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店粮站新建工程(一期)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9-14
发布于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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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店粮站新建工程(一期)监理

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 标 人:武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人: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6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评标办法…………………………………………………………………………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4

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5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77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扬店粮站新建工程(一期)已由 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

案(赋码)信息表,2503-33*开通会员可解锁*-874789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比例:20.00%;其他资金比例:80.00%,招标人为武义

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约 41522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19877 平方米。新建高大

平房仓、成品粮仓(最大单跨 18 米),机械库(最大单跨 21 米),一站式服务中心

,烘干清理中心(最高建筑高度 16.3 米),仓配一体中心、业务用房及附属配套工

程等。招标控制价 83134289 元。

2.2 项目地点:武义县王宅镇扬店村。

2.3 计划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与整体项目总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4 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2.5 监理范围与监理内容:

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设备进场、安装、调试

的特殊安排: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联动试运行、性能核验及相关配套监理工作,全

部纳入本次监理服务期覆盖范围,不再额外单独计取服务时长与服务费用。

服务阶段要求:

□勘察阶段相关服务;

□设计阶段相关服务;

☑施工阶段监理;

☑保修阶段相关服务;

☑其他阶段 工程竣工结算阶段、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联动试运行、性能核验、

配套监理工作、缺陷责任期等阶段及 相关服务。

2.6 监理项目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二级。

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省外监理企业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进行进浙备案,须

提供备案信息表(或网站备案信息截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

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

除日期。

3.5 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4 个月(2026

年 5 月、2026 年 6 月、2026 年 7 月、2026 年 8 月或更近月份)中任意连续缴纳 3 个

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出具或打印的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30 日历天内,其他无效。

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材料)出具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

(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若为退休

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退休人员有效身份证体现的出生

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超过 65 周岁)。

(三)其他: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

4.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

式发放。

3

5.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

5.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9 月 日 14 时

30 分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ggzyjy.jinhua.gov.cn/。

6.2 由于本次招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投标人应使用钉

钉软件搜索钉钉群号进入开标直播群(群号将公布在开标大厅),在线公布开标录像,

投标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全程录像由县

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查。投标人是否进入钉钉群观看直播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注:

未进入钉钉群观看直播的投标单位,直接视为默认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结果,产生的

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义县白洋街道武阳东路 227 号

地址:武义县三江御园 22 幢 3 楼

联系人:李旭喆

项目负责人:郑伟荣

联系人:孙小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

邮箱:842276377@qq.com

2026 年 9 月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武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1.1.4

项目名称

扬店粮站新建工程(一期)监理

1.1.5

项目地点

武义县王宅镇扬店村

1.2.1

资金来源

及比例

自有资金;其他资金

自有资金比例:20.00%;其他资金比例:80.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与整体项目总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1.3.3

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应具备

承担本招标项

目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2)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3)对人员配备的要求:

序号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服务阶段或

服务期

1

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1

监理服务期与项目总工

期同步

2

房屋建设工程专业监理

工程师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通过监理业务培训合格(以原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

证书为准)

1

监理服务期与项目总工

期同步

5

3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

工程师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通过监理业务培训合格(以原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

证书为准)

1

监理服务期与室外附属工程工期同

4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

工程师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通过监理业务培训合格(以原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

证书为准)

1

监理服务期与项目总工

期同步

5

房屋建筑专

业监理员

具备有效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具有中专及学历并通过监理业务培训合格(以浙江省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员培

训合格证书为准)

1

人及以上

监理服务期与项目施工

工期同步

6

安装专业监

理员

具备有效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具有中专及学历并通过监理业务培训合格(以浙江省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员培

训合格证书为准)

1

人及以上

监理服务期与项目施工

工期同步

6

7

市政专业监

理员

具备有效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具有中专及学历并通过监理业务培训合格(以浙江省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员培

训合格证书为准)

1

人及以上

监理服务期与室外附属工程工期同

说明:1.现场监理机构成员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

资格评标时不作要求;中标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照上述

资格标准规定将之配备齐全。

2. 监理单位的现场机构设置应根据工程进度、难易程度、

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设置现场监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人

员和设备,合理安排监理人员的进出场时间,以便很好地满

足各阶段施工监理的需要。

(4)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

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

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

期。

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9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1.11

招标项目是否

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其他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 。

7

2.2.1

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6 年

9 月

日 17:30 时(投标人在截止时

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 交 方 式 : 通 过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ggzyjy.jinhua.gov.cn/提出。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 标 人 对 投 标 人 疑 问 统 一 在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进行解答,如需修改招

标文件内容的,应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

载补充文件。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自 行 关 注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ggzyjy.jinhua.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

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

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补充文

件发出的形式

及时间

以 招 标 补 充 文 件 的 形 式 , 在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发布。如果补充文件发

布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日,且补充的内容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1

投标文件的组

(1)资信标

(2)商务标

(3)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文件格式中,未提供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3.2.1

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3.2.2

投标最高限价

及让利区间

投标最高限价的计算方法:□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 号)中基准价法计算的

%为最高限价。【适

用于监理服务】□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相应计费标准的

%为最高限价。【适用于设计服务】

8

□ 按 照 《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收 费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计 价 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标准的

%

为最高限价。【适用于招标代理服务】□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 号序号

%为最高限价。

【适用于造价咨询服务】☑其他:本项目招标人设有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最高限价为95.3152 万元

投标让利区间:5.00%(含)~10.01%(不含)。

注:投标让利以经投标最高限价为基数,若投标最高限价为

固定数值的,则中标价=最高限价*(1-投标让利率)【例:

最高限价为 100 元,投标让利率为 5%,则中标价为 95 元】;

若投标最高限价为费率的,则中标价=最高限价(费率)*(1-

投标让利率)【例:最高限价为按相应收费标准的 80%,投

标让利率为 5%,则中标费率为

76%】。

3.2.3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应以费率(让利率)形式报价,报价时保留

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招标人须说明的其他投标报价要求:

①今后不论工程如何变动,中标让利率不调整。

②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委托人所提供的图纸、资

料及监理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监

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

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

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

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③投标人应认真填报(附件)中的所有内容,有关报价

的详细说明可在投标书的相应条款中予以说明;

监理工作的额外工作时间、附加工作时间、夜班施工、

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费不再另计(在监理费报价中自行考

虑)。

④本监理工程为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个别工程项目可

能因多种原因造成工程的暂停,监理单位无条件在重新开始

9

施工之日继续监理,且不追加任何费用(风险自负,在报价

时自行考虑)。

⑤投标报价不包含平行检验费用。若招标人在监理实施

过程中需委托投标人进行平行检验的,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⑥监理费调整根据合同条款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

