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第二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7-09
发布于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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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蔬菜类等食材配送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HT2026097

采购方:金华市第二医院 (以下简称甲方) 川伊多 供应方:浙江旺大鑫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t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甲 乙 双 方 按 照 鉴 指 市 第 二 医院 食 堂 食 材 配 送 服 务 项 目 ( 项 目 编 号 : 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3-WQ2026074*BCC024)采购结果,并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响 应文件)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的品种、价格及数量、质量要求

(一)乙方配送的食材类别:蔬菜、禽蛋、豆制品(汤溪、罗埠)、咸菜、面点 等类,清单如下:

序号 名称 质量及验收标准
1 青菜 利用率:>98%、无黄叶、表皮无损伤、腐烂。检测指标:农药残 留不超标。
2 句心菜 利用率:>98%、无黄叶、表皮无损伤、腐烂。检测指标:农药残 留不超标。
3 冬瓜 利用率>99%、瓜色正,表皮无损伤、无腐烂、虫洞、个体较均匀。
4 大自菜 利用率:>98%、无黄叶、表皮无损伤、腐烂。检测指标:农药残 留不超标。
5 主菜 利用率:>98%,色泽正常、叶片无损伤、腐烂检测农药不超标。
6 小白菜 利用率:>98%、无黄叶、表皮无损伤、腐烂。检测指标:农药残 留不超标。
7 黄瓜 利用率>98%,表皮无损伤、无腐烂、个体较均匀,新鲜不干瘪, 检测农药不超标。
8 西红柿 利用率>98%,表皮无损伤、无腐烂、个体较均匀,新鲜不干瘪, 检测农药不超标。
9 茄子 利用率>98%,表皮无损伤、无腐烂、个体较均匀,新鲜不干瘪, 检测农药不超标。
10 白萝卜 利用率>98%,表皮无损伤、腐烂,个体较均匀,去根无泥,肉质 鲜嫩,检测农药不超标。
11 菠菜 利用率>98%、肉质鲜嫩、色泽正常、无枯叶、黄叶、烂叶,茎部 无损伤、腐烂,检测农药不超标。
12 青圆椒 利用率>98%,表皮无损伤、无烂,不干瘪、色泽正常、肉质鲜嫩, 检测指标农残个超标。
13 | 芹菜 利用率>98%,色泽正常、无黄叶、枯叶、叶片无损伤、腐烂、无 泥、杂质,检测农药不超标。

(一)蔬菜类日常供货清单

14 青尖椒 利用率>98%,表皮无损伤、无烂,不干瘪、色泽正常、肉质鲜嫩, 检测指标农残不超标。
15 花菜 利用率>98,表面无损伤、腐烂、花球色泽正常、新鲜不干瘪,农 药检测不超标。
16 士豆 利用率>98%,肉质鲜嫩、表皮无损伤、腐烂、色泽正常、个体较 匀称、无泥,检测农药不超标。
17 萬貨等 利用率>98%、表皮无损伤、无腐烂、无泥、肉质鲜嫩,检测指标 农残个超标。
18 四季豆 利用率>98%、表皮无损伤、检测指标:农药残留不超标。
19 菱白 利用率>98%,表面无损伤、腐烂,个体均匀、无泥、肉质鲜嫩, 检测农药不超标。
20 春笋 利用率>98%,表皮无损伤、大小均匀、色泽正常、无泥,无虫洞、 腐烂、肉质鲜嫩,检测农药不超标。
21 - 冬舞 利用率>98%,表皮无损伤、大小均匀、色泽正常、无泥,无虫洞、 腐烂、肉质鲜嫩,检测农药不超标。
22 扁豆 利用率>98%,表皮无损伤、大小均匀、色泽正常、肉质鲜嫩,检 测农药不超标。
23 毛豆 利用率>98%,表面无损伤、无腐烂、无泥,色泽正常、肉质鲜嫩, 检测农药不超标。
24 长虹豆 利用率>98%,表面无损伤、无腐烂、无泥,色泽正常、肉质鲜嫩, 检测农药不超标。
25 丝瓜 利用率>98%,肉质鲜嫩、色泽正常、茎部无损伤,检测农药不超 标。
26 蒜苔 利用率>98%,肉质鲜嫩、色泽正常、茎部无损伤、检测农药不超 标。
27 胡萝卜 利用率>98%、表皮无损伤、无腐烂、无泥、肉质鲜嫩,检测指标 农残不超标。
28 香菜 利用率:>98%、肉质鲜嫩、色泽正常、无枯叶、黄叶、烂叶,茎 部无损伤、腐烂,检测农药不超标。
29 生菜 利用率:>98%、无黄叶、表皮无损伤、腐烂,检测指标:农药残 留不超标
30 小葱 利用率>98%、无黄叶、枯叶、无腐烂留根无泥、检测农药不超标。
31 长瓜 利用率>98%,表皮无损伤、无烂,不干瘪、色泽正常、肉质鲜嫩, 检测指标农残不超标。
32 南瓜 利用率>99%,瓜色正,表皮无损伤、无腐烂、虫洞、个体均匀, 检测农药不超标。
33 洋葱 利用率>98%,表面无损伤、腐烂,色泽正常、肉质鲜嫩、农药检 测不超标。
34 西兰花 利用率>98,表面无损伤、腐烂、花球色泽正常、农药检测不超标。
35 山药 利用率>98%。表皮无损伤、色泽正常、肉质鲜嫩、检测农药不超 标。
36 大蒜头 利用率>98%,表面无损伤、色泽正常、检测农药不超标。
37 生姜 利用率>98%,表面无损伤、色泽正常、检测农药不超标。
38 会针菇 利用率>98%,色泽正常,检测农药不超标。

