(另有约定除外)。
技术服务过程中需响应及时,对种植企业和农户提出的问题需在 24 小时内予以答 复,现场技术指导需做到专业、细致。
安全生产要求:乙方需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实施人员的安全培 训,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员、设备及财产安全。项目实施中发生的一切安全及人身 财产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履约诚信要求: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转包、 分包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及核心技术人员。
服务保障要求:乙方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服务团队9人开展服务工作。
乙方应确保本项目提供的设备、服务、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 出现侵权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三、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签约合同价(所有经费):人民币壹佰万壹仟元整(¥1001000.00)。
上述报酬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劳务费(参与项目所有人员)、申报项目费用、 新建平台项目、发表论文、种子种苗培育、专业技术服务、材料费、图书资料费、合 作交流费、会议费、差旅费、接待费、车辆使用费(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维修 保险费等)、科研协作费(分析测试等)、设备费、管理费、税费保险、利润、风险 费、相关验收费用、后期服务费、其他费用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 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招标代理费等全部费用,如有遗漏,视同包括在其 他项目中。
(二) 付款方式:
1. 第一年预付款支付: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第一年 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第一年的合同款为总合同款的50%。
第一年剩余款项:第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中期阶段考核表》得分(满分100 分)支付剩余款项。考核分每扣1分扣除合同价款的0.5%。如年度考核分数低于已支 付比例的,已支付经费超过按考核分数计算当年度所得经费的,超过部分可以抵作下一 年度经费。
2. 第二年付款:第二年在中期考核通过后,甲方支付第二年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 付款,拨付该笔预付款时,先扣除前述第一年超付结转的抵扣金额后再予以支付,第三 年的合同款为总合同款的50%。全部服务期满后,根据《最终验收考核表》得分(满分 200 分)计算合同总扣款(每扣1分扣除合同价款的0.5%),并结算最终尾款(多退少 补)。
3. 支付前提:每次申请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等额税务发票。所有 第4页 共 16 页
考核结果需经双方签字确认,并作为付款的直接依据。
1. 背景知识产权:各方在合同签订前已拥有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
2. 项目产生知识产权:
(a)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在项目执行期间共同开发产生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 权利归双方共同所有,具体比例由双方另行协商。专利申请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软 件著作权归属双方共同所有。
(b) 技术秘密:未公开的技术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 向第三方转让。
(c)论文、标准、品种权等:发表学术论文须共同署名,并标注资助项目。共同 制定的技术标准、培育的药材种质资源等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成果的后续商业化开发 权益由双方另行约定。
3. 甲方权利:甲方有权无偿实施本项目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
4. 保密义务:双方应对在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技术数据、经营信息等承担永久保 密义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数据负有保密责任,并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A 7 247
1. 应尊重乙方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工作的权利,不应提出与国家或行 业标准、规定相抵触的要求。
2. 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 性负责。
3. 在合理的范围内,对乙方提出的有关需要确认的文件或意见等进行审查、确认。 4. 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5. 负责并协调对外的联系工作。
6. 负责协调工作过程中与有关单位的配合问题。
1. 根据招投标文件、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按合同约定的 进度和质量提交包括纸质成果和电子成果。
2. 乙方人员在履行合同服务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设备及人身财产安全问题或意外 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 甲方负责项目研发的试验材料等,提供项目申报的背景资料;
2. 乙方负责项目实施的技术方案、场所、设备,研发人员实地指导和技术培训等工 作。
3. 双方共同成立项目组,甲方_沈阳辉_为项目联络人,乙方_孙崇波_为项目负责人, 乙方 孙健 为项目联络人,以保障项目的实施。
1. 乙方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的全部要求。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确需更换的,继任人员资质与 能力不得低于原人员,并须经甲方认可。
