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金义站站房地方配套及设施工程东华街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15
发布于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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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金义站站房地方配套及

设施工程东华街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H2*开通会员可解锁*01001)

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人:金华市金义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2026 年 9 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7

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 ........................................................ 5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70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金义站站房地方配套及设施工程东华街提升改

造工程已经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2605-33*开通会员可解锁*-831791 批准建设,建设资

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金华市金义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9835.6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8016.73 万元,

建设规模:东华街提升改造范围全长约 2.112km,北起新城路,南至金义中央大道,

道路红线宽度 23-81.5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主线 60km/h,

辅路 30km/h。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综合杆工程、交通标志标线

工程和绿化景观工程等其他附属工程。本标段东华街改造提升工程北起新城路,南至

孝川路,全长约 1.2km,规划红线宽度 57m~81.5m,建设内容含道路、排水(排水管

道最大管径 D=2.2m)、综合路灯杆、交通标志标线、绿化景观及其他附属工程。下

述区段已由其他项目实施,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①桩号 K2+535.259~K2+879.844

(0.345km)路段西半幅的部分道路及排水,纳入匝道连廊项目统一实施;②桩号

K2+861.824~K2+971.821(0.11km)路段(下穿在建金义三四线)主路路面及部分排

水管道因涉铁由铁路部门实施;③桩号 K3+395~k3+587.498(0.192km)段(下穿既

有沪昆高铁)的路面、排水工程因涉铁由铁路部门实施。详细施工范围及内容以施工

图为准。④k3+587.498~k4+460(0.871km)段的路面、排水工程为第二期实施。

2.2 项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2.3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 (1)前期阶段:项

目开工前期的各项配合工作。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参与造价控制与管理,过程中相关

资料的收集与备案。

(3)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

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2.4 计划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移交全部相关资料。

2

2.5 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适用于根据相关规定需要

相应资质的招标项目】

3.2□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适用于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资质的招标项目】

3.3□自

日以来承接过

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资格

/职称。

☑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满足办理

施工许可证的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

合同工程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总监中标本项目后不得再在其他建设工程中提供监理服务。

3.7☑(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

工程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

项目总监中标本项目后不得再在其他建设工程中提供监理服务,必须在浙江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办理入库手续且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人员证件

信息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

3 个月(2026 年 5 月、6 月、7 月或

更新)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如项目总监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

65 周岁之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材料,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

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三)其他: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

书所列的失信、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

3

4.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

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

5.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9 月 22 日 14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6.2 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

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投标人应使用钉钉软件【钉钉群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通过搜索群号申请加入该直播群,并注明单位名

称)】进入开标直播群,开标全过程将在钉钉群中进行直播,在线公布开标录像、各

投标人各标书评审得分及询标,投标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需加盖电子

公章后拍照上传。

7.行政监督部门监督部门: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8.联系方式

2026 年 9 月 15 日

招 标 人:金华市金义站投资发展有限公

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

东湄工业区

办公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 2999 号婺城

城市广场 A6 幢 509 室

联 系 人:楼先生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金华市金义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东湄工业区

联系人:楼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 2999 号婺城城市广场 A6 幢 509 室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741308717@qq.com

1.1.4

项目名称

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金义站站房地方配套及设施工

程东华街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1.1.5

项目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

1.2.1

资金来源及比

财政资金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服务期

详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应具备

承担本招标项

目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

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6

1.9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1.11

招标项目是否

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其他

2.2.1

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6 年 9 月 17 日 17 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

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 交 方 式 : 通 过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 :

//ggzyjy.jinhua.gov.cn/提出。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统一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ggzyjy.jinhua.gov.cn/公开进行解答,如需修改招标文件

内容的,应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

载补充文件。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

潜 在投 标人 应自 行 关注 金华 市 公共 资源 交易 网 : http:

//ggzyjy.jinhua.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

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

负。

2.3.1

招标人补充文

件发出的形式

及时间

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ggzyjy.jinhua.gov.cn/公开发布。如果补充文件发布的时

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日,且补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1

投标文件的组

1.资信标;

2.商务标;

3.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目录。

3.2.1

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投标最高限价的计算方法:

7

3.2.2

投标最高限价

及让利区间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 号)中基准价法计算的 50 %为最高限价。【适用

于监理服务】□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相应计费标准的

%为最高限价。【适用于设计服务】

□ 按 照 《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收 费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计 价 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标准的

%

为最高限价。【适用于招标代理服务】□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 号序号

%为最高限价。

【适用于造价咨询服务】□其他:投标让利区间:5.00%(含)~8.00%(不含)(最终结算时

以监理范围内全部已实施工程的结算审定总价作为监理服务

收费的计费额,专业调整系数按 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

1.0,高程调整系数按 1.0。监理服务费签约合同价暂按 4600

万元为计费基数),超过此报价范围作无效标处理;监理服

务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

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

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费用)。

注:投标让利以经投标最高限价为基数,若投标最高限价为

固定数值的,则中标价=最高限价*(1-投标让利率)【例:

最高限价为 100 元,投标让利率为 5%,则中标价为 95 元】;

若投标最高限价为费率的,则中标价=最高限价(费率)*(1-

投标让利率)【例:最高限价为按相应收费标准的 80%,投

标让利率为 5%,则中标费率为 76%】。

3.2.3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应以下浮率形式报价,非折扣率。

2.招标人须说明的其他投标报价要求。

3.符合当地行业协会管理规定。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8

3.4.1

投标保证金

1.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 7000 元 计取。

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代替。

3.4.3

(3)

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的其他

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

的。

2.其他:(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

标文件;(2)中标人拒绝配合招标人办理中标通知书事宜或

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

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

保。

注:如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按《投标保证

金承诺函》约定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1.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如有);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的身份证、资格证明材料;

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4.《投标承诺书》及《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①强制性资格条件表;②拟派监理人员配备表;③招标公告 3.5 的证明材料(如需);④项目总监社保缴纳证明;⑤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7.3

(1)

电子投标文件

签字盖章要求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

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

投标文件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

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4.1.1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

件上传截止时

2026 年 9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9

4.1.2

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平台

上 传 至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 :

//ggzyjy.jinhua.gov.cn/。

4.1.5

电子投标文件

视为无效的情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

3.其他:

/

5.1

开标时间和

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金华

市金东区金瓯路 986 号金东区东耀大厦 C 座 5 楼)。

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

录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网 址 : https :

//gcjs.ggzyjy.jinhua.gov.cn/auth/toLogin.do ( 数 字 开

标)。

4.其他:

/

5.2

开标程序

1.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2.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在系统中发起解密。

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开标,并对每个环节的结果进行发布。

4.宣布开标结束。

5.其他:

/

5.4

特殊情况处置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

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2.开标特别说明:

(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

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

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3.其他:

/

10

6.1.1

评审小组的组

□由招标人自行组建,3 人及以上单数;☑由招标人代表 1 人、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2 人。

设计项目招标人可邀请行业专家作为评审小组成员。

6.2

评标办法

1.

□综合评估法 1;

2.

☑综合评估法 2;

3.

□区间让利法;

4.

□双随机法。

6.4

中标候选人的

人数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1 家。

7.1

中标候选人公

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 2 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

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4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2%(精确到元)。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

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出具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

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需满足以下条件: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

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保函或保单有效期须至项目

竣工验收合格,若期间保函或保单失效,由中标单位在保函

或保单失效前重新办理,有效期须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若

履约保证金不够扣除时委托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

8.1

重新招标其他

情形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

项目规模不符的。

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

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

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

程建设服务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

不再进行招标。

11

10.1

投标文件的

澄清、质询

1.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

清,投标人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通知发出后 10 分钟,逾期

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招标人有

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

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的,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

10.2

否决投标的

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招标人审核并经过询标程

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

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的;

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

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

一个有效;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

议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提交投标资料的;

5.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脑(指硬

盘号、MAC 地址、CPU 号三项均相同)编制的;

6.未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投标承诺书或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未按

要求填写;

9.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质量要求、服务期限要

求的;

10.投标报价不在招标文件确定的范围内的;

1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业绩

条件(若有)的;投标内容不符合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规定的招标范围;

12.投标人被金华市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

制期内的;

12

13.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14.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1.4.4 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情形”的;

1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性内容。

16.投标人被“信用浙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17.其他:(1)未提供强制性资格条件表;

(2)未提供拟派监理人员配备表;

(3)未提供招标公告

3.5 的证明材料(如需);

(4)未提供项目总监社保缴纳证明;

(5)未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凡招标人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

问核对。

10.3

信用查询网址

1.信用浙江:https://credit.zj.gov.cn/

2.行业信用:

建设:http://jsj.jinhua.gov.cn/

交通:http://xyfw.jtyst.zj.gov.cn/

水利:https://rcpu.cwun.org/

10.4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

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

2.价款结算方式详见合同。

3.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

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

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4.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以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代

理机构(5 份)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

的要求签字或者盖章并与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格式与水

印码相一致)。

5.其他: / 。

13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若有),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

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14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根据实际招标类型选择);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根据实际招标类型选择);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根据实际招标类型选择);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

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5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

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2.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

绍、答复,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

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招标人设置的投标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

16

超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范围。

3.2.3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

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

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

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

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

的,其投标失效。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

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

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

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

17

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的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投标人应按电子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如有)内容,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编制投标文件并生成电子标书。编制完成后上传至交易系统(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招标人在开标时间后进行一键解密。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

软件公司。不按本项规定制作的,视为无效情形。

②投标人应将最后一次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如

果要重新编制电子标书,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

新上传,新上传的文件会覆盖之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③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导入金华市公共

资源交易系统,造成招标人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视为无效情形。如经查

实属故意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3.7.4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3.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

