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铜山路等有关道路清扫保洁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7-02
发布于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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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度铜山路等有关道路清扫保洁采购项目合同

甲方:义乌市义亭镇人民政府

乙方:义乌市绿平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 *开通会员可解锁*2026年度铜山路等有关道路清扫保洁采购项 目(项目编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19-S.JZJZC2026134GK)项目成交结果和投标文 件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 本合同(☑是一口否)为可融资合同。

一、合同文件组成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询标承诺、询疑答复、投标响应文件、双方来函。合 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会领

合同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包括劳务(保洁、管理人员经费等)、工具费(含但不 限于扫把、备斗、集中收运三轮车、环卫作业装具等,每位保洁人员须配置以上工 具)、管理费、按规定的道路洒水费用及生活垃圾清运费(含但不限于司机、装车人 员经费、油耗、水费、车辆修理费、保险费、车辆折旧费等)、福利、保险、利润、 税金及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等可能发生的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 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整个项目一年的所有费用,如有漏项, 视同已包含在其报价中,合同价不予调整。由乙方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 服务期限 综合单价(元/ 年) 总价(元)
2026 年度铜山路等有关道路清扫保洁 采购项目 一年 *开通会员可解锁*0 *开通会员可解锁*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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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í

义乌市义亭镇铜山路(四海大道"东黄线),铜山路延伸雅文楼段、荷店塘段, 畈田朱恢复村道工程,环库路(后张至森山小镇健康大道),芳菲路,同泽路,深塘 防汛抢险道路、重宝路『国贸大道辅导、规划一路『国贸大道辅道、国贸大道辅道" 义亭社区北侧道道、义亭社区北侧道路"稠义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

一、铜山路标清扫保洁

道路名称 长(米) 宽(米) 清扫面积 (平方) 清扫人数 绿化带保 洁人数 备注
铜山路(四海大 道~东黄线) 2480 主车道 23m+人行 71920 道 6m+绿化带 7m 3 2 类道路考虑,主车 道考虑机扫
畈田朱恢复村 道工程 1622 车行道 6m 9732 2 0 三类道路考虑
铜山路延伸雅 文楼段、荷店塘 િક્ટ 1200 主车道 23m+人行 道 6m+绿化带 7m 34800 2 1 二类道路考虑,主车 道考虑机扫
环库路(后张至 森山小镇健康 大道) 1800 车行道 6m 10800 2 - 0 三类道路考虑
芳菲路 800 主车道 23m+人行 道 6m+绿化带 7m 28800 3 1 三类道路考虑
同泽路 600 主车道 23m+人行 道 6m+绿化带 7m 21600 2 1 三类道路考虑
深塘防汛抢险 道路 5000 车行道 6m 30000 3 三类道路考虑
重宝路~国贸大 道辅导 100 3600
规划一路~国贸 大道辅道 113 5156.80
国贸大道辅道。 义亭社区北侧 道道 193.351 7319.59 1
义亭社区北侧 道路~稠义路 170.782 5165.5
合计 14079.133 228893.89 17 円 6

注:1.主要道路在非雨天且温度在 5 摄氏度以上时须每日洒水不少于两次,所 有道路每周不少于一次洗扫。以及道路路段内果壳箱的清洗保洁、管理和"牛皮癣" 清除工作。

2.镇前街二班制保洁。

3.宽度18米及以上的道路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洒水,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包括主干道、边沟、路肩、人行道、绿化带及视线范围内 垃圾清扫。

四、人员及车辆要求

1. 额定人员

项目 人数 各注
管理人数 11
保洁人数 23
替班人数 3 按每六人安排一名替班人员计算,
牛皮癣清理人员 1
垃圾清运人数 1
小计 29

合同签订后 7日内提供具体路段员工名单,甲方将实地验收人员;若发现人员 不到位情况,整改一次;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不提供具体路段员工名单或发现人员不 到位情况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终止合同。

2. 车辆要求

设备名称 数量 品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机动车牌号
核载>3 吨洗扫车 1 駒 浙 GJ9737、LGAX2B132F1031358、78255192
核载>5 吨洒水车 1 辆 浙 G91566、LGAX3C133M8038584、82164903

3. 工具包括:扫把:6把/人/月,备斗:2个/人/年,三轮车:27辆,环卫安 全工作服:2套/人/年(含安全背心、鞋),环卫安全雨衣:1套/人/年。

五、垃圾清运服务要求

1. 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有害、易腐、其它垃圾四大类进行分类收集、直接清 运到指定场所。

