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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16-ZJZLZC2026052 甲方:兰溪市公安局 乙方:浙江路盾安队 购年七月
项目名称:兰溪市公安局辅警被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16-ZJZLZC2026052
甲方:兰溪市公安局
乙方:浙江路盾安防装备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_兰溪市公安局辅警被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 - 1 | 货物内 | 容 |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和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限价 (元) | 合同折扣 | 合同单价(元) | 备注 |
|---|---|---|---|---|---|---|---|
| 1 | 大機帽 | 英迈杰/全码 | 顶 | 49.5 | 31.185 | ||
| 2 | 女卷槍帽 | 英迈杰/全码 | 顶 | 50. 5 | 31.815 | ||
| 3 | 网 限作训 帽 | 英迈杰/全码 | 顶 | 26 | 16.38 | ||
| 4 | 布面作训帽 | 英迈杰/全码 | 质 | 27 | 17.01 | ||
| 5 | 文职夏执勤服 | 路盾/量身定制 | ਮਜ | 95 | 59.85 | ||
| 6 | 勤务夏执勤服 | 路盾/量身定制 | ਮਜ਼- | 98 | 61.74 | ||
| 7 | 文职单裤 | 路盾/量身定制 | 条 | 88 | 55.44 | ||
| 8 | 勤务单裤 | 路盾/量身定制 | 条 | 122 | 76.86 | ||
| 9 | 夏作训服 | 路盾/量身定制 | रहें | 258 | 162.54 | ||
| 10 | 文职长袖制式衬衣 | 路盾/量身定制 | 作 | 100 | 63% | ୧3 | |
| 11 | 勤务长袖制式衬衣 | 路盾/量身定制 | 11- | 121 | 76.23 | ||
| 12 | 文职春秋执勤服 | 路盾/量身定制 | 賞 | 253 | 159.39 | ||
| 13 | 春秋作训服、勤务春秋执勤服 | 路盾/量身定制 | 賞 | 287 | 180.81 | ||
| 14 | 文职冬执勤服 | 路盾/量身定制 | 賞 | 351 | 221.13 | ||
| 15 | 冬作训服、勤务冬执勤服 | 路盾/量身定制 | 賞 | 383 | 241.29 | ||
| 16 | 内腰帯 | 安文/800mm-1300mm | 条 | 40 | 25.2 | ||
| 17 | 执勤腰带 | 安戈/800mm-1300mm | 条 | કેન્દ્રન | 22.68 | ||
| 18 | 单皮鞋/执勤鞋 | 路盾/全码 | 双 | 265 | 166.95 | ||
| 19 | 软式肩章 | 启轩/定制 | 看 | 7.6 | 4.788 | ||
| 20 | 套式肩章 | 启轩/定制 | 립 | 4.4 | 2.772 | ||
| 21 | 胸微(丝织) | 启轩/定制 | 1 | 1.8 | 1.134 | ||
| 22 | 号牌(丝织) | 启轩/定制 | 个 | 1.8 | 1.134 |
| 23 | 作训 鞋 | 路盾/全码 | xx | 136 | 85.68 | |
|---|---|---|---|---|---|---|
| 24 | 棉皮鞋 | 路盾/全码 | 双 | 341 | 214.83 | |
| 25 | 长简丽靴 | 宏兴隆/全码 | 双 | 64 | 40.32 | |
| 26 | 战训班 | 路盾/全码 | ਡਾ | 422 | 265.86 | |
| 27 | 员领短裙棉T恤 | 路盾/量身定制 | 件 | 82 | 51.66 | |
| 28 | 特警短袖T恤衫 | 路盾/量身定制 | 件 | 82 | 51.66 | |
| 29 | 半高领手毛衫 | 威罗赛/量身定制 | 作 | 220 | 138.6 | |
| 30 | 反光背心 | 路盾/量身定制 | 代三 | 92 | 57.96 | |
| 31 | 肉衣 | 路盾/量身定制 | 賞 | 438 | 275.94 | |
| 32 | 绒手套 | 路盾/量身定制 | 双 | 19 | 11.97 | |
| 33 | 白针织手套 | 路盾/量身定制 | 双 | 6.2 | 3.906 |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辟万肆任牌佰紫拾举元整(¥1044477元,含税)。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 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 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厨约保函
乙方按本项目中标总价的1%交纳人民币10445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提交烟约保函)。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待项目最终批次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完整的财务资料后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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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甲方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若有违约,则按合同约定或依法认定的金额予以扣除)。
七、转包或分包
1、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八、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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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保期 1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目起计)
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乙方每次收到甲方的书面订单,须在30日历天完成服装尺寸的丈量、货物生产、 货物运输。若因甲方原因延迟量体、反复变更尺码,30日交货周期自动顺延,顺延天数等同于甲 方延误天数。
2、交货方式:汽车运输。
3、交货地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交货交货手续。
十、货款支付
1、合同签订且乙方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 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 同金额的 40%的预付款。在乙方提供货物量达到预付款金额后,按批次、按实结算,结算金额= 中标单价*各批次实际数量,在验收合格后 4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核定结算金额。合同期内总金 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
2、支付货款时,乙方须提供甲方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 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 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三包"期限壹年,以甲 方收到货物并完成验收交接手续当日为质保期开始计算时间,除非甲方另有要求,质保期内的服 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质保期后三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予以无偿维修。
十三、验收
(1)所有产品到达指定地点后,由乙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 组织验收。甲方有权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 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 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 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 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 同签署。
(3) 甲方将按规定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参数配置、数量、使用性能、使用状况、技 术资料及其他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如发生所供产品与投标文件或乙方的投标文件中规定(或响应)的产品不符,由此产生 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满足采购文件技术标准。如出现质量间题或系假冒伪劣 产品,供方负责包退、包换,因此而涉及的全部违约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 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但因甲方逾期收货、无人对接、拒不配合卸 货、未提供安全存放场地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货物受潮、破损、丢失的,乙方不承担相应的风险与 损失。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 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 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五违约金。
2.甲方无敌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3.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故延期交货,且超过供货期限10 目的(单次),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损 失〈按单次货款金额30%计量〉。如逾期次数累计达3次以上(含3次),且每次均逾期超过10 目,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甲方未按时下达书面订单、未及时组织人员量体、变更服装尺 寸要求或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交货延期的,交货周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 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无合理 理由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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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方有权对到货辅警被装进行抽检:单次抽检如发现轻微瑕疵,乙方须在5日内免费整改 或更换;如发现严重质量缺陷且无法修复,乙方须无条件退换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并承担相应复 检费用(如有)。若乙方收到整改通知后15日内拒不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全额没收 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 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2)_种方式处理: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提交 ==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条文执行。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代理机构一份。
注:此合同样本仅作参考,甲方、乙方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