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泉一村郑宅一楼店面对外出租项目(第四次)交易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6-17
发布于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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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投标报价书................................................7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8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泉溪镇产权交易招标公告发布单

建设单位:

武义县泉溪镇泉一村集体经

济组织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金华首裕工程管理服务有

限公司

(公章)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武义县泉一村郑宅一楼店面对外出租项目(第四次),

招标人为武义县泉溪镇泉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为金华首裕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武义县泉溪镇泉一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武义县泉溪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

标范围

1.项目名称:武义县泉一村郑宅一楼店面对外出租项目(第四

次),为确保楼上住户的住宿环境,本项目禁止产生油烟、异味、

废气的餐饮服务业经营;约 600 平方米,基准价 150000 元/年,租

赁年限 10 年。

2.本项目采用投暗标,基准价为 150000 元/年,采用密封一次

性报价方法,按报价由高到低排列中标候选人顺序,最高报价者为

成交人。

3.承包款缴纳方式:前五年按中标价格缴纳,后五年按中标价

递增 3%的价格缴纳,每一年度前一个月缴纳下一年度租金,签订

合同前一次性缴足一年承租款。

投标人资格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

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请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其他交易”下载,本项目资料费 0 元。

2

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

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金华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发布,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

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

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以现金、手机,银行卡转账等。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应用密封袋包装并在包装封面上写上投标人名称、金

额、代理人姓名和手机号码。

4.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及地点:送达投标保证金凭证截止时间为同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其它无

效。

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6 月 24 日 14:30 分止,地点:

武义县泉溪镇招投标分中心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义县泉溪镇泉一村集体经济组织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首裕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人

武义县泉溪镇泉一村集体经济组织

2

招标代理机构

金华首裕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武义县泉一村郑宅一楼店面对外出租项目(第四次)

4

项目地点

武义县泉一村郑宅

5

项目年限

10 年

6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

7

招标基准价及报

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投暗标,基准价为 150000 元/年,采用密封一次

性报价方法,按报价由高到低排列中标候选人顺序,最高报

价者为成交人。

8

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及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24 日 14:30 分止,

地点:武义县泉溪镇招投标分中心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

收。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需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

开标条件

须满足 3 人及以上有效报价并符合招标条件方可开标。

12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书及承诺书;2.如以个人参加投标的,须附身份证复印件;

如以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须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

织证书复印件。

13

原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14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装订顺序必须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

顺序装订。投标文件应采用 A4 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装

订成册,编制目录,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4

15

投标方式及评定

标准

本项目采用投暗标,基准价为 150000 元/年,采用密封一次

性报价方法,按报价由高到低排列中标候选人顺序,最高报

价者为成交人。

16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 2 天。如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

17

签订合同时间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日历天内。

18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 60 天。

19

其他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 2000 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

时支付。

一、总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合同履约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三)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报价书;

5

4.合同主要条款。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报价书,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二)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缴纳形式:以现金、手机,银行卡转账等。

注: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期间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

保证金 20000 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未按规定时间缴足承包款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四、 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并密封。 投标文件的包装封

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姓名。

五、开标

(一)时间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开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并宣读开标纪律。

(2)由工作人员宣读各投标人实际参加开标会议人员、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检验核

6

对结果。

(3)由工作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4)由工作人员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确定并宣布中标候选人。

注:如两家或两家以上最高报价相同者,以抽签方式决定中标人(首先由投标代表抽

取抽签顺序号,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1 个抽签号,与之对应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6)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六、评标结果

中标人确定后,本单位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公示。

七、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承包款缴纳方式:前五年按中标价格缴纳,后五年按中标价递增 3%的价格缴纳,

每一年度前一个月缴纳下一年度租金,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足一年承租款。

3、若中标人不按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缴足承包款的,属中标人违约,

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

4、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

标人需重新招标。

八、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单位。

7

第三章 投标报价书

武义县泉溪镇泉一村集体经济组织: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武义县泉一村郑宅一楼店面对外出租项目(第四次)的全部

内容,本项目报价按人民币:

元/年的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

定完成承包。如本人(单位)有幸中标承诺如下:

1、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2、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3、遵守合同条款;

4、服从招标单位协调。

5、本项目采用投暗标,基准价为 150000 元/年,采用密封一次性报价方法,按报价由

高到低排列中标候选人顺序,最高报价者为成交人。

投标人:

2026 年

8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租甲方位于武义县

(项目名称)。

二、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租甲方的武义县

(项目名称)

使用权。

2、乙方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合法经营。不得在经营场所设黄赌、

毒、游戏机等商业项目;不得过度打凿墙体,改变设计结构;不得超负荷用电。

3、为确保楼上住户的住宿环境,本项目禁止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业经营。

4、乙方要保证经营场所内及门前整洁、干净,不得放高音设备,以免影响住户。

5、乙方在经营中必须做好安全、防盗、防火、防抢等工作。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

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6、经营任何性质行业,须依法办证经营(营业执照等)。

三、租赁期限

租期为

年,从20

日至20

日止。

四、中标价及保证金

1.中标价:

元/年,承包款缴纳方式:前五年按中标价格缴纳,后五年按中标价

递增3%的价格缴纳,每一年度前一个月缴纳下一年度租金,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足一年

承租款。

2.在签订合同前,乙方投标保证金

元整(¥

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协议期满乙方结清、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后,甲方

无息退还其保证金。

9

五、租金支付方式:

。无故不支付的,属乙方违约,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

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

六、其他费用

水电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纳。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设计装修,但不得使房屋结构损坏,破坏房屋设计结构

若违反规定,作相关处罚。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房屋,若违反规定,没收其约合同保证金。3、乙方

不得在租赁场所从事违法经营、犯罪活动,因任何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

4.乙方中途退出承包或者不按时缴纳租金的,甲方予以没收履约合同保证金元。

八、其他

1、因政策变化、市政建设、整体拆迁,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

方,甲方不赔偿乙方的损失,但退还相应天数的租金。

2、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无条件腾空租赁场所,并退还甲方。

3、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损失或无法使用房

屋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终止。

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执二份,镇招投标分中心二份,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

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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