2. 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清运范围的所有垃圾房、垃圾收集点每天及时清运、保 洁,不得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所有垃圾房(包括垃圾房周边 杂物)、收集点的生活垃圾清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

3. 对不会腐烂的垃圾清运必须彻底,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隔夜清运,上午下午 各清运一次。垃圾房周边5米范围内必须清理、保洁干净。

"两定四分"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采用桶车对接密闭式收集车清运,按"可回 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其他垃圾"分别清运。每天按要求分上午、下午2个时段 进行清运。具体时间为:9:00-22:00。

4. 所有垃圾房每月至少彻底清洗一次,清洗效果应达到甲方创建部门的要求, 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金额中。

5. 清运时必须做好垃圾分类清运和运输车辆的覆盖工作,防止垃圾沿途抛洒、 跑冒滴漏。

6. 垃圾运至中转站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

7. 垃圾运输车辆在保养、修理期间,乙方必须及时组织清运车辆,项替负责垃 圾清运工作,不得因此造成清运延误。

8. 安全生产:乙方参加清运工作车辆须符合相关交通、道路运输法规要求,满 足分类运输、清洁密闭运输的功能,经有资质单位检验合格,并交纳第三者责任险。 车辆驾驶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清运时应确保交通及人身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 责任由乙方自负并承担一切费用。

9. 乙方负责驾驶员与装卸人员工资、劳保费用、环卫工具费用、车辆修理费、 车辆保险费、油费等一切费用,乙方工作人员要统一着工作装上岗,全天候作业。

10. 乙方应安排足够力量开展清运,每月月初(5日前)将本月清运的车辆、人 员清单及工作安排报镇创建办备案,经备案的清运车辆、装卸人员的人数等不得随 意减少。

11. 乙方必须自觉接受村、镇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主动配合市、 镇布置的突击性任务。

12. 工作人员须统一着工作装上岗,所有运输车辆应张贴分类标志,分类标志应 与对应投放设施颜色标志统一,并在车身显著位置喷涂编号。

13. 乙方所有投入使用的清运车辆必须全部安装车载定位、转运实时监控设备, 费用由乙方承担;清运车辆 GPS 管理由义亭镇创建办负责。乙方应主动配合镇创建 办通过 GPS 系统检查清运车辆每日运行轨迹,车辆运行轨迹在电脑内保有时间不少 于一周。

14. 乙方在所有垃圾房悬挂监督公告牌,公布举报电话、责任人、服务承诺等信 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清扫保洁服务要求

1. 普扫要求

要达到"七无"、"五净"、"一通"标准,既无杂物,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 蒂、塑料袋,无淤泥积土,无污水,无堵塞普井沟眼,无卫生死角。路面、路牙净, 警井沟眼净,树穴净,边角净,花坛周围净。落水口、排水渠畅通。

2. 动态保洁要求

承包责任区域内无垃圾废弃物(包括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包装壳、塑料袋、 砖瓦、石子等各类明显废弃物);无散装、袋装垃圾滞留路面及路边绿化带;果壳箱 及时加盖、关门;人行道、步阶、墙跟、树穴无明显杂草、杂物。晴天路面无积水, 无蚊蝇孳生,路两旁及隔离护栏下无淤泥,路面基本见本色。

3. 道路机扫要求

1)机扫到边、到位效果明显,路面无垃圾、无积泥、无沙石。作业期间基本无 扬尘,清扫途中无垃圾撒落。

2)机扫时间应规避上下班高峰期。

3)在计划作业时间内,遇到雨天天气时,乙方可以在甲方上班之前通过智慧平 台进行申报延后作业,半天申报一次,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停止作业,如未申报的, 则视为当天未作业。

