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革村道路亮化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13
发布于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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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革村道路亮化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武义县泉溪镇白革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武义同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单位:武义县泉溪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盖章)

2026 年 7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2

第五章 招标需求 ........................................ 3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0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招 标 项 目 白 革 村 道 路 亮 化 工 程 , 已 由 武 义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2607-330723-X-000213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自筹 (资金来源),招

标人为 武义县泉溪镇白革村集体经济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为武义同展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武义县泉溪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白革村道路亮化工程,路灯安装,管线铺设等。本项目最高

限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2.2 工期(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该货物的供货、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3 技术性能指标(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及达到招

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安装、维护、售后等能力。

3.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无被国家、浙江省本级、金华市本

级及武义县本级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者投标限制期的情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以网上下

载方式发放。

2

5.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http://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

5.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7 月 日 时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

gov.cn/。

7.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武义县泉溪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义县泉溪镇白革村集体经济

组织

地址:武义县泉溪镇白革村

联系人: 朱先生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武义同展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南

丰综合楼 A 区二楼 201 室

联系人:汤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1079411124@qq.com

2026 年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武义县泉溪镇白革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址:武义县泉溪镇白革村

联系人: 朱先生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武义同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南丰综合楼 A 区二楼 201

联系人:汤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项目名称

白革村道路亮化工程

1.1.5

项目地点

武义县泉溪镇白革村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上级拨款+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技术性能指标(质

量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9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招标工程是否允

许分包

不允许

4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其他要求: /

1.12.2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其他

/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26 年 07 月

日 17:00 时(投标人在截止

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

a.gov.cn/提出。

招标文件澄清发

出的形式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统一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进行解答,如需修改招标

文件内容的,应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补充文件。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

y.jinhua.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

发出的形式

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

gzyjy.jinhua.gov.cn/公开发布。如果补充文件发布的时间距

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日,且补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商务标

2.技术资信标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否决其投标;投标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不保留小数点,否

则报价无效。

5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以招标人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基础,应结合项

目特点,市场行情及投标人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竞争能力,

确定合理低价进行报价。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

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并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报价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的,

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作澄清或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

明其报价的合理性。

2.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

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

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脚手架、设计、维护、培训、保修、

税费、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

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即完成本项目及要求所提

供服务涉及的全部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此投标报价为最终报

价,在结算时不作调整,按中标价一次性包干。投标报价为签

订合同的依据。

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货物(含所有配件)均要求

安装、调试到位,即招标人可直接使用。

5.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及场地保洁由中标单位承担,垃圾

清理外运费及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6.对原有产品的成品保护责任和由中标人造成第三方人

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7.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免费定期检查各设备材料,并负

责非人为原因损坏的易损件、易耗件等的材料及更换维修费用,

应考虑在投标总价中。

8.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自行考虑原材料物价波动的风

险,并计入投标报价中,实施过程中和结算时不再调整。

9.在满足性能技术参数的前提下,招标人可以根据现场的

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对工程量做适当的调整。引起合同总价

变化,最终以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依据中标全费用单价

按实结算。

6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 最高限价的 2% 计取。

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代替。

3.4.4

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

假的。

2.其他:

/

注:如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按《投标保证金

承诺函》约定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证明资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7.3

(1)

电子投标文件签

字盖章要求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

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

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

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

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材

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4.1.1

投标截止时间/电

子投标文件上传

截止时间

2026 年 07 月

日 时 分

4.1.2

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平台

上 传 至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ggzyjy.jinhua.gov.cn/。

注:因市县乡一体化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必须上传资格审查

资料且在最后开启(固定模式),请各投标人上传一份空白文

档(PDF 格式并进行 CA 电子签章),用于通过系统响应使用,

市县乡一体化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中对应端口上传的资料审查资

料不作评审依据。

7

4.1.5

电子投标 文件视

为无效的情形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

标】

3.其他: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武义县泉溪镇招投标分中心会议室。

3.开标平台: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

登 录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网 址 :

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

4.其他:

由于本次招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投标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