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7.5 其他: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标书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无法对电子标书进行

评审的,视为无效情形。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1.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1.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

上传是否成功的提示信息。

4.1.5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

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18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加盖

电子印章。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 评标办法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办法

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6.4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招标人确定经公示无异议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

人可以重新招标。

19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在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合同条款

及格式

”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

头人递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

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

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7.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招标人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出现本章 3.3.3 项特殊情况,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4)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不再招标的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20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4 异议和投诉

9.4.1 异议

1)投标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

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是投诉的前提,未

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投诉概不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先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对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

出投诉,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应在规定期限提出,逾期概

不受理。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应当在开标系

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

记录或者制作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及时告知招投标监管部

门并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9.4.2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

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照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

21

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

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附表一:

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

(一)开标记录

序号 投标人

解密情况

初步审查

拟派项目

负责人(项

目总监)

投标保证金

递交情况

计划服务期限

质量目标

投标让

利率

得分

排名

资格审查

备注

最高限价

让利区间

评标基准让利率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23

附表二: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组织招标的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为

。现确定你

单位为中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为

,中标让利率为

(中标价为

大写

),中标服务期为

,质量符合

标准。

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4 款规定向招标方提交履约担保。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盖章)

□交易见证单位:

(盖章)

该项目已进场交易

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2

适用于在金华市范围内执行信用评价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服务类项目招标,评标

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一、评标程序

(一)初步审查;

(二)资信标评审;

(三)商务标评审;

(四)资格审查;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出具评标报告。

二、初步审查

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脑(指硬盘号、MAC 地址、CPU 号

三项均相同)编制的,招标人否决其投标。

三、资信标评审(20 分)

评审项目

评审细则

备注

投标人信

用评价

(5 分)

与 招 标 项 目 相 同 专 业 类 别 的 投 标 人 信

用 等 级 C级 及 以 上 的 得 5 分 ;其 他 等 级

或 未 取 得 等 级 的 投标人得 3.0 分。

1.信用评分应统一采用省

建设厅发布的信用评价标

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

截止时间上一旬(即投标

截止时间在当月 1-10 日

的,以上月 21 号发布的

企业信用等级为准;投标

截止时间在当月11-20日

的,以当月1号发布的企业

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截止

时间在当月21-31日的,以

当月11日发布的企业信用

等级为准)金华市建设工

□拟派项目

负责人(项

目总监)信

用评价

(5 分)【由

招标人选择

是否勾选】

□A(适用于监理服务):与招标项目相

同专业类别的项目总监信用评价得分如

下:

总监信用评价分≥90 分的得 5 分;

90>总监信用评价分≥85 分的得 4.5 分;

85>总监信用评价分≥80 分的得 4 分;

其 他 信 用 评 价 分 或 未 取 得 与 招 标 项 目

相 同 专 业 类别信用得分的项目总监得

3.0 分。

□B(适用于其他有信用评价的服务) :

与 招 标 项 目 相 同 专 业 类 别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信 用 等 级 B 级 及以上的得 5 分;C 级得

4.5 分;其他等级或未取得等级的项目负

25

程智慧管理平台

(https://jsgczhgl.jsj.

jinhua.gov.cn:9443/)发

布的“工程监理企业信用

评价等级”为准:联合体投

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

准:跨行业组成联合体的,

以承担本行业工作任务较

多的监理企业的信用为准

,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

投标人按0分计。

2.招标人不勾选拟派项

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信

用评价评审项的,该项所

有投标人得 5 分。

责人得 3.0 分。

投标人履约能

力及综合实力

(10 分)

根据投标人市场占有情况、行业口碑情况及

与本项目相似的服务业绩情况、在招标人单

位(或其母子公司、上下级部门)类似服务

项目的履约能力情况,综合考量后进行打分

(打分区间为 5-10 分),然后取平均分作为

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

四、商务标评审(

80分)

(一)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约定的区间范围,随机确定抽取让利率 A%,A 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整数位从

5、6、7 中抽取,十分位及百分位由招标人分别从 0~9 中抽

取。评标基准让利率

=A%。

(二)报价分的确定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让利率等于评标基准让利率的得

80 分。偏离评标基准让利率的,

每低于评标基准让利率

1 个百分点的扣 E1 分,即报价得分=80-|投标报价让利率-评标

基准让利率|

×100×E1;每高于评标基准让利率 1 个百分点的扣 E2 分,即报价得分=8

0-|投标报价让利率-评标基准让利率|×100×E2;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点

后第

3 位四舍五入。【本项目 E1=0.5,E2=0.25】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

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得分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

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五、投标人总得分计算

投标人总得分

=资信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六、资格审查

26

招标人对投标人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推选(如总得分相同的,报价让利率高的

优先;如报价让利率也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用随机方式在开标现场确定),并按照

推选依次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产生

1 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10.2 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推荐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所报的让利率为项目中标让利

率。

八、出具评标报告

招标人出具评标报告。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2-0202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8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

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

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联系电话:

五、签约酬金

29

监理费签约合同价暂按4600万元作为基数计取,最终结算时以监理范围内全

部已实施工程的结算审定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按《建设工程监理与

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

%

计算,专业调整系数按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1.0,高程调整系数按1.0。

签约合同价(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验收备案完成,并无条件配

合所监理项目保修期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工作。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日。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3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31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二部分执行。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只列主要条款,其他条款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

0202)第三部分执行。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本合同协议书、补充协议、洽商、变更

等明确双方权利义 务的 纪 要、 中 标通 知 书、 投 标书 及 其附 件、 本 合同 专 用条 款 、

本合同通用条款、现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省市有关的法规和规定及有关技术文件。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

的为准。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

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 范围包 括:承担 本工程 招标范围 内的施 工阶段 和保修阶 段的监 理

业务 ,及工 程竣工 后的配合 结算审 核工作 。控制 工程建 设投资、 建设工 期、工 程

质量 ;进行 安全管 理、工程 建设合 同管理 ;协调 有关单 位之间的 工作关 系。涉 及

设计 变更、 工程签 证(变更 )、工 期顺延 、材料 品牌和 价格、经 济补偿 等可能 影

响工 程价款 或工期 的经过监 理人审 核后, 再由委 托人书 面同意或 签字确 认。涉 及

工程 建设现 场的近 外层关系 (设计 、质量 监督、 质量检 测、安全 监督、 施工、 材

料供 应等) ,由监 理机构负 责协调 ;并对 施工方 案与现 场实际施 工是否 一致, 隐

蔽工 程质量 和工程 量的真实 性,竣 工图和 现场实 际是否 一致,进 场材料 的品牌 、

规格、型号是否符合图纸或招标文件推荐品牌要求的真实性负责。

2.1.2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一般工作内容:

(1)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

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32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组织图纸预会审,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

设计交底会议。

( 3) 参 加 由 委 托 人 主 持 的 第 一 次 工 地 会 议 ; 主 持 监 理 例 会 并 根 据 工 程 需 要

主 持 或 参 加 专 题 会 议。

( 4) 审 查 施 工 承 包 人 提 交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重 点 审 查 其 中 的 质 量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 专 项 施 工 方 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6)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 7)设 置 专 人 管 理 监 理 文 件 资 料 ,及 时 、准 确 、完 整 地 收 集 、整 理 、编 制 、

传 递 监 理 文 件 资 料并报委托人。及时填写监理日志、编报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

估报告、监理总结。

(8)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并向建

设单位移交。

☑2.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 9) 踏 勘 施 工 现 场 , 熟 悉 现 场 环 境 , 了 解 地 质 条 件 和 地 下 障 碍 物 的 情 况 ,

配 合 委 托 人 向 施 工 承包人交底。

( 10)配 合 委 托 人 办 理 、收 集 、整 理 工 程 开 工 准 备 资 料 ,包 括 :①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 ②地 质 勘 察 报 告 ; ③施 工 图 审 查 文 件 ; ④规 划 许 可 证 ; ⑤施 工 许 可 证 ;

⑥工 程 周 边 管 线 分 布 资 料 ; ⑦招 标文件及相关文件;⑧施工合同;⑨其他相关资

料。

(11)审查施工承包人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包括:①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设置,

职责与分工的情况 是否 与合 同 约定 及主 管 部门 要求 相 符;②质 量管 理制 度 、保 证

体系建立 情况;③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情况。

(12) 审 核 施 工分 包 人 资 格 , 审 核内 容 包 括 : 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②安

全生产许可证;③类 似工 程 项 目业 绩 ; ④拟 分包 工 程 的内 容 和 范围 是 否符 合 合 同

约定; ⑤企业主要 负责人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13) 查验 施工 承包 人的 施工 测量 放线 成果 及保 护措 施, 包括 :①测 量人 员

的资格证书;②测量 设备 的 检 定证 书 ; ③控 制桩 的 校 核成 果 、 平面 控 制 网、 高 程

控制网和 临时水准点的 测量成果;④检查相应控制点的保护措施。

(14) 核查 检测 机构 ,核 查的 内容 有:①检 测机 构的 资质 等级 及其 试验 、检

测范围;②法定计量 部门 对 检 测设 备 出 具的 计 量 检定 证 明 ;③与 检测 内 容 相关 的

管理制度 ;④负责本工程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

33

(15) 对进 场的 主要 施工 机械 、设 备进 行检 查, 检查 内容 包括 :①型 号、 规

格、出厂年限应符合 施工 合同 和 施工 组 织设 计的 要 求; ②计 量设 备的 定 期检 定 证

明; ③整机或关 键部件检验检测合格的有效期。

(16)审 查施工 承包 人报送 的工程 材料 、构配 件、设 备质 量证明 文件, 并按

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对 用于 工程 的材 料采 取平 行检 验或 见证 取样 方式 进行 抽检 。

