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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丰溪水库工程
(预公示)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武义国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6 年 7 月
3
目录
目录 .................................................................. 3
第 一 卷 ..................................................... 5
第 1 章 招标公告 ........................................................5
1.招标条件 ..................................................................... 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6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6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6
7. 行政监督部门 ................................................................ 6
8.联系方式 ..................................................................... 6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 8
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 .....................................................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2
1.
总则 ........................................................................ 35
2.
招标文件 .................................................................... 37
3.
投标文件 .................................................................... 38
4.
投标 ........................................................................ 41
5.
开标 ........................................................................ 41
6.
评标 ........................................................................ 42
7.
合同授予 .................................................................... 43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46
9.纪律和监督 .................................................................. 46
10.其他内容 ................................................................... 47
11.需要补充的内容 ............................................................ 47
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 48
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 49
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 50
第 3 章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1
4
第 1 节 评标办法 ............................................................... 51
第 2 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 ............................................. 59
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 6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 63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 86
第 5 章 工程量清单 .....................................................92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 92
2. 投标报价说明 ............................................................... 92
第二卷 ...................................................... 95
第 6 章 图纸(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 .....................................95
1.
说明 ........................................................................ 95
2.图纸及其他资料 .............................................................. 95
第三卷 ...................................................... 96
第 7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96
第 四 卷 .................................................... 96
第 8 章 投标文件格式 ...................................................97
(资格审查资料) .............................................................. 98
(技术标) ................................................................... 119
(资信标) ................................................................... 130
(商务标) ................................................................... 137
5
第一卷
第 1 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义县丰溪水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
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309-33*开通会员可解锁*-58399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法人为武义国
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武义国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为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武义县丰溪水库位于武义江流域上的一级支流清溪上游,距离武
义县城区约 20km。丰溪水库总库容 981 万 m³,本工程属于小(1)型水库,工程等别
为Ⅳ等。主要建筑物包括拦河坝、泄水建筑物、供水建筑物、消能防冲建筑物等,建
筑物级别为 4 级;施工导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其中拦河坝为常态混凝土重力坝,最
大坝高 63.5m,导流洞洞径小于 8 米且长度小于 1000 米。静态总投资 58645 万元。
2.2 招标范围:(1)新建拦河坝,坝型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 250.50 米,
最大坝高 63.5 米;(2)新建泄水建筑物,溢流表孔 2 孔*6 米,堰顶高程 247 米,采
用台阶式溢流坝+底流消能;(3)新建供水建筑物,分 2 层取水,孔口尺寸均为 1.2
米*1.2 米,管道长 50 米,出口设调流阀室;(4)左岸上坝道路 0.94 千米、库区道
路 7.88 千米;(5)新建管理房,建筑面积 250 平方米及配套管理区道路 0.2 千米。
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确保获金华市建设工程双龙杯(优质工程),
争创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 40 个月。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否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
6
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 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
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 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
ogin)自行下载。
4.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4 本项目实行投标文件 CA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月
日 14
时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
(网址 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
5.2 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
ogin 请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为确保使用效果建议选择谷歌浏
览器提早确认是否可以登录。
5.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武义县水务局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8.联系方式招标人:武义国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义县武阳西路 124 号
联系人:蓝晓航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义县中南名城 2 号商业楼 2-001 铺
联系人:陈舒立
7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383189640@qq.com
发布日期:2026 年
月
日
8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一
企业
1
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参与投标施工资质的任意一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
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不要求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以下施工业绩□土石坝:坝高
m 及以上
☑混凝土坝:坝高 30m 及以上□水闸:水闸净宽
m 及以上
□泵站:设计流量
m3/s 及以上
□水工隧洞:隧洞长度
m 及以上;洞径
m 及以上
□堤防工程[不含海塘(堤)工程]:防洪标准
年一遇及以上
□海塘(堤)工程:防潮标准
年一遇及以上
□水工建筑物深基坑:基坑深度
m 及以上
□管道工程:管径
m 及以上或□跨海管道
□合同额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5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
小企业声明函》。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
专业□一级□二级及以上建造师。(适用于水利工程安装标单独招标)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
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中级及
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 □ 中级
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二级及以上建造师。(适用于水利工程安装标单独招标)
9
3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
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以下施工业绩。
□土石坝:坝高
m 及以上
□混凝土坝:坝高
m 及以上
□水闸:水闸净宽
m 及以上
□泵站:设计流量
m3/s 及以上
□水工隧洞:隧洞长度
m 及以上;洞径
m 及以上
□堤防工程[不含海塘(堤)工程]:防洪标准
年一遇及以上
□海塘(堤)工程:防潮标准
年一遇及以上
□水工建筑物深基坑:基坑深度
m 及以上
□管道工程:管径
m 及以上或□跨海管道
□合同额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
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以下施工业绩。
□土石坝:坝高
m 及以上或两项坝高
(前述业绩指标的 80%)m 及
以上
□混凝土坝:坝高
m 及以上或两项坝高
(前述业绩指标的 80%)m
及以上
□水闸:水闸净宽
m 及以上或两项水闸净宽
(前述业绩指标的 80%)
m 及以上
□泵站:设计流量
m3/s 及以上或两项设计流量
(前述业绩指标的
80%)3/s 及以上
□水工隧洞:隧洞长度
m 及以上,洞径
m 及以上;或两项
隧洞长度
(前述业绩指标的 80%)m 及以上,洞径(前述业绩指标的 80%)m
及以上
□堤防工程[不含海塘(堤)工程]:防洪标准
年一遇及以上
□海塘(堤)工程:防潮标准
年一遇及以上
□水工建筑物深基坑:基坑深度
m 及以上或两项基坑深度
(前述业绩指标的80%)m 及以上
□管道工程:管径 m 及以上或两项管径(
前述业绩指标的 80%)m 及以上
或□跨海管道
□合同额
万元及以上或两项合同额
(前述业绩指标的 8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见 下 文 。
4
☑本项目需设置
1 位副项目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5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10
6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3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三
其他
1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若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2
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不同的人担任。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
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同时设置两项类似业绩规模或特性要求的,投标人可在不同项目业绩中体现。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
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
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批复)
或施工图纸为依据;若以合同额设置类似业绩且提供的是联合体、工程总承包等类型
业绩的,以商务标中已标价的工程量(价格)清单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
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
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
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
明工程)”业绩打印件(指完工或竣工人员)为准。业绩打印件应与项目法人或行政
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
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要求的副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
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均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其余情况,该业绩不予认可。
副项目负责人业绩,以 2025 年 10 月 1 日后签订合同,在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
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
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能反映副项目负责人岗位的业绩予以认可。
11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
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
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
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
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
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造价、水利工程规划与设计、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等。
12
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武义国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义县武阳西路 124 号
联系人:蓝晓航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义县熟溪街道中南名城二号商业楼二楼
联系人:陈舒立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项目名称
武义县丰溪水库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武义县泉溪镇
1.1.6
现场管理机构
武义国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亚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1.7
设计人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1.1.8
监理人
待定
1.1.9
代建机构
/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业主自筹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总工期 40 个月。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
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
准。
1.3.3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确保获金华市建设工程双龙杯(优质
工程),争创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
13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
详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投
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9.1
踏勘现场
组织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召开
不召开
1.10.3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月
日 14 时 30 分
1.11
分包
允许,工程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工程的施工
允许分包。
工程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应符合国家法律
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且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
规模相适应,且分包前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不允许
1.12
偏离
允许。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按评标委员会意见。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2.2.1
投标人提出澄清
申请的时间及形
式
截止时间:2026 年
月
日 17 时 30 分。
形式:登录至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
综合系统提交疑问,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人以便及时收悉。
2.2.2
招标人发出澄清
的形式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
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
任自负。
2.3.1
招标人发出修改
通知的形式
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
时间 15 日前,在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
修改通知,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14
时间。
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3 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
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
任自负。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缴纳截止时间:2026 年
月
日 13 时 30 分(以到账
时间为准)
二、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
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1.以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网上缴纳投标
保证金:
账号、开户行信息获取方式: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
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
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
点击“银行转账”获取缴纳订单,选择订单中的一个子账号,
线下完成转账递交;
投标人在转账时请按照“缴纳订单”中的信息填写收款
账号、开户行信息。
注:
(1)缴款子账号根据不同项目(标段)随机生成,此账
号只在本项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
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
的金额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将不
予受理。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数字保函缴纳:
15
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
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
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数字保函”按钮跳
转至数字保函平台并按系统提示完成购买。
注:
(1)投标人应当以基本账户购买数字保函;
(2)数字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
前,逾期视作无效;
(3)投标人不按流程操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记录数字
保函信息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
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缴纳:
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
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
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纸质保函”按钮并
确认采用此方式递交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
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上须明确注明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
金,保函额度须满足投标保证金额度要求。
出具保函的银行需满足以下条件:
(1)银行或保险公司或融资性担保公司;
(2)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
(3)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有效期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
期。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注:开标时,评标委员会仅核对工程保函的保函额度、
项目名称与保函开具对象(受益人)的单位名称,保函的真
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投标人、担保人负责。
3.4.4
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
16
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
假的。
4.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有在其他在建合同
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
人)的情形。
5.其他:/。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
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
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
提起索赔。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情况的年份
要求
具体见招标公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投标文件制作要
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电
子投标文件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
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
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联合体投标的,
除联合体协议书之外,其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
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由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
程)或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签字并加盖执业
17
专用章,并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投标人可委托工程造