4)机扫作业时应避免"干扫",做到喷水压尘,不漏土。不应侧刷或吸盘不落 地空跑。

5)机械清扫作业时速≤10km/h。

4. 道路洒水要求

1)有明显的降温压尘的效果,实行全年洒水作业。

2)喷雾降尘作业时,水要喷射成雾状,达到"路面见潮不见水流"的效果。

3) 雨后地面潮湿,行车无扬尘,不安排洒水、喷雾降尘作业,气温低于 3℃时 停止洒水。

4)洒水及冲洗作业时适应当控制水压和车速,避免把水溅到路边的行人,人行 道侧喷嘴需采用鸭嘴式喷头,经过公交车站头等人流密集的地方需降低速度。

5)洒水作业行车速度最高时速≤25 km/h,经过医院、学校、公交站台等人流 密集地方作业行车速度最高时速≤15 km/h。

5. 道路清洗要求

1)道路冲水路段,要求水冲后无积水、无灰尘、无烟蒂、无果壳散落;冲洗路 面时如发现路面有垃圾应及时清理。

作业速度:机械冲洗作业时速≤15km/h。

2)人行道(包括侧石、花岗岩路面)实行人工药水冲刷,彩砖地面不得使用破 坏釉面的药水。冲洗后路面无积垢、无灰尘、无烟蒂、无果壳散落。

3) 道路冲洗时间一般应在晚上或清晨。

4)清洗作业时注意调整喷架高度及水压,可以与洒水车、机扫车、人工洗刷相 互配合,以消除路面的积泥、砂石、污迹。

6.机械配置要求

甲方要求配备的洗扫一体车、冲洗车等机械作业车辆,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 办理核准手续到甲方备案后方可使用。所有车辆外观整洁,及时清洗。

7.日常工作要求

(1)在每天最后一次清扫完成后将垃圾集中收集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

(2)道路两侧水沟、水渠等小微水体中的垃圾收集清运。

(3) 承包范围内垃圾应在每天早上8:00之前清理完毕。保洁垃圾应袋装,并 及时收集,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并对夜间保洁垃圾和门店垃圾进行收集,做到垃 圾不过夜。

(4) 清除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路面、路肩、人行道上的杂草、灌木等。

(5)发现有主物品在道路上堆放时,如劝说无效的,须及时报告甲方或行政主 管部门。

(6) 道路及区内各类设施、建筑及构筑物立面上违法小广告的清除。

注:1)二班制保洁路段首次普扫应在6:30前结束,下午普扫应在14:00 前结 束。一班制保洁路段首次普扫应在 8:00 前结束,下午普扫应在 15:30 前结束,并做 到每天不少于2遍的普扫。

2)菜市场、步行商业街的保洁时间应覆盖菜市场、步行商业街的开放时间;甲 方有特殊要求的,保洁时间按甲方要求执行。

3) 农贸市场(菜市场)、学校、医院等重要场所 200米范围周边道路每天冲洗 不少于一次。

4)甲方认为有必要采用机械化作业的道路,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5)道路人行道(公路、通村道路路肩),边沟包括绿化带等机械清扫无法覆盖 的位置辅以人工清扫方式清扫。

6)交通兼有城市化功能的公路路段,保洁标准参照集镇区道路一级或二级标准 执行(甲方要求的公路路段)。

7)如有部分路段无法进行机械作业,乙方须根据实际路况进行合理的机械作业 次数及作业时间段安排,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8)除建筑垃圾以外的所有垃圾均由乙方进行清运:所有清运车辆必须符合市政

府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机动三轮车;乙方有义务将有建筑垃圾堆放的地点通知给网 格工作人员。

8. 应急要求:

(1) 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及道路突发情况 24 小时待命。

(2)责任路段范围内出现大面积遗撒物、交通安全事故,自接到通知后,应在 2 小时内清理干净。

(3) 路面液态油质,如机油、柴油、汽油、润滑油等污染物应在4小时内清理 干净。

(4) 责任路段范围内出现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遗撒泄露,服务提供组织应 及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5)出现降雪天气时,提供服务组织应及时进行融雪和路面清理。应保证 4 小时至10小时内完成融雪,在2至3天内完成路面清理。

(6) 台风、暴雨、洪水及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结束后,应及时增派人员进行道路 清理保洁。

(7)因车辆原因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及时处理应急事件时,须及时报告行政主 管部门。

(8)如因特殊情况,甲方要求增加作业量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七、清除"牛皮癣"服务要求

1. 作业技术标准:清除非法涂写、非法招贴小广告。要按照"一刮、三铲、三 清除"要求进行,达到"色、形、洁、美"的有机结合,自然、和谐,清除后不出 现"残贴",不留粘贴痕迹,尽量不损坏建(构)筑和颜色。

色:根据不同墙体颜色,将涂料调配成相同或相似的颜色,最大限度地将污染 处恢复原来色泽。

形:对被污染墙面的清除应有统一覆盖形状(四方形),有完整、清晰的轮廓;

洁:清除作业要按照"一刮、二铲、三粉刷"程序操作,使作业墙达到干净、 整洁;

