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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洋街道童庐村台区电缆化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武义县白洋街道童庐村集体经济组织 (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2026 年 07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洋街道童庐村台区电缆化工程 已由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项目赋码)2607-330723-X-00009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
招标人为
武义县白洋街道童庐村集体经济组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
人委托
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该项目为白洋街道童庐村台区电缆化工程,工程规模及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本工程包括童庐村洋房后新区新装1进4出低压电
缆分支箱2面,新装户外落地集装表箱等内容。
2.2 招标范围:白洋街道童庐村台区电缆化工程电气部分的 EPC总承包,包括
但不限于工程的初步设计、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工程
施工、验收、移交、保修服务等工作,以及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而实际未考虑的
但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工程(具体规模以经电力、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批准设
计图纸或供电方案为准)。
2.3 工程地点:
武义县白洋街道童庐村。
2.4 投资金额:
57.4712 万元 。
2.5 工期:总工期 120日历天。
2.6 质量目标: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和电力设计规
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外省勘
察设计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
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
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
态核查结果处于
“合格 ”状态),并取得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
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开标日前 3 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
或投产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需提供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
对应的合同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
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
生产任职资格 B 类证,为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
责人职务的本单位职工;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 C 类证;技术负责人须
具有机电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
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
3.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近三年内)起至投标截
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
信用中心(https://credit.zj.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4 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
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
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
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
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5 安全质量要求
自投标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
故;三个月内未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一般设
备、电网事故;自投标之日前三个月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
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
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近 4 个月(2026 年 03 月、2026 年 04 月、
2026 年 05月、2026 年 06 月或更新)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
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
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4、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以
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及相关 资料 下载 网址: 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 公共 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自行下载。
5.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7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
jy.jinhua.gov.cn/。
6.2由于本次招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 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申
请加入本项目的开标直播群( 钉钉直播群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0
),在线公布
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各标书评审得分及询标 (注:在公布评审得分或询标过程中
,如遇投标人无在线回复的,3 分钟 后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所产生
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须加
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查。
注:投标人是否进入钉钉群观看直播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注:未进入钉钉
群观看直播的投标单位,直接视为默认本次招标项目的开评标结果,产生的一切
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武义县白洋街道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义县白洋街道童庐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址:武义县白洋街道童庐村
联系人:童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义国际数字贸易港3幢10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3457848128@qq.cm
2026 年 07 月 09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武义县白洋街道童庐村集体经济组织地址: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童庐村联系人:童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义国际数字贸易港3幢10楼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项目名称
白洋街道童庐村台区电缆化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武义县白洋街道童庐村
1.2.1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和电力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
誉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 天
1.10.3 招标人书面澄
清的时间
以补充文件的时间为准
1.11
分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分包金额要求:/。
1.12
偏离
☑ 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按评标委员会意见。
2.1
构成招标文
件的其他材料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 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提出。
招标文件澄
清发出的形
式
招 标 人 对 投 标 人 疑 问 统 一 在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易 中 心( 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进行解答,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内容的,应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 自行下载补充文件。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
清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自 行 关 注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http://ggzyjy.jinhua.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补充文
件发出的形式
及时间