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
2.施工组织设计页数不超过 400 页。3.其他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的电
子公章和电子法人章。如遇要求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
人员须进行签字的,须先签好字再以复制件的形式上传至电
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单位的电子公章和电子法人章。
(2)投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须提供
与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委托协议或合同并附在商务标
中。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 份,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金华市
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
4.2.2
递交投标文件方
式和地点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
子交易综合系统 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
/gbweb/#/login。
4.2.5
投标文件拒收的
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
文件要求上传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5.其他:
/
。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参加开标会议的
要求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
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
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cj
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
18
4.其他:根据《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
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 412 号令)的要求,评标专家名单
抽取确定之后,在规定时间内开始评标,本项目评标时间 2026
年
月
日 9 时 30 分。
注: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
(1)建议电脑配置:系统 windows10 及以上 64 位操作
系统;电脑内存 8G 及以上;
(2)网络环境:应在稳定良好的网络环境,保障在线解
密及远程开标过程流畅;
(3)驱动程序:应安装最新版本 CA 互认客户端,请前
往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登录页
面“驱动下载”模块进行下载安装;
(4)
浏览器:
建议使 GoogleChrome64 位)
、
MicrosoftEdge
(64 位)的最新稳定版本。
5.2
开标程序
1.投标文件开启顺序: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分两
阶段展示开标结果,第一阶段于
解密完成后展示参加投标单
位名单。第二阶段于商务标评审开始前展示各投标单位投标
报价、抽取下浮值 Y;商务标符合性评审结束后再抽取 X 值。
2.由招标代理建立钉钉群,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搜索钉钉
群号(*开通会员可解锁*9)进入直播群。开标全程录像由交易中
心录制保存备查。
3.由代理公司(或软件公司)在系统中发起解密,投标
单位自行解密。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后,应根据系统提示在
30 分钟倒计时内解密,超过时间未完成解密而无法进入评标
环节的视为投标无效。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
软件公司。□公证机构☑代理工作人员将现场宣布解密情况。
4.宣布开标结束。
5.开标结束后次日,系统对各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进行
智能检测是否存在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文件制作机器码(指硬
盘号、MAC 地址和 CPU 号)相同;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
19
系统确认,采用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投标人递交两份
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上情形的,经评标委员
会核实后否决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程序对各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代理在钉
钉群直播中对每个评审环节结果进行现场宣布。
6.以上环节均由行业监管部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
标人代表、□公证处共同监督见证下进行。
7.其他:/。
5.3
特殊情况处置
1.特殊情况的处置
(一)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
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 CA 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
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应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
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
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
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
线的投标人。
2.开标特别说明
(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
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
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
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
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五)其他:/。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 4 人;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评标
20
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被发现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
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1 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
自动从评标委员会中取消 1 名招标人代表;2 位专家不能参与
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最
终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 5 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6.3
评标办法与中标
候选人推荐
1.综合评估法
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评分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 1;方法 2;方法 3;方
法 4;
方法 5;方法 6;其他:
/
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评分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 1;方法 2;方法 3;方
法 4;
方法 5;方法 6;方法 7;□其他: /
2.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通过商务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
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
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2.通过商务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在 3 家及以上 5 家及以下
时,全部合格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通过商务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多于 5 家时,选择技术评
分和资信评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名前 15 名(第 15 名有多家技
术评分和资信评分之和相同时,全部进入评审范围。不足 15
家全部进入评审范围)投标人进入比选范围,从比选范围中
选择投标评标价与评分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 5 名推荐
为中标候选人。
注:投标评标价与评分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第 5 名,
若出现差值绝对值相同,以投标评标价低者优先;若差值绝
对值、投标评标价均相同时,以技术评分和资信评分之和高
21
者优先;若差值绝对值、投标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和资信评分
之和均相同时,资信评分高者优先;若差值绝对值、投标评
标价和技术评分和资信评分之和、资信评分均相同时,则由
评标委员会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入推荐名单。
6.4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武义县公共资源交
易网
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
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注:项目有业绩要求的应公示中标候选人业绩。
7.1.1
中标人确定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
是否评定分离
是 否
7.1.8
定标委员会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
定标会议地点和
时间
1.定标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10 日内组织定标。
2.定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会
议室(武义县城武阳中路 2 号建行大楼 13 楼)。
考察、质询
是否组织考察:
□是
☑否
是否组织质询:
□是
☑否
考察、质询小组由
/人(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定标现场面试
是否定标现场面试:□是
☑否
面试人员
/
定标要素及具体
内容
☑1.价格因素: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
理性,不平衡报价等情况;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
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
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
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
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等);
22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
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
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专家评审报告等。
注:中标候选人须将上述内容及中标候选人认为需要提
供的其他资料(一式五份),包装在一个袋(或箱)中,并须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内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要求提交
的材料,或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如定标委员会或考察质询小组(如有)
有可能因此做出不利于该中标候选人的结论等)由该中标候
选人自行承担】。
定标方法
□票决法;
☑集体议事法;
□随机定标法;
□其他定标办法:
/
。
重新定标
评标结果被质疑或投诉,使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资
格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①.所有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
组织招标。
②.剩余中标候选人为两家时,中标候选人不另行替补,
可按程序进入定标。
③.剩余中标候选人为一家时,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
7.3.1
履约担保及民工
工资支付担保
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含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合同价格
(扣除预留金后)的 2.00%(四舍五入取整数千元)。
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的相关约定:按金华市相关文件执行。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结合标中预警信息发现投标人
23
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
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
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
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上述违法嫌疑
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
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
也不影响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
(2)投标人从其他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
资格或资质证书。
(3)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
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
位人员。
(5)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
人、技术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若有)、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之一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
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
录)。
(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9)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
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的其他联合行动。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或
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码、检测码)或造价锁号相同的。
(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4
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
的 IP 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
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
人。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
律性差异。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
户转出。
(17)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
况或者业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
历、劳动关系证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
9.5
异议与投诉
1、异议
(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
议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
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钉钉
直播群中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
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
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
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
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四)对招标文件、开标结果和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
和答复均应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投诉
25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
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 2004 年第
11 号令)规定。
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
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
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前款所提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
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可供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
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
文件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可供下载最后一天为准;
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
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
准(招标人发起的投诉除外)。
投诉受理机构:武义县水务局;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0
其他内容
10.1
类似项目
详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1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说明
1.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询标时,投标人逾期或
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
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
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
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
10.3
实质性响应招标
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26
文件资料及评审
打分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
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
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
牵头人授权委托);
□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
供);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
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参与
投标施工资质的任意一期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
查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参与投标资
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
应提供);
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
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 类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7.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副项目负责
人职称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
9.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B 类证书;
10.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 类证
书;
11.项目组主要人员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
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人员信息打印件,打印件
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
12.投标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条款提供);
□13.《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
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条款提供)。
27
☑14.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1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
保函或保险机构保险保单或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16.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提供 2026 年 4 月、2026 年 5
月、2026 年 6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视同不是
本单位人员,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退休证或退
休审批表)、退休返聘协议。
17.委托代理人(若有)应提供 2026 年 4 月、2026 年 5
月、2026 年 6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视同不是
本单位人员。
18.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
质性响应资料:
(1)施工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二、评审打分资料(详见评标办法要求,未提供的不
予评分):
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提供。
以上一、二条涉及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
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
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4
中标后须提交的
投标文件副本份
数
5 份。
10.5
招标人最高投标
限价或其计算方
法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
元 (¥
)。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之前,以补充文件形式告知所有
投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预算人民币(大写):
(¥
),
预留金人民币(大写):
(¥
),暂估价人
民币(大写):
(¥
),安全生产措施费
(大写)
(¥
)。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预算-预留金-暂估价-安全生产措施费)
28
×(1-下浮值 Y)+预留金+暂估价+安全生产措施费,下浮值
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 0.5%、1%、1.5%、2%、2.5%等 5 个数组
成的等差数列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作为下浮值 Y,投标报价不
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从 0.5%、
1%、1.5%、2%、2.5%、3%、3.5%、4%、4.5%、5%、5.5%、6%、
6.5%、7%、7.5%、8%等 16 个数中确定一组其中 5 个数组成的
等差数列)。最高投标限价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招标预算指根据浙江省现行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有
关规定,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市场价
格进行编制的造价文件。
10.6
在建合同工程的
认定及变更证明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
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
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
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
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
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为准;
(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
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为准;
(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
下列第 2 项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
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负责人
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
资料:
29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10.7
特别说明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未
尽事宜进一步明确及重点内容的概括,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
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应与“投标人须知”