通,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申请加入本项目的开标直播

群(钉钉直播群群号:*开通会员可解锁*8),在线公布开标录像、

各投标人各标书评审得分及询标(注:在公布评审得分或询标

过程中,如遇投标人无在线回复的,3 分钟后视为默认评标委

员会的评审结果 ,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

标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

上传。

★ 注:参与此次投标的授权代表需全程参加此次直播开标

会议,如无故不参加者,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开标程序

(1)宣布(项目名称)开标会议开始,并宣读开标会议纪

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

名;

(3)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插入 CA 锁,将本项目开标

信息进行解密。

(4)主持人宣布休会,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先进行初

8

步评审,初步审查通过后再进行技术资信标打分;

(5)主持人宣布复会,宣布评审结果(技术资信标得分);

根据评标办法确定入围投标人;

(6)由工作人员开启入围投标人的商务标,对其相应的内

容进行唱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商务标评审。

(7)宣布评审商务标结果;由工作人员确定评标基准价,

并计算各入围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及计算各入围投标人总

分。

(8)宣布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9)主持人宣布审查结果。

(10)主持人、唱标人、录标人、监标人、招标人等在开

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宣布开标会结束。

5.4

特殊情况处置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

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2.开标特别说明:

(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

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

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3.其他:

/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

由招标人自行组建,3 人及以上单数;

6.2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投标人总得分=技术资信标评分20分+商务标评

分80分。

6.4

中标候选人的人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

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4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2%)。

9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

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注: 履约担保需在中标公示结束后 30 日历天向招标人缴纳,

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

后 15 日历天内无息退还。

8.1

重新招标其他

情形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

与项目规模不符的。

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

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

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

工程建设服务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

不再进行招标。

10.1

投标文件的

澄清、质询

1. 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

澄清,投标人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通知发出后 10 分钟,逾期

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招标人有权

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

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

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的,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

10.2

否决投标的

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招标人审核并经过询

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

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的;

10

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

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

明哪一个有效;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

标协议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提交投标资料的;

5.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脑

(指硬盘号或 MAC 地址相同)编制的;

6.未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投标承诺书或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未按要求填写;

9.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质量要求、服务期

限要求的;

10.投标报价不在招标文件确定的范围内的;

1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

业绩条件(若有)的;投标内容不符合本招标文件(招标公

告)规定的招标范围;

12.投标人被金华市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

在限制期内的;

13.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14.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1.4.4 规定的“投标人不得

存在的情形”的;

1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性内容。

16.投标人被“信用浙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17.其他:

注:凡招标人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

核对。

10.3

信用查询网址

1.信用浙江: https://credit.zj.gov.cn/ ;

11

2.行业信用:

建设: http://jsj.jinhua.gov.cn/ ;

交通: http://xyfw.jtyst.zj.gov.cn/;

水利: https://rcpu.cwun.org/ ;

10.4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

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

2.价款结算方式详见合同。

3.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

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

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3.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以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

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或者盖章

并与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格式与水印码相一致)3 份。

4.其他: /

12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

项目货物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工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货物的资质(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

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

系;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

14

司及其控股公司的;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开标日前 36 个月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开标日前 36 个月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在开标日前 36 个月内投标人被国家、浙江省本级、金华市本级及武

义县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者投标限制期的;

(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自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伍

仟元整。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单位付清。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

有中文注释。

15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计价货币

本项目招标投标涉及计价货币的,均为人民币。

1.10 踏勘现场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10.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10.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周边环境等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1 投标预备会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以前附

表规定的方式发至招标人。

1.11.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

澄清和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的方式公开发布。该

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4 上传疑问,发布、下载澄清,修改文件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分包

1.12.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

16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2.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

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3 响应和偏差

1.13.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满足性或更有

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1.13.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

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

应。

1.13.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

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

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3.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

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

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3.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

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17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1 款、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补充,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

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

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2.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

解释、介绍、答复,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资料、技术资信标及商务标:

(一)技术资信标: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二)商务标: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资格审查资料:因市县乡一体化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必须上传资格