以 招 标 补 充 文 件 的 形 式 ,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发布。如果补充文件发布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日,且补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3.1
投标有效期
6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投资金额的 2%计取。
2.投标保证金形式: 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代替。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允许
3.7.3
电子投标文件
签字盖章要
求
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
人均应使用 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
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
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
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7.3
(2)
电子投标文件
制作
其他:
1.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无效标,其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 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PDF 版)制作完成后,可将投标文件各
部分上传至“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 ”投标系统的各相应端口中。其中:技术标文档上传至该系统的“技术标 ”端口中,资信标文档上传至该系统的“资信标 ”端口中,商务标文档上传至该系统的“商务标 ”端口中,资格审查资料文档上传至该系统的“资格审查文件 ”端口中。
3.7.4
投标文件正副
本份数
本项目投标文件取消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PDF 版) ,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5 天内,必须再向招标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三份。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4.1.1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PDF 版,含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资格审
查资料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 ”投标系统。
4.1.2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武义县白洋街道招投标分中心会议室
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不见
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jinhua.gov.cn/。
4.其他:
/
。
5.2
开标程序
1.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2.由招标人在系统中发起解密。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开标,并对开标结果进行公布。4.宣布开标结束。5.其他:由于本次招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投标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 由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申请加入本项目的开标直播群( 钉钉直
播群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0
),在线公布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各标书
评审得分及询标 (注:在公布评审得分或询标过程中,如遇投标人
无在线回复的,3 分钟 后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所产生
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
疑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
查。
注:投标人是否进入钉钉群观看直播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注:
未进入钉钉群观看直播的投标单位,直接视为默认本次招标项目的开
评标结果,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 以上环节均由招投标分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代表共同监督见证下进行。
6.1.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人数为 3 人。
□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共/人。其
中招标人代表/人;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其中:经济专家/人,技术专家/人,其他专家/人】;异地远程评标专家随机抽取人(其中:经济专家(/)人,技术专家(/)人,其他专家(/)人);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组长 1
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主持评标工作。
6.1.3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
投诉受理单位:武义县白洋街道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投诉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容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名。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
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3.1
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作要求。
8
投标最高限价
及让利区间
本项目最高限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投标让利区间 : 5.00
%(含)~10.00 %(含)。
注:投标让利率以最高限价为基数,
中标价=(工程最高限价-设计费)*(1-中标让利率)+设计费
8.1
投标报价
的其他
要求
1.投标报价应以让利率形式报价(投标报价最多保留二位小数)。
2.招标人须说明的其他投标报价要求:
(一)项目价格编制原则
(1)本项目包含的费用为在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至建设期间、工程
移交完成及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必须由
业主名义缴纳的政府规费除外),应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设备、
施工管理、建设场地准备、临时设施、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各种施工
措施费、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文明施工
、安全措施等所有风险、责任各项应有费用。定额执行浙江省标准。
公路审批(安评费)、沿线场区进出路口开挖引起的相关费用、征地
、青苗补偿、场地平整、坟墓处理以及输电线路走廊施工赔偿等建设
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由招标人负责(中标人应给予必要协助)。
(2)施工费: 以结算审定价为准。定额按《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
算定额》 2018版及相应其他专业定额执行;取费按《浙江省建设工
程计价规则》(2018版)相应专业费率中值执行。
(3)设计费:设计费以24139元计取,一次性包干。
(4)定额人工、材机调整按施工同期《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金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武义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参考调整
。
(二)价格变更
本项目后期若因图纸变更方案调整,导致费用增加,合同价格相应调
整,均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3.符合当地行业协会管理规定。
9
其他约定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
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
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招标人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
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 ”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提交投标资料的;5.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脑(指硬盘号或MAC 地址相同)编制的;6.未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投标承诺书或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未按要求填写;9.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质量要求、服务期限要求的;10.投标报价不在招标文件确定的范围内的;1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业绩条件(若有)的;投标内容不符合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范围;12.投标人被金华市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13.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14.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1.4.2 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的;1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性内容。16.投标人被“信用浙江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17.其他:/。注:凡招标人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对。