审 查 施 工 承 包 人 提 交的 采用 新 材料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

验收标准。

(17)根 据工程 特点 和要求 确定旁 站的 关键部 位、关 键工 序,安 排监理 人员

进行旁站,并及时记录旁站情况。

(18)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基本内容包括:①按图纸、规范、

标准和施工方案 的 实 施 情 况 ;②材 料 、 设 备 、构 配 件 使 用 情 况; ③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到位情况;④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⑤施工环境。监理人员发现质量问题或

质量隐患的,应及时做出处置。

(19)对 施工承 包人 报验的 隐蔽工 程、 检验批 、分项 工程 进行验 收,符 合要

求后予以签认;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0)监 理人发 现施 工存在 质量问 题的 ,应书 面记录 ,并 签发监 理通知 单,

责令施工承包人整改。整改完毕后,应根据施工承包人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

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21)督促施工承包人及时提交有关质量问题、事故的书面报告,质量问题和

事故处理完毕后,将完整的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22)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3)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3 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24)负责工程计量工作,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特殊项目或不可预见事件引

起工程量的变化,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法应协商确定。

(25)审 查施工 承包 人提交 的工程 支付 款申请 ,总监 理工 程师审 核后报 委托

人审批,根据委托人的审批意见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6)及时记录、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造价控制提供依据。

监理人在签认工程联系单时应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部位、原因和影响的工程量。

(27)按 建设单 位的 委托, 审查施 工单 位提交 的竣工 结算 资料, 对资料 的真

实性、完整性、时效性提出审查意见。

☑4 进度控制工作内容:

34

(28)审 查施工 承包 人报送 的施工 总进 度计划 、年度 、月 度或阶 段性施 工进

度计划,审核的基 本 内 容包 括 :①与 施 工合 同 中 工期 约 定 的符 合 性 ; ②主 要 工程

项 目 的 完 整 性 ; ③分 期 施 工 、 分批 动 用和配套动用的要求;④阶段性施工进度计

划与总进度计划的符合性;⑤各专业进度计划的协调性;⑥施工顺序 满足施工工艺

要 求; ⑦施 工承 包人 员、 工程 材料 、构 配件 、设 备、 施工 机械 设备、机具等 资源

供应 计划 满足 进度 计划 需要 ;⑧施工 进度 计划 应符 合委 托人 提供 的资 金、 施工图

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

(29)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如发现实际进度与

计划进度不符时,应 签 发 监 理通 知 指 令 施 工 承 包人 采 取 调 整 措 施 ;必 要 时 召 开 有

关责任方 参加的专题会议,确定采取的措施,由施工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经总监

理工程师批准后报送委托人。

(30)定 期向委 托人 报告工 程进度 实施 情况、 采取的 进度 控制措 施、取 得的

效果、相关建议以及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风险。当工期严重滞后时,应向委托人提

交专题报告。

(31)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单、签证单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

发包人,并对变更签证内容和工程量的真实性负责。

(32)监理人应配合结算审核工作,限期回复咨询单位提出的查询内容,回复

时间不得超过7天,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5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3)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专项方案、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4)危 险性较 大的 分部分 项工程 施工 前,应 审查施 工承 包人报 送的专 项施

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承

包人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情况;应督促施工承包人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

经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人审查。

(35)检 查施工 承包 人安全 生产管 理制 度的建 立情况 、安 全生产 许可证 有效

期 、现 场专 职安 全生 产管 理人 员的 配置 情况 、项 目负 责人 和专 职安全员岗位证书

及特种人员的资格证书有效期等。

(36)要 求施工 承包 人提交 与分包 人签 订的施 工安全 生产 管理协 议书, 督促

施工承包人建立检查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7)对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符

合要求的,由施工 承包 人 向当 地建 设 行政 主 管部 门办 理 告知 手 续后 , 方可 进行 安

装 或拆 卸。 对起重机械设备基础进行 验收 ;安 装、 加节 作业 完成 后, 按 相关 要求

35

进行资料 核查,参加施工 承包人组织的验收,并在建筑 起 重 机 械 验 收 记 录 上 签 署

意 见 ; 监 督 施 工 项 目 部 在 建 筑 起 重 机 械 验 收 合 格 30天 内 到 建 设 行 政 主 管部门备

案,领取使用登记牌。

(38)核查施工承包人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9)对 钢管、 扣件 、安全 网进行 检查 ,当发 现材料 不合 格时, 应指令 施工

项目部将不合格的材料撤出现场。

(40)在施工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模板支撑体系、自升式模板体系、

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和基坑支护等重要的安全设

施进行检查或验收。

(41)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作业进行检查,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

人按专项方案实施。

(42)开 展安全 隐患 排查工 作,发 现工 程存在 安全事 故隐 患时, 应签发 施工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通知 单要 求施 工承 包人 整改 。必 要时 ,应 签发 监理 通知 单, 要

求 施工 承包 人进 一步整改;情况严重时 ,应 签发 工程 暂停 令, 并应 及时 报告 委托

人 。 施 工 承 包 人 拒 不 整 改 或 不 停 止 施工 时, 监理 人应 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监理报

告。

(43)现 场发生 安全 事故时 ,应立 即签 发工程 暂停令 ,督 促施工 承包人 迅速

保护现场,抢救人员 ,采取措施 防止事态发展 扩大,同时收集 与事故有关的 资料 ,

参与 、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 调查处理 结束后 ,应按照事 故调查组提出 的处

理 意 见 和 防 范 措 施 建 议 , 检 查 施工 承包人落 实情况 ,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

复工报审表,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44)核 查施工 承包 人安全 生产措 施费 用投入 和使用 情况 及施工 承包人 报送

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支付申请,并签署意见。

☑6 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

(45) 按委 托人 授权 处理 工程 变更 ,包 括:①对 委托 人要 求的 工程 变更 提出

评估意见,并督促施 工承 包人 按 会签 后 的工 程变 更 单组 织 施工 ; ②组 织委 托人 、

施工承包 人按施工合 同约定协商确定工程变更 费用及工期变 化,会签工程 变更单;

③在 工程 变更 实 施前 与委 托 人、 施工 承包人协商确定工 程变 更的 计 价原 则、 方 法

或 价款 ; ④当 委托 人与 施 工承 包人 不 能就 工程 变 更费 用达成一致时,提出 暂定 价

格作 为临时支 付工程 款的依据 ,最终 结算时以 委托人 与施工 承包人达 成的协 议为

依据;⑤将已批准的工程变更内容及时在图纸中进行登记和标识。

36

(46)按委托人授权处理费用索赔,包括:①预测可能导致索赔事件的原因,

并采取防范措施;②当 索 赔 事 件 发 生 时 , 应 按 施 工 承 包 合 同 的 约 定 进 行 处 理 ;③

及 时 收 集 、 整 理 有 关 工程费 用索赔的 原始资料, 为处理费用 索赔提供 依据;④主

持索赔的处理,审核索赔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 47) 按 委 托 人 授 权 处 理 工 程 延 期 或 工 期 延 误 , 包 括 : ① 签 署 工 程 临 时 延

期 报 审 表 , 并 通 报 委托人;②延期事件结束后,签署最终 延期报审表,并报委托

人;③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工期延误。

(48)调 解施工 合同 争议。 在施工 合同 争议的 仲裁或 诉讼 过程中 ,按仲 裁机

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49)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施工合同解除后的有关

事宜。

☑7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

(50)协 助委托 人编 制工程 勘察设 计任 务书, 选择工 程勘 察设计 人,并 协助

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51)检查勘察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勘察设计人完成勘察设计合同约

定的工作内容,审核勘察设计人提交的勘察设计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勘察设计费

用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

(52)根据勘察设计合同,协调处理勘察设计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

(53)协调工程勘察设计人与施工承包人之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正常进行。

(54)审 查勘察 人提 交的勘 察方案 ,提 出审查 意见, 并报 委托人 。如变 更勘

察方案,应按以上程序重新审查。

(55)检 查勘察 现场 及室内 试验主 要岗 位操作 人员的 上岗 证、所 使用设 备、

仪器计量的检定情况。

(56)检查勘察人执行勘察方案的情况,对重要点位的勘探与测试应进行现场

检查。

(57)审 查勘察 人提 交的勘 察成果 报告 ,向委 托人提 交勘 察成果 评估报 告,

并参与勘察成果验收。

(58)依据设计合同及项目总体计划要求审查设计各专业、各阶段进度计划。

(59)审查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并提出评估报告。

(60)审 查设计 人提 出的新 材料、 新工 艺、新 技术、 新设 备,应 通过相 关部

门评审备案。必要时应协助委托人组织专家评审。

(61)审查设计人提出的设计概算,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委托人。

37

(62)分析勘察、设计阶段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制定防范对策,减少索赔事

件的发生。

(63)协助委托人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

(64)协助委托人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审有关工程设计文件,并根据审批意见,

督促设计人予以完善。

☑8 工程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

(65)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频率定期回访。

(66)对 委托人 或使 用人提 出的工 程质 量缺陷 ,安排 监理 人员进 行检查 和记

录,要求施工承包人予以修复,并监督实施,合格后予以签认。

(67)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承包

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修复工程费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

托人。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

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

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及相应的地方法规 ;本 合同 及 委托 人与 本 工程 参 建各 单位 签 订的 合 同; 经政 府 批

准的建设 计划、规划、 工程施工图纸等其他有关技术文件。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 监理人 员的其他 情形: 监理 实施过 程中投标 文件承 诺的监 理人员

