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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_永康市金塔橡胶坝坝袋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
|---|---|
| 合同编号: | |
| 甲一 | 方:_永康市水文管理中心 |
| 7 . | 方: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
| 签订时间: |
甲方(全称): 永康市水文管理中心
乙方(全称):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 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 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 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永康市金塔橡胶坝坝袋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_ YCCG2026395027
(2)采购计划编号: [2026]1861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橡胶坝坝袋及配套设备1批(详见附件)
品牌: 详见附件
(4) 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
(5) 政府采购方式:团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单一来源 □框架协议 □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 网页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是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团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是 团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 ☑否
(7) 合同是否分包:口是 ☑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 □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 团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口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口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口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国别:
团否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口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团优先采购 口强制采购
网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口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团优先采购 口强制采购
网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口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优先采购 口强制采购
网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 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口是 口否 团不涉及
2. 合同余额
(1) 合同金额小写: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大写: 人民币肆拾染万叁仟贰佰叁拾元整
1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大写: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团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固定费率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口全额付款:
团分期付款:1). 合同签订并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乙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 付合同总额的 30%作为预付款;
2). 所有货物到货经甲方查验清点无误并安装调试完成,通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正式税 务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85%;_
3). 项目通过30天试运行及最终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 的 100%。
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 付款。
□成本补偿: -- -- /
□绩效激励: /
3. 合同履行
(1)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0月底前完成全部货物生产、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工作及验 收工作。
(2)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 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团是 - 口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 现金形式提交。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采购合同金额的1%。
履约担保期限:_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 证金退还乙方
(4)分期履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 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团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永康市水文管理中心
本项目验收严格遵循国家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货物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分为进场验收、安装调试验收、 试运行验收、最终验收四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 进场验收
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乙方、第三方检测单位共同进行开箱验收,核对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数量、 外观质量,查验产品原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全套质量证明文件,并由第三方检测出具检测报告,验 收合格后签署进场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的货物,由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 担。