审查资料且在最后开启(固定模式),请各投标人上传一份空白文档(PDF 格式

18

并进行 CA 电子签章),用于通过系统响应使用,市县乡一体化限额以下交易系

统中对应端口上传的资料审查资料不作评审依据。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

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

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

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9

3.4 投标保证金

3.4.1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

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

否决其投标。

3.4.3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补缴: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

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投标人资格、能力、信誉情况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说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

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

及:

(1)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的扫描件

(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原件的扫描件);

(2) 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20

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原件的扫描

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

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

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的扫

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适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

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

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

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21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

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

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

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的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投标人应按电子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如有)内容,通过金华市公

共资源交易系统编制投标文件并生成电子标书。编制完成后上传至交易系统(建

议使用 360 浏览器)。招标人在开标时间后进行一键解密。如遇解密问题,及

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司。不按本项规定制作的,视为无效情形。

②投标人应将最后一次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

统,如果要重新编制电子标书,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必须在投标截

止时间之前重新上传,新上传的文件会覆盖之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③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导入金华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造成招标人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视为无效

情形。如经查实属故意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3.7.4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3.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

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7.5 其他: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标书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无法对电子

标书进行评审的,视为无效情形。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

4.1.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

人发出上传是否成功的提示信息。

4.1.5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

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

要求加盖电子印章。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进入钉钉群直播开标。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

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招标人确定经公示无异议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

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

24

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

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

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

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

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出现本章 3.3.3 项特殊情况,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4)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不再招标的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25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 异议

(1)投标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二条、第

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是投

诉的前提,未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投诉概不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

的事项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

26

出投诉应在规定期限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应当在

开标现场直播群(或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

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定标

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

收到异议后应及时告知招投标监管部门并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应当自收

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 3 日内难以查实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

日起 3 日内作出受理异议的书面答复,查实后应及时作出书面答复并及时告知

招投标监管部门;未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若不接受招标人答

复的,应当自招标人作出答复的次日起 10 日内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招

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4)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

法》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书面异议材料按照投诉书的要求执行。

(5)异议人单独或者在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同时,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

异议书的,不得视为已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

工作日。

9.5.2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

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

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

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

工作日。

27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

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资信标评审;

(三)商务标评审;

(四)投标人总得分确定;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出具评标报告。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的情形的,资格

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三、技术资信标评审(20 分)

(一)在所有经复核的有效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人技术标的

技术部分和资信部分,按评分标准(见下表)中的内容,视其货物的技术性能、

配置、节能性、先进性、耐用性等进行评审。每项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确

定类别,然后在该类别的分值范围内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打分(小数点后保

留 1 位),再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分数(小数点后保留 2 位,第 3 位四舍五入)。

每项内容分值的合计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标得分。如对某项类别划档有分

歧的,可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缺项内容记 0 分。

29

(二)技术部分评分标准(17 分)

确认为一类、三类或无效标的,评标委员会必须在评标报告中说明理由。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

评定分值

一类

二类

三类

1

投 标 货 物 主 要技 术 性 能 指 标的响应程度(3分)

投标产品

情况

拟投品牌型号情况

1.4-1.5

1.1-1.3

0.9-1.0

主要设备

功能

根据主要设备功能指标对应和偏离情况酌情打分,在标准功能基础上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功能。

1.4-1.5

1.1-1.3

0.9-1.0

2

投标货物主要零部件配置情

况(5 分)

货物材质

投标产品的材质性能进行综合评分。

2.9-3.0

2.5-2.8

1.9-2.4

设备性能

投标产品的智能设备性能进行综合评分。

1.9-2.0

1.5-1.8

0.9-1.4

3

投标货物的节

能性、先进性、耐用性(1.5 分)

技术先进、节能环保,根据所投产品的节能情况并提供有效证书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4-1.5

1.1-1.3

0.9-1.0

4

投标货物整体

评价(3 分)

拟投品牌的市场信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4-1.5

1.1-1.3

0.9-1.0

拟投品牌制造厂商的制造能力进行综合评分。

1.4-1.5

1.1-1.3

0.9-1.0

5

对投标人技术

服务评价

(1.5 分)

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优惠承诺、培训计划、技术人员配备、故障响应及修复时间承诺及保证措施。

