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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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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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采购 项目

项目编号: 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16-ZJZLZC2026049

甲方:兰溪市人民医院

乙方:金华市兰羽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采购合同

甲方:兰溪市人民医院

签订地点:兰溪人民医院

乙方:金华市兰羽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年年 月 日

4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

1.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标段 序号 名称 剂型 具体采购参数要求 最高单价 限价(元/g 或元/ml) 预算 价(万 元) 母皇 (袋) 合同 折扣 供货 价
每 100g 提供: 规格 (%) (元)
(1)▲能量≥1810kJ,
(2)▲蛋白质≥19g,含乳
匀浆膳 小包装 清蛋白 0.11 50g*1 0包/ ਵਿੱ
(常规 粉剂(40 (3)脂肪≥10g, 41.03
型) -50g) (4)碳水化合物≥55g,
(5) 膳食纤维 2.5-3.5g
(6)包装外标明食品营养成
1 分表及使用方法。
1 每 100g 提供: 100 74.6
(1)▲能量≥1800kJ,
(2)▲ 蛋白质≥18g,含乳
匀浆膳 小包装 清蛋白,
(纤维 粉剂(40 (3)脂肪≥10g, 0.11 50g×1 0包/ 41.03
型) -50g) (4) 碳水化合物≤60g,
(5)膳食纤维≥6g,
(6)包装外标明食品营养成
分表及使用方法。
2 整蛋白 型营养 液(危重 病人鼻 饲用) 液体 500m1/ 瓶、袋 每 100ml 提供: (1)▲能量≥418kJ, (2)▲蛋白质≥4g, (3)脂肪≥3.2g, (4)碳水化合物≥14g, (5)膳食纤维≥1.2g 0.13 500m1 /袋 48. 49
3 整蛋白 型全营 养配方 粉 (均衡 型) 粉剂 小包装/ 听/罐 每 100g 提供: (1)▲能量≥1770kJ, (2)碳水化合物≥50g, (3)▲蛋白质≥17g, (4)脂肪≥14g, (5)膳食纤维≥3g、 (6)维生素和矿物质≥23 种 0.25 40g*1 0 包/ 盒 74.6
4 短肽型 全营养 配方粉 粉剂 小包装 (40- 55g/包) 每 100g 提供: (1)▲能量≥1640 kJ; (2)▲蛋白质 ≥16g, (3)▲蛋白来源水解乳清蛋 日, (4)脂肪≤7g、含≥50%中链 甘油三脂 (5)不含膳食纤维。 (6)包装外标明食品营养成 分表及使用方法。 0.52 50g*8 包/盒 155. 1 68
5 乳清蛋 白粉 粉剂 10- 20g/独 立包装 每 100g 提供 (1)▲能量≥1650kJ, (2)▲乳清蛋白粉添加量> 80g。 1 (3)▲蛋白质来源:99%以 上乳清蛋白或水解乳清蛋 白。 上 0.8 10g*1 5 条/ 館 89.52

12/14

1 谷氨酰 胺 粉剂(小 包装) 1)▲谷氨酰胺含量≥90%; 1.3 5g*20 条/罐 100. 1
3 2 骨营养 组件 粉剂 10 -50g/ 包 每100g提供: (1)能量≥1350k]; (2)蛋白质≥50g; (3) ▲骨胶原肽≥40g 1.2 20g*1 5袋/ 盒 77 277. 2
3 中链指 防俊 粉剂(5 -20g/ 包) 每 100g 提供: (1)能量≥2950kJ; (2)▲中链脂肪酸含量> 70g。 1.1 5g*20 条/盒 84.7
4 鱼油组 件 粉剂 (1)▲EPA≥220mg/g; (2) ▲DHA≥40mg/g. 2. 45 4.5g* 15 袋 /盒 127.3 4
5 水解蛋 目液 液体(小 包装)30 100ml/ 瓶或袋 每 100ml 提供: (1)能量≥500kJ; (2)▲蛋白质≥25g; (3)▲蛋白质来源:深度水 解蛋白。 1.4 95 50ml * 4 瓶/ 富 215.6
6 増稠剂 ((年外) 粉剂(小 包装) (1)▲主要成分之一为黄原 胶; 1.61 5g*20 条/盒 123.9 7
7 体内增 稠剤(果 反) 液体小 包装 每 100ml 提供: (1) 能量 48-100kJ; (2)蛋白质 0; (3)脂肪 0; (4)碳水化合物 1.5-4g; (5) 膳食纤维≥4g。 1.05 ﺍﻟﻤﺴﺎﻋﺪﺓ ﺍﻟﻤ 90g/ 何 200m1 *6瓶 /盒 72.76 5
00 碳水化 合物组 件(木 前) 渡体剂 200ml/ 瓶 每100毫升提供: (1)能量≥200 k]; (2)蛋白质 0; (3)脂肪 0; (4)碳水化合物 12.5克: 0.18 166. 3 2
9 益生菌 粉剂 小包装 1)▲每条含≥100亿活菌: 2)含≥6种菌株, 3) ≥2种益生元; 3.5 2g*20 袋/盒 107.8
10 膳食纤 维 粉剂 1)膳食纤维含量≥ 90g/100g, 2)全部为可溶性膳食纤维。 0.9 5g*20 条/盒 69.3
11 血蛋白 肽(贫血 组件) 液体 每 100ml 提供: (1)能量≥500kJ; (2)蛋白质≥15g; (3)含血蛋白肽、胶原蛋白 肽、牛磺酸 1.0 50m * 4瓶/ 盒 154