11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
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
2.价款结算方式详见合同。3.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
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4.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以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代理机
构提交带有电子签章的3份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或者盖章并与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格式与水印码相一致)。
5.其他:
/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管投标结果如何
,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的投标书一律不退还,请各投
标单位自留备份。中标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单位
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
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
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本工程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不组织。
如有疑问,请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书面反映,逾期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
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
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
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
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2.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
头解释、介绍、答复,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何一天,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并发布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
止时间不足 3 天,且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
时间。
2.3.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任
何一天以书面形式发布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
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天,且澄清的内容影响
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报价;(5)承包人建议书;(6)承包人实施计划;(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按项目编制)
3.2.1 本次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投标报价最多保留二位小数)。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
价格清单中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项目价格编制原则
(1)本项目包含的费用为在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至建设期间、工程移
交完成及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必须由业主名
义缴纳的政府规费除外),应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
建设场地准备、临时设施、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各种施工措施费、维护、
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文明施工、安全措施等所有风
险、责任各项应有费用。定额执行浙江省标准。
(2)施工费:以结算审定价为准。取费标准:定额及取费标准采用执
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 版)以及地方财政相关规定。
(3)设计费:包含基本设计费、预算编制费,按业主单位委托的第三
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预算审核价的 2%计取。
(4)定额人工、材机调整按施工同期《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金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参考调整。
(5)主设备类(包括:变压器类、高压柜、低压柜、架空绝缘线、无信
息价电缆类、钢管塔、箱体按业主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
的预算审核价计入(结算时不下浮)。
3.2.4 价格变更本项目后期若因图纸变更方案调整,导致费用增加,合同价格相应调整
,均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为准。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
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
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
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金额或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
件将否决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
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
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
2)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3)项目管理机构表及相应证书的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 B 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 类证书;
6)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证明;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8)投标保证金承诺函;9)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10)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可结合招标公告相关条款自拟)。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
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
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
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
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
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
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电子投标文件(PDF 版)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金华市限额
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 ”系统。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
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
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
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
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
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
回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
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开标平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开标过程请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查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
制保存备查。
2.由招标代理核查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代理工作人员将现场
宣布该项核查结果并进行直播确认(本项目不适用)。
3.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在系统中发起解密。无法解密而无法进入评标
环节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
司。
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程序对各电子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招标代理在直播中对评审结果进行现场宣布。
5.宣布开标结束。6.以上环节均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共同监督见证下进行。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
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
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