必须全部到位,未经 委 托 人 同 意 擅 自 变 更 总 监 外 的 其 他 人 员 , 按 签 约 合 同 价 1%/

人 次 向 委 托 人 支 付 违 约 金 。 未 经 委 托 人同意擅自变更项目总监,委托人有权终止

合同,并按签约合同价10%/人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若 确 因 特 殊 原 因 需 更 换 ,应

提 前 7天 向 委 托 人 书 面 报 告 , 经 委 托 人 同 意 并 向 行 业 监 管 部 门 备 案 后 可 进行 更换

项目 总监,更 换后的 项目总监 资质资 格条件( 含资 质等级、 业绩荣 誉、职称 、奖

项、项目总监 信用评价{以金华市 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官方网站(http://jsj.jinhua.

gov.cn/)公布的最 新信用评价结 果为准}等)不得低于原 项目总监资质 中标时的

资格条件 ,仅限更换 一次并向委托 人支付违约金4万元(个人重大疾病或人身意外

除 外) 。总 监及 承 诺班 子人 员 每人 每月 出勤 均 不得 少于 22天(每天工作时间不小

于8小 时 )(工 期 不 足 一 个 月 的 ,按 比 例 折 算 天 数 ),主专业监理人员需项目开工至竣工

验收合格止,阶段专业监理人员根据项目形象进度需求,分阶段进场或退场,以 委 托 人 人 脸 考

38

勤 记 录 为 考 核 依 据 。各 专 业 监 理工程师 进行驻场时间 按委托人要求 ,若缺勤或 擅

自 离 岗 , 则 总 监 、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监 理 员 分别 按3000元/天、2000元/天、1000

元/天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若因 特殊 情况 或实 际需 要必 须调 换者 ,监 理人 必须 事先向 委托 人提 供以下材

料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批准以后,才能派替换的监理人员进场:

a、书面请示报告;

b、替换人的技术职称证书、监理岗位证书、身份证(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及其工作经历与业 绩等 有关 证明 材料 。当 替换 人的 职称 、资 质和 工作 经历 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或委托人认为可以接受时,委托人可以给予批准。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 理人的 授权范围 :对施 工期及 缺陷责任 期内的 工程质 量、工 期、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合格工程数量及价款的审核,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核等。

以上涉及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工 程 变 更 ; 设 计 变 更 ; 工 期 及 费 用 索 赔 ; 影 响

工程造价 和工期的签证 及工程价款支付凭证等,必须取得委托人批准才能行使。

(1)质量及工期监理的授权范围

1)审查、认可承包人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经委托人批准,签发开工、停工、

复工令 ;

2)督促检查承包人的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

与实施;

3)审核 承包人 提出 的施工 组织设 计、 施工技 术方案 、施 工进度 计划, 并督 促

检查其实施;

4)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施工图技术交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施工图设计提

出合理建议;

5)督 促、 检 查承 包 人严 格 按现 行 规范 、 规程 、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

程质量。在关键的施工工序上必须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6)督 促 承 包 人 编 制 主 要 材 料 、构 配 件 检 测 计 划 :审 核 进 场 工 程 材 料 、构 配 件

和 设 备 的 质 量 证 明 资料,对进场实物按照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按比例抽检或

见证取样、送样检验工作 ;

7)严 格审 核 、监 控 承包 人 提 供的 材 料、 构 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审查施

工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 量。未经监理 人签字认可的 建筑材料 、

建筑构配 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承包人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9

8)严格监控 工序质量、安全,抽检工程 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

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9)必须 对承 包人 的测 量成 果进行 复测 检验 ,无 条件 配合第 三方 测量 的抽 测工

作;

10)审查承包人的进度计划,跟踪进度计划,控制工程进度;

11)组织召开每周的监理例会,做好会议纪要;

12)进行施工管理、验收等监理工作;

13)对 承 包 人 完 成 并 已 合 格 的 工 程 量 签 证 , 对 已 完 成 但 未 达 到 合 格 的 工 程 量

不 予 签 证 。同 时 对 承包人未 达到合格的工 程下达整改通 知书并督促整 改。审查包

人的工程 计量及工 程款支付,审查工程结算,经委托人批准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1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申请报告,组织初步验收;

15)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最终竣工验收;

1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分析和处理,检查计量器具的合格使用期及帐

物卡;

17)督 促 承 包 人 依 法 办 理 劳 动 用 工 、 社 会 保 险 手 续 , 监 督 和 制 止 承 包 人 的 转

包 、 违 法 分 包 及 挂 靠行为。发现 承包人有转包、违法分包 及挂靠行为的,应立即

向委托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8)按月度检查承包人对雇用的农民工、劳务工的工资发放情况,并将其作为

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监理月报中;

19)整理监理文档,向委托人移交监理资料、档案,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20)详细收集并记录每天的施工情况,及时分析监测单位的信息资料,提出合

理的施工措施;

21)监 理 人 分 别 以 周 报 、 月 报 形 式 , 向 委 托 人 书 面 如 实 汇 报 上 周 、 上 月 项 目

的 质 量 、 进 度、投资 、安全文明施 工、接口管理 协调、信息管 理、合同管理 、农

民工、劳 务工的工资 发放情况,并附情况分析及拟采取的对策;

22)监 理 对 承 包 人 的 工 程 计 划 实 施 动 态 管 理 , 工 程 计 划 的 平 衡 、 调 整 要 有 月

分 析 报 告 , 并 作 为 月报的重要内容:审核承包人上报的形象进度工程量,严格把

关,避免出现漏报、错报、虚报;

23)负责对工程控制测量、第三方监测的协调和管理及配合工程保险的理赔;

24)监理对接口问题负有协调、管理的职责;

25)做好以下对承包人的管理工作;

①抽查承包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调配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

40

②协助委托人对承包人进行考核;

③制定工程中间交接工作程序,协助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工作;

④协助委托人组织土建承包人向后续进场承包人移交作业面;

26)督 促 承 包 人 按 有 关 规 定 整 理 合 同 文 件 及 有 关 施 工 技 术 档 案 资 料 和 竣 工 资

料 的 归 档 , 并 及 时 审查;

27)做好以下文档管理和信息管理工作;

①为 了 本 工程 文 件 管 理 规范 化 、 统 一 化, 所 有 提交文件的编码和格式等须满

足委托人要求;

② 提 交 所 有 隐 蔽 工 程 的 影 集 ,用 数 码 相 机 拍 照 ,注 明 摄 影 的 部 位 ,工 程 名 称 ,

检 查 人 , 检 查 内 容、存在问题、检查时间等;

③提交文件的份数须满足委托人或其他相关单位或部门各一份。

28)参加施工设备整机性能检测、调试和验收和运抵现场的接收交接。

29)对 经 委 托 人 审 批 的 重 大 更 改 设 计 所 发 生 的 合 格 工 程 量 认 真 审 核 , 并 在 签

证 中 确 认 , 以便委 托人及时掌握;

30)检查工程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

31)对 工 程 的 施 工 质 量 、 安 全 、 档 案 资 料 、 文 明 施 工 提 出 评 估 意 见 , 竣 工 验

收 按 建 设 工 程 竣 工 验收备案制执行;

32)督促承包人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维修工程出现的缺陷;

33)参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的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整

改;

34)组织设计联络、样机验收、工厂验收、到货验收,并负责记录和编制相关;

35)编 制 调 试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 审 查 调 试 大 纲 、 调 试 方 案 和 措 施 , 组 织 设 计 单

位 对 施 工 承 包 人 进 行设计交底,组织重大调试方案的技术讨论;

36)就与调试相关的前期工程情况(包括设计、设备、土建、安装等)对承包

人进行交底;

37)组 织 施 工 承 包 人 的 调 试 工 作 , 监 督 承 包 单 位 执 行 批 准 的 调 试 方 案 和 措 施

, 对 调 试 过 程 实 施 巡视、见证、检查,必要时旁站;

38)组织参加单体、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各阶段的质量验收、签证工作,审

核调试结果;

39)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督促责任单位进行缺陷整改并验收;

40)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相关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2)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的授权范围

41

1)安全生产

①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

系;

②督 促 承 包 人 依 照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规 、规 定 、标 准 及 监 理 合 同 的 要 求 ,分 析 不

同 的 施 工 阶 段 和 不同的施工工序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并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③督促并指导承包人建立完整的安全台账,并定期进行检查;

④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交底制度。工程施工前,必须对工程参与人员进行安全

生产的宣传教育,组 织 学 习 国 务 院 、 浙 江 省 、 金 华 市 、 委 托 人 颁 发 的 关 于 安 全 生

产 的 “条 例 ”、 “规 定 ”和 “安 全 生 产”操 作规 程 , 并对 安 全 交底 进 行 书面 记 录

。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人员的变化、施工工法和 施 工 工况 的 变 化 等 实 际情

况 , 督 促 承 包 人 对 施 工 参 与 人 员 进 行 专 项 的 安 全 交 底,进行 施工过程中 的安全控

制;

⑤及 时 发 现 并 制 止 承 包 人 的 各 种 违 章 作 业 ,督 促 其 整 改 。对 重 大 安 全 问 题 有

权 责 令 承 包 人 停 工整改,并向委托人进行报告;

⑥检 查并 审 核承 包人 的 施工 机 械设 备 数量 、性 能 、检 修 证, 以 及特殊工种作

业人员操作证等,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除安全隐患;

⑦监理 机构 应组 织定 期和 不定 期的 安全 检查 ,配 合 委托 人的监督检 查, 对检

查 发现 的隐 患应 立即 发出 监理 通知 , 按监 理通 知和 委 托人 发出的整改通知书的要

求, 督促 、跟 踪承 包人 “定人 、定 时、 定措 施”落实 整改 。对 未按 要求 整 改 的 承

包人 ,即 再发出 第二 次监 理通知 。对 两次发 出整 改通知 而拒 不整 改的承包人,监

理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报告,并配合委托人采取必要的措施,落

实整改;