备注:

标段一建议零售价:匀浆膳(常规型)68元/袋,匀浆膳〈纤维型〉68元/袋,整蛋白型营养液(危重病人鼻 饲用)68 元/瓶,整蛋白型全营养配方粉(均衡型)138 元/盒,短肽型全营养配方粉 228 元/盒,乳清蛋白粉 168元/罐。

标段三建议零售价: 谷氨酰胺 158 元/罐, 骨营养组件 368 元/盒, 中链脂肪酸 100 元/盒, 鱼油组件 225 元/盒, 水解蛋白液 398 元/盒,增稠剂(体外)210 元/盒,体内增稠剂(果胶)128 元/袋,碳水化合物组件(术前 300元/盒,益生菌 198元/盒,膳食纤维 100元/盒。血蛋白肽(贫血组件)264元/盒。

2. 供货数量:以甲方下达采购计划为准。

3. 结算方式:结算金额=以上一季度所供产品数量×最高单价限价×合同折扣

4. 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上季度供货后,于下季度10日内凭相关凭证和 正式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及申请后在扣除相关违约金后于 60 个工作日内 结清货款。

5. 服务期限:

1)本次采购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 12个月,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若发 生食品安全问题,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本次采购供货期为合同签订 后 12个月【服务期满后经甲方日常考核合格后可按年度续签服务合同,可续签 1—2 年(续签中标 折扣原则上不变,但有特殊情况,则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否则将重新组织采购】。

2)当实际支付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或未达到预算金额但服务期限满1年时,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 若发生质量、安全问题,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6. 价格确定:合同期内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二、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置人员与甲方对接,并将货物配送 至临床。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工作人员配合本项目的配送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的通知为 准。

三、质量要求

1. 所有产品质量及技术规范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中 国居民膳食营养参考摄入量 DRIS》。

★2. 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并提供 能量和营养素成分说明表。

3. 乙方必须负责中标食品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 乙方不得变更供应食品,应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含货物名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 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

5. 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乙方未 能履行采购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 录在案,并对乙方子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中标资 格。

6. 如因所供食品质量或品质问题造成人员身体不适、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的,须由乙方立即派 专人到现场妥善处理,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事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 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或五个工作日内未处理投诉的,除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 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7. 如在合同执行阶段,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及服务与采购文件所承诺的不符,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8. 在合同约定的供货范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甲方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 同,没收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四、质量标准:质量必须达到采购文件所列的要求及验收标准。所送食品保质期剩余时间不得 短于生产厂商标注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二时间。

五、交货地点:按甲方要求。

六、对乙方的管理要求

1. 乙方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立即解除采购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 乙方允许他人以乙方名义供货的;

4)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本项目能力的;

5)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甲方供货的;

6)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7)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8)所供应货物存在假冒伪劣行为或过期的;

9)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2. 按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供货,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 行处理,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3. 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4. 乙方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5. 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 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投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 关系。投标人应保存以下资料:

1)乙方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3) 乙方与甲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七、采购计划的确定、订货:一般甲方以邮件或微信等方式直接通知乙方,特殊情况电话通 知。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收到 甲方订单后,3日内送达;急送食品在收到甲方订单后 6个小时内到货。

八、交/换货:

1)乙方在收到订单后在订单要求的运送时间内将订单内所有产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 完毕,乙方提供《出库清单》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两份,一份科室留档,一份财务做账),双方现场 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2)甲方按采购的数量及规格进行清点,并按甲方规定的要求进行抽查。

3) 乙方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至指定地点,由甲方相关人员负责验收并签字确认。