美:要使清除作业墙体在"色、形、洁"上与周边环境协调和谐;对非法悬挂 的横幅、广告进行拆除。

2. 作业要求:

(1)实行"三定管理"。公司在责任辖区内要实行"三定"管理(定人员、定 区域、定责任),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懂配色的专业人员,在责任辖区内进行定 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2)明确清除的时间。每天上午8时前完成第一遍整治清除。8时以后进行巡 回保洁,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清除。大街"牛皮癣"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小 区内的"牛皮癣"滞留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3)清除作业要求严格按照作业技术标准操作,无遗留,无"以癖治瘫"现象。

(4) 处罚标准

在月考核中,以每项每个考核点为单位,一个点不合格的扣人民币200元;二 个点不合格的扣人民币400元,以此类推。

八、参照标准

1. 本招标文件成文时,下列标准和规范均有效。所有标准和规范都会被修订, 乙方应达到下列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

(1)《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开通会员可解锁*建设部建城[1997]21号。

(2)义乌市政府以及义亭镇镇政府和城乡垃圾一体化文明卫生要求的规定。

2. 甲方认可的其它规定。

3. 乙方遵守不限于以上标准及规定时,应向甲方及时解释清楚。

九、服务规范

1. 建有较完整的规章制度和具体的保洁标准。

2. 岗位分工明确,配备专门人员从事清扫保洁工作。

3. 有严格的巡查制度、考核和奖惩办法。

4. 主动做好责任范围的环境保洁服务工作,确保市(村)容、道路整洁,自觉 接受有关各方监管。

5. 严格操作规程,定期清扫和动态保养相结合。

6. 员工不得在垃圾房(筒)内拾荒,禁止焚烧垃圾、杂物。

7.公开监督电话。

8. 员工着装规范。

十、服务人员基本素质要求

1.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有正常的工作能力。

2. 思想进步,无犯罪记录。

3. 管理人员要求在高中及以上的学历,年龄18-50周岁。

4. 遵守法纪法规。

十一、应急预案

乙方应就各种恶劣天气(如台风、暴雨、暴雪等)制定出相应的应急预案,并 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十二、义乌市义亭镇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质量要求及督查考核办法及义乌市义 亭镇清运考核办法

(一)义乌市义亭镇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质量要求及督查考核办法(考核办 法如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1) 适用范围

清扫保洁作业承包范围内所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扫到沿街店面 房为止)、绿化带的清扫保洁,空闲地弃物清理、袋装化垃圾的收集、零星废弃物的 清除、垃圾桶、垃圾房的清洗保洁和乙方所聘用人员。

(2)质量要求

1. 普扫质量要求

1)按规定完成清扫保洁任务。二班制保洁路段首次普扫应在 6:30 前结束,下 午普扫应在 14:30前结束;一班制保洁路段首次普扫应在 8:00前结束,下午普扫 应在15:30 前结束,保洁路段做到每天不少于2遍的普扫(包括机动车道两个或四 个边、非机动车道两个边以及人行道等所有需清扫保洁的面积),普扫后应不间断地 巡回保洁,二、三级道路一班制保洁时间延长至19:00结束。清扫保洁时间详见清 扫保洁一日作业表。

保洁类别 时间段 主要内 容 各 注
班 制 5:30 8:00 普遍清扫一次 按市相关部门的规定 酒水一次
8:30 10:00 巡回保洁
13:00 15:30 普遍清扫一次并巡回保洁 按市相关部门的规定 洒水一次
15:30 17:00 巡回保洁
手 制 4:00 6:30 普遍清扫一次 按市相关部门的规定 洒水一次
7:00~12:00 巡回保洁
12:00 14:30 普遍清扫一次并巡回保洁 按市相关部门的规定 酒水一次
14:30-21:00 巡回保洁

清扫保洁一日作业表

垃 报 相 5:30-10:30 对户用型垃圾分类桶进行一次收集
1:00-4:30 对户用型垃圾分类桶进行二次收集
4:00-8:00 清理、垃圾清运一次
垃圾房 (公厕、 12:00-14:00 清理、垃圾清运一次
清洗间、 投放点) 16:00-17:00 全面清理、冲洗、垃圾清运 社区垃圾房、投放点 清运、公厕清理延长 时间至 21:00