整:非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延长 6 个月的,监理费不

作调整;超过 6 个月以上的监理费,按合同监理费总额/项目

总工期*30 日历天*(超出实际月数-6 个月)计算,不足 20

日历天不计算监理费,超过 20 日历天的按一个月计算监理

费。结算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签约价的 10%,超出部分不

再另行计算、视为监理人无偿赠送服务。

3.符合当地行业协会管理规定。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 最高限价的 2% 计取。

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代替。

3.4.3

(3)

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的其他

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其他: / 。

注:如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按《投标保证

金承诺函》约定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1.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如有);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的身份证、资格证明材料;

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4.《投标承诺书》及《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4 个月(2026 年 5 月、2026 年 6 月、2026 年 7 月、2026

年 8 月或更近月份)中任意连续缴纳 3 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

出具或打印的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30 日历天内,其他无

效。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材料)出具养老

保险缴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

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若为退休人员,

10

需提供劳务合同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退休人员有效

身份证体现的出生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超过 65 周岁)。

3.7.3

(1)

电子投标文件

签字盖章要求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

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

投标文件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

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

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

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4.1.1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

件上传截止

时间

2026 年 9 月

日 14 时 30 分

4.1.2

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平台

上 传 至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ggzyjy.jinhua.gov.cn/。

4.1.5

电子投标文件

视为无效的情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

3.其他: / 。

5.1

开标时间和

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 。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jinhua.gov.cn/

4.其他: /

5.2

开标程序

1.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2.由招标人在系统中发起解密。

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开标。

4.宣布开标结束。

11

5.其他:

评标工作安排在开标日次日的 9 时 30 分开始。

5.4

特殊情况处置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

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2.开标特别说明:

(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

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

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3.其他: / 。

6.1.1

评审小组的

组建

□由招标人自行组建,3 人及以上单数;☑由招标人代表 1 人(按不低于 3:1 比例随机抽取)、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2 人。

设计项目招标人可邀请行业专家作为评审小组成员。

6.3.2

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

□不采用评定分离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推

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1.当参与项目有效投标人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所有投标人;

2.当有效投标人仅有 3 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 2 名中

标候选人;

3.当有效投标人为 4-5 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

标候选人;

4.当有效投标人为 6 家及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 5

名中标候选人。

5.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中标

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即投标报价让利率

高)的优先;总分、报价都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用随机方式

12

在开标现场确定中标候选人。

6.列入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总得分自动消失,中标

候选 人排名不分先后。

7.1

中标候选人公

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

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

(A)不采

用评定

分离

定标方式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2

(B)采用

评定

分离

定标方式

1.考察、质询:本项目不进行中标候选人考察、质询。

2.现场面试:在定标阶段,本项目不要求对中标候选人的法

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面试。

3.定标方法:

□票决法;☑ 集体议事法;□其他定标办法: / 。

4.定标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人组建、

成员数量为 5 人。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

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

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

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

标委员会成员。

5.定标时间: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10 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6.定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评标室

(武义县城武阳中路 2 号建行大楼 13 楼)。

7.定标材料:包括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定标

核查报告、定标要素材料等内容。

8.其他: 8.1“票决法”是指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

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8.2“集体议事法”是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

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

13

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

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8.3 若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拟中标人的,须根据《关

于转发实施《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

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武政管办〔2024〕5 号、省发展改

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 号文件

参照执行。

9.定标要素材料: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

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

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

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

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

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

料品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

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

注:上述 1-5 项内容及中标候选人以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

料,由中标候选人自行准备相关材料(一式五份,并加盖投标

人单位公章),包装在一个袋(或箱)中无密封要求,并在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限内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招标人将

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如定标委员会可能因此做

出不利于该中标候选人的结论等)由该中标候选人自行承担。

7.4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2%)。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

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14

注: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15 日内须向合同发包人提

交履约担保,合同履行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

无息退还(期内不计息)。

8.1

重新招标其他

情形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

项目规模不符的。

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

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

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

程建设服务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

不再进行招标。

10.1

投标文件的

澄清、质询

1. 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

清,投标人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通知发出后 10 分钟,逾期

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招标人有

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

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 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

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的,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

10.2

否决投标的

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招标人审核并经过询标

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

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的;

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

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

明哪一个有效;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

协议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提交投标资料的;

15

5.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脑(指

硬盘号、MAC 地址和 CPU 号均相同)编制的;

6.未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投标承诺书或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未

按要求填写;

9.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质量要求、服务期限

要求的;

10.投标报价不在招标文件确定的范围内的;

1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业

绩条件(若有)的;投标内容不符合本招标文件(招标公

告)规定的招标范围;

12.投标人被金华市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

限制期内的;

13.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14.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1.4.4 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

在的情形”的;

15.省外监理企业未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

统”进行进浙备案,未提供备案信息表(或网站备案信息

截图)。

16.投标人被“信用浙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17.证书不在有效期范围内(政府部门已颁发文件自动延续

的除外)

18.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或评标办法相关要

求的

注:凡招标人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

问核对。

10.3

信用查询网址

1.信用浙江:https://credit.zj.gov.cn/2.行业信用:建设:http://jsj.jinhua.gov.cn/交通:http://xyfw.jtyst.zj.gov.cn/水利:https://rcpu.cwun.org/

16

10.4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价款结算方式详见合同。3.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3.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以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4 份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或者盖章并与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格式与水印码相一致)。4.其他: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

17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若有),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

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8

1.4.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9

1.11分包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

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

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2.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

介绍、答复,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

准。

20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增值税税金的计算

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招标人设置的投标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

超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范围。

3.2.3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

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

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

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

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

的,其投标失效。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

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

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补缴: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

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1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的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投标人应按电子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如有)内容,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编制投标文件并生成电子标书。编制完成后上传至交易系统(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招标人在开标时间后进行一键解密。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

软件公司。不按本项规定制作的,视为无效情形。

②投标人应将最后一次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如

果要重新编制电子标书,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

新上传,新上传的文件会覆盖之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③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导入金华市公

共资源交易系统,造成招标人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视为无效情形。如经

查实属故意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3.7.4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3.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

22

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7.5 其他: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标书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无法对电子标书进

行评审的,视为无效情形。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

出上传是否成功的提示信息。

4.1.5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

加盖电子印章。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23

6.1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 评标办法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办法

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6.4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A)不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