1. 乙方派出人员与甲方不产生任何法律关系,其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用工风险和 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受到人身、财产损失或致人(包括甲方、乙方或第三方) 损失(包括人身、财产、知识产权等)的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乙方(包括乙 方派出人员)行为被索赔或承担责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乙方应赔偿甲方以便甲 方免受任何损失。
3. 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明确安全责任,杜绝事故发生,项目实施中发生 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1. 专利申请权:归双方共同所有,申请专利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2. 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软件著作权、所有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3. 甲方可以许可第三方使用本条约定的技术成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许可第三 方使用本条约定的技术成果。
1. 本项目按照中期考核+最终验收的方式管理。
2. 中期考核:第一年服务期满后,依据《中期阶段考核表》组织考核,结果仅用于 计算第一年讲度款。
3. 最终验收:全部服务期满后,依据《最终验收考核表》组织验收,结果决定合同 总扣款及尾款。
4. 中期考核拟定开展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旬,双方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协商 调整具体目期。
最终验收拟定开展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上旬,双方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协商调 整具体日期。
5. 每次考核验收均需双方项目负责人参加并签字确认,考核记录作为付款的直接依 第6页共16页
据之一。如乙方项目负责人未按实参加考核验收或拒绝签字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权利, 考核结果以甲方意见为准。
6. 若验收中发现不符合项,乙方需在甲方规定的限期内完成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若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相应款项,并追究乙方的违 约责任。
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分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才可实施。当分包份额 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 包给大型企业。
3. 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金额的 20%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 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对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甲方有权拒付任何费用。
服务质量保证期 1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7.方应按招投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 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24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全 项目周期技术咨询24小时响应,线上即时答疑,现场指导按需及时进场。
3. 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 切费用。
4. 乙方未能按照本条约定提供后续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金额的20%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亦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费用 以甲方与第三方结算为准,由乙方承担。
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 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3. 履行方式:按甲方要求。
4. 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须附相关资料(具体份数按甲方要求提供),费用由乙方承 担。
5. 验收标准:参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相关标准执行。
6. 验收要求:成果须经甲方审核合格通过。
7. 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甲方的通知安排。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工作内容完成进度。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的,每 延迟一日,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3%作为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超过 15个工作日,且经书面催告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 的所有款项。
2. 甲方提出超出需求文档的重大变更导致项目无法继续的,乙方有权书面要求甲方 在10个工作日内确认变更方案及费用调整。若甲方未及时响应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乙方可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
3. 合同生效后,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外还应按照合 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未及时答复乙方的沟通请求导致乙方工作不能 按时完成,交付期限顺延。
5. 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受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材料。双方 协商终止或变更合同,但已履行部分按实际结算。