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2.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投标
函为准。
10.8
否决投标的情形
1.技术符合性审查
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
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
为技术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
审: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
章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
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
标文件,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
(3)联合体投标未附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的。
(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
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3 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
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若有)
不明确的。
(6)拟实行分包的,其分包的工作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
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1 款为准)。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
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
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30
(9)投标工期和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第 1.3.2、1.3.3 项为准)。
(10)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
性标准或招标文件以下条款规定的:无
(11)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
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12)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
下列情形之一”项或投标人须知“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13)/
(14)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
的。
2.技术评审
如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
技术评审不合格处理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1)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
(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3)附有工程无法适用的其他技术和管理条款的。
(4)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
3.资信符合性审查
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
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
为资信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
审: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
章的。
(2)/
(3)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
31
4.商务符合性审查
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
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
为商务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
审: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
章的
(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声
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3)投标函载明的投标工期和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2、1.3.3 项为准)。
(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或分
项限价的。
(5)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
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
编码、预留金或暂估价等内容的(但按照国家规范所作的修
改和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6)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7)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注册一
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
工程)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或未提供对应的造价工程师
注册证书。
(8)投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未提供
与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委托协议或合同。
(9)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估价单价金额
的
(10)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
的。
32
5.商务评审
投标报价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
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
为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
审:
(1)投标人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或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
明和证明材料的。
(2)安全生产措施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3)通过商务符合性审查的最低投标评标价低于通过商
务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投标评标价 8%,且经询标投标人对其报
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材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
于其成本价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
(5)/(由招标人自行扩充)
11
需要补充的内容
11.1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无论投
标人是否中标,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2
电子招标投标
具体见金华市县一体电子招投标新系统的说明
11.3
交易服务费
招标人、中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按时向金华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交纳有关费用。
11.4
金华市县一体电
子招投标系统的
说明
本项目采用金华市县一体电子招投标新系统,使用广联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金华通用1.0.14
版本号),投标人可通过账号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
流 程 电 子 交 易 综 合 系 统 在 附 件 区 下 载 工 具 。 网 址 如 下 :
http://ggzyjy.jinhua.gov.cn/col/col1229633991/art/202
6/art_2ba370f6a2c04173b0d5e77e47458363.html。
招标代理公司使用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招投标文
件制作工具(金华通用1.0.14版本号)编制完成后缀名为“.JhZ
bs”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该文件内含工
程量清单。
33
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后缀名为“.JhZbs”的电子版本招标
文件,潜在投标人必须使用金华通用1.0.14版本号投标工具编
制后缀名为“.Jh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必须
将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后缀名“.JhTbs”、后缀名“.JhBfTbs
”)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应注意
以下几点:
(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相应的投标工具(资料下载
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编制并上传,后缀名为“.JhTbs”
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必须要上传,后缀名“.JhBfTbs”的电子
版本投标文件作为备份标书使用,自行选择上传或者不上传,
若后缀名为“.Jh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可以启用
后缀名“.JhBf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
(2)由招标代理发起标书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
完成标书的解密。建议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早确认CA锁是否能
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并在开标时间截止
前进行签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若不能登
录 , 及 时 联 系 广 联 达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人 员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QQ 请 咨 询 : 800181896 、
525284449;
(3)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
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导入时,按无效标处理在使用招
投标工具及上传招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服务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转7转1(8:30-20:30),*开通会员可解锁*转3
加区号(20:30以后),QQ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
其他内容:
(1)潜在投标人可在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
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
cn:5443/gbweb/#/login)中浏览招标文件。如已注册账号且
34
办理过浙江CA证书和电子签章,在县交易平台均可直接绑定使
用,无需另行付费(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可通过账号
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下载
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
信息刊登在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
统的公告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下本项目的补遗文件
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否
决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1.5
本前附表内容如有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前后描述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35
1.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
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 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1)企业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地级市和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全部冻结的。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
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7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1 项规定的形
式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1.10.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
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
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
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
工的能力。
1.12 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
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偏离内容、范围和幅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38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
规定的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
源。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7 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
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
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无需确认。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
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7 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
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无需确认。
2.3.3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
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完成。
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资格审查资料:
39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若有)
二、联合体协议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其他材料。
技术标:
一、施工组织设计
二、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资信标:
一、企业信用等级
二、评审打分业绩
三、奖项(若有)
四、原件的复制件。
商务标: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
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
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
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40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
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是通过投标人的基
本账户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3 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
内退回(当地交易平台或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退回。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
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材料的复制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制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第 3.5.2 项
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
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
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时,招标人可以
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41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
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制作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
示。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1.10.3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
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当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1.10.3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
作,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
改情况。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节、
第 4 节规定进行编制并递交。
4.3.4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
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5.开标
42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1.10.3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2 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特殊情况处置
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4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开标
结束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作出答复。
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
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
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的工作人员;
(2)投标人负责人的近亲属;
(3)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
(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办法与中标候选人推荐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
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媒介
43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 3 日内,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
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法依规进行复核和纠正,应在原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
告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 3 日,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
7.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采用评定分离的,由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7.1.1 项中明确。定标前,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的证书、业绩、诚信等进行核查。
评定分离的定标办法按本章 7.1.7 项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7.1.2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
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
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7.1.3 招标人在定标前,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
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
7.1.4 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
7.1.5 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资质动态核查处于“合格”状态(根
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核查),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
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核查结果“不合格”
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7.1.6 出现本章第 7.1.2 项~第 7.1.5 项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按
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用“评
定分离”的,在剩余推荐名单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1.7 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1)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兼顾择优和竞价、公平竞争的原则。
44
(2)评定分离定标组织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定标委员会成员为不少于 5 人的单数。
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
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
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
成员。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
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
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定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 1 名定标委员会组长。定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定标、掌
握定标进程、现场面试、编写定标报告等工作,定标委员会组长(集体议事法除外)
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
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
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由 3 人
及以上单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
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5)现场面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在定标阶段对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
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面试。现场面试由定标委员会具体实施。
(6)定标因素由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细
化。
(7)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
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直接票决方式确定中标人。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集体商议,在组成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的基础
上,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作
书面记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45
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8)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
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9)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数
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
应当及时将中标结果(定标结果)进行中标公告。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
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
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合同。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
双倍的投标保证金。