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

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7.2(B)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7.2.1 考察与质询(本项目不适用)

7.2.1.1 按《关于转发实施《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

引(试行)》通知招标人可以视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定标会

议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

7.2.1.2 考察(质询)组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 (质询)。了

解中标候选人企业匹配性、企业信誉、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投标方案、价格因素等

招标人认为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若存在管理团队不到位、挂靠、转包等现象情况的,

24

在考察(质询)报告中注明,作为定标重要依据。

7.2.1.3 考察(质询)报告在考察(质询)组全部成员签署意见后,提交定标委员会

定标。

7.2.1.4 考察(质询)组成员构成参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

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 号文件

执行。

7.2.2 定标方式

7.2.2.1 定标方法采用:

票决法

集体议事法

7.2.2.2 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

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2.3 定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2.2.4 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 定标原则:

(1)定标应遵循机会平等、权责对等、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2)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

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应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7.2.4 定标程序:

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

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

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1)定标会开始,招标人代表宣读定标委员会组建情况及组长、成员名单、宣读

定标纪律、并由定标委员会签订廉政责任书。

(2)招标人代表向定标委员会报告项目开评标情况、投标人情况(企业匹配性、企

25

业信誉、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投标方案、价格因素等招标人认为需要考虑的其他因

素)、项目负责人情况等情况。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代表进行提

问,所有提问和答复均在定标现场进行。

(3)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查阅。

(4)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

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

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5)定标。根据定标结果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7.2.5 评标结果公示

7.2.5.1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本章第 7.1 条规定的媒介公示不少于 3 日,截止时

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交异议

书。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异议处理不满意的,可在招标人异议回复或

明确拒绝异议受理后十日内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书。

7.2.5.2 评标结果未被质疑、投诉的,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

书,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中标结果。

7.2.5.3 评标结果被质疑或投诉,使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资格的,按以下原

则处理:

所有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剩余中标候选人为两家时,中标候选人不另行替补,可按程序进入定标。

剩余中标候选人为一家时,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6 定标结束后 3 日内,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指定交易平台公告不少

于 3 日。

7.2.7 定标报告

(1)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

员签字。

(2)定标报告应包括内容: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定标程序;定标结果;定

标委员会名单。

26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

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合同

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

保由牵头人递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予以追缴,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予以追缴;给招标人

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无正当理由拒签合

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7.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招标人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出现本章 3.3.3 项特殊情况,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4)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27

不再招标的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4 异议和投诉

9.4.1 异议

(1)投标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二条、第四十

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是投诉的前提,

未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投诉概不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对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招投标监管部门

提出投诉,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应在规定期限提出,逾期

概不受理。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应当在开标

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

标记录或者制作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及时告知招投标监管

部门并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8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9.4.2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

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

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

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

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附表一:

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

(一)开标记录

序号 投标人

解密

情况

初步

审查

拟派项目

负责人(项

目总监)

投标保证金

承诺函

计划

服务

期限

质量

目标

投标让

利率

资格

审查

备注

最高限价

让利区间

评标基准让利率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30

附表二: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组织招标的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为

。现确定

你单位为中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为

,中标让利率为

(中标价

大写

),中标服务期为

,质量符合

标准。

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4 款规定向招标方提交履约担保。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盖章)

年 月 日

□交易见证单位:

(盖章)

该项目已进场交易

年 月 日

3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适用于在金华市范围内执行信用评价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服务类项目招标,评标

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一、评标程序

(一)初步审查;

(二)资信标评审;

(三)商务标评审;

(四)资格审查;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出具评标报告。

二、初步审查

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脑(指硬盘号、MAC 地址和 CPU

号相同)编制的,招标人否决其投标。

三、资信标评审(20分)

评审项目

评审细则

备注

投标人信用评价

(5 分)

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投标人信

用等级 C 级及以上的得 5 分;其他等

级或未取得等级的投标人得 3.0 分。

1、适用于金华市已公布

信用评价结果的服务项

目。评标时,投标人信用

等级、类别以投标截止时

间在金华市建设工程智慧

管理平台

(https://jsgczhgl.jsj

.jinhua.gov.cn:9443/#/

)上一旬市平台发布的信

用分和信用等级为准。

2、招标人不勾选拟派项

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信

用评价评审项的,该项所

有投标人得 5 分。

拟派项目负责

人(项目总监)信

用评价(5 分)

根据上线“注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

管理应用”得分作相应赋分,该应用

未上线前,投标人均按满分 5 分计取。

投标人履约能力

及综合实力

(10 分)

根据投标人市场占有情况、行业口碑

情况及与本项目相似的服务业绩情

况、在招标人单位(或其母子公司、

上下级部门)类似服务项目的履约能

力情况,综合考量后进行打分(打分

区间为 5-10 分),然后取平均分作为

该投标人的该项得分。

注:评标时,信用评分应统一采用省建设厅发布的信用评价标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

32

止时间上一旬(即投标截止时间在当月

1—10号的,采用省平台上月21号发布的信用分生成的等级,

市平台信用等级公布时间原则上为上月底;投标截止时间在当月

11—20号的,采用省平台当月1

号发布的信用分生成的等级,市平台信用等级公布时间原则上为当月

10号;投标截止时间在当月

21—31号的,采用省平台当月11号发布的信用分生成的等级,市平台信用等级公布时间原则上为

当月

20号。)金华市建设工程智慧管理平台(https://jsgczhgl.jsj.jinhua.gov.cn:9443/)发布的“企业

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跨行业组成联合体的,

以承担本行业工作任务较多的监理企业的信用为准。

四、商务标评审(80分)

(一)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约定的区间范围,随机确定抽取让利率 A%,A 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整数位、十分位及百分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当整数位抽取到的数值

为 10 时,不再进行十分位和百分位的抽取】。评标基准让利率=A%。

(二)报价分的确定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让利率等于评标基准让利率的得 80 分。偏离评标基准让利率

的,每低于评标基准让利率 1 个百分点的扣 1 分,即报价得分=80-|投标报价让利率

-评标基准让利率|×100×1;每高于评标基准让利率 1 个百分点的扣 0.5 分,即报

价得分=80-|投标报价让利率-评标基准让利率|×100×0.5;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

留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上述 E1、E2 由招标人自行设置,招标人应当

合理设置 E1、E2 的值,原则上不得对招标项目起唯一决标作用】

注:为了投标人更便于直观的了解商务标的计算设下例假设:若评标基准让

利率为 8%,7%为低于评标基准价让利率,9%为高于评标基准价让利率。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

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得分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