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 ”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
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
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
未中标的投标人,同时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湖分中心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7.3
履约担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天内,根据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
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
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单位少于三家的;
(3)因违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由行政主
管部门认定本次招标无效,必须重新招标的。
8.1.2
重新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评标:
(1)使用招标文件没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的;
(2)评标标准和方法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内容,妨碍或者限制投
标人之间竞争,且影响评标结果的;
(3)应当回避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人参与评标的;
(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显示公平、公正
行为的,且影响评标结果的;
(6)拟中标人公示期间,监督部门收到投诉并经核查后发现招标投标
过程中确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章规定,且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
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
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
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
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
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
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的,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监察部门或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打分制: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人招标文件中的评审内容进行综合分析,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完善程度等,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档次,然
后在该档次的分值范围内由评标委员会分别打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小数),对某
一档次划档意见分歧较大的,可以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
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
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资质等级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同类项目业绩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信誉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
不得存在法律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内容
2.1.3
响应性
评审标
准
投标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工程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权利义务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资信标评分标准(A):4 分
技术标评分标准(B):26 分投标报价分(C):70 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2(1)
资信标
评分(3
分)
资质等级(1 分)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
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
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
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的得 0.5 分
;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
级以下设计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以下的得 0.25 分。
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
的得 0.5分;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以下的得0.25分。
投标人业绩(1.5 分)
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价3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每个得0.5 分(本项最高得 1.5 分)。(证明材料: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体系认证(1.5 分)
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每有一项得 0.5 分
2.2.2
(2)
技术标
评分(2
7 分)
设计组织方案(6 分)
基础资料采集、研究与分析。0-0.2 分,0.3-0.6 分,0.7-1 分三个档次评分。
设计方案思路、原则。0-0.2 分,0.3-0.6 分,0.7-1 分三个档次评分。
工程总体布置,研究与分析。0-0.2 分,0.3-0.6 分,0.7-1 分三个档次评分。
设计方案合理性、经济性、科学性、研究与分析。 0-0.5 分,0.6-1 分,1.1-1.5分三个档次评分。
配合工程实施提供的优质服务(设计代表的
资历和资格及驻工地时间、设计变更的控制
措施、及时全面的为业主提供设计服务的保
证措施等)。0-0.5 分,0.6-1 分,1.1-1.5 分三个档次评分。
实施方案(7 分)
安全保证体系措施,安全目标,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0-0.2 分,0.3-0.6 分,0.7-1 分三个档次评分
进度工期目标、网络计划、主要施工机械及
劳动力安排计划0-0.2 分,0.3-0.6 分,0.7-1 分三个档次评分
施工总体布置、主要施工技术措施0-0.2 分,0.3-0.6 分,0.7-1 分三个档次评分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0-0.2 分,0.3-0.6 分,0.7-1 分三个档次评分
售后服务综合评价
结合投标承诺、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售后服务
及培训计划、优惠承诺、质保期等。0-0.2 分,0.3-0.6 分,0.7-1 分三个档次评分
投标文件中承诺质保期 2 年以上的得 1 分(以年为单位);质保期 2 年的得 0.5 分
投标人施工设备
结合投标文件,投标人具有施工工器具及试
验装备的情况,提供购置或租赁合同或试验
设备通过国家有关质量监督部门校验合格证
明(高试设备检测有效期为一年需在有效期
内)。0-0.2 分,0.3-0.6 分,0.7-1 分三个档次评分
主要设备、材料满足招标要求情况,技术响应情况
(10 分)
1、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0-0.8 分,0.9-1.6 分,1.7-2.5 分三个
档次评分
2、投标货物主要元器件配置情况。
0-0.8 分,0.9-1.6 分,1.7-2.5 分三个
档次评分
3、投标货物的节能性、先进性、耐用性
0-0.8 分,0.9-1.6 分,1.7-2.5 分三个
档次评分
4、投标货物的整体情况评价。0-0.8 分,0.9-1.6 分,1.7-2.5 分三个档次评分
总承包项目管理方案(3 分)
项目总体管理方案,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 措施,投资管理与控制, 项目信息、文档 管理与控制方案等0-1 分,1.1-2 分,2.1-3 分三个档次评分
投标报价是否异常判定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
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否决
其投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
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
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
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做出
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 由评标
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
投标价格不得分且不列入基准价计算。
2.2.2(3
)
投 标 报
价 评 分
标 准 (
70 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基准价(让利率) 的确定(不在招标人设
定的让利率报价区间内的投标人报价不列入基准价计算公式):
①当所有通过开标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为 3
-5 家时,全部有效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平均值;
②当所有通过开标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为
6-10 家时,有效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
、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出算术平均值;
③当所有通过开标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为
11-20 家时,有效报价中去掉二个最高报价
