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东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生实事交通优化项目合同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9-14
发布于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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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

东阳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2026年东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生实事交通优化项目

项目编号:DYBWZFCG2026-022

标项一:电子警察改造项目

田 方:东阳市公安局

签约地点:东阳市

签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编号:DYBWZFCG2026-022

甲方(买方):东阳市公安局

乙方 1(卖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联合体牵头)

乙方2(卖方):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联合体成员)

甲、乙双方根据 2026年东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生实事交通优化项目(标项 2)的 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 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澄清及询标答复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 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本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澄清、询标答 复等文件内容发生矛盾冲突时,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 准。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単价 (元) 合计 (元)
1 1200 万生态环保摄 像机 海康威视 iDS-TCVC00-RYU 170 6900 1173000
2 四合一生态补光灯 海康威视 CXBG-1-1-PS-A-3B-I (CXBG-1 -H/2-MC-A-3B-I) 170 1080 183600
3 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 各 海康威视 DS-TP50-12A 33 3620 119460
4 红绿灯信号检测器 海康威视 TLD-2016-N 33 850 28050
5 三维万向节支架 国产定制 336 10 3360
6 8 口千兆工业交换机 恒信和安 MIB12G-8EG-EDL 79 110 8690
7 光纤收发器 恒信和安 MIB12G-1EG1GF-EDL 126 310 39060
8 电源线 国产定制 2600 4.5 11700
9 网线 国产定制 2600 2.5 6500
10 防雷器 国产定制 170 60 10200
11 杆件吊装 国产定制 1 2500 2500
12 立杆基础地笼 国产定制 1 7524 7524
13 落地机柜及基础 国产定制 4 3300 13200
14 抱杆箱 国产定制 7 480 3360
15 人行道、绿化开挖 国产定制 10 90 900
16 36 盘位存储 大华 DH-CSS7436S-VR10G 4 53472 213888
17 企业级硬盘 国产定制 144 3470 499680
18 集成费用 国产定制 1 165000 165000
19 设备电费 国产定制 10 6000 60000
20 机柜租赁费 国产定制 1 5年 | 100000 100000

二、货物内容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贰佰陆拾肆万玖仟陆佰柴拾贰元(¥2649672.00元)人民币。

合同金额包括设备清单中的货物、备品备件、安装调试、城管审批费、售后服务、第三方 检测费、线路更换费(线缆、接头、辅料)、培训费、验收专家费用、税金等采购需求清单中 未提到,但在实际安装过程中需要配置的配件均计入合同金额中,不得额外收费。如有漏项, 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具体数量按实结算。

四、技术资料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 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 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五、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因侵权给 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七、转包

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 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质保期

1.提供5年免费维护(自终验通过之日算起)。

九、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 履行时间:合同签订后 60天内完成初验,120天内完成验收;每延迟一天罚 1000元, 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5%。

3

2. 履行方式: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成。

3. 履行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

十、付款方式

1. 货款由东阳市公安局报国库直接支付。合同生效以及甲方认为具备实施条件后了个工作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40%(乙方须提交预付款保函,联合体各方按比例提交),项目全部完工 验收合格并提交全部竣工资料,经甲方核定无误后两个月内支付至项目的 90%款项(不计息), 项目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

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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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2000

2.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 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3. 联合体各方各自开具对应费用增值税发票,甲方分别向联合体各方进行支付。

十一、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共计人民币贰万陆任肆佰玖拾陆元染角贰分(¥26496.72 元),在合同签订前以保函形式缴纳(保函期限应大于履约期限 2 个月),履约保证金在服务 期满无质量问题后 30日内退还(不计息),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各方按比例缴纳。

十二、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 品。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

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 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1 小时内作出响应并提出解决 办法,在必须到现场维护的情况下,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 上述的货物质保期为5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机器 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四、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

4

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 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 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 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五、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 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 物已送达。

十六、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违约金。

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 支付违约金。

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 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目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 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10%的违约金, 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 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 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 联合体单位内部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对各自承担的具体任务承担项目过程中的损失和风 险。

十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八、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 法院起诉。

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东阳市财政局采监 科备案后生效。

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签 书面补充协议报经东阳市财政局采监科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4.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东阳市财政局采监科、招 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5. 后附政府采购廉洁承诺书。 甲式 (盖章) 洪气 (答 (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2(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 (答字) 地址: 邮编:

6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鉴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约地点: 东阳

签约时间:2026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廉洁承诺书

项目名称:2026年东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生实事交通优化项目 项目编号:DYBWZFCG2026-022

中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联合体牵头)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联合体成员)

为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 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有关 规定,我方自愿签订本承诺书,并严格执行。

第一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除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要求外,我方还将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家、地方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第二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不发生损害上述原则及各方当事人合法权 益得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条与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机 构、评审专家、工作人员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主要有:

(一)向上述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为上述人员或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

(三)暗示为上述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 等提供方便。

(四)为上述人员或单位提供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严格执行采购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发生本承诺书第三条 中所列不良行为。

第五条 发现采购活动各方当事人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 的,主动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举报。

第六条 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管。在采购活动中出现违反本承诺书规定行为的, 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处罚,因违法违规行为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规定予 以赔偿。

第七条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盖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 (联合体牵头)

法定代表人: ナー) 6年 9 月 (0 日 投标人(盖章):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联合体成员) AREAR 法定代表人: 年 日 HAA 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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