4)甲方库房有临期6个月内的产品,乙方需免费替换。

九、保密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不得将本合同及含投标文件在内的相关附件等有关资料提供给予 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 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十、履约保证金

(1)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需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大写)留作履保,乙 方应当以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咨询 热线 400-903-9583)。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鼓励和支持乙方以履约 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

注:乙方可登录政采云平台一【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己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 1)乙方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

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乙方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

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乙方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 息一等待保险/保函受理一确认保单一支付保费一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 400-903-9583。

十一、送货及验收方式

(一)送货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 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3)送货时间:按采购文件要求

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 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甲方有 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验收方式

(1) 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格, 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

(2) 合同期内,甲方将对货物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 检不受此次数限制),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乙方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 退货,同时甲方可采取扣除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等处理方式;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 为相同或不同货物),甲方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三)物资验收: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 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

合同期内,甲方将对货物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不 受此次数限制),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乙方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 同时甲方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解除合同等处理方式;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 同或不同货物),则甲方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解除合同。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 外观、说明书、各项检测报告等,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 收。货到后,甲方需在2个工作日内验收。

十二、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乙方在组织货物供应的运输费、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 并负责卸货。

十三、供货计量:以交货地清点为准。

十四、包装标准及包装费用负担:

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货物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五、对乙方的管理要求

(一)乙方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 乙方允许他人以乙方名义供货的;

4)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本项目能力的;

5)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甲方供货的;

6)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7)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8)所供应货物存在假冒伪劣行为或过期的;

9)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 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医院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 金外,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三)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 行处理,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四)乙方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擅自变更,否则,甲方有权退货。

(五)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 换。

(六)乙方须按实际供货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七)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 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 产食品的源头与乙方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乙方应保存以下资料:

1. 乙方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2. 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3. 乙方与甲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十六、双方权利义务

1. 乙方不得转包、分包本采购项目。

2. 甲方对不合格的货物,有权作退货处理;甲方有按时与乙方结算货款的义务。

3. 由于货物的质量问题或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供应,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甲方有权自 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相应的差价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乙方提供的商品因 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5.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若有诗反以 上内容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6. 乙方若需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 合同双方在合同期内因业务需要变更名称、账号等内容的,变更方凭工商、银行等部门出具 的有效资料,于变更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对方应及时更改相关信息。

十七、违约

发生以下情形视为违约,乙方须给与甲方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1.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库存营养科配方食品的退、换货工作,如乙方未及时对甲方退、换 货需求进行响应,按违约处理,每违约一次以500元/次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甲方在支付相 应合同款项时直接扣除。

2. 乙方未及时按甲方的订单需求配送营养科配方食品,按违约处理,每违约一次以500元/次标 准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甲方在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直接扣除。

3. 合同期内,如营养科配方食品名称、规格、成分、包装等发生变化,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相 关部门,甲方有权中止该产品的使用,按违约处理,以5000元/次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甲 方在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直接扣除。

4. 乙方在合同期内两次抽查被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 金赔偿甲方,甲方立即终止合同。

5.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 书面同意。乙方提前终止执行合同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6. 乙方擅自将本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的,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7. 甲方所认为乙方供货质量与合同、采购文件要求不符的,双方协商不成时,经检测了方所供 物品确与合同、采购文件要求不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进行赔 偿且承担检测费和甲方其他的损失。

十八、廉洁自律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采购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三)采购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 不得在采购活动中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的利益。

(四)发现对方在采购活动中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违规、违法违纪行为的,未造成后果的,应 及时指出并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甲方的责任

甲方在采购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 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 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要求乙方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采购项目合同有关的采购事项提供任何便 利条件。

(六)不准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采购项目合同规定以外 的货物等。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 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接受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索要或为其赠送礼金、有价证券、 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报销应当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 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安排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的要求,为其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采购项目合同有关的采购 事项提供任何便利条件。

(六)不准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的要求为其安排与采购合同有关的分包单位或为其购买采购合同 规定以外的货物等。

十九、合同相关文件: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等均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本次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与本合同有出入时, 以"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为准。

二十、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一、合同争议处理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 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兰溪市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合同生效

1. 乙方持中标通知书作为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凭证。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份。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 有限公司 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步 单位地址: 唐雅镇横一路纵 导楼 2 层 316 号 法定代表人 一路东侧 委托代理人 工位 电话: 法定代 开户银行: 委托代理人 当), 账号: 电话: 开户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邮政编码: 自贸区金华金义新区支行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11288 邮政编码:321000

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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