1.4-1.5

1.1-1.3

0.9-1.0

6

投标人安装能

力、安装的重点

难点分析及解

决措施(1.5 分)

投标人以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的了解,依据施工目标、安装过程管理方式、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提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安装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对分析情况及解决措施横向比较,酌情评分。

1.4-1.5

1.1-1.3

0.9-1.0

7

交货验收计划

(1.5 分)

根据交货计划及交货保障方案、验收方案、实施项目负责人安排等情况。

1.4-1.5

1.1-1.3

0.9-1.0

(三)资信部分评分标准(3 分)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

评定分值

一类

二类

三类

1

免费质保、维保期(所有设备、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提供免费质保的基础上每增加 6 个月的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

1

0.5

0

30

材料安装、调

试、验收完毕开始算起)(1 分)

不足 6 个月的部分不计分。

2

投标人业绩

(1 分)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项目同一项目合同金额达到 25 万元及以上业绩的每个0.5 分,最高得 1 分。注: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1

0.5

0

3

售后服务网点

情况(1 分)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0.9-1.0

0.7-0.8

0.6

四、商务标评审(80 分)

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货物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

的情形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

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在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中,取投标价格最低的投

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2.商务标得分的确定

报价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最高得 80 分,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

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商务报价

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80,计算结果保留 2 位小数。

五、投标人总得分计算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资信标评分 20 分+商务标评分 80 分。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候选人入围排序。如出

现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者优先;若投标报价均相同,由招标人代表用随

机方式确定。推荐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的

31

情形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七、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发包人:

(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序号

工程名称

主要参数

数量

单位

综合单价(元) 小计(元) 合同总价(元)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

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

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缴纳人民币合同总价的 / %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七、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

应;

33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

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质保期和质保金

1. 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 质保金

元。注:质量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担保形式或工程保函形式(包括银行

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九、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 交货期:

2. 交货地点:

十、合同价款支付和结算办法

(一)合同价款支付 :

1.合同签订生效并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 30%;

2.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80%;

3.经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扣除 1.5%的质量保证金及相关违约金后,将剩下合同价款

付清。待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由招标人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支付给中标人。

若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质量保证金担保的(可采用现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

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

标单位可自主选择,其他相关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合同价款支付至结算价款

的 100%。

(二)结算办法 :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

新产品。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

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

(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4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三、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

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

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

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

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

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

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

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

方货物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

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

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35

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

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

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

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其他补充协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十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

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报告。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八、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

地法院起诉。

十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合同执行中涉及资金和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

可分割的一部分。

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4.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6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7

第五章 招标需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单价

最高限价总价

备注

1

常规照明灯

100 套

2855.65

285565

2

配管

650m

26

16900

3

配线

650m

20

13000

4

材料上山搬运费

1 项

16350.00

16350.00

含 税 暂 定

包干价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基础开挖回填、混凝土基础、铁构件制作安装、太阳能

LED 灯安装(立柱单臂灯)、安装、调试、运输、装卸、产品保护、有关行业专管部门验收、

售后服务工作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2、其中配管和电缆投标报价应包括:旧路灯线更换拆除、人工、机械费、有关行业专

管部门验收、售后服务工作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3、本项目投标报价实行风险总包,投标人应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予

以充分预见,并应在投标报价时予以考虑。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招标人根据实际情

况提出内容变更的,应根据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所提交的报价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

4、以上数量为预算数量,具体数量按实际数量结算,结算原则:中标单价*实际数量,

最终结算价格不超过预算价,其中材料上山搬运费为含税暂定包干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5、投标产品的所有主副配件都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若投标人在报价时有遗漏,将被

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明确设备相应的品牌、型号、尺寸、材质、技术参数,实施时

除尺寸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外,其余不得变动。

二、参数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单位

38

1

常规照明灯

太阳能 LED 灯安装(立柱单臂灯)(民族风格,具体

样式规格型号参考业主提供图纸或样图)