注:该作业表随甲方调整而变动,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调整后的作业时间执行。

2)垃圾房的清理和清洗每天不得少于3遍,且必须在8:00 和 21:00 前完成。

3)达到"七无五净一通"标准,即:既无杂物,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 塑料袋,无淤泥积土,无污水,无堵塞鲁井沟眼,无卫生死角。路面、路牙净,警 井沟眼净,树穴净,边角净,花坛周围净。落水口、排水渠畅通。

4)绿化带、空闲地无零星垃圾、果皮、纸屑、塑料袋、烟蒂、小积水容器等其 它杂物。

2. 量化质量标准

1) 一班制保洁道路普扫后路面残留粉尘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5克。

2) 路段内随机一点为中心1000平方米范围内,道路零星废弃物数量不得超过 19张(个)和绿化带、空闲地内内明显废弃物数量不得超过8张(个),且必须在 50分钟内及时清理。

3)垃圾房内容器摆放整齐且外表整洁,垃圾房应保持常封闭投放。垃圾房外墙 表面无污迹,垃圾房外滞留垃圾必须在20分钟内清理干净。

(4)垃圾分类专用收集车辆应保持整洁,无污迹、无地洒、无垃圾混装现象。

(3)督查考核种类和方法

1. 考核种类

督查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周考核、月考核、随机抽查(检查)考核和定员定 岗考核。

2.业务考核方法

1)日常考核、周考核由工作片、联村干部组织和实施,考核时间与清扫保洁时 间相同。联村干部应不定时地对乙方清扫保洁情况、保洁人员在岗和工作开展情况

进行督促检查,按日常考核办法实施考核,建立巡查、考核档案,每周对各村的清 扫保洁情况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送镇创建办一份,乙方一份,工作片创建办存档 一份。工作片每二周对各村的清扫保洁情况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送镇创建办一份, 乙方一份,工作片创建办存档一份。

2)随机抽查(检查)由镇政府组织和实施,每月不少于1次,需两人以上(含 两人)组成抽查小组。抽查地点和抽查种类由义亭镇确定,乙方可以派人参加,抽查 结果按考核结果给予处罚。

3)月考核由义亭镇组织和实施,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由两人以上(含两人) 组成,乙方可以派人参加,按日常考核或专项考核内容实施。

4)路面残留粉尘考核点由镇政府提供20个点,乙方提供10个点,采取抽签的 方式产生 3个考核点(注:双方提供的考核点跟上一次提供的考核点只能有 30%相 同,并保证季度内不重复,越光宝盒不合格的点除外)。

废弃物、垃圾桶和垃圾房的考核点采取随机产生的方式。

5)定员定岗考核,承包期内全面核查不少于4次,每月随机核查数次不限。核 查以乙方每月报送的清扫人员定岗定位名册及人员变动表为依据。

6)各项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乙方(路面残留粉尘考核需现场取样 结束回指定地点称出重量后宣布)。

7)考核不合格的点,将自动转为下一次或次月的必考点(复考可以在该点责任 人范围内随机确定),直至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为止。

8)零星废弃物考核、垃圾桶考核和垃圾房考核可以合并一起进行。

9)乙方须在保洁区块内应设置承包单位、保洁人员、举报电话等内容的监督牌。

(4)考核内容及处罚标准 =================================================================================================================================================================

1.日常考核、周考核、随机考核

1) 清扫保洁路段内有明显暴露垃圾且在 25 分钟内未清除的,每发现一处暴露 垃圾扣人民币 50元。

2)规定范围内道路路面、人行道、绿化带、空闲地废弃物(果皮、纸屑、塑膜、 烟蒂、一次性水杯、方便面盒、饮料盒等)数量超出质量要求的,且在规定时间内 未清除的,每发现一处扣人民币30元。废弃物数量明显超标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清除 的,每发现一处扣人民币50元。

3)清扫保洁路面(包括人行道)有明显土石杂草、积水积泥的,每发现一处扣 人民币 50元。

4) 清扫保洁路段没有普扫的,每发现一人次扣人民币200元;花扫和漏扫的每 发现一处扣人民币 50元。

5)作业时将清扫的垃圾(灰尘)扫入、停留在警井上或将清扫的垃圾倒入马路 边、河道(沟渠)内、绿化带内等,每发现一人次扣人民币50元;各项累计达到 50人次以上后(不含50人次),每发现一人次扣人民币100元;焚烧垃圾的,每发 现一人次扣人民币100元。

