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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兰溪经济开发区低碳园区建设全过程技术服 务项目 | |
|---|---|---|
| 委托方(甲 方) : | 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80100 |
| 受托方(乙 方) : | 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签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委托方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受托方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乙方")确认已就本合同项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本合同书中得到了明确、 清晰的表述。乙方承诺避照合同约定来实施项目并按计划列支经费,甲方承诺给予必要 的协作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经费。
一、项目的内容及要求:
1.项目依据及工作内容
(1)项目依据:
根据浙江省级低碳园区建设要求,结合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能源体系情况,
开展低碳园区碳排测算和目标可达性分析,完成申报书编制工作、后续年度评估、 验收服务等,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机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助力低碳 园区创建工作。项目范围为兰溪经济开发区全域(含高新区)。
(2)工作内容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1、方案编制阶段
编制《低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园区现状分析(经济、产业、能源消费、碳排放等);
· "十五五"能源消费与碳排放趋势预测;
· 建设目标设定(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降低、能耗降低、光伏覆盖比例、VOCs 排放降低、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亩均税收增长等);
· 重点任务设计(产业结构升级、新能源开发、能效提升、循环经济、减污降碳、 基础设施绿色化、能碳管理能力提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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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项目清单及效益分析;
· 创新举措(碳预算管理、绿色金融、技术引进等);
· 目标可达性分析。
2. 年度评估与绩效评估阶段
每年开展低碳园区建设年度评估,内容包括:
五五"目标及园区自定目标):
· 重点任务与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 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
· 配合省级部门开展的季度/半年度调度、年度评估工作;
· 形成年度评估报告。
3、期末验收阶段
建设期满后,协助开展自评估并编制验收报告,内容包括:
· 建设目标达成情况;
· 重点项目实施效果;
· 创新举措成效;
· 配合省级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工作。
(1)成果内容要求:编制《低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每年开展低碳园区建设年度 评估:建设期满后,协助开展自评估并编制验收报告报告。
(2) 成果交付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底前完成所有服务内容,根据省级验收时间准备 验收相关资料,并通过验收。
二、双方义务:
1. 在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提供项目 所需资料、通知有关调研部门,取得调研单位的工作支持和配合。
2. 乙方义务:按照本合同第一条中约定的内容,向甲方提供低碳园区实施方案 编制服务以及后续评估直至建设期满完成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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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双方参加项目的全体人员有保守本合同所涉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其它信 息)、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和资料秘密的义务。
3. 双方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有关资料、数据和工作成果,仅限工作 团队及其他必要人员传阅、使用,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保密范围以外的人传播。
4. 任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追究相应的法律 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 成果版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利用成果开展其他工作或谋取利益, 不得将成果交于第三方使用。
2. 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 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 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但侵权部分的内容若为甲方提 供的资料或数据,则乙方不承担责任和费用)。
五、经费及其支付方式:
1. 本项目总经费为:¥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2. 支付方式:
(1) 合同生效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20%作为预付款;
(2) 编制完成兰溪经济开发区低碳园区建设方案,并通过上级部门审核备案,支 付合同总价的 20%;
(3)完成两次年度评估,并编制年度评估报告,支付合同总价的20%;
(4)完成后续年度评估,协助完成期末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通过上级的期末 验收,支付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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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乙方按甲方的实际付款进度及金额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甲方确认开票信息如下:
4. 乙方确认开户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杭州江汉科技支行
号: 377986308651 联
1.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经对方通知后应及时纠正违约 行为。
2. 双方合作过程中,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同时与任意第三方就本合同项目 进行合作,否则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价款 0.03%的违约金。
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 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0.03%违约金。
5. 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违约方应承担对方为此 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七、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 情况,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对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经完成的服务内容支付相应的 行。
1.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先友好 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向项目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的补充、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以下元止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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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 委托方 (甲方) | 单位地址 | L |
| 联系人及电话 | 00 1003 陈明 A3858983261 | |
| 代表签字或盖章 | ||
| 单位盖章 | S 六十年(第四章) 7 2016年 / 月 ਦੀ | |
| 受托方 (乙方) | 单位名称 | 2 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单位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信雅达国际 1 幢 2701-2708 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宗琳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代表签字或盖章 | ||
|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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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 主要技术服务人员列表 | |
|---|---|---|
| 序号 | 姓名 | 学历、职称或职务 |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
|---|---|---|---|---|
| 1 | 施炜 | 高级工程师 | 负责人 | |
| 2 | 戴圣炎 | 中级工程师 | 主要技术人员 | |
| 3 | 肖雪 | 中级工程师 | 主要技术人员 | |
| 4 | 张天宁 | 本科 | 主要技术人员 | |
| 5 | 吴高建 | 硕士 | 主要技术人员 | |
| 6 | 林浩 | 硕士 | 主要技术人员 | |
| 7 | 冯浩 | 硕士 | 主要技术人员 | |
| 8 | 王宁 | 硕士 | 主要技术人员 | |
| ന | 于松 | 博士 | 主要技术人员 | |
| 10 | 郑美钰 | 硕士 | 主要技术人员 | |
| 11 | 王玉林 | 1274 本科 | 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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