2) . 安装调试验收
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坝袋充水试验全部合格,且旧设备拆除清运、现场设 施恢复修复工作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安装调试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签署安装调试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按要求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 全部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3). 试运行要求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须进行连续 30天无故障试运行。试运行期间,须对坝袋充胀与坍落性能、闸 门启闭系统、充放水管道及阀门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等全部设备设施进行全功能、全工 况测试,详细记录运行参数,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试运行期间出现的故障、缺陷,由乙方 无条件免费整改,试运行周期自整改完成后重新计算。
4).最终验收
试运行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终验收申请及全套验收资料,甲方组织相关单位组成验收小组进行 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最终验收证书,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按要求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由此 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口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口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口是 团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口是,抽查比例:____________ 回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口是, (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团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1 /
(2) 履约验收时间: 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 履约验收程序:以实际验收为准
(5) 履约验收的内容:
(6) 履约验收标准:
1、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乙方完成项目内容后,应向甲方提交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并提交按甲方要求编制完成的验收资料。 甲方于收到申请及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验收。
3、交货时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提供产品的功能使用方法、技术参数、常见问题 解决方法等文书材料,并确保甲方获知产品序列号、型号名称、版本号及配合使用的装备品牌、型号和版 本等信息。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投标时承诺的相关培训,使之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经甲 方确认后方可移交。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现场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需 求的,给予签收。
6、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立即进行重新调试。如第二次签收不通过甲方扣除剩余货款10%不支付,第 三次签收不通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预付款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验收时,甲方、乙方须同时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盖章签名。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 团否
(8)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元
5.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 释:
(1)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 投标(响应)文件
(6) 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双方签字盖章后_生效。
7.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陆__份,甲方执__叁_份,乙方执__贰__份,代理机构执__壹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 年_ 月_月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_永康市水文管理中心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 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 乙方(供应商) | ||
|---|---|---|---|
| 永康市永文管理中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巴移建设有限公用 要新工分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
| 拥有者性别 | |||
| 住 所 | 住 所 | 浙江省杭州市上 城区江城路 824 를 |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马成寅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通信地址 | 通信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江 城路 824 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310020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开通会员可解锁*9468X R | |
| 开户名称 |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分公司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杭 州之江支行 | ||
| 银行账号 | 33*开通会员可解锁*0 01081-0579 | ||