7.4.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
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6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标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
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5)出现本须知第 7.1.6 项情形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 8.1 款(1)规定情形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水利工
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具体行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
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47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提出书面异议和投诉。异议与投
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其他内容10.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或拟作出否
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0.3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副本。
10.5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7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 否决投标的情形
否决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内容
需要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8
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
(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
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2.…………
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49
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2.…………
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
三内容合并发出。
50
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2.…………
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
51
第 3 章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 1 节 评标办法
方法二: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1.依据
为规范招标的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等七部委令第 12 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等七部委令第 30 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九
部委第 23 号令)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2.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办法详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4.评标程序和内容4.1 评标的一般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技术符合性审查。
(3)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
(4)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
(5)投标文件的商务符合性评审。
(6)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
(7)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应对相关投
标人进行询问核实。
(8)推荐中标候选人。
(9)完成评标报告。
52
4.2 投标文件的技术符合性审查
4.2.1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
文件进行技术符合性审查,技术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4.2.2 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
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4.2.3 投标文件如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1.技术符合性审查”情况之一的,
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技术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的评审。
4.3 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
4.3.1 评标委员会应对通过技术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
4.3.2 投标文件如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2.技术评审”情况之一的,由评标
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技术评审不
合格处理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4.3.3 技术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4.3.4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分,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
的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后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技术评分为全体评标专家评分(扣
除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 2 位小数,四舍五入)。如某一份评分
表的某一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份评分表无效。技术评分满分
15 分(与资信评分之和不得超过 30 分,且各分项最低得分不得低于分项最高分的 60%,
缺项不受最低分限制按零分计)。
技术评分标准表
序号
内容要求
得分
最高
最低
1
项目管理人员的配备和专业配置
2.5
1.5
2
施工总平面布置
2.5
1.5
3
施工进度计划
2.0
1.2
4
施工质量的控制
2.0
1.2
5
施工设备和检验仪器的投入
1.0
0.6
6
各专业工种的配置和劳动力的投入
1.0
0.6
53
7
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施工方案
2.0
1.2
8
安全、文明施工及标化建设
2.0
1.2
合计
15
9
4.4 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分
4.1 评标委员会应对通过技术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符合性审查。资信符合性审
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4.2 投标文件如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3.资信符合性审查”情况之一的,由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资信符
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4.3 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包括企业信用评价等级、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等因素,资
信评分满分 5.5 分(资信评分满分不超过 7 分,具体内容和分值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查阅投标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集体讨论后统一评分。
序号
内容要求
得分
1
企业信用等级【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
本项最高得 5 分】。
5.0
(1)
标段概算投资>6000 万元
省 A
5.0
省 B
3.0
省 C
1.0
省 D 及以下等级或无信用评价等级
0.0
2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
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的以下施工业绩。
□土石坝:坝高
m 及以上
☑混凝土坝:坝高 30m 及以上□水闸:水闸净宽
m 及以上
□泵站:设计流量
m
3/s 及以上
□泵站:单机设计流量
m
3/s 及以上
□水工隧洞:隧洞长度
m 及以上;洞径
m 及以上
□堤防工程[不含海塘(堤)工程]:防洪标准
一遇及
以上
□海塘(堤)工程:防潮标准
一遇及以上
□水工建筑物深基坑:基坑深度
m 及以上
□管道工程:管径
m 及以上;□跨海管道
□合同额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0.5
54
投标资格中的业绩可以作为本项计分业绩。
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材料指: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的提供投
标截止日前最新一期信用评价等级打印件(信用评价等级每周五下午 17:00-24:00 更
新),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
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
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
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
施工图纸为依据;若以合同额设置类似业绩且提供的是联合体、工程总承包等类型业绩
的,以商务标中已标价的工程量(价格)清单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
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
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
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
明工程)”业绩打印件(指完工或竣工人员)为准。业绩打印件应与项目法人或行政主
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
(安全)监督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一致;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
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
(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
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信评分的相关信息不一致
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获奖证明材料指:奖项颁发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制件。
4.5 投标文件的商务符合性审查
4.5.1 评标委员会应对通过资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符合性审查。商务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4.5.2 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
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55
4.5.3 投标文件如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4.商务符合性审查”情况之一的,
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商务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4.6 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
4.6.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商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评标委员会应
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
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4.6.2 商务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
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
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调整投标报价。其中算术错误的调整原则为: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凡属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调整投标报价。若有算术
性差错,均在投标报价不变的前提下按招标人要求调整单价及有关费用,调整后的单价
及有关费用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单价及有关费用,则按商
务评审不合格处理。
4.6.3 投标报价如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5.商务评审”情况之一的,由评标
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按商务评审
不合格处理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4.6.4 商务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分。
4.6.5 商务评分计算办法:
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分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
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
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情况,不属于计算
差错。
平均报价值、B 值、评分基准价保留 2 位小数,第 3 位后四舍五入。
1.评分基准价的确定
☑
方法 3:
(1)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的确定:
☑
低于 B 值的投标评标价,不计入平均报价值的计算范围。B=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56
×85%。若所有投标评标价均低于 B 值,则所有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评标价均计入平均
报价值计算范围。
除以上情形外,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评标价均计入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
(2)平均报价值的确定:若计入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的投标人大于等于 5 家,平
均报价值为计入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的投标评标价中剔除投标评标价由高到低排序前 A
个投标评标价和投标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前 A 个投标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A 为计入
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的投标人个数的 20%,并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若计入平
均报价值计算范围的投标人少于 5 家,平均报价值为所有计入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的投
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3)评分基准价的确定:评分基准价=(平均报价值
+参与计算平均报价的次低投
标评标价)
/2×(1-X%)
若计入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的投标人仅 1 家,评分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投标评标价
×(1-X%)。
X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在 0、0.5、1、1.5、2 之中随机抽取确定。
4.7 询标
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
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
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
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
2.除本评标办法规定的否决情形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
件的依据。
4.8 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
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为投标人的技术评分、资信评分与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评分之
和。
4.9 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
□方法一: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进入推荐名单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若推荐最后一名综合得分相同,由评标委员
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推荐(不得弃权)
57
☑
方法二: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设置的技术、资信评审项目和评分规则,对全部
通过技术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资信打分。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方式如下,
进入推荐名单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
1.通过商务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
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2.通过商务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在 3 家及以上 5 家及以下时,全部合格投标人推荐为
中标候选人;
3.通过商务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多于 5 家时,选择技术评分和资信评分之和从高到低
排名前 15 名(第 15 名有多家技术评分和资信评分之和相同时,全部进入评审范围。不
足 15 家全部进入评审范围)投标人进入比选范围,从比选范围中选择投标评标价与评
分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 5 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注:投标评标价与评分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第 5 名,若出现差值绝对值相同,
以投标评标价低者优先;若差值绝对值、投标评标价均相同时,以技术评分和资信评分
之和高者优先;若差值绝对值、投标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和资信评分之和均相同时,资信
评分高者优先;若差值绝对值、投标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和资信评分之和、资信评分均相
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入推荐名单。
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4.10 评标报告
4.10.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招标文件的规定。
4.10.2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
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4.10.3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被否决情况说明及依据。
58
(4)询标澄清纪要。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6)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
(7)其他建议。
59
第 2 节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
1 定标原则
详见投标人须知。
2 定标组织
详见投标人须知。
3 定标程序
(一)定标前,定标委员会可以自行组织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进
行考察、质询,作为定标的辅助资料。
(1)考察。是指实地调查,考察内容为招标文件载明的所有定标要素,但评标委
员会已经经过评审过的相关定标要素内容,招标人认为不再需要考察的,可以不列入考
察内容。考察需对考察内容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在考察报告中需有结论,供定标委员
会参考。如招标人组织考察的,应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
(2)质询。是指招标人以书面方式就投标文件向中标候选人提出问题,要求中标
候选人进行答复。就同一问题进行质询的,原则上应当向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质询,招
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可以不再对该中标候选人进行质询。
(二)评标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 10 日内,应召开定标会议。
(三)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
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
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
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
标候选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
60
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
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
标候选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
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
作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
确定第 N 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
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
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
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
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
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少
于 2 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中标候
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 1 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
逐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
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
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
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
□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票决抽签法:
□票决抽签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较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最终得票均须超过半数)
61
进入抽签环节,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时全部进入。投票过程中出现票数相同时,则采用
□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确定进入抽签范围的中标候选人。
当得票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 N 时(假设此时得票超过半数中标候选人数
量为 n),按照前一轮得票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在得票未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中,取
“N-n+2”个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投票(在取第“N-n+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
一并进入二次投票;当“N-n+2”≥得票未超过半数“中标候选人”时,则得票未超过
半数的“中标候选人”全部进入二次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个中标候选人,
直至确定 N 个得票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定标委员会在上述 N 个中标候选人中随
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票决抽签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逐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
逐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
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 N 个中标
候选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 N 个中标候选人。在最终确
定第 N 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
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进入抽签环节的
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在上述 N 个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