11 । उ

39 | 利用率>98%,表面无损伤、色泽正常、检测农药不超标。
40 | 其他时蔬
★蔬菜类结算基准价以采价为准,供货单价=基准价*折扣率。
序号 品名 参考规格 单位 基准价 (元)
1 小白兔榨菜
2 榨菜丝 1*6 袋*14 斤
3 酱瓜 1*6 包*5 斤
4 雪菜 1*6 袋*14 斤
5 什锦菜 1*6 包*5 斤
6 萝卜条 1*6 包*5 斤
7 阿标雪菜 8kg
8 魔虹豆(整根)
9 咸萝卜(整个)
10 烂松菜 5公斤 30
★咸菜类结算时无明确基准价的以采价为准,供货单价=基准价*折扣率。

(二) 咸菜类日常供货清单

(三)禽蛋、豆制品(汤溪、罗埠)、面点等类日常供货清单

普通 汤溪罗埠
序号 名称 质量及验收标准 是准价 产品基准
(元) 价(元)
1 豆腐干 新鲜、当日加工、制作,汤溪、罗埠或本 140 3.18 4.00
2 豆腐 新鲜、当日加工、制作,汤溪、罗埠或本 HD 1.14 2.00
3 素儿 当日加工、 新鲜、 制作 3. 19 5.00
4 永康千 当日加工、制作 新鲜、 3.15
5 湘洞 当日加工、制作, 汤溪、罗埠产 新鲜、 6. 75 8.00
6 油片 新鲜、 当日加工、 制作 4. 47 6.00
7 盐卤豆腐干 当日加工、制作 新鲜、 3.00 4. 50
8 肉香干 新鲜、 当日加工、制作 3.75
9 兰花干 新鲜、 当日加工、制作 3.50 6.00
10 特香干 新鲜、 当日加工、 制作 3.80 6.00
11 老房磨 当日加工、 新鲜、 制作 1.88 3.00
12 千张 新鲜、当日加工、制作,汤溪、罗埠产 4.11 7.00
13 内脂豆腐 保质期以内
14 脆皮豆腐 新鲜、 当日加工、 制作
15 臭豆腐 新鲜、 当日加工、制作 3.82 5.00
16 見露皮 新鲜、 当日加工、制作
17 千张皮 新鲜、当目加工、 制作
18 千张结 新鲜、当日加工、制作
19 春卷 新鲜、当日加工、制作
20 面筋 新鲜、当日加工、制作
21 碱水面 新鲜、当日加工、制作 2. 25
22 机拌湿面 新鲜、当日加工、制作
23 龙须面 新鲜、当日加工、制作
24 鸟冬面 新鲜、当日加工、制作
25 粉干 保鲜期以内 2. 25
26 冷海(米线) 保鲜期以内
27 河粉 保鲜期以内
28 馆使皮 新鲜、当日加工、制作 2.63
29 水饺皮 新鲜、当日加工、制作 2.63
30 薄馄饨皮 新鲜、当日加工、制作 2.63
31 年糕 保鲜期以内 2.25
32 糯米汤团 保鲜期以内
33 黄金糕 保鲜期以内
34 糯米丸子 保鲜期以内
35 鸡蛋 新鲜
36 土鸡蛋 新鲜
37 鹤剪蛋 新鲜
38 松花蛋 魔制品
39 咸鸭蛋 魔制品
40 粽子 单个≥170克,口感细腻软糯
41 油条 每 10 根不小于 1.2 斤。口感松脆有韧度
劲。
麻球 周长不小于 18cm,每个不小于 0.15斤,
42 外形滚圆饱满,皮薄香脆,内甜糯,白芝
麻包裹。炸制所用的食用油 ★禽蛋、豆制品、面点等类结算时无明确基准价的以采价为准,供货单价=基准价**
扣率。