| 公草 | |||
| 切 | |||
| 体或接到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注: | |||
定义 1.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 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 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 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 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 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 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 "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 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 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 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 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 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 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 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 合同标的及金额
2.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 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 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 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 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子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 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 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 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 调工作。
5.3 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 合同履行
6.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 当同时履行。
6.2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 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 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 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 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 定的指定现场。
7.2 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 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 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 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 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 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 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 的接收工作。
7.6 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 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质量标准和保证 od
8.1 质量标准
(1) 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 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 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 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 保证
(1)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 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 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 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 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 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 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 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权利瑕疵担保 o
9.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 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 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 知识产权保护
10.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 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 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 保密义务
11.1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 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 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 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 合同价款支付
12.1 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 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 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 履约保证金
13.1 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 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 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 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 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 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 行培训;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 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 违约责任
15.1 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 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 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 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 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 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 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1 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 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 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 中止合同的履行。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 转移财产、抽逃 资金,以逃避债务;3. 丧失商业信誉;4.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 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 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 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 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 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4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 合同分包
17.1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 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 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 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 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 证据。
19. 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 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 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 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 续履行。
20.1 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 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 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 任。
20.3 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 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 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 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 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 理签收手续。
22.4 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 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第二节 第 1.2(6)项 | 联合体具体要求 | 1 |
|---|---|---|
| 第二节 第 1.2(7)项 | 其他术语解释 | 本合同所称重大违约,指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 规格、材质、厚度、工艺、数量提供货物或实施安装 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降低胶层厚度、减小钢管壁厚、 更换低档次品牌、减少防腐工序、缩减辅材数量、缩 减焊缝长度等行为,一经发现即视为严重违约。 |
| 第二节 第 4. 4 款 |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 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 甲方在各阶段验收过程中及整个质保期内,发现货物 质量、规格、数量、安装工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有 权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须在收到异 议后 3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并提交整改方案,逾期未 答复的,视为认可甲方全部异议内容,乙方须按甲方 要求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完成整改。 |
| 第二节 第4.6 款 |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 务和责任 | 1. 负责协调施工现场进场通道,提供现有施工基础条 件: 2. 按合同约定的节点和程序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 财政局另有规定时,遵循财政相关规定; 3. 组织或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 全过程监督检查; 4. 向乙方明确项目防洪、环保、安全等管理要求,协 助乙方办理方案报审的相关对接工作。 |