6)清扫人员未穿规定的安全工作服作业的,每发现一人次扣人民币20元。

7)清扫人员到垃圾中转站倾倒垃圾时,不服从管理的,每发现一次扣人民币 50元。

8)在承包范围内发现路段无人保洁或保洁力度不够,造成路面清扫保洁质量不 合格的,道路路面(人行道)残留粉尘重量超过质量要求规定的,每发现一处扣人 民币50元。

9) 乙方所聘用人员在上班期间有睡觉、喝酒、看书、看报、看电视、带小孩、 穿拖鞋、闲聊、车上载人、车外沿挂物、车容不洁等不文明或有损坏卫形象的行为, 每发现一人次扣人民币 50元。

10)垃圾房内的垃圾未及时清运,容器摆放不整齐,表面不整洁,垃圾房门敞 开、垃圾房外墙有污迹、"牛皮癣",垃圾房外有滞留垃圾,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清除 的,每发现一处扣人民币50元。 美媒体

11)垃圾桶内的垃圾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清理,造成垃圾桶有溢出垃圾或垃圾桶 表面有污迹、"牛皮癣",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清除的,每发现一处扣人民币50元。

12) 池塘、河道、沟渠漂浮物的清理打捞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且在规定时间内 未清除的,每发现一次扣人民币200元。

13)垃圾清运车要按照会腐烂、不会腐烂分类装车,发现混装的,每发现一次 扣人民币 100元。

2. 专项考核

1) 粉尘考核

1一班制保洁道路普扫后路面残留粉尘每平方米25 克以上(含25克)为不合

2早班粉尘考核和柏油路粉尘考核在核定标准的基础上允许再增加2克;

残留粉尘考核为普扫以后,如在质量要求第一款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首次普扫 的,不影响考核结果;月考核点在建筑工地出口附近的,在距离出口不足200米的 情况下,可以移足200米;没有硬面化的路段和区块不进行粉尘考核。

2) 废弃物考核

每次考核 2个点,在考核范围内废弃物数量超出规定量化质量标准,且在规定 时间内未清除的为不合格。

3) 垃圾桶考核

垃圾桶表面的污迹、外溢垃圾、"牛皮癣"未在25分钟内清理的为不合格。

4) 垃圾房考核

垃圾房内容器摆放不整齐,门敞开,外表不整洁,垃圾房外墙有污迹、"牛皮癣", 垃圾房外有滞留垃圾,且未在20分钟内清理的为不合格。

3. 定员定岗考核

以乙方当月报送的人员定员定岗名册及人员变动表为依据,实际在岗情况与所 报送的定员定岗名册(变动表)不相符的,每人次扣人民币500元;人数少于合同 要求标准的,每减少一人次扣人民币1000元。

序号 考评项 글 一个 考评内容的人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组织管 ਜਿੱ 定"管理(定人员、定区域、 定责任),并配备相应的管理 人员和懂配色的专业人员,员 件、统一工具。 乙方在责任区内要实行"三 | 缺 1 人扣 1000元;区域不清、责任不明扣 100元
1 缺管理人员和懂配色的专业人员。扣20元/每人 次。
工上岗必须统一着装、统一证|员工上岗没有统一着装、统一证件、统一工具。扣 20 π/母人次。
质量要 文 (1)清除要注意"色、形、 洁、美"的自然、和谐。 (2)对社区设置的公益广告 栏每周清理一次,并做到张贴 规范。 没有根据不同墙体颜色,将涂料调配成相同或相似 的颜色。每发现一处扣100元。
2 被污染墙面的没有统一覆盖形状(四方形)。发现 一处扣 100 元。
清除后仍有残贴,粘贴痕迹。每处扣10元。

4. 清理"牛皮癣"管理考核细则

格。

非法广告、横幅,每条(块)扣100元。
대 정부 중 1 成本政府官在官府官方一人 |广告栏没有按时清理扣20元/块。张贴小规范,每 次扣5元/块。
3 数量要 求 网区内立面每幢房屋不得超 | 过2张小广告;大街每 100米 内不得超过2张小厂告。 社区(村居)每检查到1张,扣100元;镇创建办 每检查到1张,扣200元;市创建办每检查到1 张,扣300元。
每天上午8时前应完成第一遍 每天上午8时前没有完成第一遍清除。扣100元/ 次。
4 时间要 求 清除。大街非法小广告滞留时 间在2小时内;园区内的非法 大街非法小广告滞留时间超过2小时,每张扣20 几。
小广告滞留时间在 4 小时内。 园区内的非法小广告滞留时间超过4小时,每张扣 20 元。