集体议事法
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最
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
会成员签字确认。
□随机定标法:/(补充细则)。
□其他定标方法:/(补充细则)。
4 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
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
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
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62
1.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
2.定标程序;
3.推荐或不推荐的理由;
4.定标结果;
5.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名单(含单位及职务);
6.定标委员会正式名单、负责人;
7.考察、质询报告(如组织考察、质询)。
63
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使用《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 年版的合同
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 语 定 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1.1.2.3 承包人:
(签约后填入)。
1.1.2.5 分包人:
(签约后填入)。
1.1.2.6 监理人:
。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2 年。
1.4 合 同 文 件 的 优 先 顺 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招投标澄清问题、澄清问题的复函、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1.7 联 络
1.7.2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发包人。
64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 供 施 工 场 地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及施工范围内的临时借地(具体借地范围
由承包人在开工前根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并经发包人认可)。
拦河坝导流洞出口边坡及明渠、拦河坝下游围堰、缆机基础等临时工程用地由建设
单位负责,而红线外的施工项目部、材料堆放等场地一切事宜由承包单位自行解决,建
设单位只提供必要的协助。
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除发包人提供的用地范围外。
3 监理人
3.1 监 理 人 的 职 责 和 权 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利范围:
(1)按第 4.3 条规定,批准工程分包。
(2)按第 11.3 款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3)按第 15.6 条规定,批准预留金的使用。
(4)按第 15 条规定,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减时作出变更决定。
(5)按第 15.4 条规定,因变更而变动的单价和合价。
(6)按第 23 款约定,索赔的处理。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
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
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
执行。监理人应按第 15 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4 承包人
4.1 承 包 人 一 般 义 务
4.1.10 其它义务
承包人应按照水利部等相关文件资料归档要求及时整理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做
好资料归档工作,并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按时提供,该项工作作为合同履约的组成部分。
(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实施计划,并
对所有施工作业、施工组织、施工布置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65
(2)在接到开工通知后 14 天内按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并将施工所需施
工机械、设备按照合同约定进场到位。
(3)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包人提供的可研资料、初设资料以及施工合同约
定的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定期上报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完成量的报表
等,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工期,按约定时间通过工程完工验收并交付发包人。
(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接受发包人及其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
跟审单位、监理人的检查、管理和监督;并为其开展工作和生活提供方便,按照要求提供
完整真实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等技术资料及各种报表。承包人应执行发包人对工程管理
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5)工程施工需要办理审批的有关手续由双方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并积极予以配
合,相关费用各自承担。
(6)自行解决场地内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优先采用永临结合方
案实施;项目完工后,承包人须无偿按发包人要求完成移交工作,并确保其顺利接入永久
用电系统。
(7)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
工资。
(8)执行发包人对工程管理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遵守发包人制订的安全生产相关
管理规定,接受安全生产相关奖惩办法。
(9)本工程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天然矿石料均属于国有资源,承包人未经审批不得擅自
开采、使用、处置、外运等。
(10)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
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负责工程区域内人员的管理,对进入工程
区域内的外来人员进行驱离。
(11)承包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施工废水收集再利用、处理及合规外运排放
等全部工作,并做到施工现场零排放,并符合环评报告要求;相关费用已综合包含在投标
报价内,不另行计取。同时由承包人自行办理施工场地交通通行、环保备案及现场环保管
理等全部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
地交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施
工过程中由承包人负责处理自身原因涉及市政、环保、交通、污水处理和自身原因引起的
66
一切纠纷、事故赔偿责任和社会治安等关系。其中施工期间生产的废(油污)排水,承包
人应根据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结合现场情况考虑及环评报告要求制定完善的处理措施方
案,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施工区域大气质量标准和下游河流水质等生态环保不得低于地
方考核要求。
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区附近和施工公路沿线居民点的噪声、水体和扬尘防治工作。建筑
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须及时清运并妥善处理,禁止随意抛弃、排入水体。承包人必须
做好施工、生产生活的废渣、废水、废气的处理工作,确保符合相关规定,所需的费用包
含在投标总价中。
(12)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
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
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由承包人制定特殊措施保护方案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相
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3)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等技术资料及各种报表。按时提
交开、完工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质量自检记录、完工验收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资
料;
(14)发生任何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后,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
事故进一步扩大,并须按水利行政主管、属地有关规定及时电话联系发包人或监理,按规
定上报事故书面报告,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采取措施,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
赔偿后续一切相关费用。
(15)生活及办公营地的选址应经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充分考虑项目红线范围内场
地条件受限、水库导截流前场地布置困难等因素,并设置在交通便利、满足安全要求的区
域。如办公生活生产布置调整,发生营地临时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红线外临时用地
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为确保工程推进顺利,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向发包
人、监理、项目管理单位、跟审单位等单位提供相对独立的现场办公生活房屋(不少于 7
间办公室及 7 间宿舍),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食堂(餐厅)及所需的
绿化、排水等配套设施工程,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6)参加发包人召开的与本工程相关的会议,并作好会前有关资料的准备。在保修期
内要及时做好回访工作,属保修责任范围的事项应及时按质检标准修好;
(17)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和指示,积极配合做好与其他承包商的配合协调工作,为其
67
他承包商提供方便,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18)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配备状况良好的施工机械进场施工,设备进场前应报
监理及发包人审核备案,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满足工程质量、进度、环保要求的
施工设备,承包人应予以配合,更换的施工设备进出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予补
偿。
(19)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完工验收通过后 30 天内完工清场,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20)承包人在使用库区外地方道路过程中,必须采取一切措施确保社会车辆正常通
行,做到施工、通车两不误。对日常道路进行维护,保养,并对沿线道路桥梁进行调查,
对承载力不满足要求的桥梁进行加固。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阻车和事故频发或损坏地方道
路,影响交通安全和正常运行,并造成重大影响,引起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工程拖延
或施工费用增加时,应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承包人应针对库区内通车路段的施
工特点,提出通车路段的施工组织方案,满足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同
时承包人应做好施工路段和现状道路交叉路段的交通导行、围挡、警示设施设置等安全措
施及维护维修,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做好场内道路的维护,并无条件修筑符合车辆安全通行要求的施工便道,并
全面负责所涉场内保通道路(包括项目周边村民日常生活必经道路及项目其他标段施工过
程中必经道路)的保通、维修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如承包人配合不力,项目法人或项目
管理单位或跟审单位或监理单位有权组织协调;经协调后仍拒不整改或落实不到位的,发
包人可委托外运单位代为修筑或维修道路,相关费用从承包人当期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21)处理好与周边人员与居民的关系,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与办公活动。协
助发包人处理好与工程其他承包人或毗邻工程的配合关系,发生交叉施工时,承包人和工
程其他承包人或毗邻工程应相互配合,友好协作,并服从监理人的统一协调。
(22)农民工工资实行分账管理,人工费分账基准比例应满足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当
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
农民工工资,并将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同时提交发包
人一套保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六
项长效机制要求,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
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
68
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承包
人应执行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金华无欠薪”相关规定及项目所在省、市关于农民工工资
专用账户管理相关规定。
(23)本标段施工期会涉及汛期,承包人应按规范编制度汛方案,服从发包人或水行
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调度,确保汛期安全。
(24)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
案验收办法》等相关规范的要求对工程档案进行立卷整理、归档。工程主体及水保措施的
重要部位、施工过程中重要节点和事件、重要隐蔽工程等须留有影像资料。
(25)负责协助办理各类审查、审批手续。完成《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
的验收工作,配合完成项目法人验收及政府验收。
(26)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做好检查、稽察等相关工作并及时准备好相关资料。
(27)根据《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指导手册(2024 年)》的相关要
求,严格落实隧洞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人员进出系统管理,包括电子显示、视频监控、
环保和水保措施、通风系统和空气监测等设施设备。
(28)承包人负责办理爆破作业等相关审批手续(包含不限于爆破方案安全评估;交
通安全评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安全评估及安全协议签订等),并自行承担相关
费用。
承包人施工前应仔细调查爆破振动对工程周边建筑物的影响,如对工程周边造成的影
响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在施工中须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规范采取控制爆破等相应的工程措施,承包人应做好周
边建筑物的监控、监测,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建筑物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做好控制爆
破的相关工作,相关费用计入工程总报价,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29)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和设备前,须将采购计划、品牌(产地)提交发包人报备
同意后方可实施。
(30)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的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承包人应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其中超一定规模的需要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31)本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 30 日内,承包人应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
械设备并清理场地,修复场内的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人员;承包人所在标段的遗留问
题,如(不限于):道路恢复处理、渣土清运、赔偿等,承包人应积极主动进行处理和解
69
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如果上述问题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不能解决,发包人有权单独或
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处理,发生的全部费用从承包人保留金中抵扣,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32)承包人应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常规设备及通用资料管理软件,负责工程数字档
案的收集、整理、汇总及提交;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工至竣工期间施工相关数字
文档、隐蔽工程/临时工程/关键工序/重要节点影像资料,及发包人/档案管理部门要求的
其他归档资料。承包人应确保资料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档案管理标准及发包人要求,并承
担常规资料整理、归档、移交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
付。
(33)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发包人有权限令其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由
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涉及的各类费用均应列入投标报价内,发包人不再向承包人
另行支付。
(34)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提供开工、完工、导截流、下闸蓄水等重要验收
或典礼的相关服务,并承担全部费用。
(35)承包人需做好库区料场开挖与巡检道路存在施工交叉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
并负责维护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6)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3 分 包
4.3.2 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为:
(1)工程项目: /
。
(2)工作内容:主体工程施工内容不允许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承包人
自身不具备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或自身具备的资质不能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经发
包人审核同意后才可分包。
(3)分包金额:
/
。
4.5 承 包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 副 项 目 负 责 人 ( 若 有 )
本章4.5.5款补充:
项目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若有)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少于22天(月末+月初不
得出现连续未到场8日历天及以上,春节法定假期除外,另与发包人同行出差属驻工地
天数内),每少1日历天支付违约金30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
的2%。
70
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
为准。
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连续3个月及以上每月驻工地的天数少于22天,发包人有权解
除合同。
4.6 承 包 人 人 员 的 管 理
本章4.6.3款补充:
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月末+月初不得出现连续未到场8日
历天及以上,春节法定假期除外,另与发包人同行出差属驻工地天数内),每少1天支
付违约金20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的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春节法定假期除外,另与发
包人同行出差属驻工地天数内),每少1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
额不应超过合同价的2%。
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
为准。
4.7 撤 换 承 包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其 他 人 员
本 款 补 充 :
项 目 负 责 人 、 技 术 负 责 人 、 副 项 目 负 责 人 不 得 擅 自 更 换 。 除 因 意 外 死 亡 、
违 法 犯 罪 无 法 继 续 履 行 合 同 责 任 和 义 务 , 被 责 令 停 止 执 业 、 羁 押 或 判 刑 等 原 因
外 每 人 更 换 一 人 次 需 支 付 壹 佰 万 元 的 违 约 金 , 发 包 人 有 权 将 其 作 为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上 报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 情 节 特 别 严 重 的 , 发 包 人 有 权 终 止 合 同 。 在 合 同 工 程
未 通 过 完 工 验 收 或 合 同 解 除 前 , 因 意 外 死 亡 、 违 法 犯 罪 无 法 继 续 履 行 合 同 责 任
和 义 务 , 被 责 令 停 止 执 业 、 羁 押 或 判 刑 等 原 因 , 项 目 负 责 人 、 技 术 负 责 人 、 副
项 目 负 责 人 确 需 更 换 的 , 应 征 得 发 包 人 、 原 项 目 负 责 人 备 案 主 管 部 门 同 意 , 且
更 换 后 的 人 员 不 得 低 于 原 投 标 承 诺 人 员 所 具 有 的 资 格 和 业 绩 条 件 。
承 包 人 的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等 人 员 擅 自 调 换 每 人 次 需 支 付 违 约 金 壹 拾
万 元 。 违 约 金 在 工 程 进 度 付 款 中 扣 除 。
因 项 目 负 责 人 、 技 术 负 责 人 、 副 项 目 负 责 人 、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无 法
履 行 职 责 , 发 包 人 要 求 更 换 的 , 承 包 人 必 须 无 条 件 更 换 , 并 且 向 发 包 人 支 付 项
目 负 责 人 壹 佰 伍 拾 万 元 /次 的 违 约 金 , 其 他 人 员 壹 拾 伍 万 元 /次 /人 的 违 约 金 。
71
4.9 工 程 价 款 应 专 款 专 用
本 款 细 化 为 :
发 包 人 按 合 同 约 定 支 付 给 承 包 人 的 各 项 价 款 应 专 用 于 合 同 工 程 。 承 包 人 须
接 受 发 包 人 和 银 行 对 资 金 的 监 管 。 承 包 人 须 向 发 包 人 授 权 进 行 本 合 同 工 程 开 户
银 行 工 程 资 金 的 查 询 。 发 包 人 支 付 的 工 程 进 度 款 应 为 本 工 程 的 专 款 专 用 资 金 ,
不 得 转 移 或 用 于 其 他 工 程 。发 包 人 的 期 中 支 付 款 将 转 入 该 银 行 所 设 的 专 门 账 户 ,
发 包 人 及 其 派 出 机 构 有 权 不 定 期 对 承 包 人 工 程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责 令 承 包 人 限 期 改 正 ,否 则 ,将 终 止 工 程 款 支 付 ,直 至 承 包 人 改 正 为 止 ,
且 承 包 人 不 得 以 此 为 由 延 缓 工 程 进 度 。
4.11 不 利 物 质 条 件
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施工中遇到文物或古迹。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 包 人 提 供 的 材 料 和 工 程 设 备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本合同发包人不提供任何材料和设备,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
运输和保管。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 发 包 人 提 供 的 施 工 设 备 和 临 时 设 施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本工程所有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无施工设备或临时设
施提供。
7 交通运输
7.1 道 路 通 行 权 和 场 外 设 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1)运输道路由承包人负责维护、养护和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2)承包人负责场内过境车辆的协调和分流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在使用地方道路、桥梁过程中,必须满足交通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并做
好道路、桥梁的日常维护、桥梁加固。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损坏地方道路、桥梁,影响
交通安全和正常运行,并造成重大影响,引起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工程拖延或施工
72
费用增加时,应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同时承包人应做好施工路段和现状道路
交叉路段的交通导行、围挡、警示设施设置等安全措施,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以上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8 测量放线
8.1 施 工 控 制 网
8.1.1 施工控制网的约定:发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 7 日历天内,发包人通过监理人
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在接到测量基
准点布置图后 14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控制网布设,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发 包 人 的 施 工 安 全 责 任
9.1.4 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
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区