⑧督促 并指 导承 包人 编制《 临时 用电 施工组 织设 计》 ,定 期或不 定期 地对 承

包人 的安全用电情况进 行专 项检查 。每 月对 施工现 场的 安全用 电、 动用明 火、 防

护 设施 、施 工机 械的安全性能、消防器 材的 设置 、安 全技 术措 施的 落实 等情 况进

行一次综 合性的检查, 并以书面形 式向委托人进行安全生产的专题报告;

⑨主持 安全 生产 工作 例会, 并编 写会 议纪要 。每 周组 织安 全生产 施工 例会 ,

检查安 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措

施;

⑩执 行 国家 、 地 方有 关 职 业安 全 健 康管 理 的 法律 、法规和标准,并督促承包

人执行:

42

⑪督 促并 指 导 承包 人 编制 各 种应 急 预 案, 完 善应 急 救援体系,并适时开展应

急演练:

⑫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月报制度;

2)文明施工

①督 促 、 检查 并 协 助 承 包 人 办理 各 类 政 府 主 管部门许可证及申报 。包括但不

限于:施工许可证;掘路执照;公路、城市道路施工许可证;临时占路许可证;渣

土处置证;封堵原排水管道报批手续;夜间施工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等;

②督促并检查承包人按规定做好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之间分隔、路拦的设置

③检查并审核承包人对公用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④检查 并督 促承 包人 保持施 工沿 线单 位居民 的出 入口 和道 路的畅 通、 整洁 ,

凡 在 施 工 道 路 的 交 叉路口要按规定设 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 防止事故发

生;

⑤检 查 并 督 促 承 包 人 按 规 定 进 行 各 类 材 料 及 土 方 的 堆 放 ,做 到 整 齐 有 序 ,不

侵 占 人 行 道 、 车 行道、消防通道;

⑥检 查 并 督 促 承 包 人 采 取 防 止 渣 土 洒 落 、泥 浆 废 水 流 溢 、粉 尘 飞 扬 的 施 工 措

施 , 减 少 施 工 对 市 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⑦ 检 查 并 督 促 承 包 人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噪 声 ,为 监 控 施 工 现 场 的 噪 声 ,监 理 人 应

配 置 噪 声 测 试 仪 器,每月测试两次,并将测试数据列入监理月报中;

⑧检查 并督 促承 包人 按浙江 省及 金华 市文明 施工 的有 关规 定建立 各项 管理 制

度,落 实卫生包干责任制,搞好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

⑨工程竣工后,检查并督促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的清场工作;

⑩督促承包人落实防台、防汛、防涝等三防措施;

⑪督促承包人落实消防措施及减少大气污染等措施;

⑫一旦 发生 安全 事故 ,监理 人必 须作 出快速 反应 ,在 一小 时以内 向委 托人 安

全 管 理 职 能 部 门 报告,并督促承包人进行事故的及时上报和配合调查、处理与 统

计工作;

⑬做好以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

a.编制施工安全管理程序及施工安全控制计划,制订安全控制保证措施;

b.制定施工安全目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c.抽查 承包人 的安 全教育 (三级 教育 )情况 ,抽验 承包 人特种 工人上 岗证 ,

检查承包人的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43

d.对 施工 现 场进 行 安全 巡 视, 参 加每 月 定期 安全检查,建立安全工作台账,

分析安全状况并提出安全预控意见。

e.参加事故现场调查和安全事故分析会议,协助委托人处理安全事故,起草

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f.每月提交安全、文明检查报告,总结每季度的情况是否达到施工安全目标;

g.每季度提交安全文明检查评比报告;

h.督促承包人在醒目位置设置五牌一图。

以上未尽之处,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执行。

( 3) 如 遇 政 府 重 大 活 动 或 重 要 会 议 , 监 理 人 应 按 照 金 华 市 及 委 托 人 的 有 关

要 求 做 好 维 稳 相 关 工作。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

,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

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5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

2.5 提交报告

监 理人 应 提 交报 告 的种 类 (包 括监 理 规 划、 监 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

时间和份数:监理人应 及时 提供 完整 的监 理资 料, 编制 监 理月 报及 监理 业务 范围

内 的专 项报 告。 监 理人应每月不少于两次 或委 托人 认为 需要 时应 以书 面形 式 报告

监 理情 况。 负责 并及 时上 报项 目形 象 进度周报、月报、季报 、年 报及 其他 上级 或

委 托人 要求 提供 的各 种资 料, 内容 包 括进 度、 工程 量、 资金支付和需求、困难 和

问 题。 编制 月总 结计 划、 年总 结计 划、 整个 项目 计划 及其 他需 要的内容。监理规

划在开工7天前上报,监理周报在每周四前上报,监理月报在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

月报,约定的专项报告及其他内容需在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交。提供份数:五份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所有。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14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

的时间和方式为:双方当场书面移交。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44

委托人同意在 / 个工作日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

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

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1.2 监理人所有违约金委托人有权直接从监理费中扣除,委托人也可要求监

理人另行支付。

监理合同执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理人将支付违约金:

(一)以委托人进度计划节点为考核标准,按期或提前完工不奖不扣,因监理人

原因造成延迟完工每天扣人民币2000元。因监理不力造成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安全问题,每发生一次扣人民币1000-100000元。

(二)监理人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执行,如由于监理人的错误或过失,给委托

人造成损失的,应根据错误或过失的性质和所造成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注

:造成损失的额度以本项目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的为准。

(三)监理人不按中标文件约定的专业、人数到岗的,委托人责令限期改正,

且监理人每次向委托人按1000-5000元/人支付违约金。

(四)在监理工作范围内,监理人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人身意

外事故保险。监理人员的任何损伤由监理人自行负责。如委托人先行支付的,有权

在应支付的监理费中予以扣除,监理人对此无异议。

(五)若发生混凝土注水、漏震、浇捣不密实、不按规范保养、防水作业未按

规范施工、胀模等问题的,监理未发现或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每发现一次处

罚1000-10000元。

(六)监理人未对隐蔽工程进行旁站或验收的,责令整改,监理人应立即组织

监理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同时,处以20000元/次

的违约金。

(七)因监理人原因导致返工的,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根据错误或过失的

性质和所造成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

建筑安装工程费。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因违约被处以各种处罚的,违约金额确定后

从最近期监理服务费中扣除,监理服务费办理结算时从结算款中扣除所有违约金。

委托人也可要求监理人另行支付。

45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委托人不支付利息。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 比 例 为 :

/

, 汇 率 为 :

/

5.3 支付酬金

5.3.1 监理正常工作酬金计算方法:中标百分比率(%)×《建设工程监理与

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监理服

务费签约合同价暂按4600万元为计费基数进行计算;调整合同价按实际监理范围内

已 完工 程量 为 计费 基数 进行计算;监理费最终合同价以 监理 范围 内 全部 已实 施 工

程的结算审定总价作为计费基数结合中标费率进行计算。专业调整系数按1.0,工

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1.0,高程调整系数按1.0。

5.3.2 监理 服务 报价 已包 括为 完成 本监理 工程 服务 范围 内的 服务内 容可 能发

生的各项费用,如工 作、 生活 、交 通、 设备 (仪 器) 、劳 力、 利润 、税 收等 所有

费用与税金。若工程延期造成服务日期延长的,委托人不再向监理人支付延期服务

费。

5.3.3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1)合同签订且施工单位进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首付款;

(2)工程完成 50%工程量时,支付至本项目签约合同价的40%;

(3)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由过程审计确认已完工程量为基数计算

监理费的70%;

(4)待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并收到全部监理资料后,委托人支付至本项目最终

监理服务费的100%(以结算审核为监理费计算基数)。

上述款项支付前,监理人应及时提供增值税发票并及时支付当期产生的违约金

,否则委托人相应顺延支付款项且不视为违约。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监理费不增加。

6.2.6 因工程 规模、监理 范围的变化 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

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46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主管部门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 进行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按国家有关规定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按国家有关规定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按国家有关规定 。

9、补充条款

9.1 委托人对监理单位按考核内容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为合格值。考核内

容:

(1)工程质量:有无由于监理不当造成工程出现质量事故的;

(2)工程安全、文明:有无监理不当造成工程施工阶段发生安全、文明生产

不到位及人员伤亡事故的;

(3)工程进度:有无由于监理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4)监理单位人员到位率:工程项目监理班子人员有无全部到位;

(5)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措施是否可行;

(6)工程投资控制:监理单位按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做好控制工作:

事 前控 制 主 要做 好 :①确 定投 资 控 制目 标 ,并 细 分 目标 值 。②审 查施 工组织

设计和技术措施费 用 。③对 工 程进 行 风 险分 析 , 制定 防 范 索赔 措 施 。④协 助 委托

人履行合同义务。⑤进度款。⑥其他事前控制。

事 中控 制主 要做 好 :①做 好各 部门 的协 调 工作 ,及 时 发出 指令 ,力 求减少索

赔。②施工中严格工 程计 量 , 合理 、 按 时支 付 工 程进 度 款 。③严 格控 制 工 程变 更

费 用 签 证。 ④认真检查、监督承包商履 行 合 同。 ⑤完 善 价 格信 息 管 理 , 及时 掌 握

市场价格波动。⑥对工程造价超额进行分析,采取纠偏调整措施。⑦其他事中控制。

事 后控 制 主 要做 好 :①认 真细 致 审 核工 程 项目 分 段 及结 算 书。 ②确 定 变更费

用及价格调整。③公 正合 理及 时 处理 索 赔; 监理 班 子人 员 中的 造价 控 制人 员 负责

对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的审定。④其他事后控制。

47

9.2 履约保证金:

9.2.1 中标人在签订监理合同前需交纳签约合同价的2%(精确到元)作为本工

程监理的履约保证金。(其中工程安全、文明监理保证金占15%,工程质量监理保

证金占20%,工程进度监理保证金占20%,监理人员到位保证金占25%,施工现场扬

尘治理管理措施保证金占10%,工程投资控制保证金占10%)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

保函(出具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需满足以下条件:

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保函或保单有效期须至项目竣

工验收合格,若期间保函或保单失效,由中标单位在保函或保单失效前重新办理,

有效期须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若履约保证金不够扣除时委托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

除。

9.2.2 工程安全、文明监理保证金方面:由于监理不当造成工程施工阶段发生

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扣除100%的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9.2.3 工程质量监理保证金方面:若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扣除100%的履

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9.2.4 工程进度监理保证金方面: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工期延误超过一个

月的,委托人有权扣除100%的履约保证金,监理人同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9.2.5 监理人员到位保证金方面:监理人对承诺的工程项目监理班子人员必须

到位,且专业监理 工程 师必 须要 有五 年以 上工 程监 理经 验的 监理 工程 师, 否则 委

托人有权更换人员,并有权扣罚100%的履约保证金,监理人同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9.2.6 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措施若不到位,委托人有权扣除100%的履约

保证金,监理人同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9.2.7 工程投资控制保证金方面:监理人按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做好控

制工作。监理班子 人员 中 的造 价控 制 人员 负 责对 工程 施 工进 度 款支 付的审定,若

出 现 审 定 误 差 超 过 ±5%或 违 反 计 价 原则 计量的, 委托人有 权扣除100%的履 约保证

金,并按签约合同价的5%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同时,监理人还应承担相应责任。

9.2.8 履约 保证 金在 工程 验收 合格 并协助 配合 完成 竣工 资料 存档等 工作 后且

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2.9 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形的,根据合同专用条款进行处罚,处罚额度超出履

约保证金的,仍根据合同约定向委托人缴纳违约金。

9.3 监理人安全责任条款:

48

9.3.1 监理人负责本项目的现场安全生产控制,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安 全生 产许 可证 条例 》等 相关 法律 、法 规以 及建 设行 政主 管部

门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9.3.2 监理人应制定现场安全生产专项监理制度及安全监理细则。

9.3.3 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

施工现场定期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9.3.4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施工单位未办理安全生产许

可证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

9.3.5 跟踪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

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3.6 监理人按规定对建设工程单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列支和

使用实施监督。

9.3.7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做

好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9.3.8 监理人应对重要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进行巡查,并做好相关记

录。

9.3.9 监理人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人身意外事故保险。监理人

员的任何损伤与意外由监理人自行负责。

9.4 其他要求:

9.4.1 监理单位的监理班子必须切实负起职责,明确相关管理制度,协调磋商

管理机制,应旁站的分项分部工程必须全程旁站,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未旁站或无

效旁站的,监理人应按500元/次向 委托 人 支付 违 约金 ; 委托 人 发现 一 次未 旁站 予

以口头警告,两次发现立即更换有关人员,三次发现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由监理

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9.4.2 有关的监理资料、通知单、签证单、会议纪要必须及时整理,不允许先

施工后签证的行为, 委托 人对 监理 的资 料情 况将 定期 检查 ,若 发现 资料 不及 时或

不齐全的情况,将作出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并由监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9.4.3 对工程进度款、工程变更(如零星工日、机械台班的计日工等)、材料

及设备价格签证把关不严的,监理人按1000元/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委托人有

权从监理费中直接扣除。

49

9.4.4 监理班子成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和施工企业私下接触,

不得接受施工企业的 宴请 、礼 物、 礼金 、消 费卡 和其 他有 可能 影响 监理 行为 的活

动,如有发现立即更换相关人员,直至解除合同,并由监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9.4.5 监理班子应建立完善的诚信考勤机制,应对每位成员的工作业绩进行内

部考核,及时总结, 发现 问题 立即 纠正 。施 工期 间监 理工 程师 不得 脱岗 ,如 确有

要 事应 向总 监请假,总监应立即报告 委托 人现 场代 表, 若 未经 请假 就擅 自脱 岗 ,

发 现二 次立 即更 换有 关 人员 ,监理班子考勤和休息制度 应书 面上 报委 托人 , 委托

人 有 权 对每 一 位 监 理 人 员进 行 考 勤 ; 监理 人 要 按 照委托单位要求,安装远程视频

监控系统。

9.4.6 委托 人对 总监 及监 理班 子的 工作分 阶段 进行 评价 。未 经委托 人书 面同

意,不得更换总监及 监理 员; 委托 人对 总监 或监 理班 子的 工作 不满 意或 是总 监有

其他的违规行为,委托人有权提出更换总监及监理员。

9.4.7 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

的一切损失均由监理人负责。

9.4.8 本工程监理人如发生9.2条中任一情形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9.4.9 委托人《工程建设监理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系本合同组成部分;监理

人每次考核70分以下的,每次承担违约金5万元;考核50分以下,每次承担违约金

10万元。

9.4.10 项目现场须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9.4.11 未尽事宜,由委托人、监理人结合有关国家规定共同协商。

9.4.12

由监理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要求监理人继续履

行协议时,监理人 承 担上 述 违 约 责 任后 , 仍 应 继 续履 行 协 议 。 委托 人 为 维 护 合法

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函费、差旅费等费用,

由监理人承担。

50

工程建设监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奖优罚劣,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

为 加 强 对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考 核 工 作 的 组 织 ,成 立 考 核 工 作 小 组 ,负 责 考 核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 成 员 由

组成。

二、考核依据:

1.国家颁布实施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

2.省、市下发的关于对监理单位考核评定的有关文件。

3.监理公司制定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

4.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5.来自建设单位、承包商及其它方面反馈的有关信息。

三、考核内容:

(一)考核内容

1.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方面(20分)

( 1) 机 构 是 否 健 全 , 分 工 是 否 明 确 ; 主 要 监 理 人 员 是 否 同 监 理 合 同 中 规 定

的 相 符 , 人 员 是 否 到位并挂牌上岗(5分)。

(2)主要监理人员是否具有监理资格;实际操作中是否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岗

位的正常工作(5分)。

( 3)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是 否 健 全 ; 是 否 按 建 设 单 位 、 监 理 合 同 的 要 求 建 立 内 部

管理 制度及工 作制度 ;有无违 反纪律 对工作造 成影响 及玩忽 职守的情 况;有 无对

建设方规 定或通知 、指令不执行的情况(5分)。

(4)有无相互推诿、拖延或待办不办的情况(5分)。

2.监理业务方面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规范化管理(80分)

(1)质量控制(25分)

①测量 工作:是 否有完 整的测 量复测方 案;是 否对承 包人的控 制测量 和施工

放样 测量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是否对关键部位进行监控测量复核(检测手段齐备,

检测频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5分)

②材料、试验工作:是否对承包人的试验工作进行了有效管理;督促检查承包

人健全自检系统;是否对材料或商品砼及构件试验进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样,按规

51

定独立抽检;对施工单位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是否有效监督

(3分)。

③对承包人的施工方案是否进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2分)。

④旁站 检查工作 是否到 位;现 场记录是 否符合 要求; 对关键部 位的监 理是否

及时准 确;能够预先发现问题,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重大问题是否及时汇报(5

分)。

⑤ 工 序 检 验 认 可 :是 否 对 承 包 人 完 成 自 检 合 格 的 各 道 工 序 进 行 及 时 的 验 收 签

证 认 可 ( 2分 ) 。

⑥工程问题处理:是否按照监理程序对施工质量问题或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并上

报(3分)。

⑦质量 评价:所 监工程 各种质 量检测指 标是否 合格、 外观良好 ;是否 出现质

量问题 和事故;是否有返工现象(5分)。

(2)进度控制(15分)

①能否按时上报进度统计报表(5分)。

②对承包人上报的年、季、月、旬计划的审批是否准确,检查和调整是否及时

(5分)。

③ 是 否经 常深 入工 地 ,了 解承 包 人的 工、 料、 机 投入 情况 ;对计划超前或滞

后提出分析意见;对进度滞后的工程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5分)。

(3)投资控制(15分)

①是否 严格执 行工 程签证 相关管 理办 法,造 价控制 人员 是否认 真完成 造价 相

关工作(3分)。

②是否 按时签 证, 按时审 核上报 计量 申请单 ,按时 对分 部分项 工程进 行阶 段

性结算初审(3分)。

③对 各种 质量 检验 报告 单、 中间 交工 证书 、中 间计 量表 是否及时准确签认,

有无漏签、错签;对承包人上报的工程洽商方案等资料的审核是否及时准确;对计

量支付的理解是否透彻,计量方法、原则掌握严格、正确(3分)。

④工程变更 处理情况:是否按合 同及规定的程 序对发生的变 更问题及时处 理;

能否 对承包人上报的费用、工程数量计算提出审核意见;对有争议的变更问题提出

自己的意见(3分)。

⑤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决算书审核是否及时准确(3分)。

(4)安全管理(10分)

①安全事故处理有无记录档案(2分)。

52

②能否及时发现现场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上报建设

单位(2分)。

③有无审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2分)。

④有无文明施工检查工作记录(2分)。

⑤是否 督促施工 单位施 工现场 安全警示 标志等 按要求 规范设置 ,措施 得力,

交通便 道符合合同规定(2分)。

(5)项目管理(15分)