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五、投标人总得分计算

投标人总得分=资信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六、资格审查

(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

33

定的中标候选人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招标人对投标人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推选(如总得分相同的,报价让利

率高的优先;如报价让利率也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用随机方式在开标现场确定),

并按照推选依次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产生上述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推荐中标候

选人数量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三)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10.2 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

其投标。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推荐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所报的让利率为项目中标让利

率。

八、出具评标报告

招标人出具评标报告。

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预算造价为:

,其中暂列金: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文件;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35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 监理 工 程师 姓 名:

, 身份 证 号码 :

, 注册

号:

五、监理酬金

中标让利率:

%。

签约酬金:(大写)

¥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自 年 月 日 始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含设备安装、系统调

试、联动试运行、性能核验及相关配套监理服务)。

2. 相关服务期限: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内监理人的责任是配合施

工单位跟踪做好本工程的保修维护工作。

3.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

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36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

地址:

日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日期:

37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本章内容的通用条件直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制定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工程竣工结算阶段、设备安装、系统调

试、联动试运行、性能核验、配套监理工作、缺陷责任期等阶段及相关服务。设备安

装、系统调试、联动试运行、性能核验及相关配套监理服务,全部纳入本次监理服务

期覆盖范围,不再额外单独计取服务时长与服务费用。

2.1.2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

一般工作内容:

(1)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

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组织图纸预会审,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

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

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

38

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6)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7)设置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

递监理文件资料并报委托人。及时填写、编报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

告、监理总结。

(8)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并向有关

单位、部门移交。

☑2 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9)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环境,了解地质条件和地下障碍物的情况,配合

委托人向施工承包人交底。

(10)配合委托人办理、收集、整理工程开工准备资料,包括:①施工图设计文

件;②地质勘察报告;③施工图审查文件;④规划许可证;⑤施工许可证;⑥工程周

边管线分布资料;⑦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⑧施工合同;⑨其他相关资料。

(11)审查施工承包人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包括:①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设置,职

责与分工的情况是否与合同约定及主管部门要求相符;②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体系建

立情况;③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情况。

(12)审核施工分包人资格,审核内容包括: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②安全生

产许可证;③类似工程项目业绩;④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⑤

财务状况、固定资产;⑥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⑦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和

39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13)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包括:①测量人员的资

格证书;②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③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

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④检查相应控制点的保护措施。

(14)核查检测机构,核查的内容有:①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检测范

围;②法定计量部门对检测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资料;③与检测内容相关的管理制度;

④负责本工程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⑤本工程的检测项目、检测计划和要求。

(15)对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型号、规格、

出厂年限应符合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②计量设备的定期检定资料;③定

期维修保养记录;④整机或关键部件检验检测合格的有效期。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

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审查施工承

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

旁站,并及时记录旁站情况。

(18)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基本内容包括:①按图纸、规范、标

准和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②材料、设备、构配件使用情况;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

位情况;④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⑤施工环境。监理人员发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

的,应及时作出处置。

(19)对施工承包人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予

以签认;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40

(20)监理人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记录,并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

施工承包人整改。整改完毕后,应根据施工承包人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

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21)及时提交有关质量问题、事故的书面报告,质量问题和事故处理完毕后,

将完整的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22)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3)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3 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24)负责工程计量工作,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特殊项目或不可预见事件引起

工程量的变化,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法应协商确定。

(2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支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委托人审

批,根据委托人的审批意见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6)及时记录、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造价控制提供依据。监

理人在签认工程联系单时应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部位、原因和影响的工程量。

(27)根据合同约定,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提出审查意见;根据合同约定,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

结算并报委托人,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工程款支付证书。

☑4 进度控制工作内容:

(28)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月度或阶段性施工进度计

41

划,审核的基本内容包括:①与施工合同中工期约定的符合性;②主要工程项目的完

整性;③分期施工、分批动用和配套动用的要求;④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与总进度计

划的符合性;⑤各专业进度计划的协调性;⑥施工顺序满足施工工艺要求;⑦施工承

包人员、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资源供应计划满足进度计

划需要;⑧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委托人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

工条件。

(29)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如发现实际进度与计

划进度不符时,应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承包人采取调整措施;必要时召开有关责任

方参加的专题会议,确定采取的措施,由施工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

批准后报送委托人。

(30)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实施情况、采取的进度控制措施、取得的效果、

相关建议以及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风险。当工期严重滞后时,应向委托人提交专题报

告。

(31)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单、签证单后 7 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

包人,并对变更签证内容和工程量的真实性负责。

(32)监理人应配合结算审核工作,限期回复咨询单位提出的查询内容,回复时

间不得超过 7 天,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5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3)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专项方案、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专项施工方

42

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承包人组

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情况;应督促施工承包人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经其单

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人审查。

(35)检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及特种人

员的资格证书有效期等。

(36)要求施工承包人提交与分包人签订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督促施工

承包人建立检查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7)对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

要求的,由施工承包人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安装或拆

卸。对起重机械设备基础进行验收;在安拆、加节作业过程中,应实施旁站,并填写

旁站记录;安装、加节作业完成后,按相关要求进行资料核查,参加施工承包人组织

的验收,并在建筑起重机械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监督施工项目部在建筑起重机械验

收合格 30 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领取使用登记牌。

(38)核查施工承包人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9)对钢管、扣件、安全网进行检查,当发现材料不合格时,应立即指令施工

项目部将不合格的材料撤出现场。

(40)在施工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模板支撑体系、自升式模板体系、落

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和基坑支护等重要的安全设施进

行检查或验收。

43

(41)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

业进行检查,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按

专项方案实施。

(42)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施工现场

安全隐患排查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必要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承

包人进一步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施工承包

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43)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督促施工承包人迅速保护

现场,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态发展扩大,同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资料,参与、

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应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

范措施建议,检查施工承包人落实情况,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并

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44)核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及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安

全生产措施费用支付申请,并签署意见。

☑6 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

(45)按委托人授权处理工程变更,包括:①对委托人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

意见,并督促施工承包人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②组织委托人、施工承包

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③在工程变

更实施前与委托人、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方法或价款;④当委

托人与施工承包人不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一致时,提出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

44

款的依据,最终结算时以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达成的协议为依据;⑤将已批准的工程

变更内容及时在图纸中进行登记和标识。

(46)按委托人授权处理费用索赔,包括:①对可能导致索赔的原因有充分的预

测和防范;②通过合同管理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③对已发生的索赔事件及时采取措

施,以降低影响及损失;④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索赔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