| 第二节 第 5.4 款 |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 务和责任 | 1. 质量刚性承诺:本项目所有产品均为全新未使用的 合格产品,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规范及合 同约定的技术参数、品牌规格;坝袋、闸门、阀门、 钢管、PLC 控制系统等核心部件不得擅自更换品牌、 降低材质与规格标准,不得以次充好。 2. 人员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实 施经验,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人 员名单及资质证书报甲方备案后方可进场作业。 3. 进场报验义务:所有主材、辅材、设备进场前 24 小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联合验收,同步提交原户 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材质证明、批次溯源文件; 未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货物不得进场、不得安装;坝袋 等核心部件进场后须配合第三方机构现场取样检测, 检测合格后方可施工。 4. 隐蔽工程管控:严格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及规范施 工,锚固施工、管道预埋、防腐层施工等隐蔽工程完 成后,乙方须提前 24 小时书面报验,经甲方验收合 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未报验擅自隐蔽施工的, 甲方有权要求剥开复检,无论结果是否合格,全部费 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 安全与环境责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防洪度汛、 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措施;承担施工期间所有安全事 |
0
2. 113
| 故责任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不得污染河 | ||
|---|---|---|
| 道水体、破坏绿化及市政设施,造成损坏的须在 7 | ||
| 日内按不低于原标准修复完成。 | ||
| 6. 工期防洪保障:严格按合同工期完成全部工作,确 | ||
| 保汛期前具备防洪运行条件;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影 | ||
| 响防洪调度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 ||
| 7. 资料真实性义务:施工记录、检测记录须同步形成, | ||
| 随工程进度提交甲方核验,不得事后补造、篡改资料。 | ||
| 8. 方案报审义务:乙方须在货物进场、现场开工前, | ||
| 完成《金塔橡胶坝坝袋安装调试专项实施方案》《汛 | ||
| 期施工防洪度汛专项方案》的编制并提交甲方,由甲 | ||
| 方组织专家进行审查,乙方须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 ||
| 直至方案通过审查;审查通过后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 | ||
| 门及相关管理部门备案;方案未经审查通过的,乙方 | ||
| 不得擅自开工,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全部损失由乙 | ||
| 方自行承担。 | ||
| 旧设备拆除与基面清理→主材进场报验 + 第三方检 | ||
|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 测→底垫片与锚固系统施工→坝袋安装→配套设备安 | |
| 第二节 | 装→单机调试 + 坝袋充水试验→系统联动调试→安 | |
| 第6.1 款 | 装调试验收→30 天试运行→最终验收→质保期运维; | |
| 前一阶段未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 ||
| 坝袋及所有核心设备的运输须采取全封闭防护措施, | ||
| 包装特殊要求 | 避免日晒雨淋、尖锐物划伤、弯折挤压等造成产品损 | |
| 伤,运输过程中须投保足额货物运输保险,保障产品 | ||
| 第二节 | 运输安全。产品运抵现场后,甲方、乙方、第三方检 | |
| 第7.1 款 | 验单位共同开箱检验,发现运输造成的损坏、质量缺 | |
| 陷,由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 | ||
| 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 ||
| 指定现场 | 甲方指定地点 | |
| 运输特殊要求 | 乙方负责将全部货物安全运抵项目现场,运输及装卸 | |
| 第二节 | 符合大件运输及河道现场作业要求;坝袋运输过程不 | |
| 第7.2款 | 得弯折、挤压、暴晒,钢管、阀门须做好防腐层保护; | |
| 运输造成的产品损坏、外观缺陷均由乙方无偿更换, | ||
| 工期个手顺延。 | ||
| 第二节 第7.3款 | 保险要求 | 乙方须为核心货物投保足额货物运输一切险,保险期 |
| 限覆盖自货物出厂至现场验收合格止;保险单正本须 | ||
| 在货物进场前提交甲方查验;未投保的货物不得启运, | ||
| 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 ||
| 第二节 第 8.2(1)项 | 质量保证期 | 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为 5年,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 |
| 日起计算;质保期内维修或更换的部件,其质保期自 | ||
| 更换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5年;质保范围覆盖全 | ||
| 部货物及安装质量,包括但不限于坝袋开裂脱层渗漏、 | ||
| 闸门锈蚀变形、启闭故障、阀门渗漏、管道腐蚀、自 | ||
| 动化系统失灵、锚固系统松动等所有非人为损坏的质 | ||
| 量问题。 | ||
|---|---|---|
| 第二节 第8.2(3)项 | 货物质量缺陷 响应时间 | 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按以下要求处置: 1. 一般故障: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到场,4 小 时内排除故障;4 小时无法修复的须采取临时保障措 施,24 小时内彻底修复。 2. 影响防洪安全的紧急故障:接到通知后 2 小时内 到场并启动应急处置,确保行洪安全。 3. 乙方逾期未到场或未按要求处置的,甲方有权委托 第三方维修,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4. 同一部位同一故障出现 2 次及以上的,视为未彻 底修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对应部件,费用由乙 方承担。 |
| 第二节 第11.1款 |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 凡涉及需方项目的有关信息,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否 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
| 第二节 第 12.2 款 |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 各付款节点均以对应阶段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合规增 值税专用发票及完整付款资料为前提,甲方在资料齐 全后 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办理支付;甲 方有权在付款前复核已完货物及施工质量,发现质量 问题或资料不符的,有权暂停支付直至整改合格,付 款期限相应顺延。 |