①各项 目部是否 有根据 具体工 程制订监 理实施 细则、 监理规划 、分项 工程专

项监 理方案,并予以执行(5分)。

②对工程管理是否提出合理化建议(2分)。

③对上次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3分)。

④是否建立项目监理档案,是否及时召开监理例会,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等档

案资料是否完整、统一、规范(5分)。

3.廉政建设方面

①是否建立并遵守廉政建设规章和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

②有无向承包人承包工程和指定分包,经营或指定推销、采购建筑材料设备。

③有无索贿、受贿和行贿行为。

四、考核程序和计分方法:

考核按单项工程采用百分制进行,分值构成为项目机构配备20分,由考核组实

地检查直接评分;监理业务80分,其中质量25分、进度15分、投资控制15分、安全

10分、管理15分;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现存在不廉洁行为的,直接评

定为不合格。

五、考核综合评定

考核 小组根据 考核结 果对监 理单位进 行综合 评定。 监理人员 的考核 以所考核

监理项目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2.有以权谋私,存在不廉洁问题的;

3.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与施工单位串通恶意增加工程量的。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 小组将不 定期对 监理单 位进行考 核,每 次考核 结果考核 小组以 文件形式

予 以通 报,考核 结果作 为在我单 位承接 业务的重 要依据 。考核 分数在70分以 下的

53

为 不 合格 , 二 次 考核 不 合 格 的监 理 单位将清除出场并停止在我公司从事监理活动

二年,同时将根据监理合同进行处罚。

54

廉政合同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

保 证 工 程 建 设 高 效 优 质 , 保 证 建 设 资 金 的 安 全 和 有 效 使 用 以 及 投 资 效 益 ,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工程的合同文件, 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

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

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

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

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

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

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

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

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

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

方购买合同规定外 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

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三、乙方义务

55

1.乙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

重礼品。

2.乙 方 不 得 以 任 何 名 义 为 甲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报 销 应 由 甲 方 单 位 或 个 人 支 付

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

品等。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

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

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

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

的,甲方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工程

市场的处罚。

五、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

由甲 方或甲 方上级 单 位 的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约 请 乙 方 或 乙 方 上 级 单 位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七、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 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甲方监督单位:

乙方监督单位:

56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A-2 设计阶段:

/

A-3 保修阶段:定期组织回访;及时调查缺陷;分清缺陷责任;限时整改监控;

确认缺陷修复质量;保修期的延长处理;保修责任证书解除等。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57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及

其他相 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58

附录 C 监理人员表

姓名

本工程拟任岗位 年龄 性别

专业

专业年限

职称

安排上岗起

止时间

59

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 建设监理规范

1.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1.2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33/T1104-2014)

1.3

国家、浙江省、金华市相关政策、指南、规范等要求:

1.9 其他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文件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手册,以上规范有新规

范按新规范执行。

1.基本工作要求与标准:

(1)监理人应按合同约 定的时间、组织形式、人员数量与要求在 现场派驻项目

监理机构,按合同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器具。

(2)监理人在建设工程 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 的组织形式、

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委托人。

(3)监理人调换总监理 工程师的,事先应征得委托人同意;调换 专业监理工程

师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施工承包人。

(4)项目监理机构在开 工前应协助委托人优化、分解工程质量、 进度、造价控

制目标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5)协助委托人制定、 优化本工程的工程管理制度、流程,并在 开工前向施工

承包人进行监理工作交底,交底应有书面记录,施工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应在交底记录

上签字。

(6)按有关标准规定结 合工程实际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材料见证取

样计划、旁站监理方案。

(7)构建工程管理信息 平台,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委托 人与施工承包

人之间涉及本工程的联系活动均通过项目监理机构进行。

(8)总监每周召开监理 例会,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工程建设相 关问题;根据

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解决监理工作范围内工程专项问题。负责整理监理

例会、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发放到有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监理会议召开前,应及时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①了解上次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②准备会议资料(监理周报)、确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原则。

③与有关各方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督促施工承包人递交汇报材料。

监理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60

②检查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

③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④检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⑤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⑥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⑦其他有关事宜。

(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 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符合 要求的,由总

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委托人。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应有书面记录,并

纳入监理技术档案。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基本内容:

①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内容完整并符合相关要求。

②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③资源(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应满足施工需要。

④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⑤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基本内容:

①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②方案内容应完整并符合相关要求。

③施工工艺合理、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可靠。

④应急措施应切实可行。

开展方案点评活动:

①由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介绍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②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对方案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

③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根据点评意见修改方案。

④项目监理人员熟悉方案内容,督促施工承包人按方案实施。

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承包人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

施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需要重大调整的,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

查。

(10)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开工报审表及相

关资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报委托人批准后,总

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①施工许可证已办理。

61

②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③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承包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

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④现场测量控制基准点已查验并符合要求。

⑤设计图纸已审查并满足施工要求。

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⑦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11)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①委托人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②施工承包人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监理人管理的。

③施工承包人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④施工承包人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的。

⑤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

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委托人书面报告。施工承包人未按要求停工或

复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委托人。

(12)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重点记录

直接导致停工发生的原因,施工承包人的人工、设备在现场的数量和状态,必要时留

存影像资料。

(13)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

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

(14)因施工承包人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承包人的

停工整改过程、结果。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承包人提出复工

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委托人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承包

人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 际情况指令施工承包人恢复施工。

(15)及时填写、编报监理日志、监理周报、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

理总结;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并向有关单

位、部门移交。

(16)监理人应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质量,并与委

托人沟通,持续改进监理工作,检查应形成书面记录。

62

2.质量控制工作要求与标准:

(1)分解质量控制目标,确定可量化考核的质量控制指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组织图纸预会审工作,要求监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开展读图、讲图活动,

形成书面意见和建议,提高图纸会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对照施工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督促施工承包人建立健全现场质量管理体系,

包括:

①现场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与合同约定及主管部门要求相符。

②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体系建立情况。

③专职质量检查人员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情况。

(4)对照施工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审查施工分包人资格,包括:

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②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③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④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的有效期。

(5)熟悉现场环境,了 解地质条件、工程周边管线和地下障碍物 的情况,配合

委托人向施工承包人交底,并做好书面交底记录

(6)配合委托人向施工承包人移交测量控制点,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7)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包括:

①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

②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的有效期。

③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平面、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④检查相应控制点的保护措施。

(8)核查检测机构,核查的内容有:

①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检测范围。

②法定计量部门对检测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的有效期。

③负责本工程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

(9)对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①型号、规格、出厂年限应符合合同约定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②计量设备的定期检定证明的有效期。

③定期维修保养记录。

④整机或关键部件检验检测合格的有效期。

(10)按规定进行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验收工作,包括:

63

①审查其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进口材料、设备需有商检证明。

②审查其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③按照合同、规范或标准进行外观质量(包括包装)检查。

④按规定对其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⑤督促施工承包人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工作,必要时留存影像资料。

⑥审查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验收标准。

(11)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

旁站,并及时记录旁站情况。

①本工程需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不仅限于以下:

☑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

☑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浇筑; ☑防水混凝土浇筑;

☑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 ☑钢结构安装;

☑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 ☑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

☑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②旁站时,应从人员、机械、材料、方法、环境等五方面跟班监督。

③实施旁站过程中,发现施工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施工承包人立即整改,

发现施工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下达局

部工程暂停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④旁站结束,应做好旁站记录。

(12)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基本内容包括:

①按图纸、规范、标准和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②材料、设备、构配件使用情况。

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④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⑤施工环境情况。

监理人员发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的,应及时做出处置。

(13)按合同约定进行样板引路。

①根据设计文件、规范、合同要求确定实施样板引路的工序。

②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正面样板要求,包括文字、数据、图片或影像。

③项目监理机构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交底。

④施工承包人在现场制作工序样板。

⑤委托人、施工承包人与项目监理机构验收样板,签认样板确认单。

64

⑥项目监理机构按样板进行工序验收。

(14)按合同约定进行实测实量。

①根据设计文件、规范、合同要求确定实测实量的工序、抽样比例。

本工程要求监理实测实量抽样比例为: □10%;□20%;□30%。

②项目监理机构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交底,提出预控措施。

③施工承包人对已完成工序进行自检,提交实测数据。

④项目监理机构按确定的抽样比例进行实测实量。

⑤根据实测实量结果检查管理动作与过程,提出改进措施。

(15)对施工承包人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

见,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16)监理人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记录,并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

施工承包人整改。整改完毕后,应根据施工承包人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

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17)对现场功能性试验进行监督,审查试验报告的符合性。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

工预验收,住宅工程应按规定进行分户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承包人及时整

改并进行复查;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19)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

理工程师和监理人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委托人。

(20)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的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

整改问题,督促施工承包人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单

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中签署意见。

(21)审查并签署施工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

3.造价控制工作要求与标准:

(1)工程造价控制应执 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合同价、 单价、工程计

量规则和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计量原则上每 月一次,仅对已完成且质量合格的施工内 容进行计量。

特殊项目或不可预见事件引起工程量的变化,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法应

协商确定。

(3)对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支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委托人审批,

根据委托人的审批意见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审核工程款支付额度时,应按合同约定

65

扣除相应的款项;合同约定计入工程款的工程变更、索赔款项,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

计算。

(4)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

(5)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

进行比较、分析,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委托人报告。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建立工程款支付台账,按合同约定控制工程款支付限额,

严禁超付。

(7)项目监理机构应督 促施工承包人进行工程场地原始标高测量 工作,做好书

面记录并由委托人、施工承包人、项目监理机构会签。

(8)项目监理机构应客观、公正地按合同约定签认工程联系单,写明事件发生的

时间、部位、 原因和影响的工程量,必要时留存影像资料。

(9)项目监理机构应及 时记录、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 料,为造价控

制提供依据。

(10)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合同约定,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对