用索赔提供依据;⑤主持索赔的处理,审核索赔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47)按委托人授权处理工程延期或工期延误,包括:①签署工程临时延期报审

表,并通报委托人;②延期事件结束后,签署最终延期报审表,并报委托人;③按施

工合同约定处理工期延误。

(48)调解施工合同争议。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按仲裁机关或

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49)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施工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

宜。

7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

(50)协助委托人编制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选择工程勘察设计人,并协助签订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51)检查勘察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勘察设计人完成勘察设计合同约定

的工作内容,审核勘察设计人提交的勘察设计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勘察设计费用支

付证书,并报委托人。

(52)根据勘察设计合同,协调处理勘察设计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

45

(53)协调工程勘察设计人与施工承包人之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正常进行。

(54)审查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委托人。如变更勘察方

案,应按以上程序重新审查。

(55)检查勘察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所使用设备、仪器

计量的检定情况。

(56)检查勘察人执行勘察方案的情况,对重要点位的勘探与测 试应进行现场

检查。

(57)审查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成果报告,向委托人提交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并参

与勘察成果验收。

(58)依据设计合同及项目总体计划要求审查设计各专业、各阶段进度计划。

(59)审查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并提出评估报告。

(60)审查设计人提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通过相关部门评

审备案。必要时应协助委托人组织专家评审。

(61)审查设计人提出的设计概算,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委托人。

(62)分析勘察、设计阶段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制定防范对策,减少索赔事件

的发生。

(63)协助委托人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

(64)协助委托人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审有关工程设计文件,并根据审批意见,督

促设计人予以完善。

☑8 工程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

46

(65)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频率定期回访。

(66)对委托人或使用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

要求施工承包人予以修复,并监督实施,合格后予以签认。

(67)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承包人原

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修复工程费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

☑9 考勤办法:

1、在办理委托手续同时,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身份证到发包人处登记

人脸识别信息;

2、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每天进行实施上、下午两次人脸识别信息录入(时

间为上午 7 点-9 点,下午 4-6 点),不按时考勤者,按不到岗处理;

3、因事确需换班、请假的,应向甲方经书面报告批准同意。

B、考核办法:

1、监理单位负责对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每月末统计出勤率上报发包人,

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约定扣除;

2、关键岗位人员有两个月未达到承诺到位率的,发包人将按规定向县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3、月到位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到位率须保证不少于 22 天。其他项目部人员的

到位率须保证不少于 22 天。每少 1 日,则由发包人在履约保证金中扣罚总监理工程

师 3000 元/人,监理工程师 2000 元/人,监理员 1000 元/人,由发包人代表进行考核。

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建设单

位有权对项目监理部人员进行考评,如发现专业水平低、责任心不强或违反廉洁自律

47

等规定的,建设单位提出要求必须无条件更换,由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总监

理工程师 5000 元/人,监理工程师 3000 元/人,监理员 2000 元/人),若提出更换要

求后 15 日内未更换,由监理人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人,如建设单位提出

更换并处以罚金后仍未更换,建设单位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 其他:

(1)安全文明生产考核

安全、文明施工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建设、文明施工内容标准为准,

因监理人原因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被有关部门或被发包

人责令停工整改的,每次罚款 3000 元且停工期间每天另加罚 1000 元;如发生人身安

全事故, 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罚款 2 万元。

(2)质量监督考核

①监理月报不及时(指超过应报送时间 24 小时),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1000

元/次。由委托人在合同价款中扣除。

②监理人在接收施工单位的分部、分项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时,没有严格按程

序认真进行现场验收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明显质量问题的,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2000 元/次。由委托人在合同价款中扣除。

③现场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没有办理验收手续或隐蔽签证,就开始下一道工序施

工或隐蔽的,监理人没有及时制止(以监理通知单为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2000

元/次。由委托人在合同价款中扣除。

④监理人员设备开箱检查验收或现场检查把关不严造成明显设备缺陷遗漏,向

48

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1000 元/次。由委托人在合同价款中扣除。

⑤对重点部位的见证点、停工待检点、旁站点,监理人员要按作业程序跟班进行

监督 检查。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1000 元/次。由委托人在合同价款中扣除。

⑥监理人在省、市、县等建筑业主管部门检查时,出现建筑业主管部门下达的

书面通 报批评,发包人视监理人违约,处罚 1000 元/次;2 次(不含)以上则处罚

2000 元/次;给发包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如上报刊、电视新闻媒体),则处罚 3000 元

/次。

⑦其他质量考核不合格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

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

有关的其他合同。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其他项目人员详见 附件《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

监理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

理员,擅自更换后须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 100000 元/人,监理工程

师 50000 元/人,监理员 30000 元/人),由委托人在合同价款中扣除。若确因特殊原

49

因需更换,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上报行业监管部门备案。更换后总监理工程师、专

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历等级不得低于地方及原人员的资历等级,更换后须向建设

单位支付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 3000 元/人,监理工程师 2000 元/人,监理员 1000

元/人),由委托人在合同价款中扣除。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经委托人认可的特殊情况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

全过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进度、文明施工、成本控制、施工信息、工程合

同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各节点完成工程量核实及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核实。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

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进行变更;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根据合同及工程需要下达开工

令、停工令、复工令;增加的工程量、设计变更、经济方面等签证;在工程实施中发

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授予的职权。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

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

份数: 每月月初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月报一式五份。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

的时间和方式为: 办公场所及设施由监理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50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

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1)未达到质量控制目标承诺的:由于监理不当造成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

扣除 100%的质量监理保证金;

(2)未达到进度控制目标承诺的: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工期延误超过一个

月的扣除 100%的进度监理保证金;

(3)未达到监理人员到位承诺的:监理人对承诺的工程项目监理班子人员必须

全部到位。除不可抗拒因素之外,总监不得更换,其他人员如有更换需经委托人同意。

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将扣除该项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

终止合同;

(4)工程投资控制方面:监理人按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做好控制工作:

51

事前控制主要做好:1)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并细分目标值;2)审查施工组织设

计和技术措施费用;3)对工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索赔措施;4)协助委托人履

行合同义务。

事中控制主要做好:1)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时发出指令,力求减少索赔;

2)施工中严格工程的计量,合理、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3)严格控制工程变更费用