1.灯珠型号:美国普瑞

灯头功率:100W

太阳能板尺寸:1000 *670mm

瓦数 100 瓦

充电时长:晴天 2-3 小时,电池容量:60 ah

照明时长:满电约 20-48 小时

安装高度:6 米

功能:智能光控+定时遥控

灯杆型号:-体杆_ 咖啡色

灯杆材质:镀锌 Q235 钢材 3.25MM,灯杆规格:下口

径 200*200MM:

外置电池

2.含灯头到立柱底部电线,灯具样式

符合建设单位要求:4C20 地脚螺栓制作安装;

3.质保期:电池、灯具质保 2 年、灯杆质保 10 年,

灯具、太阳能板保养与维护 5 年(具体样式规格型号参

考业主提供图纸或样图)

2

配管

1.砖、混凝土结构明配 JDG 管 公称直径 DN25

m

3

配线

1.二芯单芯导线截面 RVV-2*2.5

m

4

材料上山搬

运费

1.材料上山搬运费

三、其他要求

3.1 现场布局要求

生态聚能路灯设置依据“安全、节能、实用、因地制宜”原则,在符合照明工程技术

规范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微光能路灯智能、节能、简便易装的优点沿

线设置。

3.2 照明设计要求(民族风格,具体样式规格型号参考业主提供图纸或样图)

3.3 产品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必须符合有关的电器灯具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

的要求。若电器灯具质量不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检验标准》和规范要求,属中标人违

39

约,将退回所有电器灯具,由此造成的损失皆由中标方负责。

3.4 运输

运输途中造成的表层脱落、刮伤、刮痕,施工方应在卸货前予以补喷,至招标方认可,

否则不予验收。

四、工期

工期(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在接到业主指令后须在 6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

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满足整体工程施工进度要求,且服从

招标人时间的安排。

五、售后服务

1.质保期: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少 2 年免费质保期(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作出更长

时间的质保承诺)。

2.中标人对于路灯故障的售后服务请求,必须在四小时内作出响应,二十四小时内修

复或更换。

3.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后,招标方按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到货验收。验收结果应

符合有关要求:

(1)在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资料都已提交。

(2)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 7 个日历天内无条件免费更换。

(3)到货验收的结果并不能免除谈判人所投货物在今后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所应

承担的责任。

六、安全生产

中标人应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中标人在安装、调试、维修等

过程中造成施工、维修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并

负责赔偿和解决,与招标人无任何关系。

七、保险

中标人在货物运输前须对货物运输及项目实施人员投保相应的保险,并向招标人提供

相应的保单。保险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八、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及结算办法

(一)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并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 30%;

2.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80%;

3.经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扣除 1.5%的质量保证金及相关违约金后,将剩下合同价款

付清。待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由招标人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支付给中标人。

若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质量保证金担保的(可采用现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

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

标单位可自主选择,其他相关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合同价款支付至结算价款

的 100%。

40

(二)结算办法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完成的数量

乘以中标全费用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九、其他要求

1、针对本项目建设的详细实施计划。本项目详细工作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项目供货方案、项目生产方案、项目检验方案、项目安装管理方案;

2、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项目验收之前、验收之后的维护方案;针对本项目的

维护方案等;人员培训;应急响应方案;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地表述售后服务承

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投标人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等。

3、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人员数应该明确

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

4、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5、备品备件清单(含随机自带的备品备件和质保期后供招标人选择的备品备件及配套

零部件,明细备品备件及价格,且供货价格不高于中标价格;中标货物设备应提供易损部

件的备件和整机备品);

6、中标人进行设备系统的调试、试运行、验收(包括负责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验收)

和配合进行其他系统调试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供货方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买

方认可后,与合同和投标文件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设备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签署

验收文件。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规定的性能指标,投标人必须更换设备,并

承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验收中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7、中标人提供的中标物品,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原包装送达招标单位;如有不

符,招标人可以无条件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更换后的零部件质保期按更换

日起顺延。

8、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的组织工作方案: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或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安

装方案。

9、中标后因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不能履行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保证的投标人将按相关法

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4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技术资信标)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2

目录

(1)投标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4)投标简介;

(5)投标人基本情况;

(6)详细配置清单;

(7)商务响应表;

(8)技术规范偏离表;