6. 因乙方过错原因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7. 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按照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 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 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 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
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2. 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 的所有款项并按照合同余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 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材料。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 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二十、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 在地法院起诉。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诉讼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等均由乙 方承担。
1. 合同经甲、乙两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双方经财政部门审批,并 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
3.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 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 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9页共16页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或授权委托人: 3)-14人签字或签章) 或授权委托人: 账户名称:磐安县中药创新发展研究院 开户银行:农行杭州农科院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磐安县支行 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004635 账 号: 358479261948 账 签订日期: 2~>6年 7月 1 日 签订日期: > • 7 ⁄ 日 签订地址:磐安县
提醒: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必须盖骑缝章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与扣分规则 | 分值 | 各注 |
| 1 | 省部级重 点科技研 发项目申 子友 | 支持磐安企事业单位成功申报省部 级重点科技研发项目≥1项,磐安单 位排名前二,未完成项目申报扣5分; 未获得项目立项扣5分。 | 10 | 1. 提供项目申报材料: 2. 提供项目立项文件。 |
| 2 | 道如药材 品种选育 研究申报 | 支持磐安企事业单位牵头开展≥3个 道地药材品种选育研究,参与≥1个 以上道地药材品种选育研究;少牵头 开展1个扣6分,少参与1个扣2分。 | 20 | 1. 提供项目申报材料; 2. 提供项目立项文件: 3. 提供项目合作协议。 |
| 3 | 成果鉴定 | 支持磐安企事业单位完成成果鉴定 ≥1项,未完成扣16.5分。 | 16. 5 | 1. 提供成果鉴定申报材 料: 2. 提供成果鉴定证书。 |
| 4 | 品种选育 | 支持磐安企事业单位育成≥1个道地 药材新优品种,磐安单位排名前三, 未完成扣10分。 | 10 | 提供新品种现场考察意见 或国家新品种权佐证材 料。 |
| 5 | 品种推广 | 在磐安推广道地药材新优品种≥2 个,支持企业建设道地药材新品种示 范基地≥150亩,少1个新品种扣 3.5 分,少10亩扣1分,不足10亩按10 亩算,最多扣12.5分。 | 12.5 | 提供应用证明与基地实景 照片。 |
| 6 | 企业/基地 服务 | 服务磐安企业或基地≥120人 ·天次, 少1次扣0.1分,最多扣10分。 | 10 | 提供基地走访证明、服务 日志、签到记录、工作报 告。 |
| 7 | 专利产出 | 联合申报道地药材种苗繁育、高效裁 培等相关发明专利≥1件,磐安单位 排名前二,未完成扣5分。 | 5 | 提供专利申请受理通知文 件。 |
第 11 页 共 16 页
33
| 8 | 论文发表 | 依托在磐安落地项目,在国内外专业 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4篇,磐 | 安单位排名前三,少1篇扣2分。 | 8 | 提供论文录用通知或刊出 论文文件,文章须标注本 项目名称(前二标注)。 |
|---|---|---|---|---|
| 9 | 标准研制 | 依托在磐安落地项目,支持磐安编制 修订道地药材种苗繁育相关的标准 >2项,磐安单位排名前二,少1项 扣4分。 | 8 | 国际、国家、行业或省级 地方标准,提供标准立项 文件:其他标准提供正式 反布的标准文件。 |
| 100 中期阶段小计 | ||||
| l 期: | 甲方项目经办人(签字): | 乙方项目负责广 甲方项目审核人(签字、盖章): 期: 门 | P 17 | |
最终验收考核表(两年总指标,满分200分)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与扣分规则 | 分值 | 各注 |
|---|---|---|---|---|
| 1 | 省部级重 点科技研 发项目申 場 | 支持磐安企事业单位成功申报 省部级重点科技研发项目 >1 项,磐安单位排名前二,未完 成项目申报扣10分:未获得项 目立项扣10分。 | 20 | 1. 提供项目申报材料: 2. 提供项目立项文件。 |
| 2 | 道却药材 品种洗育 研究申报 | 支持磐安企事业单位牵头开展 ≥3个道地药材品种选育研究, 参与≥1个以上道地药材品种 选育研究:少牵头开展1个扣 12分,少参与1个扣4分。 | 40 | 1. 提供项目申报材料: 2. 提供项目立项文件: 3. 提供项目合作协议。 |
| 3 | 奖项申报 | 支持磐安企事业单位申报省部 级科技奖项≥1项,警安单位排 名前三,未完成甲报扣15分, 未获得奖项扣 15分。 | 30 | 提供获奖证明。 |
| 4 | 品种选育 | 支持磐安企事业单位育成≥2 | 20 | 提供新品种现场考察意见或国 |
第 12 页 共 16 页
| 个道地药材新优品种,磐安单 位排名前三,1个未完成扣10 分。 | 家新品种权佐证材料。 | |||
|---|---|---|---|---|
| 5 | 品种推广 | 在磐安推广道地药材新优品种 ≥4个,支持企业建设道地药材 新品种示范基地≥300亩,少1 个新品种扣 3.5分,少10亩扣 1分,不足10亩按10亩算,最 多扣25分。 | 25 | 提供应用证明与基地实景照 片。 |