域的文物分布情况及其保护方案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
9.2 承 包 人 的 施 工 安 全 责 任
9.2.12 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SL721-2015)规定,属于危险性较大单项,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
程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
9.4 环 境 保 护
补充以下条款:
9.4.7 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水域环境生态保护的规定,合理选择施工机械和
施工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水域的影响。
9.4.8 承包人应做好施工期各项水质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施工废水
收集再利用、处理及合规外运排放等全部工作,做到施工现场零排放,并符合环评报告
要求。取土场、弃渣场及施工临时占地应尽量远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9.4.9 承包人应尽可能优化施工方案,严格限定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安排好施工时
段和施工方式。加强水土流失防治,落实相应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进一
步优化工程取土、弃渣处置方案,禁止在环境敏感区范围内设置工程取土弃渣场。施工
期注意收集表层土壤,施工结束应立即开展对弃渣场及临时占地的复植、复耕等生态修
复工作。
73
9.4.10 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区附近和施工公路沿线居民点的噪声和扬尘污染防治工
作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建筑垃圾及施工人
员生活垃圾须及时清运并妥善处理,禁止随意抛弃、排入水体。在施工中停工 3 日历天
以上的裸露土方须进行全面覆盖。
9.4.11 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对施工作业区开挖、填筑产生的粉尘,大气粉尘含量较高,应加强施工人员劳
动保护,佩戴防尘口罩。
2)对砼拌和系统、水泥装卸等过程产生的粉尘污染,建议施工单位将拌和机等机
械设置防尘罩,实施封闭施工、半封闭施工等措施来减轻此类作业产生的粉尘污染。此
外,砼搅拌、水泥装卸作业时产生的粉尘主要是受风速的影响较大,因此,禁止在大风
天进行此类作业是抑制这类扬尘的较佳手段。
3)对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对主要施工道路配备洒水车,实施洒水抑
尘,每天洒水 4~5 次,以有效减少扬尘。运输汽车可通过防止超载及采用封闭车辆运
输等措施来减少扬尘污染。
9.4.12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建议采用以下防治措施:
1)施工时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以保证机械
设备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2)施工单位在作业中尽量合理配置施工机械,降低组合噪声级,并对作业人员做
好劳动保护。
3)建议将搅拌机、空压机等强噪声设备安装在工棚内,实施封闭施工、半封闭施
工。
4)要求施工车辆通过施工生活区、管理区域及村庄附近时慢速行驶,禁鸣喇叭,
并控制夜间行驶。
9.4.13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来自工程弃土弃渣、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为了改善
环境,减少水土流失,要求施工中以尽量少破坏植被,充分利用开挖土石料为原则,施
工弃渣通过集中堆弃、挡墙护坡、植草绿化等措施来减少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在生活
区设置若干临时垃圾站,及时由新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防止垃圾腐败,孳生各种有害
74
物质,产生二次污染。
9.4.14 施工期人群健康及保护措施
施工工地设环境卫生宣传牌和责任区包干图,现场无大面积积水;防止蚊蝇孳生,
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工地内做到排水畅通,无污水外流或堵塞排水沟现象。施工单位
应配备专职医护人员,做好施工人员的卫生保健、防疫检疫工作,并做好工区卫生管理,
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时,除及时上报外,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疾病发
展。对接触废水、有害物质及检疫结果可疑的高危人群,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健康监测,
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传播。
9.4.15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水位变化情况,进行植物分区种植。河道植物的选择以临近河道自然植被的植
物种类为主体,其能适应河道边生态环境、且病虫害较少。在河道正常蓄水线以下种植
水生植物,它的功能主要是净化水质和为水生动物提供食物和嬉戏场所。沉水植物、浮
水植物、挺水植物按其生态习性混合种植和块状种植相结合。高杆、蔓延快的植物(如
芦苇等)控制种植。在 10 年一遇水位以上以中生但能短时间耐水淹植物为主。植物配
置种植应群落化,物种间生态位互补,上下有层次,左右相连接。
9.4.16 施工期其他环境保护
1)利用现有的水质监测断面,按国家监测规范要求,每年定期进行水质监测。
2)集水区内农田应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使用含磷洗衣粉,提倡多用
农家土杂肥,少用化肥,减少营养物质入河道量。
3)加强工程区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林草植被,减少水土流失。
9.6 水 土 保 持
增加以下条款:
9.6.1 承包人的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
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集中堆放、拦挡、排水、苫盖及回覆等;施工过程中产
生的弃土(渣)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禁止随意倾倒或在河道里堆弃。
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复耕或恢复植被。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9.6.2 承包人应落实新增水土保持措施费及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计划等,需配合主体
工程分段分区同步进行,同步完成,同时竣工验收。
75
9.7 文 明 工 地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
(1)承包人应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 号)文件规
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
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日一个月内向承包单
位支付至少 50%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工程竣工决算后结余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退
回建设单位。
11 开工和完工
11.4 异 常 恶 劣 的 气 候 条 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⑴日降雨量大于100mm的雨日超过1日历天;
⑵风速大于14m/s的7级以上台风灾害;
⑶日气温超过40℃的高温大于3日历天;
⑷日气温低于-5℃的严寒大于3日历天;
⑸造成工程损失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⑹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 承 包 人 的 工 期 延 误
(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
逾期完工违约金表
序号
项目及其说明
要求完工日期
逾期完工违约金
(元/日历天)
1
导流工程完工(具备截流条件),完成
导流隧洞/导流涵管等导流建筑物施工,
满足截流要求
开工后 8 个月内
5000
2
下闸蓄水(阶段验收通过),完成蓄水
安全鉴定,通过下闸蓄水阶段验收。
开工后 38 个月内
5000
3
全部工程完工验收
开工后 40 个月
5000
(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2%。
76
11.6 工 期 提 前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本工程工期提前不奖。
12 暂停施工
12.1 承 包 人 暂 停 施 工 的 责 任
(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12.2 发 包 人 暂 停 施 工 的 责 任
(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13 工程质量
13.7 质 量 评 定
13.7.7 工程合格标准为: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确保获金华市建设工程双龙杯(优质
工程),争创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
达到优良的奖金为:
(1)在完工验收后由发包人先扣留工程创优质工程保证金,工程创优质工程保证
金为 200 万元。
(2)若承包人成功创出金华市建设工程双龙怀(优质工程)不奖励,若承包人成功
创出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奖励 300 万元,
并一次性退回创优质工程保证金。
(3)因承包人未创出金华市建设工程双龙杯(优质工程),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200 万元的违约金,由发包人从创优质工程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除以上之外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因素、第三方造成,非承包人原因等)
均不奖不罚。
(5)最终以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文件为准。
14 验收和检验
14.1 材 料 、 工 程 设 备 和 工 程 的 试 验 和 检 验
14.1.5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
卸货、仓储保管、保护以及转运至施工安装现场,承包人需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
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14.1.6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砂、碎石、块石、水泥、砼
试块、回填料压实度、干容重、钢筋等,具体按监理人的要求。
77
15 变更
15.1 变 更 的 范 围 和 内 容
(6)分类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的,凡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总价 2%以上的分类
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15%以上,或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总价
不到 2%的分类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25%以上,超过上述
15%或 25%以外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 15.4.3 款的原则提出合适的变更单价,
并经监理人审核。变更单价与合同单价相比,上下浮动超过 15%,发包人同意后按变更
单价进入工程结算;上述 15%或 25%以内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按合同单价结算。
因分类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少的,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分类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少的,合同单价不变。
第 2 种方式:分类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少的,凡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总价 2%以上
的分类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15%以上,或合价金额占签约合
同总价不到 2%的分类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25%以上,超过
上述 15%或 25%以外的减少部分工程量,由承包人按 15.4.3 款的原则提出合适的变更单
价,并经监理人审核。变更单价与合同单价相比,上下浮动超过 20%时,发包人同意后
按变更单价计算合价后,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工程量减少在 15%或 25%以内的减少部
分工程量,按合同单价计算合价后,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
15.4 变 更 的 估 价 原 则
15.4.3 细化为: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出现新增或变更项目时,
则该新增或变更项目的单价由承包人按以下原则提出变更单价,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同
意后进入工程结算,支付方式执行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
(1)人工预算单价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行业人工预算单价;
(2)材料(除自行加工的砂石料外)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投标基期【武义县(2026
年 5 月份)/金华市(2026 年 5 月份)/浙江省(2026 年 5 月份材料)价格信息不含税
价格)】,无信息价的按市场除税价。人工价格按基期信息价计取。自行加工的砂石料
单价按投标价计入,最高不得超过基期信息价。
(3)机械台班单价按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和有关规
定计算;
(4)定额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定额和有关规定,如浙江省水利工
78
程定额不能满足计价,可采用部颁水利定额及其他相关行业定额的定额含量计价;
(5)取费费率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行业取费标准,按工程类别选取费率,
对各项弹性区间费率取中间值;
(6)上述单价按以下计算的综合优惠率进行优惠。
综合优惠率=[1-(投标人投标价-预留金-暂估价)÷(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预留金-暂估价)]×100%。
(7)按照上述仍无法组价的,根据市场招标或询价确定(不再计算综合优惠率优
惠)。
注:无信息价格的材料、设备价格在采购前必须经过发包人确认后(包括材料和设
备品牌、规格、技术参数、颜色、材质等)方可采购;按除税市场价签证执行,除税市
场价签证由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跟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定,签证价不下浮。承
包人上报的无信息价材料(设备)价格,如偏离正常的市场价且与发包人协商不一致的,
发包人有权更换材料(设备)品牌。
15.5 承 包 人 的 合 理 化 建 议
15.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
15.8 暂 估 价
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签约后填入);
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签约后填入)。
(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
/
。
16 价格调整
16.1 物 价 波 动 引 起 的 价 格 调 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16.1.2 约定为:合同执行期间,仅对合同工程的单价承包部分进行价格调差。
(1)在合同执行期间,人工预算单价调整执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人工预算单价调
整的相关文件。
(2)在合同执行期间,主要材料水泥、钢筋、柴油、沥青混凝土上下浮动超过 5%
时应进行价格调整。价格调整在最终结算时进行,以投标期基价与施工期项目所在地造
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对照计算,对其价格超过±5%部分进行调整(只计材料信息价
79
差价及其税金)。
投标期的基价是指【武义县(2026 年 5 月份)/金华市(2026 年 5 月份)/浙江省
(2026 年 5 月份材料)价格信息不含税价格)】中项目所在地信息价。如无信息价,
则根据项目实施时的材料市场价由相关部门组织询价确定材料预算价格。
材料数量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投标文件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含量计算,最终
补差材料的数量(工程量清单增减部分除外)不应超过现行浙江省水利定额或各专业相
关定额计算的总用量。
(3)其他材料的价格按当前的市场价考虑风险系数进入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
作调整,价格风险由承包人自负。
(4)因工期延误产生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
1)因发包人原因或者非承发包双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
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价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
包人收益,价差(负值)不计入工程造价。
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
价差(正值)不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收益,价差(负
值)计入工程造价。
17 计量与支付
17.2 预 付 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预留金)的 10%加工资性工程预付款(签
约合同价的 1%),工资性工程预付款汇入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在合同协议签订后,承包人开工后且提交
相应的预付款保函,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
后 14 日历天内予以支付。
(3)工程预付款自支付第一期工程进度款起分 10 期在计量支付中等额扣回,若该
期工程进度款支付额度不足扣回的预付款额度时,则本期工程款不再支付,累计至下一
期支付;若工程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中未扣完的,应在以后的结算款中扣除。
(4)预付款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至预付款全部扣回为止。
预付款担保形式:工程保函形式(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
80
保公司保函),若中标人不提供预付款保函的,发包人不予支付。
17.3 工 程 进 度 付 款
17.3.2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6 份。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细化为:
1)发包人收到监理人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按月进度付款证书本期完
成工程总金额的 85%(进度款总额不超过合同价减预留金的 85%)支付给承包人;工程
完工验收合格(并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验收资料)并经工程结算审核后,除按 17.4.1
项规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及按 13.7 项扣留工程创优质工程保证金后付清全款。其中,发
包人应在工程开工日一个月内向承包人支付 50%安全生产措施费。发包人按工程进度付
款周期,逐期审核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情况及支出。完工结算时结余的安全生产措施
费,不得支付。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完后(完工验收提出疑留问题已整改后)一个
月内结清。
2)建设单位应按月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其中水库工程为工程款额度的 15%,
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在该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 85%后抵扣一
半,剩余部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从工程款中抵扣,若仍不足以支付农民工
工资的,在合同价 85%的工程款中抵扣,确保工程竣工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到位。
3)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发包人递交进度款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支持
性文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进度款支付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a、本周
期已完成工程的价款;b、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c、累计已支付的工程价款;d、应
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e、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f、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
额;g、本付款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4)完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 3 个月内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工程结算书,逾期
递交的,每月将扣除合同价款的 0.5%作为违约金。
5)承包人同时应按当地相关部门有关要求和程序申请支付工程款及开具工程款发
票。
6)工程结算审价基本费用由发包人负责支付,工程结算审价追加费用由承包人负
责支付。
7)若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工期延长的,则承包人必须承担因其原因导致延长
81
工期期间的监理费用。
17.4 质 量 保 证 金
17.4.1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完工结算价款总额的1.5%(不得超过1.5%)。
17.5 完 工 结 算
17.5.1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6份。
17.5.2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2)自承包人提交真实、完整的结算送审资料至发包人起算,发包人出具结算审
核报告周期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17.6 最 终 结 清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 6 份。
17.7 竣 工 财 务 决 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财务决算所需的施工结算资料。
18 竣工验收(验收)
18.1 验 收 工 作 分 类
本工程验收包括: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验收、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
等;验收条件为:按《浙江省小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导则》(浙水建【2026】5 号)
、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执行,验收程序为:按《浙江省小型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导则》(浙水建【2026】5 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T223-2025)执行。
18.2 分 部 工 程 验 收
18.2.2 本工程由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在监理合同中约定,其余由发包人主
持。
8.3 单 位 工 程 验 收
18.3.4 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
/
、
/
、
/
。
18.5 阶 段 验 收
18.5.1 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导(截)验收、蓄水验收等。
82
18.6 专 项 验 收
18.6.2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水土保持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档案验收、
移民征迁验收等。
18.7 竣 工 验 收
18.7.3 本工程需要(需要、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
18.8 施 工 期 运 行
18.8.1 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
/
、
/
、
/
。
18.9 试 运 行
18.9.1 试运行的组织费用承担:承包人;费用承担承包人。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2 年。
20 保险
20.1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保 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义投保,
费用列入报价,发包人凭保单支付费用。
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措施项目、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
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保险金额按保险人规定,保险费率由承包人与保险
人协商确定,保险期限自开工即日算起至颁发工程移交证书。
20.4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保 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人:承包人。
投保内容: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执行。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至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由承包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1000
万元/年,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20.5 其 他 保 险
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执行。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执行。
83
20.6 对 各 项 保 险 的 一 般 要 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后 3 天内提交。
保险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保险金不足的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由于本工程一切保险均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其费用均
列入报价,故发包人不承担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 议 的 解 决 方 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