签证;4)认真检查、监督承包商履行合同;5)完善价格信息管理,及时掌握市场价

格波动;6)对工程造价超额进行分析,采取纠偏调整措施。

事后控制主要做好:1)认真细致审核工程项目分段及结算书;2)确定变更费用

及价格调整;3)公正合理及时处理索赔;监理班子人员中的造价控制人员负责对工

程施工进度款支付的审定。

由于监理人未做好相应的投资控制工作而造成工程投资增加的,将扣除该项全部

保证金。

(5)监理班子人员中的造价控制人员负责对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的审定,若出

现审定误差超过±5%的,将扣除 100%的工程进度款控制保证金。

(6)发现日常与施工单位同食宿或者食宿费用由被监理单位出资;承担违约金

为全部履约保证金的 10%。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2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阶段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

(万元)

预付款

中标单位提供预付款保

函及合同签订后,预付款

保函可采用银行保函、保

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

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若监

理单位不提供预付款保

函的,发包人不予支付。

10%

中间付款

施工进场后每 3 个月支

付一次

按合同监理费总额/总工期

的月数*3*70%计算(含预付

款累计支付不得超过合同

总价的 85%)

竣工

竣工验收合格后

累计付至 90%

最后付款

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并提

交完整的监理资料后

付清余款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53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

下列方法确定: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6.2.3 合同生效后,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工作时,监理

人要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的附加工作

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6.2.7 本监理工程为项目的全过程监理,个别单位项目可能因多种原因造成工程

的暂停,监理单位无条件在重新开始施工之日继续监理,且不得追加任何费用。监理

工作的额外工作时间、附加工作时间、夜班施工、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费不再另计。

监理酬金不包含平行检验费用。若招标人在监理实施过程中需委托投标人进行平

行检验的,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非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延长 6 个月的,监理费不作调整;超过 6 个月以上

的监理费,按合同监理费总额/项目总工期*30 日历天*(超出实际月数-6 个月)计算,

不足 20 日历天不计算监理费,超过 20 日历天的按一个月计算监理费。结算累计金额

不得超过合同签约价的 10%,超出部分不再另行计算、视为监理人无偿赠送服务。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武义县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4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8.8 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

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

9. 补充条款

9.1 履约担保:

55

监理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1)是。

(2)乙方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

(3)履约保证金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扣除违约金后 10 天内一次性退还(不

计息)。

监理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1)本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2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

的 2%,采用现金担保形式或工程保函形式(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

担保公司保函的三种形式)。其中工程质量监理保证金占 20%,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监理保证金占 10%,工程进度监理保证金占 30%,拟派监理人员到位保证金占 20%,工

程投资控制保证金占 10%,工程进度款控制保证金占 10%。

(2)监理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由监理人承

担;因监理人原因或其他监理人应承担责任的事由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

保所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承担;非监理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

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0. 补充条款

10.1 监理服务期从给施工单位发出开工令的第一天开始计算,但发出开工令之

前,中标人必须无偿协助招标人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0.2 乙方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

10.3 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属于监理服务期内。

10.4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7 日内提交合同备案及施工报建等资料。监理竣工资

56

料归档等工作,应在竣工验收前 7 日内提交。

10.5 监理人必须严格按国家相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执行,对工程质量

检测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必须按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进行,不得使用

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监测设备。

10.6 监理单位要按照委托人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专线光缆、6 个高清

可旋转探头、2 个监控屏幕,以及委托人为满足远程监控所提出的其他要求)。(如

有)

10.7 委托人对监理单位的其他要求:

(1)监理单位的监理班子必须切实负起职责,明确相关管理制度,协调磋商管

理机制,应旁站的分项分部工程必须旁站,委托人发现一次未旁站予以口头警告,两

次发现立即更换有关人员,三次发现即解除合同,并由监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2)有关的监理资料、通知单、签证单、会议纪要必须及时整理,不允许先施

工后签证的行为,委托人对监理的资料情况将定期检查,若发现资料不及时或不齐全

的情况,将作出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并由监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3)监理班子成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和施工企业私下接触,不

得接受施工企业的宴请、礼物、礼金、消费卡和其他有可能影响监理行为的活动,如

有发现立即更换相关人员,直至解除合同,并由监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4)监理班子应建立完善的诚信考勤机制,应对每位成员的工作业绩进行内部

考核,及时总结,发现问题立即纠正。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不得脱岗,如确有要事应

向总监请假,总监应立即报告委托人现场代表,若未经请假就擅自脱岗,发现二次立

即更换有关人员,监理班子考勤和休息制度应书面上报委托人,委托人有权对每一位

57

监理人员进行考勤;

(5)委托人对总监及监理班子的工作分阶段进行评价。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

更换总监及监理员;委托人对总监或监理班子的工作不满意或是总监有其他的违规行

为,委托人有权提出更换总监及监理员。

(6)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保修期内监理人的责任是配合施工单位

跟踪做好本工程的保修维护工作。

10.8 委托人将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考核办法(实行)对监理单位进行考核。

10.9 本工程一旦中标,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解除

合同,并由监理人承担合同价款 20%的违约金并赔偿委托人损失。

58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

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59

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

1. 建设监理规范

1.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1.2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33/T1104-2014)

1.3 招标人提出的其他要求:

□1 基本工作要求与标准:

(1)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组织形式、人员数量与要求在现场派驻项目

监理机构,按合同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器具。

(2)监理人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委托人。

(3)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的,事先应征得委托人同意;调换专业监理工程

师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施工承包人。

(4)项目监理机构在开工前应协助委托人优化、分解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

制目标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5)协助委托人制定、优化本工程的工程管理制度、流程,并在开工前向施工

承包人进行监理工作交底,交底应有书面记录,施工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应在交底记录

上签字。

(6)按有关标准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材料见证取

样计划、旁站监理方案。

(7)构建工程管理信息平台,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委托人与施工承包

人之间涉及本工程的联系活动均通过项目监理机构进行。

(8)每周召开监理例会,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工程建设相关问题;根据工程

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解决监理工作范围内工程专项问题。负责整理监理例会、

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发放到有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60

监理会议召开前,应及时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①了解上次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②准备会议资料(监理周报)、确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原则。

③与有关各方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督促施工承包人递交汇报材料。

监理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②检查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

③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④检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⑤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⑥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⑦其他有关事宜。

(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由总

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委托人。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应有书面记录,并

纳入监理技术档案。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基本内容:

①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内容完整并符合相关要求。

②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③资源(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应满足施工需要。

④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⑤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61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基本内容:

①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②方案内容应完整并符合相关要求。

③施工工艺合理、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可靠。

④应急措施应切实可行。

开展方案点评活动:

①由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介绍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②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对方案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

③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根据点评意见修改方案。

④项目监理人员熟悉方案内容,督促施工承包人按方案实施。

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承包人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