、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出算术平均值;
④当所有通过开标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为
21-30 家时,有效报价中去掉三个最高报价
、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出算术平均值;
⑤当所有通过开标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为
31 家及以上时,有效报价中去掉四个最高
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出算术平均
值;
按以上规定应被去掉的报价中,若最高报
价、最低报价中出现并列报价时,则同时也去掉。
扣分值
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让利率)等于基准价(让利率)得满分;投标人报价每高于基准价 1%扣0.5 分;
投标人报价每低于基准价 1%扣 1.0 分;
以此得出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小数点保留二位)。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承包人设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承包人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资信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投标报价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评分标准
(1)承包人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
审标准的,将否决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开标时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额不足的或者所提供投标担保
有瑕疵而不能接受的;出票单位名称与报名时的法人名称不一致,未能提供有效
证明的。
(2)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况。
3.1.3 评标时发现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否决投标:
(1)第二章“总则 ”第 1.4.2 项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技术、资信、价格三部分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
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得分=技术+资信+价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
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
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
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
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供参考)
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工程/设施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合同条款
建设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施工方(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
诚实的原则, 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工程发包给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
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工程内容范围: 本工程(电气及土建)施工详见预算及图纸,实际工程量如需调整,应以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单或工程联系单为准
。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设备材料的采购:
□ (1) 甲方自行采购:/。
□ (2) 甲方委托乙方采购:本工程全部设备材料。
1.6 质量等级:合格。
1.7 合同价款:双方同意以本工程预算书为基础,对工程承包费进行协商,本项目合同金额暂定为
元整 (
¥
.00 元)。中标让利率为
%,让利后施工费(含设备、材料)金额为
元整
(
¥ .00元) (含税,增值税税率 9 %);设计费金额为
元整 (
¥
.00 元)(含税,增值
税税率 6 %);增值税税率根据国家政策相应调整,竣工后双方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施工费用。
2、施工进场条件和开、竣工日期
2.1 施工进场条件。
下列条件由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实施完毕 :
2.1.1 应完成各种施工许可手续,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即完成道路中断、道路破割等申请批准手
续,主设备进场的道路畅通,施工场地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的外接,青苗费赔偿、各种纠纷的
政策处理;
2.1.2 上述施工条件具备后, 甲方应会同乙方有关检查人员进行现场验收,乙方自验收合格之日
起开始进场施工,并计算工期;在开工后如发现还存在以上事项遗留问题,甲方仍有义务负责解决
,如造成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其后果由甲方承担;如有地下设施,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同
工程现场内地下设施的资料和出具处理意见。
2.2 施工工期。
2.2.1 开工日期: 以甲方具备工程施工条件为准(开闭所、配电房土建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合格
并完成政策处理,并收到预付款后,以甲方签定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开工日期)。
2.2.2 计划施工工期:开工后
天内 。
2.2.3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A、因甲方更改设计或施工进场条件不完全具备等原因而影响施工进度;
B、因不可抗力而延误施工的;
C、其他非乙方的过失造成的。
3、设备材料质量
3.1 本合同项下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高压电气产品应取得国家认定机构出具的型式试
验报告;低压电气产品应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 3C 证书)。
3.2 根据承包方式的不同, 由甲方供应设备材料的,即由甲方负责签订购货合同。 由乙方供应
设备材料的,即由乙方负责签订购货合同。
4、工程质量
4.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国家标准《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因乙方原因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2 甲乙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
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 由双方根据责任分别承担。
5、 甲方权利和义务
5.1 委派甲方代表。 甲方确定
为甲方代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甲方责任,该代表应
是本合同下经授权代表甲方的人。甲方代表有权代表甲方实施本合同,决定对双方工作进行协调的
程序。甲方代表的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为:
。
5.2 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图纸、资料文件,并在开工前进行必要的交底。
5.3 负责取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许可与批文(包括负责政策处理工作)。
5.4 配合乙方协调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与第三方之间的关系,以便乙方顺利完成施工,相关费用由
乙方承担。
5.5 对接入电力系统的设备,及时向乙方提供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出具的设备相关试验合格证明。
5.6 配合乙方做好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签证工作。
5.7 施工过程中,对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并已安装的设备及装置性材料应及时确认并负责保管。
5.8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5.9 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5.10 负责提供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堆放场地。
6、乙方权利和义务
6.1 委派乙方代表。乙方确定
为乙方代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乙方责任,该代表
应是本合同下唯一经授权代表乙方的人。乙方代表应非常熟悉合同工程并有权代表乙方实施本合同
。乙方代表的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为
。
6.2 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设计、预算及工程施工。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工程进度
款的,乙方有权不开工或暂停施工,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3 协调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与第三方之间的关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
6.4 编制有关施工技术、作业计划、安全措施等方案,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
6.5 属乙方安装调试质量问题, 由乙方负责返工。
6.6 配合甲方做好工程验收工作;提醒甲方及时向供电企业申请工程中间检查和工程验收合格后
的竣工检验等,并做好消缺工作。
6.7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确保工程结束后场地清洁。
6.8 竣工后一月内向甲方提供工程所涉完整图纸和资料 1 套。
7、竣工验收
7.1 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申请竣
工验收报告。