(二)结算基准单价:

1. 乙方的中标折扣率:

(1)蔬菜类:百分之五十(50.00%)

(2) 咸菜类:百分之六十五(65.00%)

(3)禽蛋、豆制品、面点等类:百分之七十五(75.00%)

2. 以上述清单明确的基准单价为基础(无明确基准价的以采价为准,签订合同前, 进行首次采价),结算单价=基准单价*中标折扣率,合同签订后、在基准单价调整前 供应的货物全部按上述清单中明确的基准单价结合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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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同期内基准单价的调整方式:

每月采价一次,采价时间根据合同开始执行时间确定。通过明确采价地点和采价 方式,以便甲方和乙方在公开的市场交易条件下,查询某种食材的零售价格。

(1) 采价地点: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双龙南街店、浙江福泰隆连锁超 市有限公司、物美超市、金华市东站菜市场、金华市四牌楼菜市场、新农贸菜场、工 商城菜场、秋滨菜市场、大润发超市、沃尔玛超市。采价组在上述采价地点中随机选 择 2 家进行采价,同一种商品两家采价点能采到价格的,以算术平均数为基准价,如 只有一家采价点能采到价格,则以采到这家的价格为基准价。如在采价日遇有商家进 行促销活动的,则以促销前的原零售价为准;如在采价日出现某种食材菜市场下架或 停止销售的情况时,询价小组可向采价地点以内的其他市场询价。

(2)采价方式:采价工作由甲方指派的人员、乙方代表共同参加(乙方不委派人 员随行采价的,视为对采价结果完全认可)。采价确定的基准单价以书面形式记录并 加盖双方公章或主要领导人签(章)后作为调价依据。

(3)基准单价使用时点:采价日之前的货物按上一期结算单价结算;采价日及之 后的货物按调整后的基准单价结算。

4. 价格差异的调整原则

乙方需经常关注上述地点各类食材的销售情况,对使用单位的采购计划及《食材 配送通知单》进行分析。如采购计划中出现超出上述采价点范围以外的商品时,乙方 应当及时提醒使用单位。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某类食材无法通过市场采价的方式确定基准单价的,合同中有 明确基准单价的以合同为准,合同中没有明确基准单价的采价小组将按照有利于使用 单位的调整原则确定其基准单价。

服务期内,因不可抗拒因素、国家/地方重大事件等因素导致元法按照本定价机制 执行的,由乙方提出申请理由和相关证据材料,经甲方调查属实的,双方可共同协商 重新确定执行价格。

5. 采价过程中因采价购置食材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乙方先行支付后在月 底统一结算。

6.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无法通过市场询价的方式直接确定其结算基准价的,可按 照以下调整原则确定:

(1)预包装食品类应当采集相同品牌、等级、规格的商品零售价。如出现配送食 材与采价商品的包装规格不同时,应当按照所采价的商品零售价换算成单位规格的单 价后再测算结算基准价;如出现配送食材与采价商品的等级不同时,应当以低于配送 食材等级的商品零售价确定其结算基准价。

(2)非预包装类食品或散装食品类原则上采集相同产地、等级、规格的商品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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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如出现配送食材与采价商品的产地不同时,应当按照低价产地的商品零售价确定 其结算基准价:其他原则同上。

(3) 鲜活产品类采集相同产地、等级、规格的商品零售价。如出现配送食材与采 价商品的产地不同时,应当按照客菜价格或低价产地的商品零售价确定其结算基准价。

7. 食材货款包括商品价款,包装、运输、搬运、贮存、调换费用,管理费,人工 费(包括加工费、分割费、去皮等),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即乙方按甲方 要求将食材送达指定库房内的包干价,不得在此价格外以任何形式向甲方额外收取任 何形式的额外费用,任何超过合同规定食材货款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 甲方不得向乙方及相关人员以任何形式支付任何超过合同规定食材货款,否则视为违 背采购合同,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产品质量要求:

1. 乙方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国家标准。乙方应 当在合同履行期间向甲方无条件开放食品质量安全可溯源管理系统,以便接受甲方监 督核查。

2. 所有预包装食品要求具有SC生产许可,每批次送货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

3. 蔬菜类要求为新鲜、安全、成熟度适中的产品,无烂枯叶、黄叶,按要求去皮、 去壳、去叶、去泥等,并适宜用切菜机操作。农残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送货时提交 农残自检报告。具体感观要求:

(1)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 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2)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新、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 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3)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 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从蔬 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焉、 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4) 豆制品要求提供食品检测合格证明。乙方须对同批次蔬菜、豆制品进行 48 小时留样备查。

(5) 禽蛋等须按国家要求提供每批次检验检疫证等合格证明,特殊食材还需提供 抗生素、兴奋剂、瘦肉精含量检测。乙方须对同批次鲜活食材进行 48 小时留样备查。

4. 佐料、辅料、干货、酱菜须确保新鲜、不变质,无掺杂充假,无蛀虫,符合国 家食品卫生标准。

二、服务要求

(一)乙方须指派专车、专人负责食材配送工作。其中食品接触人员须取得食品 健康证,配送车辆须每日进行防疫消毒。

乙方提供本合同固定服务人员:

项目负责人姓名:唐国强

身份证号:33*开通会员可解锁*1225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配送人员姓名:邵山、王伟

身份证号:33*开通会员可解锁*4419、341221*开通会员可解锁*X

(二)食材的验收实行甲方、甲方二级验收制度,除甲方自行组织对每天配送的 食材数量、质量点验以外,甲方将组织有关科室不定期对各类食材进行抽查。若在验 收过程中发现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则一律无条件退货。若在抽查过程中发现食材存在 质量问题,则已送达的同批次食材的货款一律不予支付。

(三)乙方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时甲方须对被投诉食材质量进行检测的, 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乙方承担。

(四)保质期要求:

1. 蔬菜、豆制品要求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2. 禽蛋要求新鲜且在保鲜期内,无开裂滴漏、无腐烂变质现象

3. 其他所有预包装类的食材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生产厂商标注保质期限的一半时 间。

(五)送货要求:

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食材配送通知单》要求,在每日 07:00 时之前将所 需食材送至食堂库房指定区域内。遇有紧急配送任务时,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电话通知 要求,在45分钟之内送到。如遇退、换货的,也需在45分钟之内送到。

2. 蔬菜、豆制品等要求 0.5kg/品种起送。

3. 禽蛋及豆制品等要求 0.5kg/品种起送。

4. 预包装食品要求1袋(包)/品种起送。

5. 其他散装食品要求 0.5kg/品种起送。

(五)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 责任及法律后果。

(六) 乙方因送货出入医院院区的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遵守安全规定,服从医院 工作人员及保安人员的指挥。乙方送货途中的人员、车辆、货物等安全责任一律由乙 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乙方都必须按照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服务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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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履行相关义务。

三、合同期限及终止

1. 合同期限: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年度合同期满后,根据乙方在本年 度内的诚信履约情况,双方可协商续签下一年度定点供货合同,续签最多2次,每次1 年(甲方也权选择重新组织采购)。

2.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相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 或提交终止协议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四、货款支付

1. 合同货款及费用的结算:由乙方凭食材验收单及正式的税务发票,在次月10号 前向甲方申请结算。

2. 结算额度:每月产生的货款在次月结清,于次月25号(遇有节假日顺延)前结 清。

3. 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价=(结算基准价×中标折扣率)×每月实际采 购数量。

4. 本项目年度最高结算金额(合同总价)为项目预算金额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但甲方不 保证年度内最低采购数量及金额;最终以实际需要供货内容、数量及金额为准。

五、履约保证金

(一)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乙方在 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将足额履约保证金转账缴纳。

(二)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的项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违约责任,按以下条款执行, 扣除履约保证金:

1. 因所送的商品质量与承诺不符的,或甲方要求不符,或短斤缺两的,发现一起 扣罚 1000元,第二次扣罚 2000元,第三次扣罚 5000元。累计有三次以上扣罚记录的, 甲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

2. 乙方在服务期内,若不响应甲方的供货要求,如供货延迟、无故不按要求供货 (出现甲方不认可的替代品或承诺可供货商品品种不齐等情况),且不能说明正当理 由的,每发生一起扣罚1000元,第二次扣罚2000元,第三次扣罚 5000元,出现三次 及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采购相关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或现金,一经查 实甲方可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相关执法 部门处理。