施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需要重大调整的,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

查。

(10)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开工报审表及相

关资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报委托人批准后,总

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①施工许可证已办理。

②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③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承包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

62

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④现场测量控制基准点已查验并符合要求。

⑤设计图纸已审查并满足施工要求。

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⑦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11)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①委托人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②施工承包人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监理人管理的。

③施工承包人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④施工承包人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的。

⑤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

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委托人书面报告。施工承包人未按要求停工或

复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委托人。

(12)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重点记录

直接导致停工发生的原因,施工承包人的人工、设备在现场的数量和状态,必要时留

存影像资料。

(13)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

63

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

(14)因施工承包人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承包人的

停工整改过程、结果。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承包人提出复工

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委托人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承包

人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承包人恢复施工。

(15)及时填写、编报监理日志、监理周报、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

理总结;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并向有关单

位、部门移交。

(16)监理人应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质量,并与委

托人沟通,持续改进监理工作,检查应形成书面记录。

□2 质量控制工作要求与标准:

(17)分解质量控制目标,确定可量化考核的质量控制指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

施。

(18)组织图纸预会审工作,要求监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开展读图、讲图活动,

形成书面意见和建议,提高图纸会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9)对照施工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督促施工承包人建立健全现场质量管理体

系,包括:

①现场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与合同约定及主管部门要求相符。

64

②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体系建立情况。

③专职质量检查人员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情况。

(20)对照施工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审查施工分包人资格,包括:

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②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③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④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的有效期。

(21)熟悉现场环境,了解地质条件、工程周边管线和地下障碍物的情况,配合

委托人向施工承包人交底,并做好书面交底记录

(22)配合委托人向施工承包人移交测量控制点,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23)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包括:

①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

②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的有效期。

③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平面、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④检查相应控制点的保护措施。

(24)核查检测机构,核查的内容有:

①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检测范围。

②法定计量部门对检测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资料的有效期。

③负责本工程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

65

(25)对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①型号、规格、出厂年限应符合合同约定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②计量设备的定期检定资料的有效期。

③定期维修保养记录。

④整机或关键部件检验检测合格的有效期。

(26)按规定进行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验收工作,包括:

①审查其质量文件的有效性,进口材料、设备需有商检资料。

②审查其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③按合同、规范或标准进行外观质量(包括包装)检查。

④按规定对其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⑤督促施工承包人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工作,必要时留存影像资料。

⑥审查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验收标准。

(27)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

旁站,并及时记录旁站情况。

①本工程需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有:

□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

□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浇筑;□防水混凝土浇筑;

□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

□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

66

□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②旁站时,应从人员、机械、材料、方法、环境等五方面跟班监督。

③实施旁站过程中,发现施工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施工承包人立即整改,

发现施工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下达局

部工程暂停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④旁站结束,应做好旁站记录。

(28)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基本内容包括:

①按图纸、规范、标准和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②材料、设备、构配件使用情况。

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④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⑤施工环境情况。

监理人员发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的,应及时做出处置。

(29)按合同约定进行样板引路。

①根据设计文件、规范、合同要求确定实施样板引路的工序。

②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正面样板要求,包括文字、数据、图片或影像。

③项目监理机构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交底。

④施工承包人在现场制作工序样板。

⑤委托人、施工承包人与项目监理机构验收样板,签认样板确认单。

67

⑥项目监理机构按样板进行工序验收。

(30)按合同约定进行实测实量。

①根据设计文件、规范、合同要求确定实测实量的工序、抽样比例。

本工程要求监理实测实量抽样比例为:□10%;□20%;□30%。

②项目监理机构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交底,提出预控措施。

③施工承包人对已完成工序进行自检,提交实测数据。

④项目监理机构按确定的抽样比例进行实测实量。

⑤根据实测实量结果检查管理动作与过程,提出改进措施。

(31)对施工承包人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

见,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32)监理人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记录,并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

施工承包人整改。整改完毕后,应根据施工承包人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

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33)对现场功能性试验进行监督,审查试验报告的符合性。

(3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

工预验收,住宅工程应按规定进行分户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承包人及时整

改并进行复查;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35)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

68

理工程师和监理人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委托人。

(36)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的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

整改问题,督促施工承包人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单

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中签署意见。

(37)审查并签署施工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

□3 造价控制工作要求与标准:

(38)工程造价控制应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合同价、单价、工程计

量规则和工程款支付方式。

(39)工程计量原则上每月一次,仅对已完成且质量合格的施工内容进行计量。

特殊项目或不可预见事件引起工程量的变化,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法应

协商确定。

(40)对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支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委托人审批,

根据委托人的审批意见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审核工程款支付额度时,应按合同约定

扣除相应的款项;合同约定计入工程款的工程变更、索赔款项,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

计算。

(41)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

(42)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

量进行比较、分析,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委托人报告。

(43)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建立工程款支付台账,按合同约定控制工程款支付限

69

额,严禁超付。

(44)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承包人进行工程场地原始标高测量工作,做好书

面记录并由委托人、施工承包人、项目监理机构会签。

(45)项目监理机构应客观、公正地按合同约定签认工程联系单,写明事件发生

的时间、部位、原因和影响的工程量,必要时留存影像资料。

(4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记录、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造价控

制提供依据。

(47)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合同约定,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对

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提出审查意见;根据合同约定,审查施工承

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4 进度控制工作要求与标准:

(48)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工程进度控制目标进行分解,明确项目里程碑事件的时

间节点。

(49)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月度或阶

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基本内容包括:

①进度计划与施工合同中工期约定的符合性。

②主要工程项目的完整性。

③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分期施工、分批动用和配套动用的要求。

④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与总进度计划的符合性。

70

⑤各专业进度计划的协调性。

⑥施工顺序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

⑦施工承包人员、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资源供应计

划是否满足进度计划需要。

⑧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委托人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

条件。

(50)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

如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应指令施工承包人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

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且影响合同工期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

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委托人报告工期延误风险;必要时召开有关责任方参加的专题

会议,确定采取的措施,由施工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送委

托人。

(51)由于非施工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项目监理机构应

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期延期申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委托人。

(52)项目监理机构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实施情况、采取的进度控制措施、

取得的效果、相关建议以及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风险。当工期严重滞后时,应向委托

人提交专题报告。

□5 安全监理工作要求与标准:

(53)施工安全监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71

(54)项目监理机构应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对项

目监理机构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55)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包括:

①方案审查核验制度。

②特种作业人员核查制度。

③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含安全周检、月检、专项检查等)。

④专题会议制度。

⑤报告制度。

⑥资料管理制度。

⑦其他为落实安全监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56)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专项方案、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提出

审查意见。

(5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

的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

施工承包人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情况;应督促施工承包人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

完善,经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人审查。

(58)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

许可证、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

及特种人员的资格证书等。

72

(59)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承包人提交与分包人签订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

议书,督促施工承包人建立检查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0)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报审表及所附资料

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由施工承包人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机构办理告知手续后,方

可进行安装或拆卸。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在

安拆、加节和机械附着部位作业过程中,应实施旁站,并填写旁站记录;安装、加节

作业完成后,按相关要求进行资料核查,参加施工承包人组织的验收,并在建筑起重

机械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监督施工项目部在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合格 30 天内到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领取使用登记牌。

(61)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承包人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

查,发现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的,应立即口头制止,并要求施工项目部撤

出无证人员;施工项目部不执行口头指令的,监理人员应立即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

施工承包人执行,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6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钢管、扣件、安全网进行检查,当发现材料不合格时,

应立即指令施工项目部将不合格的材料撤出现场。

(63)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施工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模板支撑体系、自升

式模板体系、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和基坑支护等重

要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验收。

(64)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

73

分部分项工程作业进行检查,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

求施工承包人按专项方案实施。

(65)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状况进行巡视,并做好书面记录,发现安全隐患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施工承包

人发出监理指令,要求其立即整改。

(66)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例会上,应组织检查上一次例会确定的安全生产事项

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提出监理意见,并共同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

生产管理工作内容。

(67)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规定程序向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监理工

作:

①项目监理机构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委托

人报告。

②针对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对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

有必要时,可编制施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报送委托人。

③当施工项目部不执行项目监理机构的整改指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委

托人,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④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

⑤当施工承包人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委托人和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报告。

74

(68)项目监理机构应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

应签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必要时,应签发监理通知

单,要求施工承包人进一步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委

托人。施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69)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督促施工承

包人迅速保护现场,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态发展扩大,同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

资料,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应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

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检查施工承包人落实情况,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复

工报审表,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70)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及施工

承包人报送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支付申请,并签署意见。

□6 合同管理的工作要求与标准:

(71)项目监理机构应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加强预控,采取措施防止合同执行偏

差的发生。

(72)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对分包人发出管理指令的,应通过施工承包人实施。

(73)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委托人授权对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包括:

①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②工程变更引起的增减工程量。

③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变化。

75

④工程变更对工期的影响。

(74)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委托人授权组织委托人、施工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协

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督促施工承包人按会签后的工程

变更单组织施工。当工程变更涉及消防、人防、环保、节能、结构等内容的,应按规

定经有关部门重新审查。

(75)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委托人授权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委托人、施工承包人协

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方法或价款。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②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委托人、施工承

包人就工程变更价款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达不成一致,由总监理工程师按

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确定工程变更的合理单价或价款,如有异议,按施工合同约定的

争议程序处理。

(76)项目监理机构应将已批准的工程变更内容在图纸中进行登记和标识。

(77)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委托人授权处理费用索赔,包括:

①对可能导致索赔的原因有充分的预测和防范。

②通过合同管理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

③对已发生的索赔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以降低影响及损失。

④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

76

⑤主持索赔的处理,审核索赔报告,提出监理意见,严禁仅简单签署“情况属实,

请甲方认可”。

(78)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委托人授权处理工程延期或工期延误,包括:

①签署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并通报委托人。

②延期事件结束后,签署最终延期报审表,并报委托人。

③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工期延误。

(79)项目监理机构应调解施工合同争议。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

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80)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组织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施工合

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2. 施工技术规范

本项目工程监理执行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所有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3.设计文件(详见 附件光盘)

4.其他

7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目录:

1. 投标函;

2.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资格审查目录:

1. 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2. 投标承诺书;

3.资格审查资料(对应前附表 3.5);

4.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资信标目录:

1.投标人资信标自评得分汇总表

2.企业信用得分(金华市建设工程智慧管理平台网站上公布的最新的

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打印件)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信用得分(所有拟派总监均按满分 5 分计取)

4.投标人履约能力及综合实力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格式中,未提供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78

投标文件

(资信标/商务标/资格审查资料)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79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

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

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80

格式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职务:

,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日期:

(注:此证明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81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

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

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

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82

格式 2: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方的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愿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让利

%为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

,服务

期限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相应服务,质量达到

标准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服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方拟派项目总监满足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要求,否则无条件接受被取消中标资

格且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理结果。

7.(招标人可补充其他说明)。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83

格式 3: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现自

愿就参加该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

意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

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

脑(指硬盘号、MAC 地址和 CPU 号均相同)编制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

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3、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相应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若存在不到位的

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

的要求。

4、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和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黑名

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6、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7、承诺未被暂停或取消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投标资格。

8、其他:1.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监理人员到位承诺:总

监理工程师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少于 22 天、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应及时进驻工

程且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少于 22 天。

9、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我单位如被查实

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愿承担被执行失信惩戒并被依法追究相

关责任的后果。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84

格式 4:

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或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例如:XX 项目

例如:XX 公

司等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成投资额 X

万元的 XX 服务

项目等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等

例如:投标文

件第 X 页

2

……

备注:不填写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85

格式 6: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致:(招标人)

本承诺函作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对

(项目名

称)的投标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承诺。投标保证金金额按最高限价的 2%计取。

我方承诺:虽然投标保证金没有实际交付贵方,但我方承担投标保证金责任,即

当我方发生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我方将在接到贵方实际补缴

投标保证金通知 7 个工作日内,补缴投标保证金,并承诺 3 个月内不参与限额以下工

程建设项目(含服务类)招投标活动。

如不补缴,我方知道将被取消与贵方所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并且还要对贵方承担

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的相关条款,并承诺 6 个月

内不参与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含服务类)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86

格式 7:

派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工程名称:

出 生 年 月

学历

技 术 职 称

现 任 职 务

从事监理工作时间

资格证书号

岗位证书号

工作简历:

注:1、列入本表的总监理工程师如要更换,需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

违约行为。

2、因非监理人原因项目无法按期开工超过 3 个月的,相应监理人员可重新调整,

调整后的监理人员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本表后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4

个月(2026 年 5 月、2026 年 6 月、2026 年 7 月、2026 年 8 月或更近月份)中任意连

续缴纳 3 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出具或打印的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30 日历天内,

其他无效。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材料)出具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退休人员有效身份证

体现的出生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超过 65 周岁)。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