7.2 甲方收到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后 3 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并在 3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
改意见。如需修改的,乙方按要求修改。
7.3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
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7.4 未经验收交接手续的工程, 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及其它问
题, 由甲方承担责任。
8、工程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8.1 工程设备材料的质量保证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证。
8.2 工程自竣工之日起 二 年为质量保证期,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负责
修复。过保修期后,双方可协商由乙方提供有偿报修服务。
9、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9.1 双方同意按以下标准(如果在合同执行期间有新的国家、地方或行业预算标准施行,按
新标准执行)确定本工程的设计费用、工程承包预算及结算价款。
9.1.1 勘察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标准收取
9.1.2 工程安装定额执行《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
9.1.3 建筑工程定额执行《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
9.1.4 土建工程、路灯工程定额执行《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
9.1.5 工程费用定额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安装工程及附属土建
工程按通用安装工程中水、 电、暖通、消防、智能、 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的中间值取费;房屋建筑工程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的中间值取费;路灯及其附属工程(包括路灯电缆沟)按市政安装工程的中间值取费。
9.1.6 定额人工补差按施工期的金华市同期人工信息价予以补差。
9.1.7 装置性材料设备有信息价的材料价格参照信息价,按武义信息价,金华信息价,浙江
信息价的层级关系进行参照;信息价参照原则按施工当期或施工期内的信息价平均值(以开、竣工报告时间为准)计取;无信息价的材料价格,按本工程预算书价格或施工期内乙方物资供应部门的销售价格计价。
9.1.8 无法参照相关定额(如: 电力管道非开挖顶管施工等)或双方约定不按定额计
价的,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工日、机械台班及运输车辆等费用的计价标准按乙方的结算单价表执行(详见附件 1),结算单价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9.2 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动等原因而影响前述工程承包费的, 甲方应及时联系设计单位
出具工程设计变更单或甲方出具联系单作为调整结算的依据; 甲方未出具相关联系单,但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员)有签字确认的工程量,则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员)签证为准,做为调整结算的依据;工程量变更按签证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9.3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承包费按以下方式支付:
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之日起 10 天内, 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包干设计费
元整 (
¥
.00 元)
9.3.2.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天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施工款(含税)的 30%,计人民币
(大写)
元整 (
¥
.00 元)。
9.3.2.2 工程竣工后验收送电前,经甲方初验后甲方按合同价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款(含税
)累计至80%, 甲方在乙方完成送审资料提供后,三个月内完成审价工作,后续按决算或审定后的结算价(含税)累计支付至 98.5%。
9.3.4 工程质保金预留、返还按:
(1) 甲方按工程结算价总额 1.5 % 的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标人可向招标人提交
质量保证金保函。若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9.3.5 如需审计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结算书》后 15 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由双方协
商确定委托具有审计资格的机构进行审计,甲方完成审计期限为 30 日,审计结果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双方按审计金额 20 日内办理工程款的最终结算手续。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结算书》后 15 日内不提出审计要求的,或者在双方确定审计机构 30 日未完成审计的,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结算书》的结算金额。
9.3.6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承包费,应支付至本合同所述银行帐户。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逾期一天承担未付约定金额 0.1%的违约金。
10.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按每天 0.1%工程款总额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10.3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条款或导致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服务终止时,除
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30%进行赔偿。
11、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为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向工
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2、特殊约定
12.1 由甲方购买的设备、材料所引发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由乙方购买的设备、材料所引发
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12.2 本合同工程如有配套的 土建 施工,甲方同意乙方按规范进行分包施工,工程不得转包
或以分包名义实质转包。
12.3 若本合同工程因工程量规模较大、政策处理原因等情况导致工程施工周期超过 6 个月
的,本合同执行工程分段即时结算,已完工部分先行结算并支付工程价款(如需造价审计的,已
完工部分先行审计并按审计金额支付工程价款)。
13、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正本壹式 肆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叁 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 份。
13.2 本合同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3.3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13.4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承包方应确保本项目电力工程能顺利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若电力工程无法通过供电部门的合格
验收,一切后果由承包方承担。
注:工程技术规范书由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依照提纲编制,应保持结构、顺序、条目的完整性;实际中未包含的工作内容在其后填写“无 ”;提纲中未涉及的部分,可自行补充。
一、 工程技术规范书
工程技术规范书由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
二、招标人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与发包范围和内容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根据工程实际增加或减少), 如下表。
编号
图纸/资料名称
页数
备注
附件 1
可研报告技术部分
不含投资估算和经
济指标
附件 2
工程地质报告、岩土勘察报告
若有
招标人可将下列投标资料按相应的评标办法进行组合,投标文件格式可根据实际要求进行增减。
目 录
(招标人可参考投标人须知第 3.1 条款根据实际要求编辑目录内容)
一、投标文件商务标
1. 投标函;
2. 投标函附录;
3. 品牌推荐表;
4.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投标文件技术标
根据技术标内容自行编制
三、投标文件资信标
1.《投标人资信分自评表》;
2. 根据资信标评分条款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3. 投标人认为需附的其他材料。
四、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条内容自行编制
投 标 文 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 / 技术标 / 资信标 /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1: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格式供参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
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
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
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成员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格式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证明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