(三)出现履约保证金扣除后,乙方应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合同 履约结束、正常终止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扣除应扣款项后)予以无息退还。

六、乙方责任

1. 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及法律后果。

2. 乙方因送货出入院区的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遵守安全规定,服从医院工作人员 及保安人员的指挥。乙方送货途中的人员、车辆、货物等安全责任一律由乙方自行承 担,与甲方元关。

3. 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乙方都必须按照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服务承诺履 行相关义务。

4. 乙方必须接受金华市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检查将涉及食品安全、卫生检 疫、人员健康、服务质量、收费价格、用户投诉等多个因素。

5. 乙方必须自行完成供货任务,严禁分包、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 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6. 乙方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如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生正常的货物破损时乙方 应及时更换;各类检测、检疫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在经营(交付)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如人工、运输等费用)自行承担。

8. 乙方按甲方的采购需求清单所要求的时间、品种、数量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若 延迟则按延期交货处理,除扣除相应货款外,记入不良行为,并纳入诚信考核系统。

七、甲方责任

1. 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 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2. 如遇工作特殊需求时(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等情况),需提前通知之方, 便于乙方运送货物及时调整。

八、售后服务

乙方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生正常的货物破损时乙方应及 时更换;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快到期的物品乙方要及时更换。

九、违约情形及责任追究

(一)违约处罚

在服务期间,乙方如出现下列违约情形之一者,经查实并报上级部门或监督部门 批准后,对乙方做如下处理(酌情进行单项处罚或并处):

1. 甲方撤销违约单位部分配送份额;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 其金华市第二医院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单位的资格。

2. 扣除履约保证金。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单位负责赔偿。因此产生的法律 责任由违约单位承担。

3. 取消其参与甲方下一轮同类定点供应单位选定项目的资格。

(二)违约情形的认定

1. 无正当理由拒绝配送甲方指定食材。

2. 不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因延误配送时间影响使用单位正常使用,超过五次的 (试用期内超过2次的)。

3. 未按照合同规定要求擅自抬高收费价格。

4.属于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执行条款规定情形之一,经查实的。

5. 存在虚报、瞒报食材重量或以假充真等手段配送食材,经查实的。

6. 被甲方书面要求退货、换货后,仍拒不履行的或未及时退货、换货的。

7. 擅自将食材配送业务转包、分包给第三人经营,经查实的。

8. 通过给予回扣或变相给予回扣等方式谋取不当利益,经查实的。

9. 发生质量纠纷时,拒不履行检测义务的。

10.因乙方原因造成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

11.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负面社会影响,或负面舆论的。

12. 因乙方原因在甲方院区内造成安全事故,且影响恶劣的。

13.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违规情形的认定及处罚

甲方将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举报核查的方式,对食材品质、食材重量、配 送时间、服务质量、价款结算等内容进行查验。若查验过程中发现乙方存在违反按累 计违规次数认定的违约情形时,即可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认定及处罚。

(四)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配送食材不符合相关甲方要求,除当即封存该 部分食材并送相关部门检测外,甲方有权自行应急采购同类食材或应急采购快餐。如 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急采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五)合同履行期间,原则上不得调换配送服务人员。如乙方因故需要调整人员 的,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并报甲方备案。调整后的服务人员资质、资格标准不得 低于原服务人员的标准,乙方应当为新调整的服务人员缴纳社保。如乙方未按上述要 求擅自调整服务人员,或指派人员低于原服务人员的标准,或未按国家规定缴纳服务 人员社会保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合同终止

双方签订合同后应自觉遵守,正常情形下不得终止合同。但出现下列情形时,可 终止合同:

1. 出现违约情形时符合终止合同条件的。

2. 由于不可抗力、政策变动等原因致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可终止合同,同时

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更正)、乙方的投标文件(包括相关承 诺)均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若有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 件及相关承诺为准。

2. 合同期间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代理机 构鉴证一份。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H 甲方单位名称( 医院 单位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方岩街 158号 法定(或授权)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 7, ATI-MI 单位名称(章):浙江旺伏鑫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东区江东镇金鼎路 335 号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电 话: 400-808-36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关支行
账 号: 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2 账 号: 12*开通会员可解锁*29808
签订时间: 7076年 7月 | 日 签订时间: yo 6 年 了月 | 日
与中标结果一致 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经办人:/ 20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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