(9)投标人承接同类业绩一览表

(10)质量保证、服务及有关承诺

(11)技术资信自评表

43

一、投标书

致:武义县泉溪镇白革村集体经济组织: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名、职务)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

动。为此提交下述文件。

1、技术投标书;

2、商务投标书;

3、其他:

4、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

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内有效。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

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表,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

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

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招标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

理。

6) 我们在投标时已明确获知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在此我们承诺,如果我们获得中标资格,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调整方案。

7)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

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

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8)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44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

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

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90 天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号):

注:

1、 随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编制投标文件时只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并

在委托书后附代理人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应一式二份。除了编入本投标文件中这一份外,另一份应在投标人进场验

证时提交,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45

或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号码: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注:

1、 随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开标活动的,编制投标文件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并在本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应一式二份。除了编入本投标文件中这一份外,另一份应在投

标人进场验证时提交,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46

三、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致:(招标人)

本承诺函作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对

(项目名称)

的投标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承诺。投标保证金金额按

计取。

我方承诺:虽然投标保证金没有实际交付贵方,但我方承担投标保证金责任,即当我

方发生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我方将在接到贵方实际补缴投标保证

金通知 7 个工作日内,补缴投标保证金,并承诺 3 个月内不参与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含

服务类)招投标活动。

如不补缴,我方知道将被取消与贵方所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并且还要对贵方承担赔偿

责任,赔偿金额为本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的相关条款,并承诺 6 个月内不参与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含服务类)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47

四、投标人简介

投标人自拟。

投标人:

(盖单位章)

48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及投标人认为还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9

六、详细配置清单

投标人名称(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

技术规格说明

图片

数量

投标方名称(盖章):

投标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自行制作

注:该表需详细填写,置于技术资信标中,用于技术评审

50

七、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质保期

售 后 技 术 服

务要求

工 期 及 验 收

要求

付款条件

备 品 备 件 及

耗材等要求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1

八、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内 容

招标文件

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备 注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1.投标人应仔细对第二章招标需求进行逐条分析,对于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条

款,则须在上表中列明并详细填写。

2.如招标文件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都一致的,则本表可以在相关的签字、盖章后,不需要填写其它

内容或在“偏离情况详细说明”栏内只填写一个“无”字。

3.此表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52

九、投标人承接同类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设备内容

合同总价

备注

……

注:请附上相关合同等复印件,否则该项业绩视为无效。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53

十、质量保证、服务及有关承诺

投标人质量和服务承诺书

1、质量承诺书

投标人质量承诺内容。

其他有关优惠承诺。

其他有关内容。

2、服务承诺书

服务方面的承诺(运送服务、验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所述等)

解决问题的速度服务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其他优惠条件

其他有关内容。

3、售后服务承诺书

保修年限、范围、保修条件

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的速度

设备使用的培训、指导

售后服务方面的其他承诺(安装、定期巡检等)

售后服务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维修点等)

其他优惠条件

投标方名称(盖章):

投标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4

十一、技术资信分自评表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自评分

内 容 所

在 对 应

页码

合计

注:投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资信标评审标准进行编制。

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文件中的自评分或相关材料对应页码造成混乱的,后果由投标人

自负。

55

投标文件

(商务标)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56

目 录

(1)商务投标函;

(2)投标一览表;

(3)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57

一:商务标投标函

商务标投标函

致:

根据贵方

招标采购文件, (投标人)

正 式 授

权的(姓名)

(职务)

, 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

全套投标文件,同时承诺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实施人员,由投标文件所承

诺的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人员,保证

按承诺的工期完成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采购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

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

文件的组成部分。

5、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58

二:投标一览表(商务标)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元整

小写:

¥

元整

备注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59

分项报价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含税)

备注

1

常规照明灯

100 套

2

配管

650m

3

配线

650m

4

材料上山搬运费

1 项

注 :

材 料 上 山

搬 运 费 为

含 税 暂 定

包 干 价 ,

投 标 人 在

报 价 时 无

需 修 改 此

项报价。

合计(元)

大写:

元整

小写:

¥

元整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60

三: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