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机构为本工程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
24.2 友 好 解 决
补充: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
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4.3 争 议 评 审
24.3.7 补充: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可请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25 合同类型
25.1 承 包 方 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合同的永久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承包,在合同执行期
内,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单价不作调整,风险范围外的费用调整按合同约定调整
(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措施项目(即施工临时工程)采用固
定总价承包,在合同期内一次性包干;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际发生结算且不超
过投标报价,保险费按保单票据结算且不超过投标报价,预留金由发包人掌握使用。
2、安全文明施工费须由承包人提供相应的安全施工费及文明标化工地建设费的费
用票据佐证材料,并由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合格后方可支付。
3、其他项目清单中的工程一切险(包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第
三者责任险)保险费必须由承包人在开工前向监理人、发包人提供足额的保单。
84
4、项目清单中的规费已包含了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
费及住房公积金费用,承包人须根据政府和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进行缴纳相关费
用。
26 补充事项
26.1 本工程开挖的沙、石子、块石等除用于本工程回填及加工利用外,多余的沙、
石子、块石由发包人自行处置,承包人不得擅自外运处置,如被发包人或监理人查处的,
承担相应的违约违法责任。
26.2“金华无欠薪”工作
承包人应根据“金华市水利渔业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金华无
欠薪”工作的通知”(金市水综[2018]5 号)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承担“金市水综[2018]5
号”文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职责和责任。
26.3 承包人应按照金华市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执行。
26.4 承包人应执行《金华市水利系统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
防机制实施方案》相关规定。
26.5 档案验收
26.5.1 档案验收的内容和程序
(1)档案验收的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质
量检测报告、工程变更通知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2)档案验收的程序包括提交申请、组织验收、评审意见、验收决定等环节。申
请方应向相关部门提交档案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相关部门应组织专业人
员对档案进行审核和评估,并出具评审意见。最终相关部门根据评审意见做出档案验收
决定。
26.5.2 档案管理的要求和措施
(1)档案管理的要求包括档案的登记、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所有档案应进
行登记,并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码规则进行整理。档案应妥善保管,确保不丢失、损坏
或泄露。档案应根据需要进行利用,为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管理提供支持。档案的销毁应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档案管理的措施包括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培训档案管理人员、配备档案管理
设施和技术设备等。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85
档案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能力。相关部门应为档案管理提
供必要的设施和技术支持,包括档案管理系统、档案柜、档案盒等。
26.5.3 档案验收的监督和评估
(1)档案验收的监督主要由相关部门负责,包括对档案验收的程序和结果进行监
督和检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档案验收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
措施。
(2)档案验收的评估主要由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包括对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和可靠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作为档案验收的重要依据,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3)水利工程档案验收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和安
全,提高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和效益。同时也为水利工程的后续运营和维护提供可靠的
依据。
26.6 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瞒报、漏报、拖欠民工工资等造成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或新闻媒介报道,
每次扣除承包人壹拾万元整,违约金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主要材料和设备进场前,承包人未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检验,每次扣除承包人壹拾
万元整,违约金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承包人应在完工验收通过后 3 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完工结算报告并报送至财
政部门,每逾期一天,扣除贰万元整,违约金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承包人应每月 10 日之前上报上月农民工工资性工程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付性
证明文件,每逾期一天,扣除伍仟元整,违约金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超过 10 天,从第
11 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壹万元整,违约金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承包人未按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或以次充好的材料等造成质量问题,
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在发包人或监理人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发包
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整改每延迟一天扣除承包人贰仟元/项。若第一次发现
问题且情节较轻,发包人予以警告,情节较重的,同时扣除承包人伍万元整;被二次发现
问题,同时扣除承包人壹拾万元整,若再三发生,则同时加倍扣罚。违约金在工程款中直
接扣除。
86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
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
(项
目名称)
(标段名称)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6)图纸(包括正式施工图纸);
(7)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它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
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副项目负责人:
。
5、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个月(日历天)。
9、本协议书正本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87
附件二 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接
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
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我方
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合同工程完
工证书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
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 7 天内予以支
付。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 15 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
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
88
附件三:工程廉政责任书(格式)
工程廉政责任书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完成,保证建设资金的安
全和有效使用,
(项目名称)的发包人
(以
下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
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
规定。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
牌,公布举报电话。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
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责任书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
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
不得到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不得有意刁难、拖延承包商工程款,不得违反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用
等。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
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
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
(五)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
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
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券、有价证
券、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
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反规定,批拨、追加工程建设费用等。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89
(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室
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
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或停止承接业务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
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有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 1~3 年内不得参与工程
建设项目投标的处罚。
第五条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本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
抽查。提出属于本责任书规定范围的处理意见。
第六条本责任书有效期同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完结时
止。
第七条本责任书作为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八条本责任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90
附件四:安全生产协议书(格式)
安全生产协议书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做好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合同实施期间的安全管理工
作,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项目开工前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明确领导小组、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3.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
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4.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
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5.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乙方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
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
6.组织制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对管理制
度和措施方案实行动态管理。
7.组织风险源辨识和评价,每月至少组织 1 次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
督乙方及时整改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8.制订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按计划对乙方人员开展培训教育。
9.及时向乙方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监督乙方合理使用安全生产措施费。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
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项目开工前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建筑施工企
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并报甲方备案。
3.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项目实施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临时雇请的民工等)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公示。
4.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值班值
守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5.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6.项目开工前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清单,制订管控措施。根
据施工进展,对危险源实施动态管理。在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施工前,至少组织 1 次
危险源辨识。危险源辨识和管控情况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备案。
91
乙方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每月至少对施工现场开展 1 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
隐患建档,按计划或甲方要求完成整改,并向甲方报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乙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天至少 2 次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巡查,每次检查时
间不少于 45 分钟,范围应覆盖所有重大危险源、风险点,检查内容为危险源管控措施
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7.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新进场的工人,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
合格后才能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认真做好岗前培训教育,施工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在每日上岗前对前一日安全生
产情况进行回顾,并对当日施工需注意的安全要点进行宣教。
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
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所有施工机具设
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在项目开工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所需经费在安全生产措施费中列支。
10.按照本项目特点,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及时处置、报告。
三、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若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将依法
追究责任,并视事故轻重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盖单位章)
乙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92
第 5 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
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
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
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按
施工图纸计算的有效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技术条款)规定,按施工图纸计算的有效工程量(有效工程量不含超挖超填工程
量,超挖超填工程费用计入有效工程量单价中)。
1.4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
条款)的规定。
1.5 工程量清单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为准。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人报价时,其总报价应包括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并考虑风
险因素。
2.2 投标报价时,措施项目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低于人民币
元,安全生产
措施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实行标外管理。安全生
产措施费的使用范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由承包人提出
方案和预算,经监理审核,发包人批准后按方案实施进度支付。
2.3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日前 28 日历天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我省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
和其它费用均应计入投标报价中。
2.4 本工程取土料场、弃渣场、施工道路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所需费用计入投
93
标报价,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5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其计量和支付的规定,详见《技术条
款》的有关部分。
2.7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需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8 水利部分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和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
费、材料费,以及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并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9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
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10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日前 28 日历天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我省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
金和其他费用均应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
2.11 材料供应
工程建设中所需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水泥、钢筋要求采用国家免
检产品,各种材料的损耗计入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12 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的供应
2.12.1 施工供电由承包人结合工程现场条件和当地实际情况自行解决,供电价格及
供电临时工程费用由承包人按当前的市场价考虑风险系数进入投标价内,在合同执行期
内不作调整,价格风险由承包人自负。
2.12.2 施工和生活用水由承包人结合工程现场条件和当地实际情况自行解决,水质
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2.13 施工道路
承包人应根据现有的施工道路条件,在满足工程施工的前提下,根据施工的需要,
自行确定施工道路的级别与布置,并负责设计、施工、维护和养护,投标人应将上述所
需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14 投标报价编制的参考依据
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22 年);
2.《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 年);
3.《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上下)(2021 年);
4.《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21 年);
94
5.《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21 年);
6.浙水建[2025]1 号文件;
7.浙江省、金华市有关文件及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8.浙江省和金华市其他有关文件及法律法规和省定额站的有关解释;
9.投标人为了增加投标的竞争能力,也可自行确定采用的定额和标准。
2.15 其他说明
1.本工程工程量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
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最终结算的工程量按实计量。
2.本工程内土方开挖就近堆放,所有回填方优先使用开挖料,场内运输等所有费用
均由投标人考虑在投标报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3.本工程清表、拆除的废渣及多余的土方均需外运,外运费用均由投标人考虑在投
标报价内。
4.本工程施工开挖过程中如遇砂石料,需上报业主,不得擅自处理。
5.本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按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6.本工程保险费含工程一切险等相关保险费用。
7.本工程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
植被,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复耕或恢复植被。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
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该部分水土保持
费用由投标人考虑在投标报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16 预留金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投标人报价时不得对预留金进行增加或减
少。
2.17 投标总报价应精确到元,不保留小数点。
2.18 上述内容与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不一致的或未提及的,最终以工程量清单编制
说明为准。
95
第二卷
第 6 章 图纸(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
1.说明
本招标文件所附的全部图纸及其他资料均为招标阶段的中间成果,仅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使用,不得作为施工的依据。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
负。
2.图纸及其他资料
另册。
96
第三卷
第 7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引用《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 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
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第四卷
97
第 8 章 投标文件格式
98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99
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若有)
二、联合体协议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其他材料。