| 第二节 第 13.2 款 |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 情形 |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足弥 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1. 提供虚假资质、虚假质量证明文件,或货物存在以 次充好、重大违约、擅自更换品牌规格等严重违约行 为; 2. 逾期完工超过 10 日历天,或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 无法在汛期前具备防洪运行条件; 3. 项目验收不合格,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 合格标准; 4. 擅自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 5. 施工期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环境 污染、河道行洪障碍; 6. 擅自停工、拒不履行质保或运维义务; 7. 其他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形。 |
| 第二节 第 13.3 款 |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 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 最终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财政另有规定时 除外。 |
| 第二节 第 14.1 (3)项 |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 1. 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维修、保养、巡检服务,每 年开展不少于 2 次全面现场巡检; 2. 巡检须包含坝袋外观与厚度检测、锚固螺栓扭矩复 核、阀门密封性试验、管道防腐检查、自动化系统功 能测试、启闭系统润滑调试等具体项目,巡检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巡检报告及运维整改建议,发现 隐患须在 7 日内免费整改完毕; |
| 3. 质保期届满后,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技术支持,到场 | ||
|---|---|---|
| 响应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仅收取材料成本费,不得 | ||
| 拒绝提供服务。 | ||
| 1. 拆除的旧坝袋、旧设备及施工废弃物,由乙方配合 | ||
| 拆除及合规外运,旧设备由甲方按规定处置,不得遗 | ||
| 留现场或弃置河道: | ||
| 第二节 | 货物回收的约定 | 2. 质保期内更换下来的故障部件,由乙方负责回收并 |
| 第14.1(5)项 | ||
| 合规处置; 3. 质保期届满后甲方需更换设备的,乙方有义务协助 | ||
| 合规回收处置,仅收取成本费用。 | ||
| 1. 备品备件供应:货物进场时同步移交全套备品备件 | ||
| 及专用工具,提交详细清单(含品牌、规格、数量、 采购渠道),数量满足 5年日常运维需求;质保期内 | ||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非人为损坏的备件免费更换,质保期满后以成本价长 | |
| 期供应,不得断供。 | ||
| 2. 操作培训服务:最终验收前提供不少于 2 次免费 | ||
| 现场培训,后续提供每年不少于2次,培训内容覆盖 | ||
| 坝袋日常运维与检修、闸门启闭操作、充放水系统运 | ||
| 行管理、自动化控制系统操作、常见故障排查与应急 | ||
| 处置;培训后对运维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免 | ||
| 第二节 | 费追加培训直至熟练掌握,培训记录作为验收资料移 | |
| 第14.1(6)项 | 交甲方。 | |
| 3. 免费巡检服务:免费质保期内,每年开展不少于 | ||
| 2 次全面现场巡检,对全部所供货物进行全面检测、 | ||
| 维护保养,出具正式巡检报告与运维整改建议,发现 | ||
| 隐患 7 日内免费整改完毕。 | ||
| 4. 终身维护服务:免费质保期届满后,为本项目所供 | ||
| 货物提供终身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接到甲方维修通 | ||
| 知后 24 小时内到场处置,仅收取合理材料成本费用, | ||
| 不得拒绝或拖延服务。 | ||
| 5. 应急技术支持:汛期及防洪调度期间,免费提供技 | ||
| 术配合与应急指导 | ||
| 第二节 第 15.1 款 |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 体规定 | 1. 货物质量、规格、工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 |
| 权视情节要求乙方修理、重作或更换,乙方须在接到 | ||
| 通知后 7 日历天内完成,逾期按逾期完工承担违约责 | ||
| 任。 | ||
| 2. 坝袋、闸门、阀门等核心部件出现厚度不足、材质 | ||
| 不达标、强度不合格等实质性质量缺陷的,乙方必须 | ||
| 无条件整体更换,不得采用局部修补方式;更换后的 | ||
| 货物重新组织验收,质保期重新计算。 | ||
| 3. 修理、重作、更换产生的所有费用(含拆除、运输、 | ||
| 检测、安装、人工)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 ||
| 4. 乙方拒不执行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相关 | ||
| 费用从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双倍扣除。 |
| 第二节 第 15.2(2)项 | 迟延完工赔偿费 |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或未在规定工期内完工的,乙方 应按逾期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不同阶段逾期超过约定日 期10个工作日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 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剩余款项 将不再支付且不退还履约质保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 过质保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具备防洪运行条件的,视为 重大违约,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须承 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防洪风险与经济损失。 |
|---|---|---|