5. 其他处罚标准

1)因清扫保洁质量差被新闻单位公开曝光或受到上级单位(领导)、市创建办督 查考核批评的,经查实,每次扣人民币500-1000元。

2)接到群众举报包括 96150、市长信箱等网上通报的,经查实,每处扣人民币 200-500 元。

3)乙方不按时报送清扫人员定员定岗名册(变动表)和责任路段表的,每超出 一天扣人民币 500元。

4)乙方安排的清扫保洁作业人员数,每减少1人次扣人民币1000元[以乙方最 近一次提供的清扫人员定员定岗名册(变动表)及路段责任表为依据];如同一责任 路段内连续2天(次)都未发现有人清扫的(以乙方提供的名册为准),按减少1 人次处罚。

5)由于保洁力度不够,造成保洁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作片、村居季度考核的, 视情扣款。

6)乙方将二班制路段私自改为一班制作业的,每路段每天扣人民币2000元, 直至纠正为止。

(5) 其他说明事项

1. 镇政府需认真做好督查考核记录,并要求所有参加考核人员确认签名,乙方 拒签不影响效果。

2. 日常督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做好督查记录。

3. 三班制清扫保洁质量及考核标准参照二班制标准执行。

4. 当月的处罚情况甲方应及时报乙方,以便结算承包款时兑现。

5. 当月的处罚金额累计超过20000元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所造成的 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6)奖罚措施

镇政府根据每月考核扣款情况,在合同年度对乙方进行累加评定,评定分四个 等级:累计扣款 30000元以内的为优秀;30000元至 40000元(不含)为良好;40000 元至 50000(不含)元的为合格;60000元以上的为不合格。

(二)义乌市义亭镇清运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如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1. 考核项目分为重点考核项目和常规考核项目,重点考核项目为:(1)垃圾是否 日产日清;(2)垃圾房内外有无焚烧现象。常规考核项目见附表。

2. 镇政府将组织创建办、工作片、环境卫生管理所等部门组成检查考核小组, 环境卫生管理所每周组织一次抽查,网格长、网格员每天巡查一次,抽查巡查结果 作为日常处罚依据。镇政府定期考核每月一次,由镇创建办具体组织实施,抽查考 核一般2人(含)以上组成。另外,镇创建办根据清运实际情况组织不定期突击检 查,定期不定期检查结果均作为处罚依据。同时,镇道创建办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 众举报,群众举报事项一经查实,作为处罚依据。

3. 抽查巡查和考核实行扣款制。重点考核项目中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次 (处),扣罚200元,经通知,在24小时内未及时整改的,扣罚500元,以此类推。 发生焚烧的每发现一次(处)扣罚500元,经电话通知三小时内未处理的扣罚1000 元,超过12 小时未处理的扣罚2000元,以此类推。同一事项按最高额处罚,不累 加扣罚。

4. 每月计发一次承包费。承包费用兑现奖惩后为该承包者计发月度的承包费用。

5. 乙方应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如未发工资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扣 除相应工程款直接付予清运个人,并提请人事劳动部门进行处罚。

序号 考核项目内容 处罚标准 处罚款额| 备注
车容车貌不整洁,不及时清洗消毒,车斗 无覆盖。 100 元/次

具体考核项目及扣款标准

2 配备清运人员每个车辆不少于1人(驾驶 员徐外)。 2000 元/次
3 清运人员无劳动合同,年龄超过 58周岁。 1000 元/次
4 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线或未按时支付。 100元/次
5 垃圾房周边卫生保持清洁,不符要求。 100元/次
6 定期科学、合理对病媒生物防制和消毒, 有四害现象存在较多的。 100元/次处
7 垃圾房外立面墙面保持整洁,不符要求。 100元/次
8 清运的垃圾沿途撒漏或偷偷排放(乱倒) 200 元/次
9 在中转站作业发生责任问题和纠纷 100元/次
10 在垃圾房作业发生责任问题和纠纷 100元/次
11 责任范围受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督查批 力 2000 元/次
12 清运车辆未安装 GPS - - - 1000元/辆 1 20 1

镇政府根据每月考核扣款情况,在合同年度对乙方进行累加评定,评定分四个 等级:累计扣款 30000元以内的为优秀;30000元至 40000元(不含)为良好;40000 元至50000(不含)元的为合格;60000元以上的为不合格。