100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若有)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附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反面
特此证明。
注: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即可。
2.以上地址是法律文书送达的确认地址。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01
(二)授权委托书(若有)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在投标有效期满前以我方名
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出席
开标会议、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面
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反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电子招投标原则上不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应在本授权委托书上签字,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
电子制版签名。
3.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即可。
102
(三)委托代理人社保
姓名:
身份证:
序号
关键信息项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1
参保单位
2
单位编号
3
参保状态
注: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月份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3“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款规定相对应”。
103
二、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共同
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
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
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向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4.联合体内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
5.牵头人承担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联合体内部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分别承担相应工作内容的质量与安全主体责任。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104
三 、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已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
称)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
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或
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
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 7 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
)。
本担保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
送达我方。
担保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保证金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缴纳的,应注意与相应标段进行关联,并
在投标文件中附已成功关联的截图或凭证。
2.投标保证金采取电汇、转账形式的,附上述票据或证明的复制件;采取担保的,上述
格式供参考。
105
四、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自审表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审查结果
引用的证明材
料对应页码
1
企业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3
其他
106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企业性质
上级主管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人)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高级职称人员(人)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人)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人)
账号
技工(人)
最近 5 年完成的营业额(万元)
经营范围
年
年
年
年
年
能承担的年最大建安工作量(万元)
备注
注:1.相关材料复制件在“原件的复制件”中提供。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分别填写本表。
107
(二)近年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表
项目名称
单位
年
年
年
一、注册资金
二、净资产
三、总资产
四、固定资产
五、流动资产
六、流动负债
七、负债合计
八、营业收入
九、净利润
……
注:
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分别填写本表。
2.新建企业按实际发生年份提供。
108
(三)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社会保险缴纳
情况
注: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已
经公示。投标人应在“原件的复制件”中提供“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的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
109
2.主 要 人 员 简 历 表
姓
名
年龄
学
历
执业资格
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职
称
职务
拟 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 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 包 人及联系电话
注 :主 要 人 员 指 项 目 负 责 人 、技 术 负 责 人 、副 项 目 负 责 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110
3.主要人员社保
主要人员社保
姓名:
身份证:
□在职
□退休
序号
关键信息项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1
参保单位
2
单位编号
3
参保状态
4
退休返聘单位
5
返聘时间
注:
1.在职人员填写参保单位、单位编号、参保状态的信息,退休人员填写退休返聘单位、返
聘时间的信息。
2.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月份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3“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款规定相对应。
111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情 况 表
( 近 年 指
年
月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合同名称
合同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监理人和总监理工
程师以及电话
合同项目描述
备注
合同项目描述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本合同在项目中的地位(部位、合同价格
所占比例)和合同工程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有关验收结论。
注:相关材料复制件在“原件的复制件”中提供。
112
业绩汇总表(资格业绩的汇总)(若有)
序
号
该业绩证明
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
间、规模、技术指
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
内容
在投标文
件的位置
1
……
例如:投标
文件第 X
页
113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正 在 施 工 的 和 新 承 接 的 项 目 情 况 表
合同名称
合同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完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副项目负责人
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以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合同项目描述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本合同在项目中的地位(部位、合同价格
所占比例)。
注:相关材料复制件在“原件的复制件”中提供。
114
(五)原件的复制件
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3 款“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规定”。
2.投标人须将上述原件的复制件及其他认为必须的复制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证明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 类证书
序号
岗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法定代表人
2
企业经理
3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4
企业技术负责人
(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业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副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
(7)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B 类证书
(8)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 类证书
(9)项目组主要人员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人员信
息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
(10)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11)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的社保证明(【或退休证明(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及退休返聘协议】、
委托代理人(若有)社保证明
(12)其他
115
五、其他材料
(1)投标承诺书
(2)施工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附后)
(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4)其他材料
116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拟派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无
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
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如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拟派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至
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投标人资质条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
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并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
证金并不予退还。
7、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我单位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直
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代理人(若有),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其他:
/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
良行为记录;招标人可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制件(双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17
施工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如承建
(项目)
,将按照国家和浙江省及金华市
相关规定,设立该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施规范的劳务分包管理,并设立专职劳务
管理员,对在该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对分包企业的工资核算与发放全
面负责,保证按工资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按月
足额发放到农民工银行卡中。
如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和投诉上访事件,我公司保证积极配合、及时处置,承担总承包
责任以及相关的经济、社会责任,尽最大努力消除社会不良影响。若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
社会不良影响,我公司自愿接受水利(务)、人力社保等部门通报批评、不良行为公示、记
入信用档案、限制市场准入、停止投标资格等处理。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118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 单位名称 )的
( 项
目名称 )投标,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
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段名称 ),属于
( 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承建(承接)企业为
(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
入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 标段名称 ),属于
( 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119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技术标)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20
评审因素索引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文件页码范围
121
技术标目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
二、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22
一 、施工组织设计
1.项目管理人员的配备和专业配置
2.施工总平面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
4.施工质量的控制
5.施工设备和检验仪器的投入
6.各专业工种的配置和劳动力的投入
7.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施工方案
8.安全、文明施工及标化建设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原则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
法、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
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施工组织
设计还应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防汛度汛、文明施
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等。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件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件二: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件三: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
附件四: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附件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123
附件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数 量
国 别 产
地
制 造 年
份
额 定 功
率( KW)
生 产 能
力
用 于 施
工 部 分
备 注
124
附件二: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
号
仪 器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数 量
国 别 产
地
制 造 年
份
已 使 用
台 班 数
用 途
备 注
125
附件三: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
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 种
按 工 程 施 工 阶 段 投 入 劳 动 力 情 况
126
附件四: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127
附件五:施工总平面图
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及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
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
的情况和布置。
128
附件六:临时用地表
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 ( ㎡ )
位 置
需 用 时 间
129
二 、 拟 分 包 项目情 况 表
序 号
拟 分 包 的 工 程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预 计 造 价 ( 万 元 )
130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资信标)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31
评审因素索引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文件页码范围
132
资信标目录
一、企业信用等级(若有)
二、评审打分业绩(若有)
三、奖项(若有)
四、原件的复制件。
133
一、企业信用等级(若有)
企业信用等级
序号
关键信息项
内容
备注
1
企业名称
2
信用等级
3
建设市场最新一期评价等级发布时间
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公布的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信息截图在“原件的复
制件”中提供
134
二、评审打分业绩(若有)
项目负责人业绩信息一览表
序号
关键信息项
内容
1
项目名称
2
招标人名称
3
合同金额
4
完工时间
5
竣工时间
6
本人在工程中所起的作用
7
技术指标参数(与资信评分对应)
建筑物形式
1
规模或特性
1
特征值
1
……
……
……
注:
1.若提供联合体、工程总承包等类型业绩,合同金额指本单位施工部分的合同金额。2.本人在工程中所起的作用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
中的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施工技术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施工副负责人。
3.一个项目一张表。4.相关材料复制件在“原件的复制件”中提供。
135
三、奖项(若有)
奖项
序号
关键信息项
内容
备注
1
奖项名称
2
参建(施工)单位
3
工程类别
4
发证机构
5
发证时间
136
四、原件的复制件
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3 款“二、评审打分资料”款规定。
2.投标人须将上述原件的复制件及其他认为必须的复制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1)企业信用等级
(2)符合评审打分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奖项(若有)
(4)其他
137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商务标)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38
商 务 标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3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
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
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联系
电话
);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副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
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子信箱: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140
(二)投标函附录
序
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缺陷责任期
(工程质量保修期)
1.1.4.5
2
分包
4.3
3
投标有效期
/
4
企业信用等级
/
级
……
……
……
……
……
……
……
……
……
141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项目名称)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造价工程师:
(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编 制 时间:
142
投 标 总 价
工 程 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时 间:
143
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金额(元)
一
建筑工程
二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三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四
施工临时工程
五
其他项目
合
计
注:不允许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中增加优惠率一栏,应在单价中优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144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
主要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145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
主要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设备费
安装费
设备费
安装费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146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
主要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设备费
安装费
设备费
安装费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147
施工临时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清单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
主要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148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
合
计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149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名
称
型号规格
计量单
位
单价(元)
备注
1
人工
2
材料
3
机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
(签字或盖章)
150
工程量清单单价组合表
项目及标段名
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清单编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单价组合
151
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52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材料费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混凝土(砂浆)
强度等级
水泥强度等级
级配
水灰比
每 m³混凝土材料预算量
单价
(元/m³)
补差
(元/m³)
备注
水泥(kg)
砂(m³)
石(m³)
水(m³)
……
(单价)
(单价)
(单价)
(单价)
(价差)
(价差)
(价差)
153
招标人供应材料价格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供应价(元)
预算价(元)
154
主要材料用量及预算价格汇总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预算价
(元)
材料补
差
(元)
备注
155
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机械名称
型号规格
一类费用
二类费用
合计
补差
人工
(工日)
汽油(kg)
柴油(kg)
电
(kwh)
风
(m3)
水
(t)
小计
(单价)
(单价)
(单价)
(单价)
(单价)
(单价)
156
总价项目分类分项工程分解表
若招标人要求对总价项目进行分解的,可按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格式进行分解。
157
单价计算表
单价序号
项目名称
定额编号
施工措施
定额单位
编号
工料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工料定额
合价(元)
直接工程费小计
措施费
间接费
利润
材料补差
装置性材料
税金
合计
单价
注:材料补差按不同材料分别计算补差费用
158
电、风、水、砂石单价计算表
电、风、水、砂石单价计算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方案、供应方式、相应价
格,采用计算书的形式表述。如采用外购的,本表可不提供。
159
三、其他材料
1、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2、投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的,需提供与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
位的委托协议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