| 第二节 第 15.3 款 | 逾期付款利息 |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 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 第二节 第 15.4 款 | 其他违约责任 |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合格货物的,向乙方偿付拒收 货款总值 1% 的违约金。 2. 乙方交付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 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意更换 但逾期的,按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 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 重大违约专项责任:乙方存在降低材料厚度、更换 低端品牌、减少施工工序、缩减辅材数量等重大违约 行为的,属于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返工整 改,并处对应分项金额 20% 的违约金;核心部件实质 性不达标、影响结构安全与防洪功能的,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剩余款项不再支付, 乙方需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 资料与报验责任:提供虚假检测报告、出厂证明, 或隐蔽工程未报验擅自施工的,每次支付 5000-2000 0 元违约金,并按要求整改复检,工期不予顺延。 5. 设施损坏责任:施工损坏现场绿化、市政设施、建 构筑物的,须在7日内按不低于原标准修复;逾期未 修复的,甲方委托第三方处置的费用从货款中双倍扣 除。 6. 转包分包责任:擅自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的,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剩余款项不 再支付。 |
| 第二节 第19.2 款 | 解决争议的方法 |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 向 仲裁地点为 (2)向 永康市 人民法院起诉。 |
| 第二节 第 23.1 款 | 其他专用条款 | 1. 固定总价约定: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 包含货物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拆除清运、检测、 培训、质保、税费、措施费、风险费等全部费用;除 甲方书面出具的设计变更外,合同总价不作任何调整; |
| 乙方报价已充分考虑现场条件、施工难度、市场价格 |
|---|
| 波动等所有风险,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追加价款。 |
| 2. 品牌参数锁定:合同清单所列品牌为最低档次要 |
| 求,乙方可选用更高档次品牌,但不得降低技术参数 |
| 与质量标准,差价不予退还;确需更换品牌的,须提 |
| 前提交书面申请及技术证明材料,经甲方审核确认不 |
| 低于原标准后方可更换,否则视为擅自更换,按重大 |
| 诗约论处。 |
| 3. 第三方检测约定:坝袋进场抽检、关键工序检测、 |
| 竣工验收检测均由具备水利工程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 |
| 构实施,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不合格的,乙方 |
| 须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复检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
| 4. 质量终身责任:乙方对本项目货物及安装质量承担 |
| 终身责任,因质量缺陷引发的防洪安全事故、财产损 |
| 失、人身伤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与经济赔偿责 |
| 任。 |
| 5. 防汛应急值守:汛期乙方须安排专人 24 小时待 |
| 命,配合甲方做好防洪调度、应急抢险工作,接到指 |
| 令后 2 小时内到场。 |
| 6.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国家现 |
| 行相关规范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阿什: 坝日有早 | 单位及 | 单价 | 金额 | ||||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元) | (元) | 税率 |
| 1 | 坝袋 | 山东大禹 | 经纬向拉伸强度≥260kN/m 坝袋 胶布总厚度9.5mm. 坝头部位厚 度≥6.0mm;浸胶锦纶帆布型号不 低于 J260260;质保要求:整体 质保期≥5 年. 结构形式:充水式橡胶坝,整体 一次硫化成型,两布三胶复合结 构,受力均匀,整体强度高。 2. 主体材质:采用 EPDM 耐候橡 胶, 内层隔水橡胶、中层高强聚酯帆 布骨架、外层耐候耐磨橡胶。 物理力学性能 3. 胶布抗拉强度≥260kN/m 胶布扯断伸长率≥400% - 胶布剥离强度≥8kN/m - 硬度(邵氏 A) 60~75 度 耐候性能 4. - 具备耐臭氧、耐紫外线、耐高 低温性能 - 适用温度:-30℃~70℃ - 臭氧老化试验、热空气老化试 验后无开裂、无粉化、强度衰减 符合国标要求 5. 工艺质量 - 整体无拼接渗漏隐患,无气泡、 无脱层、无裂纹、无硬棱 - 坝袋边缘平整,锚固孔位精准, 与锚固系统完美匹配 6. 运行性能 - 坝袋充胀饱满、泄塌平顺、升 降自如 - 坝体挡水严密,坝面、锚固处 无渗水、无冒水 - 可长期反复充泄水疲劳运行, 不变形、不松弛 7. 乙方须随货提供(不仅限于): 坝袋及底垫片原厂出厂检验报告 (含厚度/幅宽/拉伸/粘合强度/ 硬度/老化等指标) 浸胶帆布材质/批次证明 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 SL 554出具 的进场抽检检测报告 | 1 座 | 169320 | 169320 | 13% |
| 单位及 | 单价 | 金额 | 税率 | ||||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元) | (元) | |
| 甲方有权截取坝袋边角试样送 检;检测不合格需整批退场、工 期不顺延、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 |||||||
| 2 | 配套底垫片 | 山东大禹 | 3mm 橡胶防渗底垫片,厚度> 3.0mm,与坝袋同材质配套,全幅 覆盖坝底板,含充排水孔位配套 开孔及密封垫片;执行 GB/T 17643 标准,防渗性能达标,随 货提供出厂检验报告。 | 1 座 | 14000 | 14000 | 13% |
| 3 | 止水海绵 | 山东大禹 | 橡胶坝专用闭孔止水海绵,配套 锚固槽全长度足量供应,密度、 压缩回弹率符合行业标准,满足 锚固密封止水要求。 | 1 项 | 8700 | 8700 | 13% |
| 4 | 胶属子 | 山东大禹 | 橡胶坝专用丁基密封胶腻子, 全 套足量配套,用于锚固槽密封填 充,粘结性、耐水性、耐老化性 符合规范要求。 | 1 项 | 7540 | 7540 | 13% |
| 5 | 保护片 | 山东大禹 | 橡胶耐磨防护片,厚度≥3mm,上 下游锚固区全长度全覆盖,与坝 袋同材质,用于坝袋磨损防护, 随坝袋一体硫化或配套粘结。 | 1 项 | 2000 | 2000 | 13% |
| 6 | 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山东大禹 | 损坏修复 M30、Q235 材质,含全 螺纹螺栓、压板、螺母、平垫、 弹垫等全部锚固配件,表面热镀 锌防腐处理,数量满足整座坝全 断面锚固安装需求,强度符合设 计及规范要求。 | 1 项 | 2000 | 2000 | 13% |
| 7 | 金塔坝配套调节 钢制间门 | 山东大禹 | 1. 结构材质 闸门门框、门叶主体采用 Q235B 碳素结构钢 制作,整体钢板焊接 结构,整体刚度大、抗形变、抗 冲击、耐泥沙冲刷。 2. 焊接工艺 整体满焊成型,焊缝平整、无夹 渣、无气孔、无裂纹,焊接质量 符合水利钢结构焊接规范,整体 结构稳固不变形。 防腐处理 3. 钢构件经喷砂/机械除锈达 Sa2. 5 级,涂刷专业水利防腐底漆、面 漆,耐水、耐潮、耐紫外线、耐 锈蚀,适应户外长期涉水工况。 4. 止水性能 | 1 座 | 13200 | 13200 | 13%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及 数量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税率 |