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提出审查意见;根据合同约定,审查施工承

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4.进度控制工作要求与标准:

(1)项目监理机构应对 工程进度控制目标进行分解,明确项目里 程碑事件的时

间节点。

(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 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 度、月度或阶

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基本内容包括:

①进度计划与施工合同中工期约定的符合性。

②主要工程项目的完整性。

③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分期施工、分批动用和配套动用的要求。

④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与总进度计划的符合性。

⑤各专业进度计划的协调性。

⑥施工顺序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

⑦施工承包人员、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资源供应计

划是否满足进度计划需要。

⑧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委托人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

条件。

66

(3)项目监理机构应检 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记录实际进度及 其相关情况,

如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应指令施工承包人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

重 滞 后 于 计 划 进 度 且 影响 合 同 工 期 时 , 应 签 发 监 理 通 知 单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采 取 调 整 措

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委托人报告工期延误风险;必要时召开有关责任方参加的专题

会议,确定采取的措施,由施工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送委

托人。

(4)由于非施工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

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期延期申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委托人。

(5)项目监理机构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实施情况、采取的进度控制措施、

取得的效果、相关建议以及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风险。当工期严重滞后时,应向委托

人提交专题报告。

5.安全监理工作要求与标准:

(1)施工安全监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项目监理机构应履 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总监 理工程师对项

目监理机构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3)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包括:

①方案审查核验制度。

②特种作业人员核查制度。

③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含安全周检、月检、专项检查等)。

④专题会议制度。

⑤报告制度。

⑥资料管理制度。

⑦其他为落实安全监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 涉及施工安全的专项方案、技术措施进行 审查,并提出

审查意见。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 工承包人报送

的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

施工承包人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情况;应督促施工承包人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

完善,经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人审查。

(6)项目监理机构应检 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情 况、安全生产

许可证、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项目总监和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及

特种人员的资格证书等。

67

(7)项目监理机构应要 求施工承包人提交与分包人签订的施工安 全生产管理协

议书,督促施工承包人建立检查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项目监理机构应对 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报审 表及所附资料

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由施工承包人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机构办理告知手续后,方

可进行安装或拆卸。起重机 械设 备安装 前,项目 监理机 构应对 设备基础 进行验 收;

在安拆、加节和机械附着部位作业过程中,应实施旁站,并填写旁站记录;安装、加

节作业完成后,按相关要求进行资料核查,参加施工承包人组织的验收,并在建筑起

重机械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监督施工项目部在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合格30天内到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领取使用登记牌。

(9)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承包人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发现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的,应立即口头制止,并要求施工项目部撤出无

证人员;施工项目部不执行口头指令的,监理人员应立即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

承包人执行,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10)项目监理机构应对钢管、扣件、安全网进行检查,当发现材料不合格时,

应立即指令施工项目部将不合格的材料撤出现场。

(11)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施工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模板支撑体系、 自升

式模板体系、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和基坑支护等重

要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验收。

(12)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作业进行检查,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

求施工承包人按专项方案实施。

(13)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状况进行巡视,并做好书面记录,发现安全隐患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施工承包

人发出监理指令,要求其立即整改。

(14)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例会上,应组织检查上一次例会确定的安全生产事项

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提出监理意见,并共同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

生产管理工作内容。

(15)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规定程序向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监理工

作:

①项目监理机构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委托

人报告。

68

②针对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对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

有必要时,可编制施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报送委托人。

③当施工项目部不执行项目监理机构的整改指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委

托人,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④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

⑤当施工承包人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委托人和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报告。

(16)项目监理机构应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

应签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必要时,应签发监理通知

单,要求施工承包人进一步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委

托人。施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17)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督促施工承

包人迅速保护现场,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态发展扩大,同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

资料,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应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

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检查施工承包人落实情况,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复

工报审表,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18)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及施工

承包人报送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支付申请,并签署意见。

6.合同管理的工作要求与标准:

(1)项目监理机构应跟 踪合同执行情况,加强预控,采取措施防 止合同执行偏

差的发生。

(2)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对分包人发出管理指令的,应通过施工承包人实施。

(3)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委托人授权对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包括:

①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②工程变更引起的增减工程量。

③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变化。

④工程变更对工期的影响。

(4)项目监理机构应按 委托人授权组织委托人、施工承包人按施 工合同约定协

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督促施工承包人按会签后的工程

变更单组织施工。当工程变更涉及消防、人防、环保、节能、结构等内容的,应按规

定经有关部门重新审查。

69

(5)项目监理机构应按 委托人授权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委托人、 施工承包人协

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方法或价款。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②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委托人、施工承

包人就工程变 更价款 进行充分协 商达成一 致;如双方 达不成一致 ,由总监 理工程师

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确定工程变更的合理单价或价款,如有异议,按施工合同约定

的争议程序处理。

(6)项目监理机构应将已批准的工程变更内容在图纸中进行登记和标识。

(7)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委托人授权处理费用索赔,包括:

①对可能导致索赔的原因有充分的预测和防范。

②通过合同管理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

③对已发生的索赔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以降低影响及损失。

④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

⑤ 主 持 索 赔 的 处 理 , 审 核 索 赔 报 告 , 提 出 监 理 意 见 , 严 禁 仅 简 单 签 署 “ 情 况 属

实,请甲 方认可”。

(8)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委托人授权处理工程延期或工期延误,包括:

①签署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并通报委托人。

②延期事件结束后,签署最终延期报审表,并报委托人。

③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工期延误。

(9)项目监理机构应调解施工合同争议。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

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10)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组织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施工合

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二、 施工技术规范

本项目工程监理执行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所有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7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信标:

1.资信标自评分表(格式自拟);

2.资信标资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章);

3.拟派项目总监注册证书;

注:①投标人信用等级、类别和项目总监的信用得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官方网站(http://jsj.jinhua.gov.cn/)公布的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4.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二、商务标:

1.投标函;

2.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三、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2.投标承诺书;

3.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4.资格审查资料(对应前附表 3.5);

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71

投标文件

资信标/商务标/资格审查资料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72

格式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职务:

,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日期:

(注:此证明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73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

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日至

日(代理时限)为

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

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74

格式

2: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方的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根据招

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让利

%为投标报价,项目总监

,服务期限

,按合

同约定实施和完成相应服务,质量达到

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服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

“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方拟派项目总监满足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要求,否则无条件接受被取消中标资格且没

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理结果。

7.

/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75

格式

3: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

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项

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

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

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脑(指

硬盘号、

MAC 地址、CPU 号三项均相同)编制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3.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相应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

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4.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和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黑名单(以全

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6.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

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7.承诺未被暂停或取消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投标资格。8.其他:

/

9.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

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愿承担被执行失信惩戒并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后果。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76

格式

4: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致 :(招 标 人 )

本承诺函作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对

(项目名称)

的投标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承诺。投标保证金金额按

元 计取。

我方承诺:虽然投标保证金没有实际交付贵方,但我方承担投标保证金责任,即当

我方发生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我方将在接到贵方实际补缴投

标保证金通知 7 个工作日内,补缴投标保证金,并承诺 3 个月内不参与限额以下工程建

设项目(含服务类)招投标活动。

如不补缴,我方知道将被取消与贵方所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并且还要对贵方承担赔

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的相关条款,并承诺 6 个月内不

参与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含服务类)招投标活动。

投 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77

格式

5:

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或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例如:

XX 项

目等

例如:

XX 公

司等

例如:

X 年 X 月

X 日完成投资额

X 万元的 XX 服

务项目等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等

例如:投标文

件第

X 页

2

……

备注:不填写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78

格式

6:

强制性资格条件表

序号

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对能达到程度的简述

(投标人填写)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 质 的

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试 验 检 测

仪 器 设 备 方 面 具 有相应的监理

能力

企业业绩要求:无

拟派项目总监要求:具有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

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如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存在在其他任何在

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的,不得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

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总监

中标本项目后不得再在其他建设

工程中提供监理服务

其他要求:投标人有符合第一章招

标公告第 3.8 条要求的承诺书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本表须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截图、承诺书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但需提供可供请公证处扫描的资质证书二维码或提供资质证书

所示的网站)。

79

格式

7:

监理人员配备表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在收到监理招标文件后,经公司研究决定,我公司承诺在后续监理服务过程中

按以下人员进行配备,不同人员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按时进场。

人员

人数

资历要求

备注

总监

1

按招标公告要求

总监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

工程师

≥1

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省级监

理工程师资格或市级专业监理工程师培

训合格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

程师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

工程师

≥1

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省级监

理工程师资格或市级专业监理工程师培

训合格证书。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

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

≥1

监理员及以上资格或持有监理上岗证或

监理员培训合格证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

造价控制人

≥1

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可单独配备或项目班

子其他成员兼任)

造价控制人员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80

格式

8:

拟派监理人员配备表

姓名

本工程拟任岗位 年龄 性别

专业

专业

年限

职称

安排上岗起

止时间

注:

1.监理班子总人员不少于 5 人(包括总监);

2.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需合理配备各专业监理人员;

3.除不可抗拒因素之外,总监不得更换,其他人员如要更换需经发包单位同意。

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4.相应的资格证书、上岗证书、近 3 个月(2026 年 5 月、6 月、7 月或更近连续

月份)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81

格式

9: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称

联系

电话

企业负责人

职务

职称

联系

电话

技术负责人

职务

职称

联系

电话

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资格等级

质量体系认证

银行信用等级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总人数

人,其中:国家注册

人,监理员

企业简介: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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