十三、付款方式

1.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30%的预付款(预 付款在每月支付服务费时开始平均扣回,扣完为止。);

2. 剩余合同款按12个月平均计算每月合同款的金额,由街道创建办对乙方的实 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达到质量要求,在次月上旬支付(凭税务机关的正式发票, 划至乙方单位账户);未按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执行,达不到质量考核要求的,及 时提出警告,并限期改正,视情扣款,并在限期内整改落实后再支付;若警告后仍 未在限期内改正,或乙方中途退出,或确认其达不到要求的,即时终止合同。

十四、转包或分包

1. 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包他人供应;

2.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 如有转包和分包行为,甲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五、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2026年 6月 18日至 2027年 6 月 17日止。

2. 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的范围地点。

十六、履约验收 明书

1. 甲方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 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乙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 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 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 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 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 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资金。验收 不合格的项目,甲方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 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 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十七、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八、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L.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和督查乙方清扫保洁的情况,并根据检查和督查情况进行 奖惩,有权根据季节的不同和实际情况调整作业时间(含首次普扫完成时间)。

2. 甲方有向乙方有偿提供每人每年环卫安全工作服二套(含安全背心),环卫 安全雨衣一套,环卫专用三轮车一辆等物品义务,但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照章经营,按章纳税,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 岗。

2. 乙方必须及时收集承包范围内的零星、袋装垃圾。

3.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义乌市义亭镇清扫保洁运作质量要求及考核办法》,在 普扫时必须做到不花扫和不漏扫;与主要道路和物业管理道路交接处需多扫进2米, 以视距内无明显垃圾为准;清扫时不得将清扫的垃圾(灰尘)扫入、停留在警井盖 上或将清扫的垃圾倒入马路边、河道内、绿化带内或垃圾收集房和果壳箱内,而必 须及时装入三轮收集车内,严禁焚烧垃圾。

4. 乙方在聘用工作人员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若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事件,责任 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必须保证按核定的清扫保洁人员上班作业,并在每月 目前向甲方报送 清扫工人员名册及责任路段,如报送后需变动责任区块或更换管理人员的,必须在 变动后 1 个工作目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需附变动人员名单和相关责任路段等资 料。

6. 乙方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人员在上班作业时必须穿戴和使用统一的、有醒目 乙方标志的环卫安全工作服和垃圾清运车、三轮垃圾车、铁皮备斗、草帽等,保证 环卫车辆的整洁,严禁车上载人和车外挂物;上班作业时不允许穿拖鞋、带小孩、 闲聊、睡觉、喝酒、看书、看电视等有损环卫形象的行为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 乙方负责所聘用人员的劳动安全培训教育和管理,清扫人员作业过程中如发 生安全和交通等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 乙方法人代表及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甲方或义亭镇人民政府、社区组织的 有关会议。

9. 乙方不得转包或发包所承包的路段。

10. 乙方对建筑渣土或装璜垃圾堆放污染路面问题负有举报责任,发现路面被严 重污染,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向96150举报;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建筑渣土撒落或 装璜垃圾堆放应由建筑工地或装璜物业业主负责清理为由不安排清扫保洁人员或向 其收取清扫保洁费用。

11. 乙方有义务也有权利派人员参加由甲方或义亭镇人民政府组织的需乙方共 同参与的检查或考核任务。

12. 遇创建或市委市政府临时性任务,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及 时完成,如需延长工作时间在2小时以上的(延长工作时间人数须由甲方批准) 经甲方核准后由乙方按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支付。

十九、终止合同条件及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合同执行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值的_30% 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 2% 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讲场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款每日 2%。 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目期不能进场的,甲方可解除 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合同款 30% 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 续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连续2次(2个月)或累计4次考核中不合格率在25%以上的;因 卫生差被新闻单位公开曝光二次以上(含二次)或年度内处罚金额在60000元以上 的(包括考核不合格扣除的金额),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 乙方擅自转包或发包所承包的区域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在乙方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时(次月30日前),甲方有权用乙方的承包 款代为支付乙方职工的工资,并终止本合同。

二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且不可抗力 事件延续5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二十一、诉讼

本合同项目所在地为义乌市,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可向项目所在地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二、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 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如果乙方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 致的,履约时应以有利于甲方的条款执行。如果不一致条款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 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形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 订任何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 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 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二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 棚 份,甲乙双方各执 参 份,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执一份,义乌市财政局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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