|---|---|---|---|---|---|---|---|
| 采用优质橡胶止水密封,止水贴 合严密,闸门关闭状态下无渗水、 无滴水、无漏水,止水效果稳定, 耐老化、不易脱落。 5. 运行性能 闸门启闭轻便灵活、无卡阻、无 偏移、无抖动;可精准调节过流 水量、调节水位,升降平稳,适 应频繁启闭运行。 6. 加工精度 门叶、门框配合间隙均匀,垂直 度、平整度符合规范要求,启闭 导向可靠,自对中性能好,抗淤 积、抗漂浮物冲击。 7. 执行标准 符合《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 安装及验收规范》(DL/T 5018) SL 规范相关标准。 质保要求 8. 整机质保期 ≥5年,质保期内结 构不变形、不锈穿、止水不失效。 | |||||||
| 符合 SL265-2016、SL74-2019、 GB/T14173、SL/T105 | |||||||
| 9 | 启闭机系统 | 山东大禹 | 配套调节水闸的整套启闭系统, 含启闭机主机、丝杆、轴承、密 封件等全部部件;启闭机电机功 率余量>30%,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启闭力满足闸门设计要求; 丝杆调质处理,耐磨耐腐蚀;整 机质保≥5年,随货提供产品合 格证、使用说明书。 | 1 套 | 11000 | 11000 | 13% |
| 10 | DN200 焊接钢管 | 京华/金州 | 国标钢制管道,规格 Φ219× 6mm,经除锈防腐处理 | 15 米 | 200 | 3000 | 13% |
| 11 | DN300 焊接钢管 | 京华/金州 | 国标钢制管道,规格 Φ325× 8mm,经除锈防腐处理 | 20 米 | 225 | 4500 | 13% |
| 12 | 配套钢制弯头、 三通、大小头等 管件 | 京华/金州 | 国标钢制管件,配套弯头、三通、 异径大小头等全套管件,配件经 除锈防腐处理。 | 1套 | 22000 | 22000 | 13% |
| 13 | DN200 电动控制 蝶阀 | 高通/白湖 | 公称直径 DN200,公称压力 1.6MPa,法兰连接,配备电动执 行机构,符合 GB/T 12238 标准, 密封零泄漏。 | 2 台 | 3000 | 6000 | 13% |
| 14 | DN200 止回俄 | 高通/白湖 | 公称直径 DN200,公称压力 1:6MPa,法兰连接,阀体材质符 | 2 台 | 2000 | 4000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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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及 数量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税率 |
|---|---|---|---|---|---|---|---|
| 合国标,密封可靠;符合 GB/T 13932 标准。 | |||||||
| 15 | 配套 DN200 双法 兰传力伸缩接头 | 高通/白湖 | DN200、PN1.6MPa,符合 GB/T 12465 标准,可补偿管道位移, 传力可靠。 | 4个 | 400 | 1600 | 13% |
| 16 | DN200 法兰盘 | 高通/白湖 | DN200,符合 GB/T 9119 标准, 配套螺栓垫片。 | 4个 | 400 | 1600 | 13% |
| 17 | DN300 电动控制 蝶阀 | 高通/白湖 | 公称直径 DN300,公称压力 1.6MPa,法兰连接,配备电动执 行机构。符合 GB/T 12238 标准, 密封零泄漏,随货提供合格证、 检测报告。 | 4 台 | 3000 | 12000 | 13% |
| 18 | 配套 DN300 双 法兰传力伸缩接 头 | 高通/白湖 | 配套 DN300,符合 GB/T 12465 标准,可补偿管道位移,传力可 靠。 | 2个 | 1400 | 2800 | 13% |
| 19 | DN300 法兰盘 | 高通/白湖 | DN300,符合 GB/T 9119 标准, 配套螺栓垫片。 | 4个 | 600 | 2400 | 13% |
| 20 | 备用排水线路专 用管道及对应阀 11 | 高通/白湖 | 配套排水路专用管道及对应阀门 | 1 套 | 6000 | 6000 | 13% |
| 21 | 蝶阀自动化改造 配套设备 | 山东大禹 | 8 个原有蝶阀自动化改造配套电 动执行机构,采用西门子 PLC 控 制单元,专用控制软件。PLC 控 制系统处理器须主频≥1.2GHz。 | 1 台 | 28000 | 280000 | 13% |
| 22 | 压力表 | 红旗 | 水利管道监测专用压力表,量程 匹配系统工作压力,径向安装, 符合 GB/T 1226 标准。 | 2块 | 250 | 500 | 13% |
| 23 | 分体式超声波液 位计 | 飞卓/青天 | 坝体液位实时监测,含安装支架 | 2 台 | 2000 | 4000 | 13% |
| 24 | 普通视频监控摄 像头 | 海康威视 | 400W以上,连接至原有监控系统 | 3 台 | 2000 | 6000 | 13% |
| 25 | 监控系统设备 | 山东大禹 | 包含 PLC 控制柜、上位监控计算 机及后台监控软件; PLC 控制柜:柜体防尘防水,内 含断路器、接触器、端子、电源 等全套元器件; 2. 上位机:工业级计算机,满足 监控运行需求;处理器为 i5-13600 及以上;内存 32GB DDR4;存储为 256GB SSD 系统盘 + 1TB HDD 机械数据盘,独立存 储运行数据与报警记录;集成核 心显卡。 3. 监控软件:具备数据存储、异 | 1 台 | 6000 | 6000 | 13% |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及 数量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税率 | |
|---|---|---|---|---|---|---|---|
| 序号 | 常报警、历史数据查询、远程监 控、报表生成功能,含永久授权。 | ||||||
| 26 | 水泵变频启动装 별 | 德力西/联 控 | 水泵专用变频调速控制柜,功率 匹配现场水泵,具备过载、过压、 缺相保护功能,支持手动 / 自动 切换,调速平稳,符合国家电气 安全标准,质保之5年。 | 1 台 | 4500 | 4500 | 13% |
| 27 | 配套电缆线、信 号线等辅材 | 津达 | 包含动力电缆、控制电缆、信号 电缆、穿线管、接线端子、桥架 等全套敷设辅材;电缆为国标铜 芯,规格满足系统负荷与信号传 输要求,数量足量,满足现场全 部布线需求。 | 1 项 | 6500 | 6500 | 13% |
| 28 | 水泵、阀门、管 道及管件配套维 修更换用配件 | 高通/连成 | 包含阀门密封件、轴承、水泵易 损件、密封垫片、紧固件等全套 检修耗材,规格匹配现场设备, 满足 5年日常维修更换需求。 | 1 项 | 8520 | 8520 | 13% |
| 29 | 备品备件及专用 工具 | 高通/连成 | 包含坝袋修补材料、闸门 / 阀门 密封件、紧固件等易损备品备件, 以及锚固拆装专用工具、维修专 用工具;随货提交详细清单,满 足日常维护检修需求。 | 1 项 | 4500 | 4500 | 13% |
| 30 | 配套伴随服务 | 服务无品 ਜਿੱਥ | 全费用包干,包含但不限于:旧 坝袋及废旧设备拆除切割、吊运、 合规外运处置;安装工作面淤泥 清理、基面处理;全部货物安装 调试、校准、试运行;第三方进 场检测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 报审;现场设施(泵房、管路、 绿化、园路等)损坏修复;操作 培训;验收配合;安全文明施工、 环保、防洪度汛措施等全部伴随 服务费用。 | 1 项 | 111050 | 111050 | 9% |
| 总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