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
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
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附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格式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
标
函
致: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
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浮
%为投标报价,工期:
,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
,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
的任何缺陷。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工作日内完成,确保
工程质量达到等级,移交全部工程。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历天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
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
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6、我方的《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已递交。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4:
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约定内容
备注
1
履约担保银行保函金额履约担保书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2
施工准备时间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3
误期违约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4
误期赔偿费限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5
提前工期奖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6
施工总工期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附《工期、质量、安全文
明及人员配备承诺书》
7
质量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附《工期、质量、安全文
明及人员配备承诺书》
8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9
预付款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0
预付款保函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1
进度款付款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2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3
保修期: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4
安全文明施工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附《工期、质量、安全文
明及人员配备承诺书》
15
人员配备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附《工期、质量、安全文
明及人员配备承诺书》
格式 5:
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及人员配备承诺书(格式)
(招标人名称) :
我公司在收到施工招标文件后,经公司研究决定,如我公司中标作如下承诺:
工期承诺:
质量承诺:
安全文明施工承诺:
扬尘治理措施承诺:
标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 6:
投标人资信分自评表
序号
评分内容
自评得分
证明材料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38
格式 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体系证书等相关打分资料。
39
格式 8: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40
格式 9: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隐瞒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
造、隐瞒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并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不予退还;
2.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
处及以上错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3.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
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5.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
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6.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和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7.承诺未被暂停或取消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投标资格。
8.承诺本项目投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如实呈报。承接的项目,
近 24 个月内在竣工验收前有调离(变更)的,相应专业的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分已予以扣分。
9.承诺本公司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10.其他:承诺本公司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3.投标人
资格要求 ”的各项要求和规定 。
11.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或隐瞒不报,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并
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
40
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愿承担被执行失信惩戒并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41
格式 10:
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
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
间、规模、技术指
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
材料内
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
目负责人或技术负
责人名字等
例如:XX 工
程等
例如:XX 公
司或指挥部
等
例如:X 年 X 月X
日完成长度或深
度X 米等
例如:施工
合
同或中标通
知书等
例如:投标文
件第 X 页
2
……
备注:不填写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
42
格式 11
主要材料(或设备)价格表
序号
名称
推荐品牌(同档次及以上其他品牌)
备注
1
高压柜生产厂家
1、同一种材料/设备原则上选用同一品牌
;材料/设备需要选用两个及以上推荐品牌的
,采购前要经招标人同意。
2、施工期间有下列特殊情况发生的,经招
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可以选择与推荐品牌相
同档次的其它品牌,但价格不作调整:
①中标人发现材料/设备中有特殊规格,
招标人推荐的品牌厂家均不生产的。
②中标人发现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
市场供应不足,均无法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
求的。
3、招标人推荐品牌,在标后原则上不作修
改,若招标人在标后修改推荐品牌的,中标
人可要求重新确定材料/设备的单价。
4、所有材料设备在供货之前均需提供样品
、厂家及规格、型号、技术说明、质量保证
等资料,供招标人批准。招标人根据情况可
要求进行工厂考察及设备出厂前的验收,经
考察或验收批准后方可采购或发货。所有考
察、验收、审批的时间和费用,中标人须考
虑在工期和报价内,不能作为工期延误或造
价增加的理由。
2
变压器
3
低压柜生产厂家
4
电缆
投标人承诺:
1、我方根据以上推荐品牌及规定进行投标报价。
2、我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品牌与本表规定不符的,以本表为准。
3、若我方中标,严格按本表的规定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因特殊情况更换同档次品牌的,价格不作调整。
投标人: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3
格式 12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致:
(招标人)
本承诺函作为
(投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人) 对
(项目名称)的投标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承诺。投标保证金金额按项目招标控制价
的 2%计取。
我方承诺:虽然投标保证金没有实际交付贵方,但我方承担投标保证金责
任,即当我方发生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我方将在接到
贵方实际补缴投标保证金通知 7 个工作日内,补缴投标保证金,并承诺 3 个月
内不参与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如不补缴, 我方知道将被取消与贵方所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并且还要对贵
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的相关条款,
并承诺 6 个月内不参与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