| 6 | 企业/基地 服务 | 每年服务磐安企业或基地≥ 120人 · 天次,少 1 次扣 0.1 分,最多扣10分。 | 20 | 提供基地走访证明、服务日志、 签到记录、工作报告。 |
| 7 | 专利产出 | 联合申报道地药材种苗繁育、 高效栽培等相关发明专利≥3 件,磐安单位排名前二,少1 个扣5分。 | 15 | 提供专利申请受理通知文件。 |
| 8 | 论文发表 | 依托在磐安落地项目,在国内 外专业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论 文≥7篇,磐安单位排名前三, 少1篇扣2分。 | 14 | 提供论文录用通知或刊出论文 文件,文章须标注本项目名称 (前二标注)。 |
| 9 | 标准研制 | 依托在磐安落地项目,支持磐 安编制修订道地药材种苗繁育 相关的标准≥4项,磐安单位排 名前三,少1项扣4分。 | 16 | 国际、国家、行业或省级地方 标准,提供标准立项文件:其 他标准提供正式发布的标准文 件。 |
| 1200 最终阶段小计 | ||||
| 甲方项目经办人(签字) 甲方项目审核人(签字、盖章): 乙方项 | ||||
| 1212 1 期: | ||||
注:
1. 中期考核仅用于计算第一年服务期满支付比例,不直接扣除合同款。 第 13 页 共 16 页
121
2. 最终验收(两年总指标)决定合同总扣款,扣款标准为每扣1分扣除合同价款 的0.5%。
3. 补回机制:第一年因得分低而少付的款项,若最终两年总指标全部完成(得分 200 分),则通过尾款全额补回;若最终未全部完成,则按实际得分计算扣款,多退少 称。
4. 超额与补做:1第一年超额完成的部分可冲抵第二年指标;第一年未完成的部 分可在第二年补做。②企业/基地服务指标需每年分别考核,任何一年未达标即按扣分 规则扣分。③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可相 应顺延考核期限。
5.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产生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追 究乙方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6. 考核记录效力:本考核记录将作为支付各阶段合同款项及最终结算的主要凭证 之一。
7. 本最终考核表各项分值系两年总指标完成情况的唯一验收依据。每项考核内容 的扣分以该项分值为上限,扣完为止。
8. 专题讲座或培训、担任科技副总的指标不列入考核表,但乙方需要完成,否则 视为不通过验收。
甲方(采购人):磐安县中药创新发展研究院
乙方(供应商):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鉴于甲乙双方合作开展磐安县中药产业科技创新研发总部项目-浙产道地药材良种 繁育平台建设及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编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03-KXPAGK2026-014),为保护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技术成果、商业信息、科研数据等保密信息,经 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保密协议:
一、保密范围: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系指甲方在合作过程中向乙方披露的, 或乙方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接触、知悉的,未公开的技术数据、实验数据、研究成果、 种质资源信息、产品配方、工艺规程、技术秘密、经营信息、项目申报材料、标准草案、 专利申请等内容,以及甲方明确要求保密的其他书面或口头信息。
二、双方保密义务
1. 仅限为履行本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之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用于任何非项目用 途:
2. 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泄露、篡改、转让保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3. 采取合理保密措施,限定涉密信息仅由项目执行必需人员知悉,并对相关人员进 行保密培训;
4. 妥善保管纸质、电子、实物形式的保密资料,防止遗失、泄漏。
三、保密期限
1. 一般保密信息: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0年;
2. 项目未公开技术秘密、专利申请前技术方案、未发表论文核心内容:永久保密, 直至该信息公开为止;
3. 涉及国家秘密、行业秘密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项目资料管理
1. 项目终止或合同解除后 30日内,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全部保密资料、实物样品、 数据载体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销毁并出具书面承诺;
2. 乙方不得留存保密信息的副本、复印件、电子备份。
五、人员管理
乙方应对其派驻本项目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并确保相关人员签署《个人保 密承诺书》。乙方对其人员的泄密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六、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2. 若因乙方泄密导致甲方无法申请专利、发表论文或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甲方有 权解除主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3.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甲方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律师费等维权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八、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同时签订,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政 府采购监管部门及代理机构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答署/ 专创新发展研究院 甲方 法定代 日期 乙方(盖章) : 新闻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7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